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篮子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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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篮子工程实施方案 篇1
“惠民菜篮子工程”是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在特定时期以相对稳定、较低的价格销售农副产品的一项惠民举措,已列入20XX年度合肥市民生工程项目。为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构建稳价惠民长效机制,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着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原则,依托我市主要商超及社区连锁店,建设运营政府“惠民菜篮子工程”,稳定蔬菜、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在现有“惠民菜篮子”门店基础上,按照总量只增不减的原则,适当增加运营门店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结合实际,在城区建设“惠民菜篮子工程”门店。合肥市区建立不少于190家“惠民菜篮子”门店,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惠民菜”销售网络,建立比较完善的准入、扶持、运营和管理体系。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价格引导和调控机制。当市场价格较为平稳时,通过发挥市场导向的基础性作用,维持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当食品类价格涨幅超过7%、或除双休日外国家法定重要节假日消费高峰期、或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惠民菜篮子工程”定点门店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求,以低于蔬菜类市场均价15%以上、其他类5%以上向市场销售规定目录品种的农副产品。同时,各门店每天推出不少于5个品种低于1元/斤的蔬菜销售,履行“保供稳价”的经营承诺。
(二)严格准入条件。“惠民菜篮子工程”定点门店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2.有相对独立且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其中,在社区设立的专营店经营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大型超市内设立的专卖区(直销区)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中小型便利店设立的专卖区(直销区)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集贸市场设立的专卖区(直销区)面积不得少于150平方米;
3.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兼)职物价员或信息员;
4.具有电子售卖系统和计算机管理系统及相应的信息接收设备;
5.经营范围包括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以蔬菜类为主);
6.严格履行稳价责任义务,经营品种、数量、价格符合稳价工作要求,所销售规定目录范围农副产品价格应低于市场同期同类品种的平均价格,且质量符合质量安全规定。
(三)完善退出机制。对“惠民菜篮子工程”定点门店实行动态管理。
1.由价格主管部门对“惠民菜篮子工程”定点门店的经营情况进行综合巡查考评。
(1)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告诫:
①不按规定做好农副产品价格公示和价格对照工作的;
②不按要求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设立价格管理员和价格信息员的;
③不按规定要求报送价格信息和经营台帐等资料的;
④有违反经营承诺的行为,情节较轻且没有造成社会影响的;
⑤其它违反价格、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行为轻微的。
(2)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定点单位(门店)资格,同时取消各项扶持政策和补贴资金分配资格: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
②在“惠民菜篮子工程”活动启动期间,所经营规定目录品种的农副产品未按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市场平均价格下浮规定幅度销售的;
③有违反“惠民菜”经营承诺行为,且情节严重造成社会影响的;
④经告诫后仍不改正的;
⑤销售商品短斤缺两或有质量问题的;
⑥报送价格信息和经营台帐资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⑦其他违反价格、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因企业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保供稳价”承诺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退出“惠民菜篮子工程”定点门店序列,同时取消其各项扶持政策。
(四)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1.加强“惠民菜篮子工程”定点门店的监督。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采取不定期巡查、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对“惠民菜篮子工程”定点门店价格公示、台账建立、“惠民菜”销售种类、质量及价格等进行监督管理,其结果作为综合考评依据。
2.规范店面装饰和标识使用。各定点门店要在销售区域醒目位置悬挂“惠民菜篮子工程”相关活动标识;活动启动时,在销售区域醒目位置张贴价格对照表 (有条件的可以利用电子显示屏),将所销售商品价格与市场平均销售价格进行对比,方便群众购买。同时,张贴启动“惠民菜篮子工程”活动的.通知和企业经营承诺书,接受群众监督。
