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素质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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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素质提升方案 篇1
为全面提升我区教师队伍的道德水平和职业素养,推进教师专业化进程,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适应沧州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加强我区师德建设和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根据教育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上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教师队伍素质提升检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教师队伍素质提升检查工作,深入了解全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督促各校(园)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激发教职工发扬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精神,争做“四有”好教师,切实解决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和一线教师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检查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
三、检查部门
人事科、教师发展中心
四、检查时间及检查内容
(一)检查时间:20xx年9月
(二)检查内容
1、各校(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1)师德师风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2)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情况。
(3)师德师风考核管理情况。
(4)师德师风教师表现情况。
2、各校(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1)查阅学校有关教师继续教育档案材料及培训记录;
(2)通过网络培训平台,调取全区各单位教师参训人员学习情况,适时反馈学校;
(3)与部分教师座谈,了解教师对各级培训的认识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与被检查学校交换意见。
五、检查方式
教育局人事科、教师发展中心组成检查组,采用实地考察、座谈交流和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六、检查要求
(一)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以查促提升,以提升促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确保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和继续教育工作扎实开展。
(二)检查组进行检查工作时,当场与被检查学校交换意见。
(三)检查组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于年度工作结束后,及时反馈信息,并协助学校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职工素质提升方案 篇2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要,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二)目标任务。20xx年至20xx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经过努力,到20xx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对职工等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企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境外培训。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在全国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三年培训100万新型学徒。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持续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以及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对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开展职业农民技能培训。
(五)加大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工作力度。聚焦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鼓励通过项目制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下同)补贴,不断提高参训贫困人员占贫困劳动力比重。持续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下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帮扶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和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
三、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
(六)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的,各级政府可按规定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给予支持。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政府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支持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
(七)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规模。在院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按《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4号)规定执行。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可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
(八)鼓励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不断培育发展壮大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支持培训和评价机构建立同业交流平台,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九)创新培训内容。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电商、汽修、电工、妇女手工等就业技能培训;围绕促进创业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循环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建筑、智慧城市建设等新产业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
(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加强职业训练院建设,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鼓励建设互联网培训平台。加强师资建设,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可按规定自主招聘企业技能人才任教。加快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规范管理,提高教材质量。完善培训统计工作,实施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探索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实现培训评价信息与就业社保信息联通共享,提供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
四、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强政府引导激励
(十一)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对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十二)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调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人员范围和条件要求,可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政策范围。市(地)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县级以上政府可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问题。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地可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
(十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支持和筹集整合力度,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的1000亿元,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地拟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用于职工等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具体筹集办法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另行制定。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推动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自主培训与享受政策开展补贴性培训的有机衔接,探索完善相关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经费,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
(十四)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要依法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
