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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方案

2025/11/19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项目实施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项目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突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居民点向小城镇集中,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盘活农村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缓解建设用地紧张局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新农村示范项目的目的和原则

充分利用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通过开展许家台乡新农村建设,破解当前城镇建设发展中面临的土地制约难题,探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加快城乡一体发展的有效途径,为全县乃至全市实施迁村并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许家台乡新农村项目的基本思路是:以村为单位整体实行“以地换房”,农户按“拆一还一加优惠”办法实行“以宅基地换房”。所置换出土地用于商品住宅区开发建设,收益用于平衡农民还迁住宅建设投入。

对原村庄占地进行复耕,用于周转用地指标的占补平衡。

在实际操作中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是群众自愿,政府批准。

三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全乡总体规划为依据,各村有计划稳步推进。

四是政策扶持,市场运作。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通过制定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推动新农村项目建设健康开展。

二、项目基本情况

许家台乡,地处蓟县西北部山区,是盘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一部分。全乡共辖15个行政村,总人口10036人,3087户,村庄占地面积2873.9亩。按照规划建设方案,新镇区位于许家台乡瀑水村附近,涉及拆迁全乡15个行政村,新农村项目总用地面积2700亩,人口规模1XX人。

许家台乡新镇区可利用建设用地面积702亩,需要新增建设用地1998亩。按照土地整理复耕规划,拟复耕的13个村庄占地总面积2171.9亩。具体运作上,首批启动小米庄村、歇人场村、花甲石村三个村,一期建设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27.5亩。

三、挂钩周转指标规模

本着尽可能避让基本农田原则,并从新农村项目建设实际可行的角度,按照农民住宅建设与产业功能区同步启动的思路,根据许家台乡总体规划,确定一期建设用地周转指标规模627.5亩,用于农民还迁住宅建设。

四、组织管理

建立政府推动、各村申报的操作机制,以乡政府为工作主体,村抓具体落实,形成乡村联动、统筹推进的格局。

1、乡成立新农村项目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卢旺任组长,乡政府乡长陈恩勇任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副乡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推动新农村项目建设的运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许家台乡新农村建设规划、土地整理复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各村在项目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村一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群众履行民主程序提出新农村建设申请,并落实还迁、拆迁、土地复耕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3、以自愿为原则,由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将现有宅基地交回集体统一规划使用,换取新镇区内住房的申请。

五、工程进度安排

1、XX年3月底前完成新农村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并完成招商,启动新镇区一期农民住宅建设和相关配套建设。

广州恒大集团盘山国际会议旅游度假中心项目坐落在我县官庄镇和许家台乡境内,县政府与其签定的.合作协议中规定,广州恒大集团负责一期农民住宅工程建设和相关配套建设。

2、20xx年月底前完成新镇区一期农民住宅和相关配套,12月底前完成还迁。

在还迁工作中,以村为单位整体实行“以地换房”,农户按“拆一还一加优惠”办法实行“以宅基地换房”。

3、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村庄拆迁及土地复耕工作。

农民迁入新村后原住宅由各户自行拆除,乡政府负责将原村庄旧址恢复为耕地。

六、实施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乡成立新农村项目专项领导小组,村一级也成立相应专门工作机构,完成全乡新农村项目的建设规划调整等前期工作。

2、严格周转指标管理,强化监督落实。由县政府出台关于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的决定,县人大审议通过支持开展试点建设的决议,制定周转用地指标“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具体管理办法。

按照新农村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进度计划,加强监督落实,不能按期则相应扣减建设用地指标。

3、依法民主操作,尊重群众意愿。遵照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定,已完成前期情况调查,全乡15个村新农村建设同意率达到91.9%。对新农村建设申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还迁方案等,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征得村民同意。由村民委员会与村民逐户完成房屋置换协议签订,协议纳入对原住房实施拆迁和土地复耕的条件。

取得农户拆房退地的法定承诺,同时签订与村庄占地整体置换新建农民住宅的协议,保证按计划还迁、拆迁。

4、引进实体运作,市场化筹集资金。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引进实体开发公司具体运作,利用新农村建设置换出土地的开发建设收益,获取建设资金保障。目前已与开发商达成合作开发意向。

5、严把复耕重点环节,周密组织实施。已制定了土地整理复耕规划,在此前提下,制定土地整理复耕具体办法,明确复耕工作主体、复耕标准及相关政策。由乡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对原村庄实施拆迁并进行复耕。

