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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书心得

2025/11/26心得体会

微文呈现整理的《家》读书心得(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家》读书心得 篇1

我的故乡在远方,在那山清水秀,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地方.

故乡山坡上的黄栗树、松树、柏树,它们迎着一阵阵风儿,犹如大海咆哮,又如碧波奔腾,树上的鸟儿不停地唱着优美悦耳的歌.肥沃的田地里,成片的玉米、稻谷、高粱,郁郁葱葱,扛着红缨枪的玉米棒子,很是叫人眼馋;饱满却谦虚得弯下腰杆的稻谷,让人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更让人感悟到人生的哲理;举着红火把的高粱,也不甘示弱,它们要把收获的明天迎来!

故乡被一条石溪所环绕.溪水永远是那么欢快地流淌着,不停地吟唱着.你听,多么动听的歌谣啊!溪水拍打到石头上,飞溅起团团浪花.你看,溪水多么清澈啊,溪边的花儿也在风中扭动着迷人的腰肢,为那清澈的溪水而舞.

故乡的村头有两棵大树,一棵是柳树,另一棵是枣树.春天来了,柳树早早的发芽,长出了像心一样的小叶子,装点着随风飘舞的树枝.风儿给它梳理头发,雨水给它冲澡.枣树呢,那椭圆形的叶子油亮油亮的,一颗颗亮晶晶的小枣,那么干净,那么光润,像一颗颗绿色的珠子挂满枝头.阳光一照,闪闪烁烁,又像是缀上了许多绿色的`宝石,引得孩子们的口水一串串往下掉.

“哞……哞……”咦,这是什么声音?哦,那是故乡的老牛上山吃草了.老牛们的尾巴上拖着成群的牧童,他们要一同去找个理想的地方——花草山.那是我故乡的仙境!那里,老牛们可以放开肚皮地吃那鲜嫩的草儿.那些草儿,用稚嫩的小手热情地招呼着老牛,老牛也倒真领情,向草儿奔跑而去.哎,只能牺牲了草儿,才能肥壮了老牛啊!在那里,孩子们可以尽情地玩耍.漫山遍野的花儿,五彩缤纷,散在草丛里,牧童用这些花儿编织花帽,花衣,花屋,也编织着他们美好灿烂的未来!

还有,故乡的人情味是最浓厚的热情好客是故乡的最大特点,有客人到来,村民们的脸上是挂着笑容的,那是发自内心的幸福的笑.互帮互助,携手共进,是故乡的又一特点.一家有难,千家支援,万人受惠.

山清水秀,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地方,是我永远热烈地向往着的,深爱着的在远方的故乡。

《家》读书心得 篇2

昨天把《家》又看了一遍,之前看总是没有甚么感觉,可能年龄的关系,现在再看觉得体会比之前深很多了。书中的几个人物总是显现在眼前,让自己去思考。

觉新觉新这个一物是老舍先生着力塑造的一个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我感受最深的一个人物形象。昨天把《家》又看了一遍,之前看总是没有甚么感觉,可能年龄的关系,现在再看觉得体会比之前深很多了。

书中的几个人物总是显现在眼前,让自己去思考。觉新觉新这个一物是老舍先生着力塑造的一个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我感受最深的一个人物形象。从他的身上,我多多少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总是想把所有的事情做,总觉得要对得起所有的人,结果呢?费尽心思,最后甚么事也没有做好,对不起所有的人。梅表姐也好,瑞珏也好,家庭也好,都不是他想要的。我想这个多是我们这些70后人的一个缩影吧,一直都是在为他人活着,而不是为自己活着。觉慧一个青春叛逆的代表,他是一个有思想,有目标,有理想的,他能够为自己活着,去寻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实在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又能有多少呢?这样的人看起来很简单,实在做起来很难,就像在觉民的婚事上,把敢把觉民藏匿起来;在捉鬼的事上,他勇于和陈姨太斗争;在学生运动的事上也于顶撞家族的最高人物高老太爷。实在真得很敬佩这样的人,敢作敢为。

但是转念想想,觉慧是否是有点自私,一个有着真爱的,是会去体会亲人朋友的感受,而不会只为自己,走自己的路而去让他人说。我们都很羡慕觉慧,很看不起做揖主义的觉新,但生活中我们更多做的都是觉新。老舍先生的笔真是好,几十年前写的东西,今天看来还是那样的亲切,让人久久回味。

