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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2025/12/05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工作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工作方案 篇1

为全面掌握全县重大危险源状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昌吉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昌州安监管字〔200x〕8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奇台县域内各类重大危险源逐一登记,采集相关数据信息,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分布、周边环境和应急救援等基本状况;辨识重大危险源危险性,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建立完善奇台县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二、普查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和昌吉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州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安监管字〔200x〕109号)要求,确定本次重大危险源普查范围为奇台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含大型排土场、大型灰渣坝)。

三、普查方式

普查工作由县安监局组织,企业全面自查申报与专业机构或专家核查、评估、认定相结合。

(一)企业依据相关标准和普查要求,分析本单位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安全性能,辨识重大危险源,填写相关材料,报送县安监局。

(二)县安监局对报送材料初步审核、分类和汇总,上报州安监局;协助专业机构或专家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和认定。

(三)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的重大危险源由县质监局审核、分类和汇总;煤矿(井工开采)重大危险源由县煤炭局负责审核、分类和汇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等类型的重大危险源由县安监局负责审核、分类和汇总。各相关部门对重大危险源材料审核、分类和汇总,并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现场核查、评估和认定后,报送县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昌吉州安监局。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普查阶段(200x年7月15日—200x年10月20日)

1、200x年7月15日—30日对普查人员及辖区内所有相关企业普查人员进行培训。

2、200x年7月1日—30日,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并于30日前将普查工作方案和普查组织机构名单报自治州安监局。

3、200x年8月1日—8月15日,相关企业按计划分别进行自查、申报,将相关材料报送县安监局。

4、200x年8月15日—9月5日,县安监局按计划分别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分类和汇总后,报送州安监局。

5、200x年9月5日—9月15日,县安监局、质监局、煤炭局按计划分别对企业上报材料作进一步的审核、分类和汇总,报州安监局综合科。

6、200x年9月15日—10月15日,县安监局按计划分别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对相关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和认定。县安监局将组织评估、认定的重大危险源相关材料报送州安监局。

7、200x年10月15日—11月15日接受州安监局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对相关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和认定。

(二)普查数据后期整理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1、20xx年9月1日—10月31日,根据州安监局安排进行数据库调试;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

2、20xx年11月1日—12月31日,接受自治州普查工作验收。

本次普查由企业填报的各类材料均为文本(A4)一份、电子文档(word、A4)一份。

五、普查经费

根据测算重大危险源普查经费需求为准,足额拨付,确保奇台县按期完成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成立奇台县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办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事项,组织开展全县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和业务指导。办公室主任由刘春刚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办公室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传真:xx 邮箱:xxx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重大危险源普查机构,选择责任心强、懂业务、组织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固定开展普查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与县安监局的工作沟通和技术衔接,按规定时间上报相关材料,确保普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相关部门要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的宣传,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企业信息资料,并及时将普查表格资料和文件发送到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县安监局要做好辖区相关企业普查人员的培训,做到每一名普查人员都能熟悉表格内容和填写方法,掌握普查技术要领,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四)确保普查质量。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单位的作业环境、生产装置进行全面分析,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自治区的技术要求进行辨识,如实填报表格资料,不得凭空想象和臆造普查数据;要积极配合安监等部门、专业机构或专家完成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核实、核查、评估和认定工作。县安监局要严格审核企业上报普查资料,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要进行补充或重新报送。专业机构或专家要按照工作任务,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现场实地勘察,对企业填报所有表格、数据逐一核实、确认,对不同意见要与企业单位多商量、多探讨,并及时向县重大危险源普查办公室汇报。县安监局、生产经营单位和专业机构要做好普查工作相关材料数字的统计、分析工作,确保填报、核实、评估和认定材料的真实和准确性。

工作方案 篇2

一、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需要,学生分批返校开学。

(一)为确保开学后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各教学学院要责成专人提前14天通知应开学的学生。

(二)各教学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正式开学前2周与教务处统筹调整各年级课表。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原课表排在周日的课程全部调至周一至周五,要充分利用晚上时间完成;

2.开学后周日不休息,每周日补1天的课,补15次,补出前3周的课。周日上课的时间和地点仍按所补课程原上课的时间和地点执行。

(三)根据确定的开学时间调整校历。

1.本学期,20xx、20xx级学生不再设实践周,该周的实践教学内容全部调整在教学周内穿插进行;20xx、20xx级不再设机动周。

2.全校的考试时间压缩为1周。

3.本学期结束时间要在确保完成17周教学任务的同时,扣除补课(3周)、压缩机动周/实践周(1周)和调整考试周进行合理顺延。

(四)做好正式开学后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准备工作

1.各教学学院要制订混合教学方案,开课后可以通过这种教学方式合理调整班容量和集中面授时间。

2.任课教师根据线下线上教学结合的教学方式,做好教学内容调整工作,教学难点和重点在面授时完成,基础知识通过线上教学资源、微信、QQ及学习通等平台推送给学生,组织学生自学。

3.各教学学院制订好线上教学效果检查工作方案。

二、做好开学后教学安排

(一)采取分批上课、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方式、减少班容量及应对分批开学造成的教学差异

1.各批次教学安排

(1)每批(除来自高风险疫区)学生返校后即按课表安排正常开课,线下教学按零起点开展。

(2)每批学生未到校前,仍按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安排开展线上教学。

(3)来自高风险疫区省区的学生为最后一批返校的学生。相应教学学院一方面继续安排这部分学生的线上学习及学习情况的监测,每天确定2-3门的在线辅导课,由相应任课教师进行线上授课、答疑及辅导,确保这类学生不掉队;另一方面,按照1+1+1的方式线上补课,即1个未到校学生+1个在校学生+1位辅导老师通过微信、QQ等信息手段补课;第三方面,开学后,安排1-2周的集中学习辅导;第四方面,对于实验、实训等实践类课程,均采取单独补做的形式完成。

