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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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篇1
为响应国家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中交集团、局工作部署和项目办关于活动安排的要求,项目结合阜新高速公路FX-03标项目实际情况,经项目领导班子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项目2012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活动安排,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更好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指导思想
项目始终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项目特殊性,重点布置人员、设备和投入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树立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意识,为每一位人员灌输安全就是节约、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项目始终做到领导、管理人员重视安全,强化作业组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每位员工就是一个安全点的制度,争取安全完成阜新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第三合同段施工生产任务。
二、活动安排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机构
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办公室:
主任: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车辆:五十铃一辆、猎豹一辆、捷达一辆
2、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负责2012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制定、监管和考评;
活动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具体开展工作和各项措施的监督落实,检查、督促整改;
工程部负责现场各工点活动月具体措施落实到位;
作业班组是活动措施的具体执行人,负责活动宣传标语标牌的树立、看管、保护;
经理办公室负责活动月组织,资料整理,协助安全环保部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安全环保部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开展、组织、监管和执行部门,在活动时间内可以根据活动需要调配所有部门、作业班组、人员、机械设备;
财务部负责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专款专用和到位。
3、时间安排
2012年6月1日—6月10日为动员阶段;
6月1日—6月30日活动的执行过程;
6月1日—6月15日为学习教育阶段
6月25日—6月30日为活动总结阶段。
三、活动方案
1、动员阶段
项目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召开会议,传达业主关于活动月
的要求和内容,宣布阜新高速公路FX-03标标活动方案,并布置工作开展;谁主管谁负责传达活动内容和措施到作业班组和工点。具体由经理公室组织、监管传达。
2、全员学习、教育
安全环保部负责向全体人员培训安全常识、对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操作教育,针对各作业组进行安全交底。
结合本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的灌输,帮助工友进行安全知识的增长。
建立健全各种资料,严格按照贯标要求进行工作资料整理、成册、归档备查。
3、各作业区、面、点的安全生产措施
现场安全措施直接影响安全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共同做好安全的目标,现对现场进行统一要求如下:
现场规范,土堆成线、成型,覆盖,材料堆放整齐,驻点布置科学合理,环保卫生,配电箱设立合理规范,线路整齐有序,无裸露。小型机具摆放合理整齐,操作人员安全防护设施佩戴齐全,持证上岗,一线人员标准作业,公示牌树立规范,条幅悬挂牢固,标志标牌树立规范醒目。
标志标牌等物品摆放规范、牢固,有专人看守现场安全员起到维护安全施工生产的作用。基坑、水池、泥浆池、施工点围挡规范,有人监控。
4、安全检查、整改落实
安全环保部负责各项安全措施、宣传措施落实到位,并不定期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文明施工行为立即予以要求就地整改,并列入对工队的考评中。
5、活动总结上报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部积极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备查。并就此次活动的实施进行评价和总结。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主线,以开展治理坍塌、起重机械吊装、高处坠落的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1、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伤亡事故。
杜绝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5‰以下;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35‰以下。
2、认真贯彻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合格率力争达到100%;一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60%,二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50%,三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40%;杜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不合格工程。
三、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4年3月25日至4月30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要组织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同时,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尤其要细化治理坍塌、起重机械吊装和高处坠落的专项整治内容,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各地务于4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厅建管处。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4年5月1日至7月31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规定,认真查找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查找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坍塌、起重机械吊装、高处坠落的安全事故隐患,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并将专项整治情况于2004年7月31日前书面报告厅建管处。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4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在各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建设厅、省建设工会等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地区和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检查。检查结束后,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省。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
为了加强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建设厅成立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成员:省建设工会主席
省建设厅建管处副处长
省建设厅建管处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建管处,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市、州、县(区)建委(建设局),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织。各级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务求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积极组织全省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同时,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施工班组,落实到人头。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的全面落实。
(三)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省建设厅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建筑施工企业申报条件,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活动。
(四)加大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资金投入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具体确定建筑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施工单位要不断加大安全施工措施投入,对建设单位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要全部用于购置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必备条件。
(五)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新购置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在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必须予以报废。同时,要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依据有关规定,经过专门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建筑施工企业,抓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普查登记,认真填写《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普查登记表》,汇总后于4月20日前报厅建管处。
(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实行持证上岗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或者从事相关的作业。无证不得任职、不得上岗。
(七)依法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企业,要具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和本企业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严肃查处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建筑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篇3
