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疫情防控消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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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疫情防控消杀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有效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规范“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治流程,最大程度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按照什邡市卫生健康局对全市医疗机构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院年初制定的《什邡市师古中心卫生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什师卫〔2020〕6号),同时参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及疫情防控方案最新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我院疫情防控各小组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特修订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与原则
(一)任务与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提高处理和医疗救治能力,进而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保障医务人员和就诊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医疗秩序的稳定;同时切实履行医疗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责任和义务,密切配合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二)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
二、建立机构落实责任
(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卫东(党支部书记、院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乔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公卫科等成员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同时成立流行病学史调查组、消杀灭菌组、医疗救治组、核酸检测组、院感防控组、舆情处置与综合信息报送组、后勤保障组等7个工作小组,各组成员负责各组具体疫情防控工作。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及有关要求,全面指导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任务。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及时客观跟进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做好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2)参与制订、修订本组应急方案、确定事件级别,对应急准备提出建议,对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制订应急队伍演练方案,参与演练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
3)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信息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新冠肺炎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
4)负责对新冠肺炎院感防控知识业务指导及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负责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及后勤物资保障需求。
三、各部门分工
(一)流行病学史调查组
组长:何文俊(党支部副书记)
成员:孔杰(公卫科科长、宣教科科长)
钟晓吉(传染病报告项目责任人)
曾传光(卫生监督协管员)
程其明(乡村医生协会会长)
以及辖区全体乡村医生
(二)消杀灭菌组
组长:孔杰(公卫科科长)
成员:曾传光(卫生监督协管员)
曾杨骏飞(总务科科长)
程其明(乡村医生协会会长)
以及辖区全体乡村医生
(三)医疗救治组
组长:乔敏(副院长)
成员:饶玉凤(内科主任、医务科科长)
刘岗(急诊科主任)
王生勇(门诊主任)
王庆录(外科主任)
刘芳(妇产科主任)
杨永琴(妇产科副主任)
廖芳(麻醉科主任)
陈迎阳(药剂科主任)
李斌(放射科主任)
张巧丽(特检科主任)
黄立波(护理部主任、急诊科护士长)
(四)核酸检测组
组长:肖利(检验科主任)
成员:检验科全体成员
(五)院感防控组
组长:陈凤媛(中医科科长、院感科科长)
成员:许艳(外科护士长、妇产科护士长)
邱欢欢(内儿科护士长、感控督查员)
王怡(手术室、供应室护士长、感控督查员)
何倩(感控调查员)
何婷婷(感控调查员)
(六)舆情处置与综合信息报送组
组长:姚磊(信息人事科科长)
成员:陈其波(体检科科长、办公室工作人员)
易欢(办公室工作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
组长:陈浩(副院长)
何荣(财务科科长)
成员:曾杨骏飞(总务科科长)
曾显德(车班负责人)
以及全体保安人员
四、工作职责
(一)流行病学史调查组
1、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同时对发现的疑似或确诊患者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2、流行病学调查小组做好个人防护,通过面对面、通讯、视频等方式完成初步信息收集,通过通讯、轨迹分析等方式核实、补充调查信息,全面排查接触者。
3、快速开展疫情溯源,加强协同联动,由专案专班结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精准流行病学调查。
(二)消杀灭菌组
消杀灭菌组做好个人防护,负责对院内病区、公共区域、病人外院停留的场所以及周围环境进行消杀工作;对传染源及密切接触者衣物、接触物品、接触场所进行消杀工作;对疫点(疫区)随时进行消毒与终末消毒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
1、我院为非定点救治医院,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临时就地隔离,同时听从医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疑似或确诊患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转运流程进行规范转院治疗,或者临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规范处置。
2、负责组织院内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包括全院医务人员、所有在院病人及陪护、院内所有工作人员等进行核酸检测采集,及时送检标本,同时接收和追踪检测结果。