复耕土地经县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向村民委员会出具村庄拆房退地证明,村民委员会凭出具证明向县房管部门申请统一办理农民房屋产权证,复耕土地由乡政府调整分配使用。

项目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吉林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传染病报告与处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等法律、规范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并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与处理机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规范报告传染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开展辖区传染病信息管理,分析、处置传染病疫情并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处理,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能力达到100%,直报率达到80%,无传染病疫情漏报、迟报发生。落实社区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建立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警机制和基础档案管理。

(二)年度目标

1、**年底,各县(区)重新统计登记辖区内所有依《传染病防治法》承担传染病发现、报告、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传染病报告人员的基本信息,作为日常管理的基线数据,登记率100%。

2、对辖区符合传染病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授予用户权限,各类用户进行档案登记,管理率100%。

3、传染病报告机构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配置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辖区传染病报告机构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开展日常工作。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能力达到100%,直报率达80%,无传染病疫情漏报、迟报发生。

5、落实社区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建立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警机制和基础档案管理,对传染病患者及时登记、上转、追踪,疑似传染病患者转诊率达到100%、追踪率达到100%、转诊到位率≥90%。

6、对重点传染病实施社区管理,新涂阳肺结核患者发现率达到70%以上;DOTS策略覆盖率100%;结核病患者系统管理率达到95%及以上;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85%以上;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95%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90%以上得到抗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年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实施。

(一)传染病报告机构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时,应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1、培训

定期对本单位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每年对辖区社区(乡村)医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每月例会时以会代训形式对传染病防治知识进行培训,组织医生参加县(区)级卫生部门开展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培训。

2、发现、登记

填写门诊日志及入、出院登记本。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时,必须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并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按照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3、报告

(1)报告程序与方式

已开通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的单位,使用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报告,《传染病报告卡》按时间及病种顺序整理归档,作为本单位报告传染病的业务依据。未开通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的单位,视疫情具体情况按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尽快进行疫情报告,同时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记录报出卡的基本信息,作为本单位报告传染病的业务依据。根据疫情,当怀疑有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可能时,应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

(2)报告时限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3)做好传染病报告的订正和补报工作。

4、处理

(1)病例转诊。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2)消毒处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3)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随访。协助疾病控制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重点管理传染病居家病例的.随访工作。

(4)密切接触者管理。协助疾病控制机构查找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5、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治管理。协助做好辖区结核病、艾滋病、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协助疾控部门做好重点传染病密切接触者的追踪、随访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护措施、消毒隔离技术、疾病症状早期识别等宣传教育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登记管理。对辖区内所有依《传染病防治法》承担传染病发现、报告、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传染病报告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形成日常管理的基线数据库,登记率100%;对辖区符合传染病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管理权限规定》(试行),授予用户权限,各类用户进行档案登记,管理率100%;

2、培训与指导。形成分级培训机制,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市级负责对县(区)级培训,每年至少一次。县(区)级开展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面对面现场指导,每年至少督导检查两次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督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对辖区乡村医生的面对面指导。通过网络监视及时指导辖区传染病报告机构准确报告传染病相关信息。

3、考核。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试行版)及卫生部和我省卫生厅关于传染病报告质量检查方案组织全市各级传染病报告工作考核,结果全市通报。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信息审核、指导信息订正、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分发、信息交流、资料保存等工作。

5、按照属地化管理和分级管理原则,依据各类传染病防控预案做好疫情处理,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属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传染病疫情按其要求处理。

三、项目组织领导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项目技术指导、监测工作和效果评价,对项目实施进行质量控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业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经费划拨的依据。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核付及监管工作。

四、实施时间

**年3月1日至**年10月30日。

五、项目督导与评估

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操作、知识问答、入户走访等方式,由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及本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区传染病防治工作实际,在组织完成本实施方案工作基础上,制定本地具体工作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 篇3

围绕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十大产业基地和中心城区六大产业发展,结合工商部门职能,积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助推行动,积极为创业者提供优质、便捷的创业服务,提升创业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把“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助推工作作为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实现宜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战略任务来抓。坚持以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坚持放开、放活、放手的方针,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及时跟踪政府招商引资和重大产业项目方向动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做好相关工作,实现重大产业项目与工业化、城市化互动,为宜春经济增长和创业富民做出贡献。

二、助推工作服务重点措施

(1)积极与政府商务局、发改委、开发区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了解招商引资情况,提前介入,做好工商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

(2)对签约落户的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审批中的.法律法规咨询、协调联系、材料审核等事宜,积极协助投资者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 3)对有特殊要求的重大项目,只要主要材料符合要求的,可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允许先行颁发执照,再行补充其他资料。

