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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2025/12/12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工作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工作方案 篇1

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5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xx〕2号)和《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青府发〔20xx〕11号)要求,为做好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特制定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一)普查对象。在红阳街道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

(二)普查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内容。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二)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xx年度资料。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按照“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村(社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成立普查机构。

成立青白江区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红阳街道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农业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社管中心,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农业普查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党政办。负责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和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好宣传报道工作。负责落实对街道各有关部门和村(社区)农业普查有关工作事项的督查督办。

2.社管中心。负责协调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关农、林、牧、渔业调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林业管理基层机构参与普查工作;负责提供乡镇(街道)涉农方面相关数据;负责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

3.社计办。负责提供行政区划(乡镇类型、乡级属性),村(居)民小组数量,涉农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床位数、收养人数,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等数据和资料。

4.经发办。负责落实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负责提供街道、村(社区)公共收入、公共支出、资产总额、债务总额等数据;负责统计业务工作,负责辖区涉农企业、机构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相关事项。

5.拆迁办。负责协调农业用地调查工作;负责提供街道耕地面积相关数据;负责协助区统计局对普查所需电子地图和地理信息技术方面提供支持。

6.群工办。负责协调做好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村广播宣传工作;提供街道图书馆、文化站、广播站数量和农村农业旅游方面相关数据。

(三)组建普查队伍。

各村(社区)要及时组建普查队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村(社区)干部中抽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从有关单位商调或从社会聘用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保证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确保普查队伍稳定和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由各村(社区)负责。普查员要求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手持终端采集设备,准确理解调查内容,正确填报调查表;普查指导员要熟悉当地情况,能够协助普查员顺利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

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开展调查,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数据。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农业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保障普查经费。

对拨付的普查经费,根据普查工作的需要,管好用好普查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各村(社区)要据实足额发放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劳动报酬,不能因报酬不落实而影响普查工作开展和数据质量。

(三)加强宣传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采取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大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及时曝光违法违纪案件,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

要签订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整合部门力量,加强对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高质量完成农业普查任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五)用好技术手段。

要充分利用国家卫星资源,准确测量辖区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情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办事处

20xx年4月7日

工作方案 篇2

开展“无毒害市”创建活动是广元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构建和谐广元、平安广元的重要举措。根据苍溪县教育局(苍教办【20xx】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在迎检工作中不拖教育系统的后腿,教育系统不拖县的后腿,保证按要求完成迎检任务,争创禁毒教育示范学校。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三月十五日召开党政工团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禁毒教育的重大意义,落实责任,分工明确。随后召开班主任会议,全校教职工大会,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到禁毒教育是关系国家稳定、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大事,自觉把禁毒教育工作常抓不懈。

二、加强领导,确保落实。

为了使禁毒教育落到实处,我校决定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工会办公室王中模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行政办公室伏百露担任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学校校长要与全体教职工、各部门继续签定禁毒教育工作的责任书,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把禁毒教育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学校要将各部门、班级禁毒教育工作目标纳入班级学月考核,绩效考核,奖惩兑现,实行一票否决,确保责任制的严格执行。

三、结合实际,落实措施。

(一)建立健全禁毒防范监控体系,对本单位可疑人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二)学校禁毒领导小组人员要落实好创建“无毒害市”迎检工作的职责及分工,保证在3月25日前按时完成任务

(三)深入持久地开展学校“无毒害校园”创建活动,夯实创建“无毒害市”基矗坚持“整体推进,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务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禁毒教育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四)建立健全全方位的区域联动治安防范网络,学校禁毒办公室要积极支持,大力配合维稳、综治部门的治安联动工作。加强对食品卫生、课堂和课外活动的管理检查力度,坚持落实课间巡查制度。行政值周、值周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值周期间必须轮换到学生活动场所和教学楼道加强课间安全巡查。

(五)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禁毒教育建设,全面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学校要利用学习园地,厨窗,展板,手抄报等形式,加强对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教育和法制教育,学生的受教育面要达100%,对毒品危害知晓率达100﹪,杜绝我校学生发生涉毒犯罪行为。