(十五)强化地方政府工作职责。地方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省级政府要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的工作格局。各省(区、市)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出台政策措施,明确任务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建立工作情况季报、年报制度。市县级政府要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鼓励各地将财政补助资金与培训工作绩效挂钩,加大激励力度,促进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和层次,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效开展。
(十六)健全工作机制。在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方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等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教育部门要组织职业院校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就业补助资金等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职业农民培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协调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应急管理、煤矿安监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国资监管部门要指导国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共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支持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十七)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地方可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购买培训服务和评价服务。探索实行信用支付等办法,优化培训补贴支付方式。建立培训补贴网上经办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地区可对项目制培训探索培训服务和补贴申领告知承诺制,简化流程,减少证明材料,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培训质量的监管,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积极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
(十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有机衔接。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动态调整职业资格目录,动态发布新职业信息,加快国家职业标准制定修订。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为劳动者提供便利的培训与评价服务。从事准入类职业的劳动者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推动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支持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提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十九)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技能成才良好环境。
职工素质提升方案 篇3
按照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为建设一支顺应新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全面提升我院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整体素质,特制定教师素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xx—20xx年)的意见》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以专业带头人和“双师型”教师培养为重点,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建成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二、总体目标
实施优秀师资队伍培养。加强以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行业有影响、省内有名气的专业教学团队。
20xx年,培养50名以上院级专业带头人。使其在教育视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方面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发展的需要。
20xx年,培养省级教学名师5人,培养3-5名在省内高职院校中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在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专业领军作用,同时院内培养10名院级名师。
20xx年,专任教师队伍中教授、副教授占比达35%以上,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比达70%以上,“双师型”教师占比达90%以上,结合学科专业的发展及毕业生的市场需求,重点配置相关专业的教师资源。
20xx年,完成教师全员培训一次。按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合格教师等分类实施,完成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双师型”教师、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新入职教师队伍的培养计划,促进省级教学团队建设。
20xx年,进一步完善我院教师发展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在全院教师队伍中,进一步加强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宣传师德楷模先进事迹,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健全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聘用和奖惩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在教师培训特别是新教师岗前培训中,强化师德教育特别是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
(二)开展教师分类培养
1.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培养。建立选拔机制,组织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主持过相关科研教改课题或项目的专业带头人,采取集中面授、返岗实践、再集中面授的交替进行的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的培训,重点提升教师的团队合作能力、应用技术研发与推广能力、课程开发技术、教研科研能力,培养一批具备专业领军水平、能够传帮带培训教学团队的“种子”名师。
2.加强骨干教师培养。组织我院“双师型”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少于4周的专项培训,开设专业教学法、课程开发与应用、技术技能实训、教学实践与演练等专题模块,重点提升教师的理实一体教学能力、专业实践技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双师”素质;组织我院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到省内外国家级(省级)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等优质学校,采取听课观摩、集体备课与案例研讨、参与教科研项目等方式,以“师带徒”模式进行为期不少于8周的跟岗访学,通过全面参与培训院校教育教学实践和管理工作,促进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学能力、研究能力和管理能力,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结合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每年选派1-2名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赴国内重点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领域进行研修,及时跟踪了解学术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增强创新意识,为学院发挥学术骨干作用奠定基础。
3.推进合格教师培养。对于新入职的教师,每三年组织一次全覆盖的校本培训,使其及时了解学院发展历史、组织架构、相关政策和制度,树立新入职教师的职业发展信心;对新入职教师进行合格培养,组织其参加省级岗前培训,使其初步具备高职人才培养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资格;完善新教师导师培养责任制,为年龄在35岁以下未经培养指导的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发挥骨干教师、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对青年教师进行教学科研、实践环节的.具体指导,加快青年教师成长。
(三)开展文化建设活动
1.广泛分享育人经验。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和教师实际需求,定期安排教学主题沙龙,使教师们乐于深入探讨教学工作,分享教学工作经验,研究教学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日常教学氛围的营造和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2.积极开展名师引领工程。聘请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和在教学科研上有一定声誉的知名学者,走进学院,为教师传授教学科研的绝招、妙招,同时与外界建立广泛的与专业相关的人脉网络,为教师拓宽眼界、提高素养提供平台。
(四)开通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渠道
1.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采取考察观摩、技能培训、跟岗实习、顶岗实践、在企业兼职或任职、参与产品技术研发等形式,组织我院专业课教师进行为期不少于5周/年的企业实践。重点学习掌握前沿技术研发、关键技能应用等领域知识,以及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应用技术需求等内容,推进企业实践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结合实践改进教学方法和途径,发掘我院技术为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的新方式和新途径。