(4)对登记时有特殊需求的重大产业项目,实行“5+2”工作日制度,不论节假日均可通过“创业服务热线”实行预约登记服务。

(5)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允许企业在名称中直接使用“国际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对外进出口”等行业用语。对政府重点招商项目,允许企业使用不含“字号”的企业名称。支持具有较大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名,由当地登记机关受理后报省工商局核准。知名企业以控股形式来宜投资的,允许新办企业名称前冠以控股企业行政区划和字号。

(6)积极支持企业组建集团,只要核心企业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有3家子公司,母子公司的合并注册资本3000 万元,要求办理集团登记的,即可及时提供上门服务。

(7)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可以不受限制。

(8)按照《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企业以股权出资,再行设立配套企业,及时提供帮助,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9)允许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公司股东及拟转股方只要同意,均可将享有的公司债权转作股权作为对公司的出资。

(10)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免费为企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为企业贷款融资拓宽渠道。

三、工作要求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切实改变观念,要充分认识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十大产业基地和中心城区六大产业发展是宜春当前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新举措,是我市未来经济发展的重点支撑和新的增长点,要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创新服务,提高效能。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持最高、最优、最简、最方便的原则,加强管理创新,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快捷服务、贴心服务,进一步完善“5+2”工作制度,提高服务效能。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各种途径切实做好政策的宣传,使得我们的服务举措被领导和社会各界所知,真正促进宜春六大产业为龙头的经济社会发展,为宜春创建宜居城市做贡献。

各地要认真总结 “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助推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并在10月5日前将总结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局企业注册局。

项目实施方案 篇4

根据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及绩效考核等工作要求,确保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7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市辖区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以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5%以上。

(二)以区为单位,社区建档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材料发放覆盖率达100%。

(三)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四)以区为单位,在服务对象基数增加的情况下,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五)以区为单位,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55%以上,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

(六)以区为单位,35岁及以上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40%、35%;规范管理率均达50%以上。

(七)以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报告患病率)达3.5--4‰,在册管理率达85%以上。

(八)以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40%以上。

(九)以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90%以上。

(十)以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达100%。

(十一)以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达100%。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从60元提高至72元,市财政按人均15元给予各区补助,在此基础上,对考核优秀的区进行奖励。新增经费主要用于巩固现有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扩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同时突出重点,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适当延伸至60岁及以上居民,进一步提升居民感受度。

(一)提高经费补助标准,调整优化服务项目

一是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血型检查等基本信息服务,增加动态管理人数。二是扩大老年人健康管理覆盖面,适当扩大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完善健康体检辅助检查等项目。三是适当增加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和规范管理人数,提高随访补助水平。暂不调整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补助水平。

(二)项目任务要求

1、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利用。加快市、区两级卫生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整合区域卫生信息资源,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基本信息,及时更新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体检、随访、就诊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电子档案信息,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2、创新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诊疗服务过程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全科团队、家庭医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自我管理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重点人群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各区要加强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规范接种流程,确保上岗人员资质、疫苗、冷链管理、收费价目公示达到规定要求。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减少接种排队拥挤,防止差错事故发生。强化安全注射,及时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4、做精儿童健康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区妇幼保健院(所)要将新生儿出生信息及时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儿童规范化门诊建设,按照儿童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服务,并将高危儿童及时上转到区或市级妇幼保健所(院),提升管理质量。

5、加强和规范妇幼健康管理。加强孕产妇信息交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区妇幼保健院(所)要将孕产妇信息及时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其开展孕产妇家庭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妇女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服务,并将高危孕产妇及时上转到区或市级妇幼保健所(院),提升管理质量。

6、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制订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等辅助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7、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治管理。在全市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医联体专家门诊、健康教育及慢病登记报告系统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全科团队及家庭医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对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知情同意基础上进行随访管理。定期与街道关爱帮扶小组成员联系,及时发现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并主动筛查、转诊,一旦确诊应为其建档并随访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用药指导,提高服药率和病情稳定率。

9、落实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开展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初筛检查,做好可疑者推介转诊,对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时进行网络报告;协助区级疾控中心开展病人追踪;对肺结核患者进行督导治疗随访管理。

10、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维持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11、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12、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市、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四、完善绩效考核

(一)考核对象和方式

绩效考核对象为各区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公共卫生等专业机构,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

绩效考核实行分级考核,以区级考核为主、市级考核为辅,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查,区级全面考核,市级抽查考核的考核机制。

