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帮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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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乡帮扶工作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甘孜州委关于举全州之力推动群众工作全面覆盖的意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爱心帮扶实施方案。
一、帮扶对象
孤儿、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
二、帮扶目标
通过爱心活动和政策扶助,切实帮助解决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实现爱心帮扶全覆盖。力争三年实现多名孤儿住进福利院,得到关爱帮扶;自愿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全部住进敬老院;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得到积极救助。
三、帮扶方式
(一)爱心结对。农村五保户和残疾人由与其结对认亲的干部职工负责爱心帮扶;孤儿和城镇三无人员、城镇残疾人由县委安排干部职工爱心结对帮扶。
(二)政策扶助。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结合财力情况,打捆整合项目资金,适当提高有关政策的`补助标准。
(三)社会关爱。由各级群团机构牵头组织开展各类献爱心活动,并动员、争取县内各类社会团体、爱心人士进行爱心帮扶。建立慈善爱心基金;确定每年11月19日为慈善爱心日。
四、帮扶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孤儿
1、我乡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孤儿认定,建立孤儿档案,健全孤儿信息保障系统。逐步将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分类保障范围。
2、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养育费不低于每月1000元,分散供养孤儿最低养育费不低于每月600元,保障孤儿吃、穿、住、医、学等基本生活。
3、拓宽孤儿安置渠道。采取亲属代养、社会散居、家庭收(寄)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孤儿。
4、将孤儿医疗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范围。
5、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孤残儿童康复治疗,对其医疗费用全额救助。实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疝气患者康复等孤残儿童手术康复项本运行经费,对自愿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纳入福利院供养,不断提高敬老院的入住率和服务水平。五保集中供养床位率达到60%,集中供养率达到40%,中心敬老院入住率达80%。
(二)农村“五保户”
1、实施散居五保对象危房改造工程。力争三年内消除散居五保户危房。对未入住社会福利院的城镇三无人员通过廉租房解决其住房困难。
(三)残疾人
1、落实残疾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符合低保和五保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
2、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每月补助托养金不低于50元。
3、免费为自身需要的残疾人发放轮椅、安装助听器等辅助器具。为符合条件的贫困脑瘫儿童通过康复手术、康复训练和适配辅助器具方式实施救助。
4、维护残疾入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有学习能力的残疾人进入普通中小学、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学习。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入学生进入特教学校学习。
5、扶持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掌握实用技术,促进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减免税费,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庭能够发展生产、自力更生。积极帮助大中专毕业生中的残疾人就业。
6、落实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解决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特殊困难。为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110元的援助金。
7、协助相关部门实施香港关怀行动、晚情行动等慈善活动。用五年时间在全县进行肢残患者普查,符合条件的病人全免费治疗(包括生活费)。逐步为60周岁以上残疾老人配置假肢、轮椅、助听器等辅具。
8、开展残疾人关爱行动。州特殊学校残疾人由州残联落实州级机关干部爱心绪对。我乡城镇户籍残疾儿童由县残联落实县级机关干部爱心结对。在每年助残日或重大节庆日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不得少于1次。
(四)重大疾病患者
1、对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提高医疗救助比例(最高70%)和救助封顶线(最高50000元),仍有较大困难的实施二次医疗救助、慈善救助或临时生活救助。
2、对符合条件并进行手术治疗的白血病患儿补助20000元,非手术治疗补助5000元。
3、对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州内医院住院治疗临时生活补助,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每天补助17元,其他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天补助7元。对因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一年最高补助8000元。
五、保障措施
(一)责任主体。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爱心帮扶活动。乡镇一把手是具体责任人,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保障工作。参与爱心结对的干部职工是爱心帮扶对象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了解帮扶对象的现实需求,帮助反映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爱心帮扶政策。并力所能及地为结对对象提供帮助。
(二)宣传主体。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宣传好爱心帮扶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全力营造爱心涌动、情满康巴的良好氛围。县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爱心帮扶活动中好的做法与经验,及时推广,推动面上工作。
(三)监督主体。我乡要成立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办公室落实爱心帮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行月通报制,重要情况及时通报。
(四)考核主体。我乡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爱心帮扶进行统一考核。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在每月15日前将每月爱心帮扶活动情况报送至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将纳入到目标考核中。各办公室要及时上报爱心帮扶活动各类信息。
下乡帮扶工作方案 篇2
牟家村是美罗乡的贫困村和边远村,农业发展水平较差,农民收入相对较低,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按照石棉县干部驻村帮扶要求,立足村情,力争在上级部门的帮扶下,计划用两年的时间,达到脱贫致富。现制定以下帮扶方案:
一、基本概况
(一)牟家村基本情况。
1.自然条件。牟家村位于美罗乡西部,东与狮子、方元村相连,南与山泉、坪头村为邻,西与迎政乡前进村接壤。村辖区属于山地,最高海拔1770米。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日照时间长,阳光充足,早晚温差大。
2.地理条件。牟家村属中高山村,北高南底,土质为黄泥粘土。全村面积19.8平方公里,其中山林面积19116亩。人均占有耕地1.2亩。
3.人文条件。全村现辖6个村民小组,353户,1046人(其中贫困户84户298人),总劳动力680人,输出劳动力460人,年人均纯收入3762.00元;全村有共产党员20人,预备党员1人,入党积极分子5人。
4.基础设施。全村现有村级公路15.5公里,已硬化10.8公里,还有30%农户未通车;产业发展区生产便道覆盖不到30%;堰渠年久失修,可用率不到40%;安全饮水已覆盖80%;卫星电视入户70%。
(二)牟家村发展现状。
1.农业产业发展滞后。牟家村是美罗乡的贫困村和边远村,全村自然条件差,农业发展水平较差,没有形成促农增收的支柱产业。目前,该村共发展茶叶1100亩,中药材(重楼)600亩、猕猴桃35亩、晚熟枇杷400亩(其中,猕猴桃和晚熟枇杷分别发展于20xx年底和20xx年底)。
2.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全村机耕道建设缓慢,弯多坡陡,枇杷园区的生产便道布局尚未启动。堰渠修建时间较长,现有很多无法使用。牟家三组局部和四组至今尚未覆盖广电网络,无法看到石棉新闻。