学校继续聘请东青派出所所长罗武林同志担任法制副校长,每期开展一次禁毒教育讲座。学校还要按规定开设好禁毒、安全教育课,落实好计划、课时、教材、教师,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增强禁毒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期召开一至两次家长会,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地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相互协作和配合的“三结合”教育工作机制,做好青少年的禁毒教育工作。

(六)要注重校园文化建设,购置图书和文体器材,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教师更要洁身自好,以身作则,爱护学生,不吸烟,不吸毒,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勤奋学习,报效国家。通过运动会、演讲赛、歌咏赛等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化活动,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增强学生文明素质,从而使他们自觉拒绝、抵制一切不良习气的诱惑,在安全文明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四、具体工作,突出关键。

1、学校教导处提供有关“禁毒”方面的书籍。

2.学校德育处组织观看一部禁毒教育影视片

3、各班上好专题教育课2课时,写好《毒品预防教育教案》,对学生进行禁毒知识的宣传教育。

4、向每位学生发一份有关禁毒宣传教育的告家长书。

5、积极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教师、学生和家长通过电视、上网浏览、看报等有关形式了解毒品的知识和禁毒的报道,充分认识毒品的危害性,并积极参与乡镇开展的禁毒教育活动。

6、各班在学习宣传的基础上举行一次禁毒主题班会。

7、初一、初二年级学生每人办一张禁毒教育手抄报,学校进行评优奖励。并对优秀手抄报进行展览。

8、学校在教学楼过道设立禁毒宣传栏一处。在校内显眼处张贴禁毒宣传标语两副。设立禁毒标志一处。

总之,我校要始终按上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禁毒教育工作,要努力创建无传销校园、无xx校园、无毒品校园,共创平安校园。

工作方案 篇3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十二五”规划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的发展要求,妥善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五年规划。科学制定并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于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现提出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研究和编制“十二五”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保护生态作为重要责任,把改善民生作为当务之急;坚持在更高的起点上实施科教兴青、人才强省、资源转换、开放融入、民众创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走符合青海实际的发展之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编制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通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着力实现改革开放由相对封闭、较低层次向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转变,着力实现人民生活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的转变,着力实现民族、区域由发展不平衡向共同繁荣进步的转变。同时,要把握以下要求:

(一)加强研究,理清发展思路

全面分析国内外环境,准确把握新的发展阶段的新形势、目标和任务,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科学依据。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研究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问题;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以开放的视野审视发展中的问题;抓主要矛盾,抓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本地区、本行业长远发展的关键问题。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深入研究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战略性思路和对策措施。

(二)发扬民主,提高社会参与度

各级各类规划都要提高编制过程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参与度。在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规划编制单位都要采取多种形式,保障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规划编制的权利。要妥善处理保密与提高透明度的关系,为社会公参与规划编制开辟畅通的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吸收不同观点。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在规划草案初步形成后,要公开征询意见。专项规划也要采取适当形式提高社会参与的广泛性。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要采取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要广泛吸收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政府、企业、中介等各方人士,形成规范化的规划决策咨询机制。要进一步充实青海省规划咨询委员会,对省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进行咨询论证。

(三)突出重点,提高针对性

“十二五”时期,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许多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各级各类规划,都要坚决改变过去那种面面俱到、针对性不强的弊病。要按照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大工程,使规划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四)强化深度,增强可操作性

规划要有指标和项目做支撑,要做好重大工程项目的筛选和指标论证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并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保证重大工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深入研究与提高人民生活和促进全面进步密切相关的指标,研究提出促进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指标。根据规划的性质和作用,既要研究提出预期性的指标,也要研究提出一些有约束力、能检查可评估的指标。规划的保障措施要有较强的操作性。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

