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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

2025/12/01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的20xx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生活物资保供稳价、能源供应保障和春运及物资运输保障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县“保供稳价”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保证供应、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确保我县“春节”及“两会”期间保供稳价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起止时间:20xx年2月3日至20xx年3月15日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保供稳价工作

全县“春节”“两会”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经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各单位要切实把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的保供稳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责任分工

(一)加强重要民生商品监测和形式分析,科学研判走势

1.开展重要民生商品(粮、油、肉、菜)每日价格监测和电力、天然气供需监测。(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2.科学研判走势。落实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报告供应形势和价格异常上涨情,落实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和价格干预措施。(责任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完善产销储运,夯实保供稳价基础

1.安排应急货运车辆5辆作为应急储备运力,确保春节期间因各种突发事件引起影响紧急重点物资的及时、有序运输。(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督促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企业、供应网点按要求及时采购备足各类商品。(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市场监管局)

3.切实做好粮、油、肉、菜产销衔接和储备规模,确保“春节”、“两会”期间正常供应。(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经商局)

(三)加强市场监管,确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1.开展专项联合检查,约谈经营户和市场负责人,并签署《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他们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参与稳价保供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经商局、农业农村局)

2.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农贸、商超秩序。(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通过“浙冷链”系统检索涉事同批次食品的来源、流向,并予以初步认定,进行现场核查,严格落实“两证两章”管理,并实行屠宰生猪“日进日出”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检疫行为,对涉事食品的进销货台账进行核对,确认来源、流向,确认涉事食品实际进货量、库存量,对库存的涉事食品进行就地封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四)完善应急预案,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1.做好事前防范。完善电力、天然气保供方案和价格、运输相关应急预案。督促落实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和屠宰场多渠道对接货源,做好粮食加工企业、储备粮库、应急投放点的检查,确保应急时能够启动市场保供。研究部署全县运输应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通应急物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

2.加强应急联动。当市场出现粮、油、菜、肉等生活必需品出现价格异常上涨或大批量抢购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市场干预,必要时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确保我县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出现用能紧缺时,优先保障居民用电用气需求。(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经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

四、加强宣传引导,掌握市场舆论主动权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发挥媒体正确引导消费的积极作用,同时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自我约束,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发布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供应等信息,密切跟踪舆情变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用真实、权威的信息,增强群众信心。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 篇2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xx〕184号)和省领导批示精神,按照《保证粳米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的工作方案》(发改电〔20xx〕112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着力保障全市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的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严厉打击粮食流通活动中的非法行为,抑制市场粮油涨价预期,引导我市粮油市场健康发展,实现市场粮油供应量足价稳的调控目标。

二、工作任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提高对保证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切实采取措施保证本地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粮油保供稳价工作机制,加强保供稳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市粮油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长、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省农发行营业部相关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由市粮食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主任,市粮食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开展需要从有关部门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对各项保供稳价工作措施及执行效果进行督促检查。定期(一般情况下每周,特殊情况下每天)会商本地粮油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强化对中间环节经营者的管理,必须把市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加工、批发、零售企业纳入管理范围,并与政府签订保证市场供应的`责任书,防止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合理调度政府手中的粮油资源,适时投放市场。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参照建立本地区粮油保供稳价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统一组织协调本地区粮油保供稳价工作。

(二)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掌握必要的粮源。一是按照已确立的规模加快市级储备粮油入库进度,按要求补足已轮换出库的粮油;二是督促已建立县级储备粮油的区、市、县抓好粮油入库工作;加强地方储备安全储藏工作,确保库存粮油质量良好、数量真实,紧急情况下调得动、用得上。三是各地要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进一步充实成品粮油储备和军粮库存,确保10天以上的供应能力。成品粮油储备尚未达到10天应急供应量的,要从现有地方储备粮油中安排货源加工成成品粮油(包括一定量小包装粮油)加以补充,以备应急需要。四是适度把握储备粮轮换节奏,适时加强市场调控。结合中央和省级储备粮油轮换实际,通过适时调整地方储备粮食轮换的节奏和力度稳定我市粮食市场价格。