工程部通过贯彻落实公司安监部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把安全放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加强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实现工程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六月份工程部具体通过开展如下活动。
一、从6月3日至6月9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学习了《长城矿5.14事故处理决定》、《工程四部任庆友项目部华丰矿2410事故处理决定》等事故,观看了《安监局长》、《零的神话》、《血的代价》,过学习事故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
二、6月13日至20日开展了安全文化周活动。
参加了山西宁煤集团公司举办的.第三届“6月份安全生产月文体活动”,参加了拔河比赛、篮球比赛、书法比赛等比赛项目,其中拔河比赛获得第二名。
三、6月17日至23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把“雨季三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做到早安排,早施工,早消除隐患;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灾害天气停产撤人相关制度和《集团公司矿井防灭火、地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准确掌握天气状况和矿井上游水库、河流等地表水体情况,当达到停产撤人条件时,启动《灾害天气停产撤人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产撤人。工程部详细制定了雨季灾害天气、气候事件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在18日进行了演练,通过这次演练,提高了工程部全体职工灾害预防和应急避灾能力。
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和“反三违”活动。
工程部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部特点,积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和打非治违活动,加强水害、火灾、瓦斯、煤尘、顶板、提升运输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成绩显著。通过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和“打非治违”活动,对本工程部各区队各施工地点的隐患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逐条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共排查隐患18条,整改完成18条,整改率100%。其中综采面隐患9条,完成9条。掘进队3条,完成3条。提升运输排查隐患4条,完成4条。喷浆队排查隐患2条,完成2条。工程部管理人员紧盯现场抓安全制止违章行为,对违章人员不放过严惩不贷,通过开展这次活动,整个工程部掀起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工程部安全状况有了一个很大提高,实现了工程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
按照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健全完善各个区队规章制度和奖罚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细化完善岗位操作规程,完善基础设施,推进了标准化建设。
6月份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整治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提高了工程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法制观念,增强自主保安自觉性。健全完善工程部规章制度,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细化和完善岗位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抓好现场文明施工、环境整治工作,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规范员工安全生产行为;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促进各单位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实现了工程部六月份安全生产,工程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双丰收。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篇4
一、整体目标
建筑领域将以防范重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和机械伤害五类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造“平安工程”,促进建筑业发展,为“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有效开展,建设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建工局、安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施工企业安全员业务培训。我局将针对全县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监督员与施工企业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行业技术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施工企业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2、组织开展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结合滨建建字〔2012〕98号文件要求,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三类人员等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对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开展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及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大力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全面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
3、以“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在全县建设系统中普及建筑施工安全法制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媒体舆论作用,并采取论文征集、派送宣传单、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参观安全生产样板工地等多种形式,增强全县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1、隐患治理范围: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隐患治理内容:一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到位情况;三是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组织实施情况;四是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为,强化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检测管理,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初次登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以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格起重设备操作工持证上岗和设备使用管理;五是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状况;六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使用状况。
3、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对象包括:一是建设规模较大、危险性较大工程数量较多的工程项目;二是管理薄弱、被执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较多的施工、监理企业;三是外地入惠承接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
(三)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
1、认真落实政府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
2、加大对施工、监理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日常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市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实施量化扣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的工程,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上报市住建局。
四、实施步骤
“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5月20日)
各施工企业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人员,扎实推进,分布实施各项工作。做好宣传发动,使在建工程形成安全生产零事故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21日-8月20日)
各施工企业根据本方案的工作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集中行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全面地传达到各个负责工程,督促制定具体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在建项目、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要求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在建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落实专人跟踪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严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9月30日)
各施工企业要对开展“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实际效果。同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在此期间,我局将组织对各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和重大安全隐患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责令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各项相关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施工企业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所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
各施工企业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按期上报“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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