3、负责对患者、陪护、医务工作者做好心理疏导,保障医疗安全和人员安全;同时协调各科室做好医疗救治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协调医疗救治组人员,和院感防控小组一起按照疫情感控要求及时协调和处置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
(四)核酸检测组
划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范围进行核酸和血清学检测,对病例可能暴露场所的食品、环境等标本应急开展核酸检测,尽可能查明传染来源、传播链和扩散范围。
(五)院感防控组
1、负责按照院感防控要求对全院实行临时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减少院内人员流动,做好应急准备。
2、负责按照院感要求对院内发现的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按照指定的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做好隔离;同时设置密切接触者临时隔离病房,随时做出应对。
3、负责对普通病区医护人员做好管控,配合医疗救治组做好医务人员的工作安排。原则上普通病区人员和隔离救治病区人员不交叉,若医疗救治需要医护人员有交叉的,严格按照院感防护要求,做好标准防护,严格执行手卫生,按规范穿脱隔离衣,分类、妥善处置患者的医疗废物。
4、负责协调各科室做好消毒隔离工作,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做好手卫生,做好标准预防,严格执行院感制度,严防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
5、负责指导院内患者和陪护等做好个人防护,指导患者和在院人员正确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
6、负责安排人员进行院内消杀工作,安排专人进行终末消毒,做好院感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六)舆情处置及综合信息报送组
1、负责组织对疑似患者、重点区域、上级推送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排查等信息进行统一汇总及管理,同时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严禁将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泄漏给他人造成舆论恐慌。
2、对各组报送的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七)后勤保障组
1、负责新冠疫情临时管控后所需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基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等进行指挥调度及采购协调;负责临时管控后院内所有人员生活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
2、负责对车辆和人员的出入、疑似或确诊病人的转运及接送工作等进行统一安排。
3、负责协调保安组对院内医疗秩序、人员安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遇不服从安排扰乱社会安全等人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联系区域派出所进行协调。
本工作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环卫疫情防控消杀工作实施方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应对病毒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2021年今冬明春我县可能出现的肺炎疫情,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及省、市、县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开展交通运输防疫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严防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应对秋冬季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市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通知精神,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必需的人员物资运输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救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服务“六稳”“六保”,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各项工作。
党委领导、齐抓共管。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全局“一盘棋”,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分管领导牵头,局属各股室(单位)协同配合,群防群控,齐抓共管。
联防联控、协同配合。配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在全县汽车站等交通运输检测站对市外抵(返)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做好检测登记,确保不失控、不漏检,形成合力。
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局属各单位、乡镇各交管站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统一调度疫情防控工作。
分区分类、动态调整。根据市、县疫情防控实际形势,统筹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并根据疫情进展动态,及时调整交通运输防控策略。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以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党员突击队为骨干,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积极参与的服从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体制机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决策机构
成立县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疫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应对疫情联防联控具体工作。
2.2局防疫指挥部
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疫情联防联控的重大决策部署,安排部署、协调督促落实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县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3局防疫指挥部分组及职责
局防疫指挥部下设防疫指挥部办公室、后勤保障组、人员调配组、排查防控组、在建项目防控组、机关防控组、运输物流组、督导检查组共8个工作组。
