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督导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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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督导评估方案 篇1
依据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教秘〔20xx〕号)精神,第二督学责任区计划在责任区内开展防溺水专项督导。
一、督导时间
20xx年月24日至1日
二、督导对象
第二督学责任区内相关学校
三、督导人员
xxx
四、督导内容
1、学校防溺水知识宣传及普及;
2、《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及“回执”收存;
3、学校有无防溺水方案。
五、督导方式
专兼职督学,自主安排到挂牌联系学校自行开展。
六、督导要求
1、各专兼职督学于月24日下午接受任务,认真研读《致家长一封信》内容,并于月1日前完成;
2、各专兼职督学要深入校园,挂牌督导,认真记录,及时撰写督导小结及时上报;第二督学责任区将安排专人汇总撰写本次专题督导报告上报县教育督导室;
3、督导过程要留下图片和字资料,随督导小结一并报给责任区第二组组长;
4、督导学校接到通知后,要根据督导内容准备好书面材料(《防溺水方案》等)。
学校督导评估方案 篇2
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督导自查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顺利推进。结合20xx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易地扶贫搬迁年度考核,特制定本自查方案。
一、组织领导
易地扶贫搬迁自查工作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脱贫攻坚办牵头,会同县发改经信局、县扶贫移民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自查对象
自查对象为20xx年、20xx年度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8个乡镇17个村52户228名易地扶贫搬迁人口。
三、自查培训
按照《省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自查标准》对督导组成员及项目实施乡镇进行为期一天的自查培训。
四、自查时间
20xx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五、自查方式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采取自查方式对20xx年、20xx年按年度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乡镇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工作督导,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主要方法是实地入户调查、查阅相关资料、数据统计等。
六、自查内容
主要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和脱贫发展工作的`精准性、合规性等进行自查,同时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搬迁对象。建档立卡搬迁对象识别精准性,以及搬迁人口数量、搬迁群众个人意愿情况等。
(二)项目建设。住房建设面积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要求、住房建设主体是否完工并入住等。
(三)资金使用。搬迁对象人均补助资金标准和补助资金分解下达、到位及使用情况,资金承接、拨付、使用等情况。
(四)档案管理情况。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档案规范化管理,乡(镇)、村级档案目录要求,做好乡镇和村级档案管理工作。
学校督导评估方案 篇3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教督办[20xx]1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增强中小学推进素质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学生发展为本、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提升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二、基本原则
发展性原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把全体学生发展和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准。
主体性原则: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引领学校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强化学校在督导评估中的主体地位。
全面性原则:坚持面向每一所中小学校,以全面评估辖区内的学校为根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个性化原则:鼓励学校在依法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发挥优势,办出特色,示范引领区域内素质教育实施。
动态性原则:获得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荣誉的学校,每五年复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学校,取消其示范学校称号。
三、适用范围
《方案》分普通高中、初中、小学三个评估体系。每个评估体系分为办学思想、制度建设、办学行为、德育工作、教学工作、办学成效等6个A级指标,19个B级指标,41个C级指标。各指标体系适用于相应层次的各类学校。
四、评估程序
1、成立督导组,提前向学校发出书面督导通知并向社会公示。
2、接受并审核学校自评报告。
3、采取听课测试、问卷调查、访谈座谈、校园观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校全面收集信息。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征求社会和公众意见。
4、督导结束时,向学校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并听取学校的说明和申辩。
5、教育督导部门根据督导组报告、学校自评报告和社会公众意见进行综合评估,形成督导意见书发送学校。
6、督促、指导学校按督导意见书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组织实施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统筹全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对市、县(市区)、学校三级督导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负责所辖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实施步骤
1.学校自评
突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主体地位,建立完善学校自评制度,组建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评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每学年对照督导评估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评。接受督导评估前要将自评报告报送教育督导部门。接受督导评估以后,根据督导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报教育督导部门,接受复查。
2.县(市区)督导评估
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三年一轮的评估周期,具体安排县(市区)域内中小学素质教育评估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学校开展评估;组织责任区督学对学校进行过程性视导;对学校进行复查验收;组织推荐所辖学校申报市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
3.市督导评估
教育督导室负责制定本辖区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评估工作计划。对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对各地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抽查,总结推广经验;负责市直属学校的督导评估;对申报市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实施评估认定与复查;组织推荐所辖学校申报省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
(二)示范学校的评估认定与管理
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认定需经自评、申报、初审、验收、认定等基本程序,称号统一为“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取得称号5年期满需复评。
1.申报资格。申报各级示范校应当严格执行《山东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体系》的标准要求,评估结果达到优秀等级以上,区域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具申报资格。