(五)制定财政资金补贴政策
1.经营台帐统计报送要求。
(1)各定点企业(门店)使用规定格式的“惠民菜篮子工程”经营台账,并如实记录,台账主要内容包括统计日期、商品名称、规格、市场平均价格、进销数量和价格等;
(2)各定点企业(门店)“惠民菜”经营原则上实行单独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并取得合法、真实的票据和凭证;
(3)“惠民菜篮子工程”活动结束后,各定点企业价格管理员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经营台帐等资料报送至价格主管部门;逾期未报送的,不纳入补贴测算依据。
2.实行财政资金补贴政策。
(1)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规范管理、注重长效”的原则,财政部门每年安排补贴资金,各“惠民菜篮子工程”定点企业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2)补贴资金测算分配主要以各定点企业“惠民菜篮子工程”活动期间经营“惠民菜”让利总额和盈亏总额为基础依据,测算各企业盈亏总额,参考日常巡查、抽查和重点检查情况,综合考评情况等,由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3)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应在价格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可按方案拨付资金到定点企业账户;有异议的,需重新测算并公示后,再拨付资金。
三、有关要求
(一)注重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多形式宣传“惠民菜篮子工程”的重要意义、扶持政策和相关规定,加强群众的认知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为“惠民菜篮子工程”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提升品牌效应,提高运行成效。
(二)落实配套政策。严格落实我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实施方案,将“惠民菜篮子工程”门店纳入保供稳价企业名录及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放心粮油示范店”。按规定在用电价格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保障“惠民菜篮子工程”健康有序运营。
菜篮子工程实施方案 篇2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推进“惠民菜篮子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20xx〕x号)、县物价局《关于印发推进惠民菜篮子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x价工〔20xx〕x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我县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惠民菜篮子工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惠民菜篮子工程”活动分两个阶段开展:从20xx年xx月25日7:00至20xx年元月3日19:00,计10天;第二阶段为春节期间,从20xx年元月30日7:00至2月15日19:00,计xx天。活动总计27天。
参加本次活动的5个定点超市门店为:桂王路上的xx生命世纪华联御景花园连锁店;人民路与浮槎路交口的安徽省庐商商贸有限公司;新实小对面的xx县旺角连锁超市荷花店;六中对面的xx县旺角连锁超市新城店;桥头集路与古河路交口的xx县世纪华联超市晓宇加盟店。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期间,县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将启动20个规定品种的“惠民菜”市场平均价格采集、测算和发布工作机制,于前一日下午xx点前向各定点单位价格信息员发布次日市场平均价格标准。
(二)各定点单位价格信息员接收“惠民菜”市场平均价格后,于次日营业前,更改价格对照表、专用标价签上日期和价格信息。
(三)各定点单位在20个规定品种“惠民菜”之外,自行选择增加“1元菜”品种,同时做好“1元菜”价格公示牌、专用标价签工作。
(四)活动开展期间,各定点单位价格信息员要建立专门档案,及时收集本门店活动相关动态信息,留存活动现场效果、促销宣传册页、价格调整变动单据、经营台账等材料,也可以建立电子数据档案备查。对资料规范真实完整、活动信息报送及时的定点单位,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五)活动开展期间每日营业截止后,各门店价格信息员须将当天“惠民菜篮子工程”规定品种市场平均价、惠民零售价、销售量以及亏损让利等数据统计填表,并建立健全台账。活动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惠民菜”统计表和经营台账报送至县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地址,庐东大厦五楼,联络员:刘冲,电话6773xx70),迟报、漏报、错报的,将相应扣减奖励资金。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惠民菜篮子工程”是县政府民生工程项目,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各定点单位要根据活动开展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必要调整,做到活动期间“惠民菜”销售区域相对集中、标志标识醒目、菜品摆放整齐,各门店价格信息员要督促理货人员及时整理“惠民菜”专柜商品陈列,严禁腐坏、残缺等不符合新鲜一级标准的菜品上柜销售。同时,要创造条件,搞好活动宣传等前期准备工作,营造出“民生工程”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各定点单位要根据活动的任务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流程、严格内控管理,为“惠民菜”供应、质量提供保障。经营门店要在“惠民菜”销售区域醒目位置张贴活动通告。活动期间要以县物价局每日发布的“惠民菜篮子工程”20个规定品种市场平均价为基准,其中,蔬菜类下浮15%以上、其它品种下浮5%以上制定本店的.“惠民零售价”;同时,每天推出不少于5个品种的蔬菜以低于1元/斤的价格保证供应。