(三)加大粮油市场信息监测力度,密切关注粮油市场动态。各地粮食、价格、商务等部门要在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合理确定全市粮油信息监测网点,严格执行粮油市场信息监测点信息报送制度,随时掌握市场粮油供求及价格变化情况,适时做好应对工作。对重点粮油加工企业和经营规模大、库存粮源多、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的批发市场和零售企业必须实现全面覆盖。

领导小组要对来自各渠道监测数据进行对比、校核、分析,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性。有关监测数据和分析结论要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市粮油保供稳价领导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粮油批发、零售数量和价格监测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和报送工作,并于每周日(特殊情况随时报)将上一周本地区监测数据统一报送到市粮食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主管领导要对上报的监测数据及时性、准确性负责。要加强对加工、批发、零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借机涨价等不法行为。

(四)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和管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国有粮食储备企业、日加工能力50吨以上的粮油加工企业、谷丰粮油批发市场、沃尔玛超市等具有较大影响的零售企业的监控和管理,督促其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服从、服务于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大局。一是督促上述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带头稳定粮油收购价格,不得哄抬粮油收购价格、争抢粮源。加工企业在确保出厂价格基本稳定的同时,要保证库存粮油的正常加工和销售,加工出厂数量不得低于现有水平;粮油零售企业在确保原有销售渠道粮油供应稳定的基础上,尽可能增加粮油供应量。二是督促重点企业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和贵州省粮食局、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工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制定并公布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原料和成品库存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库存量。三是根据全市粮油市场供求需要,积极引导组织重点企业到产区采购粮油,保证后续市场供应。对到产区采购粮油的数量、采购价格、运输计划等有关情况要及时主动与产区的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四是督促引导重点企业发挥引领和稳定市场价格的作用,确保其不带头涨价,不跟风涨价,同时加强对经销商的`价格约束,确保粮油出厂价格和大型超市零售价格不出现大的波动。五是督促重点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本企业采购、加工、库存、销售产品流向和价格等有关信息。在全市宏观调控需要时,必须服从有关部门指令,调整企业生产计划和销售流向。

(五)强化市场监管,保障我市粮油有序流通。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等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对全市粮油市场的监管,整合执法资源,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统筹对生产、流通等环节粮食价格、质量、库存、台帐等情况进行重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假冒伪劣、阳奉阴违等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粮油流通秩序。

(六)积极做好应急调控准备,完善粮油应急机制。一是完善粮油供应应急预案及实施方案,统筹做好相关调整和准备工作。二是加强粮油应急加工产能建设,提高我市粮油应急加工能力,合理确定粮油应急加工企业名单及布局,确保应急加工需要。三是加快以放心粮油便民超市为主的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建设,完善粮油配送中心配送功能,扩大应急网络覆盖面。四是积极做好粮油调控的物资准备工作,当粮油市场出现《贵阳市粮食供应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异常情况时,及时向市政府提出投放储备粮油保证供应、抑制价格上涨势头的意见,批复后负责组织实施。

(七)积极做好产销衔接,稳定市场粮源供给。督促和指导粮食企业积极履行前期同产区签订的粮油购销合同,及时调运,进一步充实本地市场粮源。同时,积极鼓励各大粮油批发市场和粮油经营大户,有针对性地到粮食主产区采购粮食,提前落实购销合同,保证后续市场供应。积极配合国家做好中央储备和临时存储粮食的跨省移库工作。各级粮食部门和重点粮食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合作机制,与产区粮食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反映粮油需求信息,做好粮源落实工作。

四、工作职责

保证全市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由市粮油保供稳价领导小组负责总协调,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省农发行营业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负责提出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的意见,并向市政府报告。

市财政局:负责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安排和下达粮食应急供应所产生的粮食价差及有关费用补贴,并监督使用。

市物价局:负责对全市粮油市场价格监测,实施粮油市场每周价格监测制度。收集掌握全市及国内外有关粮食价格动态信息,分析预测市场行情,发现市场价格异常和紧急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依法查处乱涨价、乱收费的违法行为。

农业发展银行:根据粮食应急需要及时提供粮食采购所需资金。

市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规范市场流通秩序。

市工商局:负责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借机囤积居奇、掺杂使假等违法经营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维护市场秩序。