2.分批教学安排

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每门课(含实验课)均采取分批面授、线上线下教学结合的形式,即每节次(大节)由上课班级的一半学生入班上课,一半学生不入班通过线上资源自学,依次轮换。

室外体育课不做分批教学调整,但要确保人群不过分聚集。

(二)开学后,各学院要在合适时间安排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学习效果检查,可通过小论文、小测验形式进行,并记为学生平时成绩。

(三)补缓考考试工作

1.补、缓考考试分批进行,即每批学生返校第3周开始安排考试,其中专业课由教学学院组织、公共课由教务处组织。各教学学院和教务处要提前做好补缓考学生人数及考试课目统计工作,并安排出题及印刷保密工作。

2.补缓考考场排布时要按照多考场、少考生的原则,每个考场人数不超过20人,拉大考生间距。

(四)课程重修工作安排

1.3月2-3月10日,组织20xx、20xx级学生进行网上重修报名。因课程代码变动无法在网上报名的,学生将情况反馈班主任或辅导员,教学学院统计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后台处理。

2.转专业及复学的学生,填写《晋中学院学生补修申请表》,并将电子版提交至教学学院指定邮箱,教学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

3.20xx、20xx届毕业生,填写《晋中学院往届毕业生重修申请表》并提交至教学学院指定邮箱,教学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

4.报名后的学生,按学校公布的课表、任课教师联系方式,与任课教师沟通加入相应线上课程学习。

5.20xx届毕业生重修无须报名,由各教学学院汇总统计报教务处,并通知上述学生自修,开学后直接参加毕业生重修考试。

三、如因疫情需要调整教学工作方案时,具体情况会另行通知。

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省、州、县防震减灾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及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度地震应对防范工作,现结合《县20xx年地震重点危险区应对工作方案》和我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科学防范、管用有效、平点结合、内紧外松”的原则,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地震应对的各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二、工作部署

(一)加强工作领导

成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震应对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二)制订地震应急预案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应急办的领导下结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制订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加强宣传,熟练掌握地震应急工作程序及工作要求,并及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三)加强信息沟通和应急指挥能力

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加强同县防灾减灾局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地震各项信息,对收集到的信息及时汇总报送,供县政府决策参考,并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防灾救灾工作。

(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评估

请专业的机构对我局所使用的办公、住宿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风险评估,制订切实可行的疏散方案,按照方案适时组织开展疏散演练,确保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

(五)做好应急物资、资金准备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力度,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准备一定的帐篷、衣物、食品、药品、饮用水,等必须的应急物资,并做好应急物资供应保障预案,确保发生紧急情况后各类物资供应稳定。

(六)做好宣传教育

在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段节点,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会议、专栏等方式和手段,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

工作方案 篇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指导意见》,现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为了切实推进我镇殡葬工作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一个文明低碳、绿色环保、平安和谐的新金锁,现将有关平坟还田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镇辖区内遗体一律实行火化,禁止装棺二次土葬,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确保火化率、骨灰入墓率和平坟复种率等“三率”达到100%。对整尸偷埋的,按照《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除起尸火化外,同时对丧户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二、遗体应当就地就近在县殡仪馆火化,正常死亡人员的遗体应当在72小时内火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遗体不处理的,镇殡葬改革小组在城管、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可对遗体实行强制性处理,所需经费由丧户支付。

三、为便于管理,本镇辖区内的丧户必须使用本辖区内的灵车运送遗体到本县就近的殡仪馆火化。

四、灵车运送遗体到县殡仪馆火化时,丧户必须出示镇殡改办出具的死亡证明,对无死亡证明运送遗体火化的灵车车主每次处1000元罚款。

五、火化后骨灰必须存入灵堂或安葬在公墓。丧户到镇殡改办开具死亡证明时,交纳保证金1000元,骨灰入堂或安葬在公墓后,凭相关手续领回保证金。

六、禁止骨灰装棺土葬,骨灰处理应当本着少占地或不占地的原则。骨灰入堂满三年后,经丧户提出申请,镇殡改领导小组和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领回骨灰,按平地深埋、不留坟头、不设墓碑、不摆花圈方式安葬,否则罚款1000元并起灰入堂。

七、为了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清明节节日期间,要文明祭扫,不准在原坟头上添土、不准摆放花圈和立高牌,旧坟高度不超过30公分、墓碑高度不超过50公分,违者一律平掉。

八、为确保“三率”(火化、平坟复种、骨灰入堂)100%的工作落到实处,特明确我镇各村殡改管理工作由村支部书记负总责,村长为具体责任人,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对各村出现整尸偷埋等严重情况的,除按规定对丧户进行处理外,每次对相关村的书记、村长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各村出现新坟头,除责令组织平坟外,对书记、村长分别处以每座500元罚款。

九、丧事活动中禁止看风水、结阴亲、烧纸扎、烧冥币和撒纸钱等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在街道、公路等公共场所摆放遗体、搭设灵棚、摆设花圈或者从事其他丧事活动。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违法本规定的,由镇殡改办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土葬用棺材和冥币、纸扎等丧葬用品。违反本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属民政部门职责范围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处以20xx元罚款。

十一、阻碍、干扰殡葬管理工作人员执行工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