深化规划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规划在实现经济社会战略目标、弥补市场失灵、协调各有关方面关系、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突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在规划编制理念上,要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规划体系上,要探索形成功能清晰、衔接协调的规划系统;在规划内容上,要增强规划的针对性,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任务;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以及备案和评估制度,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收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从实际出发,科学务实地编制规划。青海省“十二五”规划实行三级三类规划体系。按行政层级分为:省级规划、州(地、市)级规划、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一)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是指省级、州(地、市)级、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 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期为五年,展望到20xx年。州(地、市)级、县级规划可根据需要进行编制。

总体规划包括内容有: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经济结构调整

的布局、任务和重大工程,区域结构调整的方向、原则和重点;改善基础设施、资源环境和公共服务的任务;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其他需要纳入规划的事项。州(地、市)级及县级规划要更多地述与本地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有约束力、可操作的规划。由于州(地、市)及县辖区较小,资源环境差异不大,调控手段有限,因此,“十二五”规划不需要搞成一个庞大的规划体系。有条件的地区和县,可以把辖区内的国民经济、城镇体系、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融为一体,编制一个规划。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政府编制专项规划的领域,主要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责,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结合我省的情况,在深入实施生态立省、科教兴青、人才强省、资源转换、开放融入、民众创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上,重点组织编制水利、能源、交通、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矿产、旅游等重要资源开发和保护,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防灾减灾和应急系统等公共事业,以及战略性产业和一些涉及国民经济重大布局的产业等专项规划。规划期一般为五年,展望到20xx年。结合我省实际,初步考虑编制以下重点专项规划:(省略)

(三)区域规划

区域规划是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区域规划主要作用是把经济中心、城镇体系、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地区等落实到具体地域空间。要着眼打破地区行政分割,发挥各自优势,统筹重大基础设施、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期为五年,展望到20xx年或更长一些时间。

根据我省生产力总体布局的特点和《青海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青海省区域协调发展规划》要求,各地区自行安排编制区域规划,促进全省各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规划编制工作程序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包括前期研究、起草、衔接、谁、批准、公布、评估、修订等各环节的工作。

(一)前期研究

前期研究工作包括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内容。根据以往的做法,在规划纲要框架形成之前,应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发展趋势预测、重点工程论证等前期工作。通过深入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理清长远发展思路,对重大问题形成共识。前期研究将采取由发展改革委组织力量研究、直接委托有关单位或著名专家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研究等三种方式,同时将委托课题和招标研究课题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以增强专家、学者们的责任感,提高前期研究水平。

按照超前研究问题、充分分析形势、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与重点专项规划相衔接的原则,将开展发展环境、思路目标、产业结构、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等8方面计30个专题研究,主要研究课题及

负责单位:

发展环境:(省略)

产业发展:(省略)

城乡区域:(省略)

科教文化:(省略)

改革开放:(省略)

人民生活:(省略)

资源环境:(省略)

(二)起草工作

1、原则

起草规划应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2、立项

编制规划必须进行立项。总体规划由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由同级发展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编制。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除同级政府统一安排外,其它规划由规划编制单位提出,报同级发展发展改革部门立项。立项报告要说明立项的理由、规划编制的内容及提纲、组织形式、工作进度安排等内容。

3、内容

总体规划包括的内容有:发展方针、发展战略和目标;经济结构优化的战略方向;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布局和原则;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开发保护的重点任务;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等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扩大开放的总体布署等。

专项规划包括内容有:发展方针和目标;重点任务、主要建设项目及其布局;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区域规划包括内容有:人口、经济增长等的预测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发展轴、中心区等区域空间布局框架;城镇体系及其功能定位;产业聚集区等各类功能区的划分及其定位;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统筹建设的重大工程;区域协调机制等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三)衔接工作

各级各类规划之间必须进行衔接,未经衔接的规划不得报请批准和公布实施。规划衔接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

总体规划的衔接:省级总体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与相邻省区规划进行衔接,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规划进行衔接。州(地、市)和县级规划按上述原则进行衔接。

专项规划的衔接:专项规划由同级发展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与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并与上一级专项规划进行衔接。

区域规划的衔接: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将区域规划草案送同级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并与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进行衔接。

(四)论证工作

省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省规划咨询委员会进行论证。州(地、市)级规划可以委托省规划咨询委员会或其它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论证。