市质监局:负责粮食加工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督,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粮油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粮油应急物资运力的统筹安排。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开展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查指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各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和对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政府和有关企业切实落实相关责任。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对各地反映的困难或在各地层面难以解决的问题加强协调,帮助各地做好保供稳价的各项工作。需要进行应急调控时及时向交通运输部门反馈,以便协调统筹安排运输粮油的运力,以保证粮油的及时运输。

(三)加强舆论引导。新闻宣传部门要指导主要媒体,加强正面信息宣传,审慎报道粮油涨价、供应紧张、居民抢购等负面消息,防止引起市场恐慌,人为加剧市场波动。特别要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防止夸大事实,传播虚假信息,依法打击恶意炒作、造谣惑众等不法行为。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 篇3

当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事关疫情防控期间民心稳定、事关疫情防控大局。我市蔬菜自给率不高,发展蔬菜生产有较大的空间和潜力。根据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稳产保供要求,为了逐步提高我市蔬菜生产供应水平,增强蔬菜稳产保供能力,增加自给率,特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措施,加大支持,大力发展蔬菜生产。

一、目标任务

全市20xx年第一、第二季度每月蔬菜种植面积及产量同比增长15%,新增蔬菜基地面积1500亩,每个县(市、区)有一个以上蔬菜基地新增面积100亩以上,全年蔬菜种植面积、产量分别增长10%,力争全年平均自给率达到90%以上。在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全市蔬菜在田面积在16000亩以上,每月保障供应蔬菜8000吨以上。

二、主要措施

1.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全市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明确全年及各月生产任务,确保全市全年任务完成。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到基地,落实新增基地面积。

2.统筹资金投入,加大蔬菜生产扶持。争取市财政投入资金300万元,支持规模蔬菜基地扩大春季蔬菜生产规模、扩大蔬菜基地规模。各地也要统筹项目资金、扶贫资金,加大项目资金扶持。

3.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持蔬菜基地建设,改善蔬菜基地生产条件。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地方,要覆盖到蔬菜基地。防城区要重点布局防城—那梭公路沿线蔬菜生产带。

4.加快土地流转,解决蔬菜生产用地。各地要利用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发挥好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作用,化解土地流转困难及问题,加快土地流转力度。

5.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蔬菜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农业投资融资平台资金支持,加大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镇村组织支持服务,合力发展蔬菜产业。

6.及时组织农资调运,保障充足的种子、化肥、农药和农膜等农用物资供应。掌握农资、种子经销企业经营情况和物资储存情况。

7.组织广大农业干部深入生产第一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春耕生产,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农民解决春耕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开展;加大春季蔬菜生产力度,组织动员蔬菜种植户、蔬菜基地扩大种植面积,采用大棚、小拱棚、地膜覆盖等设施技术提早生产、加快生长,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

三、实施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生产财政奖补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蔬菜生产任务完成,确保疫情期间蔬菜供应,打好蔬菜生产基础,对我市春季蔬菜生产给予重点支持。

(一)支持规模

争取市财政“菜篮子”蔬菜生产专项资金300万元,专项扶持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蔬菜生产增产保供。

(二)支持方式

1.支持蔬菜基地提早生产。对基地面积1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在2—3月种植的蔬菜面积给予奖补,每亩100元。资金用于补贴购买种子、化肥、农膜、农药、用工等项。

2.支持种植大户、蔬菜基地扩大基地面积、新建蔬菜基地。

(1)对基地面积10—50亩的种植大户,今年2-6月新增加蔬菜基地面积在3亩以上的给予每亩300元奖补;

(2)对基地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今年2-6月新增加蔬菜基地面积在1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1000元奖补。

以上奖补资金用于补贴地租、机耕费、大棚、灌溉设施及其他蔬菜生产农资支出。重点奖补新增或新建规模100亩以上蔬菜基地。

3.鼓励基地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建设蔬菜大棚。种植大户在今年2—6月建设蔬菜大棚10亩以上的,给予大棚主体建设资金投资总额50%的奖补。

(三)项目申报、审核及验收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xx年2月20日—3月20日,4月20日—5月20日。

2.10亩--50亩奖补项目申报、审核及验收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申报、验收汇总表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3.50亩以上奖补项目和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申报。蔬菜生产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企业为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填报防城港市蔬菜生产扶持项目申报表(附表1),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蔬菜大棚建设项目需要详细列出建设内容及预算。