2.3.1防疫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完成县防疫指挥部交办的防疫防控工作任务,负责统一收集、汇总、报送和宣传、回复相关信息;完成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防疫防控所需要的经费预算和财务工作,组织防疫口罩、防护服、消毒液、体温检测仪等应急物资的申拔、购买、调度及后勤服务保障,做好物资出入记录与整理;落实防疫防控所需应急物资、应急车辆的储备、供给需求;承担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3人员调配组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统一调配保障防疫防控工作人员,做好全系统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及干部职工的人文关怀等工作;承担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4排查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县指挥部的要求实施交通管制,设立交通防疫卡点,实施对通过防疫卡点的人员、车辆采取测温、消毒等防疫措施,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做好各交通运输防疫卡点协调工作,确保各疫情卡点步调一致、紧密配合开展工作;配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人员在交通疫情检测站(车站)做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以及体温异常人员的登记与处置工作。
2.3.5在建项目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在建项目防疫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属地防控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人员排查和体温检测,科学合理组织施工;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6机关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抓好局机关单位疫情防控及指导下属单位机关防疫防控工作;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健康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做好职工宿舍和机关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7运输物流组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保障全县疫情防疫交通运输需求,做好应急运力的征调;负责县本级客运、公交、出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监督指导,督促各运输企业(客运、公交、出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冷链物流运输车辆的通风消毒和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定期核酸检测以及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冷链物流运输的相关工作;联合县禁毒办、公安、卫健部门督导各寄递物流企业和末端网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承担局疫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8督导检查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交通运输疫情站点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对交通运输行业公职人员在防疫防控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督促、检查,对在防疫防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响应与终止
3.1应急响应
在县级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情况下,按照国家指导意见要求,以县(镇、乡、村)为单元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地区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进行分区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
3.2启动、调整和终止应急响应的程序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县卫健部门组织专家对全县实际情况和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评估论证我县疫情风险等级,提出启动、调整、终止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县应急委员会报县人民政府或县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实施的程序。我局按规定程序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3.3疫情防控措施
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对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跟踪管理和健康监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尽快推动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和车辆,其他地区不得限制其出行。
中风险地区要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密切接触者全面排查和隔离医学观察,对确诊病例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落实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合理安排复工复产,组织员工有序返岗,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
高风险地区要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停止聚集性活动,依法按程序审批后可实行区域交通管控;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疫点、疫区实施封锁。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正常运转。及时研判疫情走势,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逐步有序扩大复工复产范围。
4.低风险区(无现症病例区)
4.1交通卫生检疫
(1)开展三级以上道路客运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协助属地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检疫,对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等病人全面排查,设立交通检疫留验站,配备医疗物资和专业人员。所有往来人员均进行体温监测,掌握出行轨迹,实行一人一登记,严防疫情输入。
(2)暂停来往县内社区暴发区、局部流行区和外(市、县)疫情严重地区的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
4.2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开通应急防疫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组织物流快递企业保障运输,对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保障优先通行。
4.3中风险区(散发病例区)
