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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2025/11/21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篇1

我县现管养公路桥梁共46座(其中县道13座,乡(村)道33座)。经过技术评定,其中一类桥梁1座,二类桥梁34座,三类桥梁10座,四类桥梁1座。桥梁安全隐患如下:

一、县道桥梁

1.路上的新桥岸左侧桥栏缺损约7米。

2.路上的下沱桥腹拱有轻微渗水、岸桥栏缺损约10米。

3.路上的底蓬桥由于是单拱圈,承载力较低。

4.底水路上的水口寺桥拱圈严重开裂,上部结构全部被洪水冲毁。县交通运输局正在筹备重建。

5.纳长路上的锦溪桥桥栏较低。

二、乡村公路桥梁

1.仁五路上的三支桥、一支桥、会龙桥、石会桥拱圈与侧墙产生横向裂缝,三支桥两侧桥栏各缺损约8米。

2.下留路上的桥下坝岸右侧桥栏松动位移约10米。

3.路上的桥两岸严重跳车。

三、针对桥梁安全隐患

我段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桥梁的小修日常保养及大中修及改建工程。对一、二类桥梁进行日常保养和小修;对三类桥梁进行专项检测后保养、小修,并设置了安全警示牌。对四类桥梁采取了限高限重和禁止车辆通行等措施,保证了车辆及行人的安全。在上级级主管部门领导下,我段严格按照《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交公路发[20xx]336号)和《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xx)要求,积极、主动、扎扎实实开展了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四、落实管理制度情况

县公路养护管理段是县境内县道及主要通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养护段段长为所管辖路段桥梁的养护管理责任人,段上设一名专职桥梁养护管理工程师(副段长唐刚),责任落实到人。制定了《县公路养护管理段桥梁养护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形成了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五、桥梁技术状况的检查与评定

我段坚持执行公路桥梁经常检查制度,按照《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规定,每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管养路段上的桥梁进行2次经常检查、巡视,在汛期每月进行4次经常检查,并及时填写桥梁经常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治,切实加强桥梁监督检查和养护工作。在经常检查、定期检查中发现桥梁部件出现损坏时及时进行整治恢复。

六、桥梁养护资金落实及安全管理情况

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桥梁的小修日常保养及大中修及改建工程。对1、2类桥梁进行日常保养和小修;对3类桥梁进行专项检测后保养、小修,并设置了安全警示牌,要求车辆和通行人员不能停留在桥上;对四类桥梁采取了限高限重和禁止车辆通行等措施,保证了车辆及行人的安全。

七、桥梁养护管理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

经过桥梁的小修日常保养及大中修及改建工程,保证了1、2、3类桥的技术等级的稳定,逐步减少和消除4类桥的`存在。

八、桥梁养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资金安排上不足和滞后,不能及时排解安全隐患。桥梁检查和检测工具、仪器落后,多数只能靠目测和经验进行判断。

九、搞好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打算和建议

1.继续落实公路桥梁经常检查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确保桥梁安全,努力提高道路完好率。

2.对技术状况被评定为三类和四、五类的桥梁进行静载试验,确定桥梁病害的处置方案。

3.通过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不断补充完善公路桥梁的统计资料和基础技术档案,对公路桥梁信息的变更及时更新,对新接养的桥梁及时进行信息的统计。

4.高效、足额保证桥梁养护管理资金的落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制度和人员及风险责任金制度。

5.利用适当机会组织公路桥梁工程师对公路桥梁检测和养护工作进行参观学习,增强业务技能,了解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发展。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篇2

按照上级要求,为做好安全生产,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立足源头治理,突出重点环节,强化惩处措施,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努力维护良好的城乡道路交通秩序,为构建和谐平安宁县创设安全有序、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使我县的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明显下降,全力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采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开展“百日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任务及要求。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要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措施和方法,精心组织,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对县级公路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切实改善城乡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环境。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四、工作重点及措施

排查整治重点为:日常养护管理、桥梁、危险路段、养护作业现场等。

(一)日常养护管理未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查和管养,路面病害及遗撒物、障碍物处理不及时,影响视距的路树未修剪,非法标志牌未清理,严重威胁行车安全的;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规范或残缺、损坏,未及时进行施划、设置和维修、更换的;未按照桥梁安全管理责任制、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和规范进行日常巡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日常管养的。

(二)桥梁对有一定使用年限(1980年及以前)的老旧桥梁、重要部、构件的缺损,明显达到三、四、五类技术状况的桥梁,以及其他需要定期检查的桥梁,开展一次定期检查,其余桥梁开展经常检查,复合或核定桥梁的技术状况,核查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管护责任人落实情况,更新县乡村公路桥梁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和安全管理档案。