项目核查审核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现场核查和材料审核,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项目验收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核验,市级核验不少于30%项目。

4.项目验收及核验时间:2—3月种植奖补项目为20xx年2月下旬--3月下旬;新增基地面积和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为20xx年2月下旬—7月上旬。

5.资金拨付。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统筹确定补助方案,送市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到县(市、区)财政局。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接财政局落实奖补资金,确保及时拨付项目业主。

四、抓好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生产其他工作

摸清在田蔬菜底数和生长情况,掌握蔬菜种植计划、投资计划和新建蔬菜基地情况,全面掌握蔬菜生产及供应情况。及时统计蔬菜生产基础数据,落实每周一报。加强蔬菜质量监管,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在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根据河北省防控疫情推进外资外贸商贸流通文旅业发展协调组关于印发《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新区工作要求,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岁末年初的重要工作,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坚决果断,有力有序,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全面有力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市场监测。即日起启动节日市场监测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确定全县3家重点商超、1家重点农批市场作为重点联系企业,启动日报告制度,做好各类生活必需品检测报告,建立直通渠道,加强米、面、油、肉、蛋、奶、菜、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单位:县改发局)

(二)做好销售预警。要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落细,“双节”期间组织协调人手,按时到大型商超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坚持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和市场供应异常情况即时报告制度,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对重大异常波动不报、漏报、瞒报、迟报的严肃追责。(责任单位:县改发局)

(三)及早备货补货。引导、组织农贸市场、商超、社区超市、便利店等营业场所尽早与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和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对接,利用市场化手段建立稳固可持续的供求关系,锁定货源,及时保质保量采购、调运、储备足量的菜、果、肉、蛋、奶、糖、盐等生活必需品,特别是要备足大白菜、圆白菜、土豆、白萝卜、胡萝卜、大葱、洋葱等耐储蔬菜,满足居民居家生活基础需求,指导商家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责任单位:县改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提供充足货源。落实省委、省政府及新区保供工作部署,动员市场主体积极备货。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结合实际,赴域外采购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责任单位:县改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发挥电商作用。加强与省内外线上平台联系,及时获取重要生活必需品供需信息。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完善线上平台商品进销管理系统,加大生活必需品采购,必要时组织力量驻厂进货,确保重要商品不断档。指导大型商场加大线上销售力度,与第三方物流快递企业合作,提升物流配送能力,提高商品网订配送比例。充分利用社区便利店和社区智能自提柜资源,广泛提供自寄自取为主的收派件服务。指导餐饮企业提高线上供应能力,满足各类社会消费需求。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保留现金支付渠道,切实满足老年等群体支付需求。(责任单位:县改发局)

(六)有效防控疫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情况专项检查,指导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百货店、饭店等商贸流通企业,做好消毒通风、员工顾客戴口罩测温等工作,为顾客提供免洗洗手液、一次性消毒纸巾等用品,通过广播和大屏等宣传防控知识,确保购物场所安全。要督促农贸市场、海鲜市场、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及相关冷库等经营主体不断完善防控处置工作方案和预案,加强对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水产品仓储等经营环节和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提升疫情防控能力,防止由物及人的疫情传播扩散。(责任单位:县改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各沿街分包单位、各乡镇、社区)

(七)实现安全生产。结合现阶段疫情防控及“双节”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特点,着重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批发市场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及直销、药品流通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落实冬春火灾防控措施,取消各类商贸展览、促销活动等大型集中性活动的开展。督促企业广泛宣传用气、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改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

(八)优化市场环境。开展岁末年初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聚焦互联网、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领域,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强化抽检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手段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依程序公开曝光。(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九)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县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由责任单位及科室分包直联,聚焦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责任单位:县改发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预备应急响应。从全县选出销售额高、储备规模大、物流配送能力强的重点农批市场、重点商超作为重点保供单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市场联动联保机制,动员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快速支援、保障供应。(责任单位:县改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单位处(科)室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同配合,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工作方案,强化保障措施,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加强迎新春消费知识宣传,及时关注舆情,通过电视、广播、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双节”期间监测周报告制度,对3家重点商超和1家重点农批市场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周监测报告,按时上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