在前述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4.3.1交通卫生检疫
(1)做好汽车、城市公共交通等交通工具和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物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和旅客体温测量等措施,车辆未经消毒、驾驶员未佩戴口罩不得出站发班。做好出入境交通工具和人员的卫生检疫,按照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和程序,移交发现的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接触者至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2)暂停往返中风险区域客运(含包车)和城市公共交通。
(3)根据县指挥部的要求,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
4.3.2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1)加强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储备和应急运输通道保障,确保防疫应急物资运输快速安全顺畅。
(2)加强冷链物流等运输和装卸货环节的防疫措施,避免发生输入性传播。
4.4高风险区(社区暴发区或局部流行区)
4.4.1社区暴发区
在前述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交通卫生检疫方面:
(1)暂停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含网约车)运营并限制运行区域;暂停市际、县际、农村客运班车(保留满足群众必要合理出行和应急出行的营运车辆)。
(2)严格加强公共交通工具消毒通风,所有运输场站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并设立交通检疫留验站。根据县指挥部要求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全面实施交通管控,所有进出道路设置联防联控检疫点并开展全面检查。
应急物资运输保障方面:
可依法对本区域内应急物资、车辆等进行征用,但应给予相应补偿。
4.4.2局部流行区
在前述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交通卫生检疫方面:
(1)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实施最严格的交通管制和卫生检疫,坚决切断病例输入输出。所有进出路口无特殊原因不准车辆人员出入。全面停止区域内公交、中短途客运等公共交通运营,关闭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所有运输场站进出通道,除防疫人员、防疫及民生保障物资外,一律不得运输。实施严格交通管制,除经许可的保供运输车、免费交通车、公务用车外,区域内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
应急物资保障方面:
实施防疫应急运输通道管制,确保防疫应急物资运输快速安全顺畅。
4.4.3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紧紧抓细抓实常态化防疫措施,坚决阻断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站传播。
(2)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交通场所和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司乘人员口罩防护三个100%基本措施以及扫码进站乘车,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七不出站”有关规定。继续用好省道路客运乘客信息登记系统,以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入境人员为重点,开展人员信息排查,确保每位乘客信息可追溯、14天内的旅居史可查询。
(3)严格落实水上交通疫情防控措施,认真执行司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加强与乡镇防疫协调联动,做好发热乘客的留观移交等工作。
5.保障
5.1经费保障
后勤保障组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疫情应急防控专项资金保障计划,做好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的经费保障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所需物资、车辆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防疫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5.2人员保障
人员调配组制定行业党员干部、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参与一线交通运输防疫防控应急保障计划,确保防疫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
5.3政策保障
5.3.1奖励
人员调配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表扬和奖励。
5.3.2责任追究
(1)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应急响应结束
结束后,组织开展对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疫情防控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表扬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车辆进行合理补偿。
7.附则
7.1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参照《市交通运输应对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县应对秋冬季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完善。
7.2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坚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战时机制、指挥体系不变,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局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健全完善领导体制机制,适时更新、修订和补充完善预案。
环卫疫情防控消杀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一、新冠病毒消毒常用消毒剂
氯化消毒类:84 消毒液、双氧水等;
高浓度酒精:75%浓度的酒精(易燃,小规模使用)。
二、消毒方式
喷雾式:用喷雾器喷洒消毒液进行表面消毒,适用大面积快速有效消毒。
擦拖式:用布或其它擦拭物浸以消毒剂溶液,擦拭物体表面进行消毒,适用小面积及物体表面消毒。
三、食堂(餐厅)消毒
1、各位置消毒表
位置 消毒药剂 消毒频率 消毒方式
就餐区、出入84 消毒液、 口、过道、电每日三次(早喷雾及擦拖75%酒精梯、洗手间等 中晚各一次) 法
操作间、粗加每日两次(午84 消毒液 工间 餐前、收工后 擦拖法
) 每日一次(收84 消毒液 工后)
储藏间 擦拖法 每日一次(午喷雾及擦拖84 消毒液 餐前) 法 餐厅门窗
2、食堂消毒注意事项
(1) 食堂空气消毒:具体空气消毒方法见(四)。如发现有疑似病人出入,应关闭食堂,立即进行消毒。
(2) 墙壁和地面:对食堂墙壁、地面消毒时应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方法,依次进行喷雾消毒。喷雾消毒可用 0.1%~