(三)强化监督,抓好落实。活动期间,县价格监督检查局要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和重点督查,对发现的明码标价和公示不规范,品种不足、未达到规定的下浮标准等问题如实记录并督促整改,欢迎新闻媒体和广大市民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对活动要求执行不力、屡查屡犯、社会反映不良的定点单位,将结合年终民生办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的“惠民菜篮子工程”专项绩效评价以及县物价、财政部门对经营台账的数据核查情况,扣减相应奖补资金直至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
菜篮子工程实施方案 篇3
为推进“惠民菜篮子”建设,保障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平稳,按照20XX年我市实施民生工程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本着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原则,依托各地大中型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设立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惠民销售专区,全面建设政府“惠民菜篮子”工程,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在现有10家“惠民菜篮子”门店基础上,按照总量只增不减的原则,适当增加运营门店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结合实际,在城区建设“惠民菜篮子”工程。“十四五”期间,“惠民菜篮子”门店数量要与城市规模、消费水平和价格调控工作需要相适应,基本实现在城区主要商超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统一名称标识。各地“惠民菜篮子”运营期间,在惠民销售专区醒目位置,悬挂统一标识、使用含有市场价和惠民价两种价格的标价签,公布惠民经营品种等内容。惠民商品要相对集中摆放,易于消费者识别和购买。“惠民菜篮子”商超门店名称要主动对外公开。
(二)适时启动“惠民菜篮子”运营。根据市场价格调控需要和上级要求,在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期间启动“惠民菜篮子”运营。
(三)加强价格监测。对纳入“惠民菜篮子”销售的农副产品目录,“惠民菜篮子”运行期间,每日开展市场价格监测,及时汇总形成统一同品种同规格市场平均价格,并反馈至参加“惠民菜篮子”运行商超,作为各门店次日当地市场均价及测算惠民价的'依据。
(四)严格落实惠民要求。按规定对纳入“惠民菜篮子”运营的各品种蔬菜价格要低于市场价20%以上;猪肉等其他农副产品要低于市场价5%以上。惠民销售品种不少于25个,其中蔬菜品种不少于15个。鼓励各地推出“一元菜”等低价菜。
(五)强化日常巡查和监管。加强对“惠民菜篮子”门店政策宣传和日常巡查监管,指导和督促“惠民菜篮子”门店按照有关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监管制度,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六)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制定并公布设立“惠民菜篮子”门店的资质条件和相关要求,对申请设立“惠民菜篮子”门店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报,及时进行审核,并将认定结果进行公告。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查验,对不按规定经营或不履行稳价责任的,应及时退出“惠民菜篮子”门店经营,对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商超,各地在考核中应适当加分。
(七)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多形式宣传“惠民菜篮子”运行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推广经验做法,提升“惠民菜篮子”品牌效应。各门店在运行期间,要通过宣传牌、店内广播等载体宣传惠民销售活动,提高运行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商务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具体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惠民菜篮子”规范运行。
(二)落实资金支持。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对“惠民菜篮子”门店运营产生的相关差价损失,同级财政给予必要的资金补贴,调动市场主体参与惠民销售的积极性。
(三)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对“惠民菜篮子”门店的各项配套政策,将“惠民菜篮子”门店纳入当地应急供应网点、政府储备商品投放供应网点,推动产销对接,加强信息化管理,推动“惠民菜篮子”制度化、机制化运行。
菜篮子工程实施方案 篇4
今年是我市实施菜篮子民生工程第三年,安排我县的菜篮子民生工程任务是:一、发展商品蔬菜基地600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大棚蔬菜基地200亩,普通蔬菜基地350亩,伏缺菜50亩。二、开展蔬菜农残检测800个样。三、开展蔬菜科技培训300人次。
为确保我县今年菜篮子工程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安排:
(一)发展商品蔬菜基地600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大棚蔬菜基地200亩,普通蔬菜基地350亩,伏缺菜50亩。作如下安排:
①高标准大棚蔬菜基地200亩:碧阳镇100亩,宏村镇100亩;②普通蔬菜基地350亩:洪星乡200亩,宏村镇100亩,碧阳镇50亩;(3)伏缺菜50亩:安排在碧阳镇。
要求:高标准大棚蔬菜基地30亩以上连片,普通蔬菜基地50亩以上连片。基地的路、渠、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到位。