1、区级绩效考核。区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制定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工作,明确负责绩效考核的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公共卫生等专业机构作用,积极推进建立第三方考核机制。

区级应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每月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进行督导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应在年内12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应及时分别报送市卫生计生、财政部门。

2、市级绩效考核。市级绩效考核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分别报送省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考核各区的样本数原则上不少于50%(含指导、督导)。为减少基层负担,市财政绩效评价第三方参与市级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绩效考核内容包括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项目服务创新五部分。考核总分110分,项目服务创新所得分值另外计算。

1、组织管理(24分)。考核各区卫生计生部门的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管理机制建设和落实、绩效考核机制建设和落实、问题整改等情况,考核各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责任分工和落实情况,考核各区卫生计生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等情况。其中绩效考核工作质量复核10分,分解到项目执行有关数据复核。

2、资金管理(15分)。考核各区财政部门资金预算安排、拨付等情况,考核卫生计生部门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工作经费落实等情况,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情况。

3、项目执行(55分)。考核各区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各类服务的'情况,包括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4、项目效果(16分)。考核各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的成效。包括健康档案动态使用情况,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效果,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程度,服务对象和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满意程度等。其中,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程度、居民和基层职工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满意程度采用市第三方调查数据。

5、项目服务创新。重点考核各区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对改善居民健康效果的监测、项目实施方法的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和好的做法。

绩效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为主)、现场检查、问卷调查、会议座谈、集体访谈、入户访谈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结果应用

1、及时公布绩效考核结果。市区实行绩效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市级绩效考核结果向各区卫生计生局、财政局通报,抄送各区政府,并抄报市政府。各区要及时向被考核单位通报考核结果,同时向上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报送考核结果和应用情况。

2、考核结果与奖励资金挂钩。考核结果是市级财政奖励的重要依据。各区建立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机制,对考核优秀的项目实施单位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单位相应核减补助资金。

3、落实问题整改。各区应建立问题整改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主体,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工作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区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各级项目办建设,强化组织实施。各区卫生计生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明确本区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市级要求,考核指标应不少于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内容。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监管,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和季报告制度。

(二)规范资金管理。各区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按照常住人口数和补助标准足额配套落实资金,项目经费要用于政府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区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标准,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和绩效考核结果,及时拨付或结算补助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要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项目工作经费,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套取、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专门科目对项目资金进行会计核算,不得与单位业务收支混合核算。各区要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方式。

(三)加强项目日常管理。一是加强人员培训,重点对区级管理人员及项目实施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其项目管理能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和形式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进展成效,提高居民知晓率。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单位信息公开范围,增强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完善服务模式,推广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团队服务、签约服务及“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模式,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四是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鼓楼和第一医院及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在疾病监测、培训指导、绩效考核、效果评估等方面加强指导,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五是切实做好项目进展监测和数据报送工作,提高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严肃考核纪律。各区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强化现场考核质量控制工作。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项目实施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供各项考核资料和数据,严禁弄虚作假。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开展情况。考核原始材料、数据应当保存,必要时应组织复核,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真实、有效。

项目实施方案 篇5

一、背景及意义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明确提出要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调“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年)》把数字校园建设列为重要工作。数字校园建设已成为国家教育信息化整体推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过多年的探索,我省中小学校在数字校园建设和应用方面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形成了一批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成果,形成了一批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典型。为了引领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开展“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对于推进我省教育信息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目标

用3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学校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和应用效果好的学校,通过实验探索,形成百所省内国内领先、应用创新、成效显著的数字校园示范校,引领数字校园的建设与发展。

三、建设思路

1、以构建一流的信息化教育、教学环境为目标

借鉴国外基础教育建设经验,构建国内一流的信息化教育、教学环境,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教育发展中的革命作用,全面支持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系统建设。

2、以对信息社会教育形态的研究为理论依据

信息技术的应用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剧烈变革,继工业社会之后的信息社会正在形成。与之相应,建立适应信息时代的教育系统日趋重要。为构建面向信息社会的教育系统,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充分分析、设计,科学合理地构建信息化教育、教学环境,教育教学模式改革。

3、实验先行,重点突破。在先行实验的基础上,经过探索形成数字校园示范校,为全面提升我省数字校园建设和应用水平提供经验和示范。示范学校要不断提升数字校园建设和应用的水平和效果,着眼学生未来发展的需求,开展前沿技术、新兴产品的试验和应用,研究其对学校教育、师生发展、管理体制所带来的变革等,形成新的突破。