《家》读书心得 篇3

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的故事贯穿了全文,他们不同的结局特别给我们一个深刻的印象。

觉新,他的命运是坎坷的,作为封建社会中一个大家庭的长子,他有太多被关注,也正是因为他的无力抵抗,他与自己深爱的梅最终是个悲剧结局,还有他的妻子,在旧社会的制度下最后落下死去的结局。一切都是由于旧社会旧制度的压迫,他的命运他的前途都化为泡影。

觉民,他有着沉着的性格,对于自己的命运有自己的思想,他的抵抗也注定了他个人生还是幸运的还是顺利的

觉慧无疑是一个最为关键的人物形象,他那种反抗旧社会的态度是强烈的,是有目的有信念的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对于正在变化的时局有着清醒的认识,他不甘心沦为旧社会的奴隶,他的思想是一个青年一代觉醒的象征。

巴金通过自己对社会的认识,决心用笔写下自己的感受,用文字唤醒青年一代。《家》之所以能成为名著,正是因为它有它的价值存在。在这样一个《家》的影响下,让我明白了时代的前进,不应该小部分人努力就好,而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觉醒,广大群众的觉醒,首先就是要唤醒青年一代,我们应该有自己对社会的认识并能了解到自己身上背负的社会的时代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有前进,我们是新一代,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我们应该要有更加强大的信念,为中华之繁荣富强努力!

最近正在重读《家》这部经典著作。初一的时候只读过一半,这几天正好借着电视剧《家》的热播重读经典。

巴金的代表作是《激流》三部曲,包括《家》。《春》。《秋》三部,内容是通过一个大家庭的没落和分化来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作者以很大的激情对封建势力进行揭露,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并与这种家庭决裂。《家》这部分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用巴金老先生自己的话说:他“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高氏豪门外表上诗礼传家,书香门第,但掩盖在这层帷幕之后的,却是内部的相互倾轧,明争暗斗,腐朽龌龊,荒淫无耻。为了维护这个作为封建制度的支柱而又面临崩溃的家庭,以高老太爷和高克明为代表的那些卫道者,竭力奉持着礼教和家训,压制一切新的事物,甚至不惜以牺牲青年为代价。这就又加深了新与旧。当权势力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并使年轻人遭受巨大的痛若。在《家》中,就有梅表姐的抑郁致死,瑞珏的悲惨命运,鸣凤的投湖悲剧,婉儿的被逼出嫁……这些青年女性的不幸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作者通过这些描写,表现了深切的同情和悲愤,并向垂死的制度发出了“我控诉”的呼声。觉新。觉民。觉慧兄弟三人的不同命运也是作品的一条主线,是始终贯串在《激流》三部曲里的人。

觉新,作者对他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薰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珏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原著中作者对他是有一些批判的,大多是通过觉慧,批判他的怯弱。“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读者只有在把他当作一个牺牲者的心情下才可能产生一点惋惜;这种情绪却往往又为人物自己的行动所否定了。觉民的性格是沉着的,也是比较定型的;作者给他安排了一个比较顺利的遭遇,使他胜利地得到爱情,跨过了逃婚的斗争。他也有改变和发展,但都是顺着一条路向前的,他自信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

“五四”的浪潮掀起了青年一代的热情和理想,也回深了他们对于旧的制度和生活的憎恨。《家》中的重要人物觉慧,便是这种受到新思潮冲击的新生的.民主主义力量的代表。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他的信念很单纯,对旧势力“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他的确是“幼稚”的,对周围的一切还不能作出科学的分析,甚至感到“这旧家庭里面的一切简直是一个复杂的结”,他这直率的热烈的心是无法把它解开的但因为“五四”时代对旧的一切表示怀疑和否定的精神,他知道这个家庭是“无可挽救的了”。他并不想对“家”寄托什么希望,而热心于交结新朋友。讨论社会问题。编辑刊物,创办阅报社等等社会活动,“夸大地把改良社会。解放人群的责任放在自己的肩上”。即使在他与鸣凤热恋的时期,他在外面也“确实忘了鸣凤”,只有回到那和沙漠一样寂寞的家里时,才“不能不因思念她而苦恼”。最后,觉慧无所顾忌地离开家而远走了。作者通过觉慧写出了革命潮流在青年中的激荡,写出了包含在旧家庭内部的新力量的成长,也通过觉慧来对觉新的“作揖主义”和别人的懦弱性格作了批判。作品中四位女主人公不同的命运中又有着某种相同。瑞珏,旧社会的一个女人,可以说死在封建的礼教下,也可以说是死在她对爱情的追求下。我宁愿认为她是死在对爱情追求下,也不愿认为她是死在封建的礼教下。因为最起码他追求到了她的爱情,那是有价值的死;但在那个封建思想弥漫的社会下,如果说她死于封建礼教,那并不希奇,封建礼教下死的女人还不够多么?鸣凤就是一个例子,所以说她死于封建礼教会让我觉得她的没有任何的价值。所以我更愿意说瑞珏是被爱情葬送……