(1)违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被处以全市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的;
(2)学校课程实施水平评估不合格的;
(3)学校对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4)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严重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收费规定的;
(6)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因学校教育和管理不力发生教职工或学生严重违法行为且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8)其它严重违背政策的现象。
2.申报程序。各级教育督导部门按照分级评选、逐级申报的原则负责示范学校的评选认定工作,向上级推荐申报工作。
3.申报事项。申报县(市区)、市级示范学校,需报送的书面材料及其相关事项,由评估确认机关自行规定。申报省级示范学校须报送以下材料:①各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提出省级评估的申请报告(请示)。②山东省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③学校的自评报告和申报当年相对应的县、市督导评估的报告(通报)。④实施素质教育的典型经验材料。
4.评估与确认。市、县(市区)级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由同级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时送上级教育督导室备案。省教育厅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的省级示范学校进行综合审查,依据评估结论进行复评公示后,授予“山东省省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称号,并给予表彰。具体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
5.跟踪督查。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推荐、评选实行动态管理,推荐、评选工作每年进行1次。对已获得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称号的学校每5年进行1次复查。
六、结果使用
(一)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学校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素质教育示范学校。
(二)地方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学校问责、干部考核和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督导评估结果,定期发布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报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督导评估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方正县关于规范和完善“学校发展自我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建立规范、科学的学校发展规划和督导评估制度,形成学校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互动的监控机制,充分发挥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效益的不断提高,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督导评估工作作为促进学校依法组织办学和促进师生发展的重要环节,并纳入现代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自我评价、自我监控、进行自我诊断、自我反思和自我调控,实现学校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并使之成为学校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三年发展规划的顺利完成,不断推进现代学校的建设。
二、指标体系及分析
1、学校发展规划:
学校发展规划是学校发展的灵魂,充分体现学校办学思想和办学目标,对学校发展规划的.评价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
(1)评价规划本身的质量。学校发展规划包括学校发展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措施等,规划应该符合学校实际,明确、具体、可操作。
(2)评价制定规划的过程。设置这一指标的目的在于引导学校将制定规划的过程,作为统一全校教职工思想和行为,激发教职工主体性的过程。
2、学校发展过程:
学校发展过程主要包括落实规划过程中的学校工作的主要环节。我们选取了学校领导、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4个主要指标。学校领导是影响学校发展的最直接因素,学校管理和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是学校发展的体制保障和资源保障,教育教学是学校发展的核心环节。
3、 学校发展结果:
对学校发展结果主要从3方面进行评价: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和学校自主发展。设置学校自主发展指标的目的在于:引导学校依据办学规划,确定学校发展重点,并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全校教职工要参与制定评价标准,并认可新的标准。新课程背景下学校发展评价指标内容如下: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发展规划自评工作小组,全面策划、组织、监督各项自评工作,由校长担任组长,村级小学校长担任组员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 xxx、xxx、xxx
四、自评内容:
1、根据“中小学校年度自评公报项目表”中相关项目进行分工,完成相关的数据统计、资料汇总及自查自评。
2、根据“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中相关内容开展自查自评材料整理。
3、对照学校自订的“年度依法自主办学发展性项目计划表”进行专项自评并完成资料汇集。
五、自评方法:
通过诊断性、形成性和终结性评价,结合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交流会等形式,广泛收集评议意见,根据自评内容的不同性质,进行定性分析或定量测评。
六、自评原则:
1、实事求是、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注重实效;
2、广泛动员、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广开言路;
3、反映成绩、总结经验、正视问题、寻求对策。
七、自评阶段:
1、诊断性自评。
每学期,对照“方正县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进行诊断性自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汇总调查反馈情况,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客观分析,明确改进方向,为下一阶段学校工作思路的确立提供依据。
2、形成性自评。
自评过程与每学期学校工作计划和年度发展性项目计划的实施紧密结合。在诊断性自评基础上,进行学期工作小结。各专项自评小组结合本部门职责和日常工作进行自我反思和总结,对所负责的项目进行及时的信息收集和反馈调节,积累自评资料。每年度,完成各项目自评小组年度自查报告和学校年度自评报告。
3、终结性自评
在发展规划年限期满前,进行终结性自评。各专项自评小组在诊断性自评和形成性自评的基础上,对照“各年度发展性项目计划表”和“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中相关内容完成终结性自查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整体实施情况和各专项年度自查报告,对照“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对学校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总结,完成学校终结性自评报告及综合督导自评报告,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找准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材料。
4、整理汇总。
学校将各专项自查报告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学校年度自评报告初稿。
5、意见征询。
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和建议后,提交学校发展规划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教育管理委员会审议修改。
6、完成报告。
将修改完善的学校年度自评报告提交教工大会或教代会审议并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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