4、活动推动,应用创新。围绕项目实施的总体目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实践活动,提升项目学校师生的信息素养和校长领导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推进数字校园的常态化应用和创新应用。

四、实验内容

1、利用先进技术,前瞻建设数字校园环境

(1)完善数字校园的基础设施。在校园网络全接入、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构建数字校园的基础设施;创设网络环境,推进个性化学习和随时随地的学习;重视面向学生发展的信息化学习设施和体验设施的建设;重视基于新技术的应用。

(2)整合并完善数字校园的资源建设。整合各种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加强学习资源设计与建设,开展能够满足不同学生学习兴趣的选修课资源、校本教育资源的建设和适合学生个性化学习的资源建设。

(3)整合并完善数字校园应用系统。在进一步完善办公自动化、学校管理、家校互联系统、网络社区等的基础上,加强教学支撑和应用系统的规划与建设,关注学生电子成长档案与教学过程评价系统建设,整合和开发支持探究性学习、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学习等方面的数字校园应用系统。

2、加强数字校园的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

(1)加强数字校园环境下的网络学习、虚拟实验及各种生活体验,探索高水平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形成各有特色的信息技术教育。

(2)加强数字校园教学系统的全面应用,运用信息技术改革教学模式、内容和方法,推进数字校园环境下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帮助学生利用信息技术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和探究学习,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加强数字校园教育管理系统的应用,提升学校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教育管理决策的数字化,形成信息化环境下的校园文化,提升信息化时代的学校办学水平。

(4)开展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开展基于网络协作平台的区域教师学习共同体研究、基于网络协作平台的城乡教师互助研究、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教师互助研究、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泛在学习资源设计与开发、基于手持移动设备教学模式创新研究、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校本课程建设研究,等等。

(5)开展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学生发展研究。开展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研究性学习研究、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学科学习研究、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学伴互助研究、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心理辅导研究、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学习困难学生教育援助机制研究、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学生学习效果评价研究,等等。

3、加强教育、教学创新,创新教育、教学型态

(1)推进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习方式的创新,鼓励中小学学校、教师开展各类教学创新活动,建立并完善新型的教育、教学型态。

(2)加强学校、家庭、社区和社会间协同教育系统的应用,发挥数字校园在校际协作、家校协作、远程协作等方面的作用。

4、探索并形成数字校园建设和应用的投入和保障机制

数字校园建设要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探索形成建设经费投入和日常经费保障的机制,关注数字校园专业队伍建设、运行维护机制建设、标准规范建设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申报与确认

在各州市条件具备的学校中遴选,评审通过的学校要与省电化教育馆签署相关研究、管理协议,开展数字校园实验示范的研究,参加省电化教育馆组织的各种培训并接受指导。

1、项目学校的基本条件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能够把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与本校整体发展规划紧密结合;

具有良好的学校信息化环境建设基础,已实现校园网络全接入、全覆盖;终端设备能满足教学和管理的常态化应用要求;

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已实现常态化应用,并在当地具有较好的影响力;

具有很好的可持续发展潜力,有专项经费支持和人力等条件保障;

学校自愿,并得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和充分支持。

2、项目学校的确认

市州电化教育馆(站)推荐,省电化教育馆组织专家评审,省电化教育馆审批确认。

3、示范校确认

在实验研究的基础上,评估验收优秀的学校确认为数字校园示范校。

六、组织与保障

1、项目的组织管理

省电化教育馆成立“湖北省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和“湖北省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专家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等的拟定、项目学校的`评估和指导,相关市州电教机构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保障项目的有序进行。

项目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数字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

2、项目学校的队伍建设

省电化教育馆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服务,组织项目学校校长、教育信息技术专门人员及教师的培训,形成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教师研究队伍。省电化教育馆提供包括远程在线支持、咨询服务、网上培训等在线的信息化应用服务。

项目学校要积极参与培训活动,并结合本校的实际,通过应用提升队伍的水平。

3、加强数字校园的应用

省电化教育馆将根据项目学校的实际,组织开展数字校园的应用活动。通过活动,促进数字校园的创新应用。

项目学校要积极参与有关数字校园的应用活动,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数字校园应用的评估制度,提高数字校园的应用效率和效果。

4、加强项目学校的管理与协作

构建项目学校的网络管理与交流平台,实现专家咨询指导、成果交流和资源共享,提高项目学校的协作研究和整体实施的效率、质量。

项目学校通过该平台进行经验交流与研讨,总结和宣传本单位在数字校园建设过程中的成果与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