2.设立兼职教师特聘岗。设立一批兼职教师特聘岗位,聘请企业高技能人才、工程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到我院任教,兼职教师每人每学期任教时间不少于80学时。开展兼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岗前培训,鼓励兼职教师参与名师工作室建设、校本研修、产学研合作研究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素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师素质提升领导工作。具体机构和成员如下:
组长:李教社
副组长:邬连东
成员: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各系(院)主任(院长)、教科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学院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兼任。
(二)职责分工
学院教师素质提升办公室负责政策引导、对外联络和宏观工作组织,各系院负责教师素质提升工作的具体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工作实施。
(三)经费保障
根据教师素质提升发展工作的需要,学院年度财务预算要安排专项经费,重点用于教师发展活动的开展。每年预算的专项经费应与年度计划相适应。经费使用上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集约化使用经费,确保经费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四)督导评估
健全工作绩效评价和激励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采取评估、匿名评教、专家抽评、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工作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经费分配、任务调整、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
职工素质提升方案 篇4
为适应不动产登记工作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推进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防范化解登记风险,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不动产登记队伍,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经中心领导研究决定,在全中心范围内开展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开展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提升专项行动,是加快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以及市局工作思路,回应人民群众企盼的现实需求;是加强中心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手段和有效载体。通过实施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提升专项行动,着力在思想政治上更加重视、业务实操上更加规范、人才建设上逐步加强、管理机制上日益细化,努力形成抓学习、强能力、防风险、补短板、争一流的常态化工作氛围,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贡献不动产登记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讲求实效。突出具体化、精准化,针对上级通知、日常服务、业务抽检、信访投诉等渠道反映的问题情况,找准工作中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坚持靶向发力,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办法,实现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坚持突出重点,服务大局。紧密结合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重点加强相同业务科室、相关业务科室沟通协作,突出一线窗口职工业务能力提升,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流程环节要求和岗位特点,统一工作标准,防范化解登记风险,提升登记履职能力。
(三)坚持领导带头,狠抓落实。各主管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推进,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科室要深刻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参与其中,研学结合、研以致用,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学习提升专项行动。立足工作实际,本着“以人为本、因需施教、注重实效”和“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与工作职能和工作岗位相适应。学习内容重点围绕不动产登记业务理论知识及实务、窗口文明礼仪、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等相关政策解读、工作常见错误及典型案例剖析等。学习方式可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交流、专题授课等方式,创新活动载体,多途径、全方位开展学习。要广泛动员熟悉业务、政治过硬、表达能力较强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授课。主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活动期间授课次数不得少于1次,各科室业务骨干活动期间授课次数不得少于2人次。授课安排由各科室负责人拟定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相关授课范围、内容、时间、地点、听课范围由授课人员提前一周向办公室报备(活动时间:20xx年9月16日-20xx年12月31日)。
(二)建立科室研讨工作机制专项行动。要建立科室联席研讨会和科务会工作机制,相同业务科室或相关业务科室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科室联席研讨会议,由主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发起并主持,参会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会议内容的建议,发起人负责记录会议议定事项,常规事项经主管领导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重要事项由联席会议发起人按程序提请主任办公会研究。科务会由各科室负责人自行安排,每周不得少于1次,科务会应迅速传达上级部署以及主任办公会、科室联席研讨会议精神,发现查摆工作问题,总结安排科室日常工作。各科室要充分运用科室联席研讨会和科务会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日常工作有关问题,切实履行科室职责,认真落实主任办公会、科室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要求,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信息科要通过内网建立联席会议专栏,联席会议发起人要及时通过内网专栏通报会议研讨情况,会议记录格式参照主任办公会纪要(活动时间:长期推进)。
(三)统一业务标准专项行动。要运用科室联席研讨会工作机制,由主管领导或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发起,围绕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系列操作流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岗位职责、规定时限等内容,研究统一日常登记实操标准。申请环节包括申请主体适格标准、申请方式标准、各登记类型的适用标准、申请不同权利种类下各登记类型适用情形标准、申请表格填写、申请材料要件范围及标准格式等;受理环节包括受理查验事项、查验方式、查验重点、查验结果处理、询问要点标准、询问规范流程,以及授权委托书内容要点等;审核环节包括登记审核事项、审核方式、审核重点、实地查看情形及查看记录规范、公告方式与内容、公告结果处理流程、权属争议事实的调查要点与方法、审查结果处理等;登簿发证环节包括登簿主体、时点以及证书记载内容格式、证书领取人主体及收取资料审查等。活动期间,主管领导或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发起专题联席会议不得少于1次,并通过内网专栏及时通报会议研讨情况,会议记录格式参照主任办公会纪要(活动时间:20xx年9月16日-20xx年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主动作为,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划。中心成立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提升专项行动,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中心303室,张献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督导组织工作。各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要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切实保证活动质量。
(二)细化方案,抓好落实。各科室要根据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及早制订针对性工作计划,开展学习提升专项行动,要注重培训内容准备,注意授课人员挖掘培养。办公室、信息科要全力配合做好授课通知、会场布置等后勤保障工作。开展建立科室研讨工作机制专项行动和统一工作标准专项行动,要提早谋划,认真研究梳理日常实务中涉及的各项环节标准和亟需解决的工作问题,制定会议计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使各项活动真正起到提升素质、统一标准、促进工作的效果。下一步,中心将加大考核力度,对于办件错误率持续偏高、办结超时或同类问题反复出现拒不改正的.科室,严肃批评问责。
(三)认真组织,注重创新。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提升专项行动,是在新形势下促进登记事业发展,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有效防范化解登记风险的一项重要活动,各科室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提升登记工作质效的有效方法,相互学习借鉴。
(四)积极参与,确保实效。全中心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干部职工业务素质的提升,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立足本职岗位,练出过硬本领,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要注重工作经验的总结,有效巩固和及时推广创新举措,促进中心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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