0.2%的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氯含量为 500~ 1000 mg/L 的消毒剂溶液喷雾。水泥墙、木板墙、石灰墙为
100 mL/m2,地面消毒喷药量为 200~300 mL/m2,由内向外进行喷雾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 60 分钟。每日两次。
(3) 餐桌椅:可用 0.2%~0.5%的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氯含量为 500~1000 mg/L 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 15~30 分钟后用清水擦拭,每日两次。
(4) 餐具用品:所有餐具消毒,全部采用消毒柜,保证餐具全部足时消毒。 其他不能使用消毒柜的可以用有效氯含量为 250~5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0.5%的过氧乙酸溶液浸泡 30 分钟,消毒后清水冲洗,晾干保存备用。 (5) 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合保存,避免肉类生食。
(6) 食堂人员要求戴口罩、帽子,按要求随时洗
手。
(7) 就餐人员:进入食堂要求戴口罩、洗手(流动水或含酒精的医用免洗速干手消毒液),在临近吃饭的最后一 刻取下口罩,避免面对面坐,少讲话,错峰就餐。
四、宿舍、教室、功能室消毒
1、空气消毒
主要是指室内空气消毒。宿舍、教室、功能室等以开窗通风为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如发现有疑似病人出入应立即进行消毒,房屋经密闭后, 每立方米用
15%的过氧乙酸溶液 7 mL(1 g/m3)熏蒸消毒 1 小时,或以 2%的过氧乙酸溶液(8 mL/m3)气溶胶喷雾消毒,作用 30~60 分钟后开门窗通风。
2、物体表面消毒
用消毒液擦拭: 75%的 酒精、 有效氯为 500 mg/L (990 mL 水加大约 10 mL 84 消毒液)的含氯消毒剂(氯己定除外,各种 84 消毒液的配制见下表,注意 84 消毒液对棉、金属等有腐蚀性)。
百分比浓度/比例浓加消毒液加水/mL 总量浓度 (mg/L) 度 /mL /mL 0.025% 250 1:200 5 995 1000 0.05% 500 1:100 10 990 1000 0.1% 1000 1:50 20 980 1000 0.2001:25 40 960 1000 0.5% 5000 1:10 100 900 1000 1% 10000 1:5 200 800 1000 5% 50000 1:1 1000 0 1000
五、书本、文具、教具消毒
1、书本:避免与同学交叉使用,保持清洁干燥,接触书本前后请洗手。如疑似污染,可以在密闭的空间里使用紫外线灯或臭氧消毒剂照射,或每立方米用 15%的过氧乙酸溶液
7 mL(1 g/m3)熏蒸消毒 1 小时。
2、文具:保持清洁,可用 75%的酒精或用含酒精医用消毒纸巾擦拭。尽量不与同学交叉使用。
3、教具:放学后用 75%的酒精或含酒精医用消毒纸巾擦拭。
学校物业安排专人进行全面消毒,餐厅设置专人实施消毒管理,并做好消毒记录。其他消毒管理,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
环卫疫情防控消杀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全市环卫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效遏制疫情传播,结合我市环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学、规范地做好环卫消杀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蔓延,进一步提升环卫系统疫情防控“闭环式”管理工作水平,做到“小循环、小闭合;大循环、大闭合”,实现无缝衔接管控,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坚实基础、贡献环卫力量,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科学防控;属地管理,联防联控;全域整治,集中治理;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环卫系统新冠病毒防控,切实加强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处置和环卫工作人员防疫工作的领导,成立呼和浩特市新冠病毒防控环卫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卫服务中心,办公室主要负责城区新冠病毒防控环卫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指导、考评奖惩。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防疫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专班专人负责,及时传达落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各类调度信息,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防控任务及标准
(一)清扫保洁防疫消杀工作
1、道路消杀。
(1)集中消杀。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道路集中消杀制度。消杀时间为:当天22:00至次日凌晨5:00采用雾炮车对全域道路进行喷雾消杀,
(2)日常消杀。人流量较大的主次干道、商业步行街、十字路口等重点区域由辖区环卫部门组织对所属区域每天消杀2次。
(3)特殊区域消杀。各环卫部门结合市防疫指挥部的疫情通报,对封控小区、城中村、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每天进行早中晚3次消杀。
2、青城驿站(公共卫生间)消杀。
(1)工作人员需保障必要的防护用品,每天上岗前按规定测量体温并登记;测温枪、工作台、登记用笔等每日进行消杀处理,值守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
(2)公共卫生间(青城驿站)每日开放、关闭前必须进
行全面消毒,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公厕全面喷洒消毒二次,喷药量为50-300mg/m ,或采用含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公厕地面、蹲位、门把手、水阀等部位进行擦拭或湿拖,并采用含氯消毒剂对清洁工具进行浸泡消毒;每天加适量漂白粉或漂精粉对化粪池进行消毒;厕位废纸篓全部套垃圾袋,开放时段保洁员加强对各厕位的巡查,及时收集废纸垃圾袋,扎紧袋口,投放时进行消毒;便池洁具视使用频次等每日消杀不少于 5 次。
(3)洗手台配备洗手液。
(4)加强通风,垃圾桶要每日消杀、消毒不少于 3 次;要有消杀记录簿(表),载明消杀时间和消杀人员签字等信息,以留存备查。
(5)各环卫部门加强公共卫生间的巡查,及时清掏化粪池沉渣,防止粪便、粪水外溢
3、垃圾转运站消杀防护。
(1)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环卫作业人员和物业单位垃圾清运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普及教育,并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
(2)垃圾转运站工作人员每天上岗前按规定测量体温并登记;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第一时间终止工作,并进行隔离观察或到医院检查治疗;工作时需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作业完成后,及时洗手;测温枪及药剂喷洒设备等每日进行消杀处理。