(五)批准和公布

总体规划草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由同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签署命令公布。

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四、总体进度安排

五年规划的编制工作一般都要经过前期研究,形成基本思路、研究提出规划框架和规划草案几个阶段。根据规划编制程序,按照20xx年1月规划纲要提请省人大审议批准的时间要求,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为前期研究阶段,从20xx年4月—20xx年10月。

主要任务是:召开“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对前期研究课题进行听议;组织开展全省规划编制工作培训;完成前期研究课题;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初步筛选重大建设项目。

第二阶段为基本思路形成阶段,从20xx年11月—20xx年3月。主要任务是:理清发展思路,提出发展的主题、主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完成“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上报省委、省政府。

第三阶段为规划纲要框架形成阶段,从20xx年4月—20xx年10月。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资料,进行规划编制的调查研究工作,起草“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起草专项规划,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搞好规划衔接和论证,组织在北京召开高规格论证会,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并衔接我省“十二五”规划。

第四阶段为规划纲要形成和审议、宣传阶段,从20xx年“十二五”规划建议形成后—20xx年1月。主要任务是,在省政府领导下,起草“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经省委和省政府审定后,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五、组织领导

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工作要求高,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由宋秀岩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徐福顺任副组长的青海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并设立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展规划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另行文)。

各州(地、市)、省政府各有关厅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班子,并确定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六、成立规划咨询委员会

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提高决策水平,扩大民主参与度,充实完善青海省规划咨询委员会,广泛吸收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政府、企业、中介等各方人士,形成规范化的规划决策咨询机制。主要任务是对省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进行咨询论证。规划咨询委员会章程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制定,日常管理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负责。

七、规划编制经费

编制“十二五”规划,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开展广泛的前期研究,编制若干个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工作量大,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给予足额保证。

工作方案 篇4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蜀山区动防领导文件精神,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营造和谐、环保、生态城乡环境。

禁养范围及日期

镇属2个村、6个社区及蜀山经济开发区全面禁养。此项工作自文件下发始至7月25日,7月25日前所有规模养殖户必须搬离镇域,7月30日前散养大户搬离镇域。即日起所有养殖户禁止补栏。

禁养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居)、开发区要高度重视禁养工作,充分认识禁养工作是我镇实现率先城市化的前提。为切实加强禁养工作,根据区政府文件精神,镇成立以分管农业镇长为组长,农业、城建、综治等部门及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井岗镇畜禽禁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司禁养工作)。各村居要相应成立组织,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为抓好禁养工作,镇禁养办和各村(居)、开发区要抓好“二个制”。(1)个人负责制,镇包联干部对包联村居负责,村两委包户,层层落实;(2)检查监督制,镇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各村(居)设立禁养公告,通知发放,禁养成果等情况进行检查。

3、全面摸排。所有养殖户所在村(居)要对其养殖情况进行摸底、登记、造册,掌握养殖情况,方便工作开展。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范围。由于畜禽养殖是一些村(居)民长期以来从事的生产内容和收入来源,所以必须要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使禁养工作家喻户晓,取得养殖户理解和支持。在主要地段和敏感区张贴禁养公告,发放禁养通知到养殖户。

5、加强创新模式,促进畜禽养殖户外迁和转产,积极采取疏导方式,转变养殖户观念,千方百计帮助养殖户转产或就业。

6、建立考核机制。为提高各村(居)对此项工作意识,增强干部责任心,镇将安排适量资金,对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给予奖励。

7、明确目标,确保按期完成。禁养工作目标是7月底我镇全面禁养,具体时间安排:(1)6月20日—26日,宣传摸底阶段;(2)6月26日—7月15日自行搬迁阶段;(3)7月15—7月25日强制搬迁阶段;(4)7月25—7月30日逐户验收,兑现奖补。

8、建立健全禁养长效机制。为防止畜禽养殖户出现反弹,必须建立禁养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禁养成果,相关村(居)要对各养殖户加强监管,并建立一支禁养长效管理队伍,进行不定期巡查,对违规要及时上报并给予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