(二)加强蔬菜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强化对蔬菜的监测工作,全年完成蔬菜农残检测800个样,由县菜办承担。
(三)开展蔬菜科技培训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由县农委协同项目乡镇完成。全年完成蔬菜科技培训300人次,编发蔬菜技术资料300份;同时引进推广蔬菜新品种、新农药、新技术、新材料,推动蔬菜生产技术水平提高。
二、资金总投入安排:
全县200亩高标准大棚蔬菜基地,按亩投入1.2万元计算,计240万元;350亩一般蔬菜基地,按亩投入2000元计算,计70万元;50亩伏缺菜,按亩投入2000元计算,计10万元。基础设施与其他建设170万元。项目共需总投入490万元。按市政府规定:市级配套72.5万元,县级配套72.5万元,农民自筹255万元,项目统筹90万元。
三、补助标准:
高标准大棚蔬菜基地每亩补助6000元,其中市级补助3000元,县级补助3000元,200亩补助计120万元,市县各补助60万元;一般蔬菜基地每亩补助600元,其中市级补助300元,县级补助300元,350亩补助计21万元,市县各补助10.5万元;伏缺菜每亩补助800元,其中市级补助400元,县级补助400元,50亩补助计4万元,市县各补助2万元。
四、组织实施
(一)2-3月份:1.调整完善县、镇菜篮子民生工程工作领导组织,各项目乡镇必须配备专人负责菜篮子民生工程工作;2.召开相关会议,对全年菜篮子民生工程项目进行安排部署;3.各项目乡镇按照各自的菜篮子民生工程任务,及时落实到村、户和地块,并造册报县农委;4.各项目乡镇将落实的项目点,做好工程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及相关图纸一并报县农委;5.项目乡镇及有关部门,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建设的发动、宣传、落实以及土地流转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4—5月份:1.各项目点开始着手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土地已流转到位的项目点,可在油菜后开始安排蔬菜生产;3.积极开展蔬菜科技培训,推广无公害蔬菜栽培技术;4.开展蔬菜农残检测。
(三)6—8月份:1.各项目点加快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大棚蔬菜基地着手棚架的采购;3.做好一般蔬菜基地的蔬菜生产管理;4.加大蔬菜检测密度;5.强化蔬菜科技培训和技术指导;
(四)9—10月份:1.加快高标准蔬菜基地的棚架搭建,确保10月中旬完成;2.同时安排好大棚蔬菜的茬口安排和育苗,为大棚蔬菜生产做好准备;3.中稻后土地流转到位的一般蔬菜基地项目点,抓紧做好蔬菜的种植管理;4.继续做好蔬菜检测;5.做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的各项收尾工作。
(五)11月份:1.各项目点全面完成工程所有内容,包括大棚搭建、盖膜、蔬菜种植、路渠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做好自查,补缺补差,迎接检查;2.全面完成项目建设的总结、相关报表图片等所有检查、验收材料,迎接验收;3.迎接县市验收,兑现菜篮子工程项目市级补助资金。
(六)12月份:1.对本年度菜篮子民生工程建设工作进行总结;2.摸底、谋划来年的`菜篮子发展规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县菜篮子民生工程领导组,县直有关单位任成员,领导组下设在县农委。县农委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菜篮子民生工程。项目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逐级落实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菜篮子工程的目标考核制度,切实把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大扶持,促进发展。蔬菜基地建设是一项投入较大的民生工程,各乡镇要抓住市将菜篮子工程列为民生工程建设机遇,认真把握好国家的投资方向和原则,包装项目,积极对上争取。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金融资本投入蔬菜产业,促进我县蔬菜生产发展,提升全县蔬菜基地建设上档次、上水平。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直和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农业部门抓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指导蔬菜基地的建设,加强技术培训,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统筹解决蔬菜生产发展的技术问题,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提高种植效益。切实抓好无公害蔬菜基地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增强品牌意识,扩大市场份额。商务部门做好市场蔬菜余缺调剂,保障市场供应工作。发改委、财政和农委等部门精心包装项目,积极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蔬菜产品的运输管理,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质监、工商、物价、卫生等部门要以发展蔬菜产业为己任,以各种优惠措施支持蔬菜产业发展。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按照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的要求,县里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督查,尤其在主要生产建设环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任务完成。各乡镇也要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基地建设与生产发展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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