(三)危险路段排查确认的危险桥梁和危险路段,现场安保措施落实情况及巡查管护情况。一是危险桥梁未按规定发布公告,未提前做绕行、限行预告、未采取禁行、限行和支护等安全保障及临时加固措施的;二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以及急弯、陡坡、平交道口等重点路段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不规范的。三是县级公路危险桥梁和危险路段,未及时报告县级政府采取防护措施的。四是管养范围内的非公路产权构造物存在危险情况未及时函告相关产权单位采取防护治理措施的。

(四)养护作业现场排查整治已经开工的养护工程,未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要求编制县级公路养护作业组织方案的,未按程序进行方案审批的;方案审批单位未在开工前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的,各管理单位在作业期间未定期对方案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作业区布设不规范,未安规定摆放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未进行必要的通行车辆疏导的。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消除和减少我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改善公路通行条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根据省安委会赣安[20xx]20号文《加强农村地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及政府领导批示结合我县公路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我县各乡、镇、村农村公路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落实整治措施,消除隐患,使农村公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减少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损失,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

三、时间安排

(一)隐患排查(10月8日—10月15日)对各乡、镇、村农村公路进行摸底排查,并对有安全隐患的公路进行登记、照相记录。

(二)核实上报(10月16—10月24日)组织相关单位及技术人员对排查的`隐患进一步核实并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报政府报批。

(三)综合整治(10月27日—11月)采取“先治理重大隐患后治理一般隐患”、“先增设简易防护设施后建设规范防护设施”的方式。在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整治措施尚未到位的情况下,采取性管理措施,设置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如:砌石头、填土方、打木桩设置警示标志等土方法进行简单避险。

四、排查范围

全县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和桥梁

(一)公路路基、路面、涵洞、安保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重点在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

(二)桥梁桥台、桥栏的安全状况及安全警示标志等级。

五、工作要求

要把这次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放在政治的高度来来完成。确定带队领导,精心部署实施,要充分认识到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对待、不走过场不下形式,踏踏实实地做好这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篇4

一、加强领导,落实乡镇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明确乡镇政府是乡村道路的管理主体。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人管、管得住,健康有序发展。

二、健全机构,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队伍

(一)机构设置。按照《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各乡镇政府设立交通管理小组,市安监、交警、交通、农业、市监、城管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同时,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劝导点。

(二)工作职能。交通管理小组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在范围内调解处理未伤人轻微交通事故;

2、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责令整改;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逃逸查缉、善后调解处理等工作;

4、维护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标志、标线;

5、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检查,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有现实危险的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紧急处置;对其他隐患,应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建议报告,督促及时整治;

6、落实辖区内交通安全劝导点,组织开展对辖区机动车、电动车的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劝导等工作;

7、按照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8、组织开展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明确职责,形成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合力

安监部门: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严格查处交通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宣传部门:把交通法规宣传作为宣传报道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并采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解读、设立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部门:负责制定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计划,整合、规范农村客运市场,严格农村运输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督促乡镇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行车制度;督促做好车主、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资质审查,从业资格证的发放、管理;加强客运市场管理,加大对农村地区非法客运的查处;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农机部门:做好拖拉机及拖拉机驾驶人的相关管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指导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乡镇交通安全员的交管业务培训;根据辖内道路交通管理情况,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超载、超速、非法载客、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教育部门: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乡镇政府:制定辖区内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掌握本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设施;把遵守交通法规纳入村民自治内容。

乡镇派出所:履行公安机关抓交通管理工作职能,配合协同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日常巡查管控;做好3人以上交通事故现场维护,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善后处理工作。

监察、财政、卫生、司法等部门及广大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四、完善制度,保证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序开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乡镇政府每月要结合当地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认真分析辖区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制定整改工作措施。

(二)建立健全培训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也要及时开展执法培训,提高交通管理小组工作人员和劝导人员的工作水平。乡镇交通管理小组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检查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乡镇政府要及时掌握交通管理小组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交通管理小组要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交通、水路交通实施不间断的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四)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交通管理小组每月要对辖区内的道路、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并向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整治建议,在危险路段和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提醒标志。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到交通安全隐患报告后,要及时核实,加以整治。

(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交通安全“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交通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加大对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乡镇(街道〕、村(社)居委会要积极拓展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扩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和影响,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六)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对人民群众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的,向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小组或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的,一经查实,应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通管理小组要建立健全专人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方式,随时接受群众举报。

(七)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将各乡镇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302号、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道路运输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吉交发[20xx]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八)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联组制度。各乡镇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联组,负责组织机动车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村(社)居委会要成立驾驶人交通安全小组,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管办实施交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