(3)垃圾转运站操作室、休息室、管理室等区域、配电设备(含举升设备)每天上岗前需进行彻底消杀;作业期间需对进站垃圾转运车进行内外消杀;垃圾倾倒进入设备或池内,收纳口要即时消杀;作业结束后,用水全面冲洗一次,再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墙面、地面、站台,压缩装置、周围环境喷洒消毒一次,喷药量50-300mg/m。喷洒消毒液后并做好消杀记录;保持转运站(点)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4)对进入垃圾转运站的垃圾倾倒车逐车进行即时消 杀;每进一车垃圾,就需对垃圾车进行一次全面消杀。
(5)做好垃圾转运站(含放置的箱桶)周边10米范围内的消杀工作,确保场内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4、果皮箱消杀。
果皮箱、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定期擦洗。果皮箱、垃圾箱(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实行分片分段定时定人清掏擦拭,每天消杀不少于2次,周边及箱体干净整洁,无积存垃圾;工具箱、交通护栏等城市家具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明确任务,消杀管理,保持干净整洁,每天消杀1次;对社(小)区垃圾收集点,明确社区、物业防疫任务、责任和具体负责人,做到日产日清。收集容器每天用水清洗一次,并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消毒2次。
5、废弃口罩收集。
各辖区环卫服务中心负责在垃圾转运站合理设置“废弃口罩回收桶”(套袋),每日消毒收集后,统一密闭运输至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处置。市医疗垃圾处置厂应无条件接收和处置废弃口罩。
6、环卫工人防护管理。
(1)要建立扫码和体温检测制度。各作业公司要有专人负责为环卫工人进行体温测量,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上报处理;
(2)要完善人员防护。要督导一线作业人员作业时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要加强室内消杀。各站要配足配齐消杀药品和器具,对站内设备要进行高频次全方位消杀。
(4)做好台账管理。建立环卫工人进行日常消杀的工作台账,做到消杀物品有人管、台账有人记、防疫工作有人查的机制。
7、环卫车辆(餐厨垃圾收运车)消杀标准及工作人员防护标准。
(1)工作人员需保障必要的防护用品,每天上岗前按规定测量体温并登记;测温枪、工作台、登记用笔等每日进行消杀处理,值守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接触危险废物的工作人员需配备全套的防护用具(护目镜、口罩、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2)环卫作业车辆每次作业完成后,用水将手推车、垃圾运输车、吸粪车等环卫工具冲洗一次,再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环卫工具喷洒消毒一次。环卫作业场站(含车库)、办公区等严格按照对单位办公区的消杀防护标准要求做好全面消杀处理。
(二)垃圾清运防疫消杀工作
1、垃圾清运实行“四定”防疫工作模式,即:定人、定车、定时、定路线。定人是封控小区垃圾转运站管理人员和固定专用车辆驾驶员不得随意调换。定车是固定专用车辆运输隔离小区或特殊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更换;定时是固定时间收集隔离小区或特殊生活垃圾;定路线是运输隔离小区垃圾的清运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更换。
2、封控小区、隔离酒店的生活垃圾实行定点收集、单独清运、单独处理,形成小循环,小闭合。隔离小区的生活垃圾要按照五步骤进行,即:在管理人员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第一步先对倾倒车辆消杀一遍,第二步倾倒期间不间断喷洒消杀药品,第三步倾倒完毕后再次对箱体和车辆进行二次消杀,第四步立即封箱转运至嘉盛新能源公司焚烧,第五步做好来源转运记录。医疗垃圾由奕德康公司专门负责清运至医废处置中心闭环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环卫系统是特殊行业,是疫情防控重要一环,环卫系统各项工作按类别区分,对卫生防疫工作做到“小循环、小闭合;大循环、大闭合”,无缝衔接管理。市、区环卫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级响应措施,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特别是废弃口罩等可能携带的病毒细菌对一线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和城乡居民造成的伤害,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摆到防范疫情工作重要位置,坚决担负起疫情期间工作职责,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整洁优美、秩序井然、安全卫生的城市生活环境。
(二)加强宣传,强化培训。要及时组织环境卫生一线作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对生活垃圾、废弃防护用品病原危害的思想认识,指导作业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及时向作业人员提供医用口罩、护目镜、手套、工作服等防护设备。要对作业人员定期测量体温,对作业车辆、器具按时消毒,切实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健康安全。
(三)完善方案,规范闭合。在清扫保洁环节,要采取集中消杀、平时消杀、特殊地段消杀,做到全覆盖;在垃圾收集环节,垃圾转运站、青城驿站(公共卫生间)等消杀全覆盖;在垃圾清运环节,封控小区、隔离酒店的垃圾按照“四定”要求单独收运,单独处理;环卫工人要严格落实扫码、测体温、注射疫苗、核酸检测等防疫制度,并做好自身防护。
(四)制定措施,责任到人。各区环卫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方案,把各项工作落实到科室、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卫生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环境卫生工作。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确保疫情期间城市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如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应及时向市城管局报送相关应急处置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消杀专项管理制度。梳理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做到管理制度科学有效,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有记录台账、有专人检查。
(二)加强作业人员防护培训。加强环卫从业人员对新冠病毒防控常识的培训力度,提高环卫工人参与抗击疫情作业技能,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做好防护物资筹备。各单位要做好消毒液、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物资的筹备工作,按照应急处置要求,打破常规,将用于环卫工作防护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保障。确保做好各项消杀物品和环卫工人防护用品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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