巴金在回忆自己写下这些文字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我熟悉我所描写的人物和生活,因为我在那样的家庭里度过了我最初的十九年的岁月,那些人都是我当时朝夕相见的,也是我所爱过和我所恨过的然而我并不是写我自己家庭的历史,我写了一般的官僚地主家庭的历史。我写梅,写瑞珏,写鸣凤,我心里充满了同情和悲愤。我庆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进了我的小说,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的牺牲的年轻女人叫出了一声:冤枉!我真不忍挖开我的回忆的坟墓,那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

是啊!“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家》读书心得 篇4

夏日的午后,阳光暖软,从窗缝和门缝后悄悄溜进来,在地上、墙上留下影迹,一排排,整整齐齐,像琴键一样。我左手托着下巴,另一只手轻轻翻动《千家诗》的书页。

还记得那个酒入愁肠,七分化为月光,余下三分化为剑气的李白吗?“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是他在赞美杨贵妃的倾世姿容。“一为迁客去长沙,西望长安不见家”是他流放夜郎时依旧孤傲清高的性情。“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是他背井离乡,想大醉一场,忘却对故乡的思念,豪情万丈。“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是他送别朋友时的依依惜别之情。邻家传来一首《长安忆》,清丽伤感的音调让我恍若梦回大唐,好像看见李白衣袖飘飞间留下一片康桥彩云。李白的诗词或华丽,或浪漫,或豪放,都令我回味无穷。

让我最欣赏的是孙逖的'《宿云门寺阁》。“香阁东山下,烟花象外幽。悬灯千嶂夕,卷幔五湖秋。画壁余鸿雁,纱窗宿斗牛。更疑天路近,梦与白云游。”云门山下,缕缕佛香缭绕着寺阁,繁花如烟似梦,飘渺梦幻,那里幽静美丽得如同世外桃源。红日渐渐西沉,晚霞把天空渲染得流光溢彩。寺阁悬起灯盏,四周的山峰高大险峻,像一道道屏障。寺阁的布幔又被卷起,与五湖的秋色相对。壁画褪去了往昔华丽鲜亮的颜色,只剩下了南飞的鸿雁。不光是诗人,我也怀疑天路是否已近在眼前,与白云同游天界。这样的美景,怎能不让人陶醉?

犹记当时年少,窗外传来朗朗读诗声,未脱去童稚的调儿拨动了我的心弦。那来自遥远时空的淡淡情思,如同一位手执书卷的美人,惊鸿一瞥,天地顿时失去了应有的颜色。

渐渐长大,不再满足于摇头晃脑地读诗、背诗,便拿着毛笔学学那些儒雅的诗人,抄诗、品诗,有时也会幼稚地写写根本就不成调的小诗。每当笔尖轻轻掠过纸上,墨汁流淌,形成字迹,心里就会产生一种极大的满足感,仿佛一笔一生莲,笔笔莲花开。

有时看着一首首诗词,心里也会做做梦。远离俗世的喧嚣纷扰、灯红酒绿,在青山隐隐、绿水悠悠的地方驾一叶扁舟,独自一人遨游天下,寻一寻谪仙人李白,讨一壶陈年佳酿,绣口是否也能如他一般吐就盛世云烟与繁荣;见一见陶渊明,体验一下“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隐居生活。

不得不承认,诗词就像一杯香茗,氤氲着久久不散的醇香;不得不感慨,人生路漫漫,若能诗词常驻,诗情永驻,也算幸事!

阳光轻笑,从指尖,从书页上跳跃。诗词传唱千家,古典魂韵流传千古。我愿在这慵懒的午后,捧一卷清雅的《千家诗》,偷享清欢乐浮生, “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

《家》读书心得 篇5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向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