3.人口素质较低。群众观念落后,发展理念不强,难以接受新思想、新技术,农业发展技术陈旧,生产效率低,等、靠、要的思想严重。
4.劳动力流散量大。牟家村经济发展缓慢,许多年轻人很难在本村发展农业,大量的向外流散,留在本村的全是老、弱、病、残,制约了牟家村产业发展步伐。
二、帮扶目标
通过两年的驻村帮扶,进一步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发挥村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推进村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社会秩序稳定,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党员群众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村级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思路明确、规划合理,农民收入稳步增加(20xx年底实现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左右,20xx年底实现年人均纯收入8000元左右)。
三、帮扶措施
(一)围绕发展农业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富民产业。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也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农业产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基本要求,因地制宜,通过帮扶,努力实现“五个一”目标,即:为群众选择一个优质高效的农产品主导品种,培育出一批科技种养大户,组建一支科技服务队伍,成立一个专业合作社,建设一个产业示范基地,使帮扶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乡农村平均水平。在两年时间内建成四个农业发展区块:⑴优质晚熟枇杷区:牟家1、2组,面积400亩。⑵生态绿茶区:牟家3、4组,面积1400亩。⑶优质猕猴桃区:牟家2、3组结合部,面积200亩。⑷中药材发展区:牟家六组,面积为1000亩。
(二)围绕塑造农村新面貌,改善牟家村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牟家村“路、水、电、医”等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帮助牟家村搞好新一轮村庄规划和建设,坚持突出乡村特色和地方特色,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经济繁荣、功能配套的现代新农村。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改变村容村貌建设。加快村庄道路硬化、庭院绿化和净化建设。经过两年帮扶,基本达到文明村的`标准。
(三)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加快新型农民培育步伐。积极开展农民技能培训,按照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新型农民的要求,围绕“雨露计划”,整合利用好各类培训项目和资源,发挥远程电教网络、各类职业教育,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民依靠科技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和学会依法办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经过两年时间,使牟家村60%以上的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或劳动技能,农民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四)突出教育引导,创建文明和谐乡村风貌。按照“文明村”、“生态村”、“平安村庄”、“法治村”建设的要求,坚持不懈地组织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着力抓好移风易俗,努力倡导文明、科学、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化拓展“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婆婆”、“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切实搞好帮扶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村规民约,完善农村矛盾排查调处和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经过两年帮扶,实现牟家村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目标。
(五)强化基层组织,创建新型和谐的农村管理体系。紧紧抓住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着力夯实队伍建设这个基础,全面落实党员承诺制、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带领群众致富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四、驻村工作组:
牟家村扶贫帮扶驻村工作组成员
组长:曹丹军县委组织部远程办主任
成员:罗向林美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宁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陈朝燕县卫生局工作人员
工作组成员要自觉遵守驻村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为所帮扶村多办好事、办实事。
下乡帮扶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的意见》(中发〔20xx〕30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赣发〔20xx〕6号)、《江西省“十四五”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实施方案》(赣党农字〔20xx〕5号)要求,稳步推进“十四五”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着力打造彰显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谐有序之美的新时代“五美”乡村,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宜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社会事业相对滞后的“十四五”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以下统称重点村),着力补齐短板弱项,加快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以更高的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为实现乡村振兴“作示范、勇争先”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持续巩固拓展重点村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缩差距、促发展工作,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稳步推进乡村振兴。至20xx年过渡期结束,重点村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
村级产业提质增效,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所有重点村均建立一个以上特色产业,年集体经济收入增幅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努力实现农村道路、城乡供水、燃气供应、数字宽带网络、物流快递进乡入村。
人居环境整洁宜居,力争重点村垃圾收运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继续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升村卫生室设施设备条件和健康管理水平。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关爱服务制度。加强村级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村级整体服务水平。
改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快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二、支持政策
(一)加强产业发展支持。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作用,持续加大重点村产业发展资金投入,逐年提高帮扶资金中产业发展资金占比。推动相关转移支付倾斜支持重点村用于产业发展。支持重点村依托资源条件,大力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林下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完善稳固持续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与重点村合作建设原料基地、加工基地,推进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对接。加大冷链物流节点向重点村倾斜布局。引导重点村群众积极参与产业长期发展,有效壮大集体经济。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供销合作社,各相关乡镇(场)党委和政府
(二)加强资金投入支持。加大对重点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重点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十四五”期间,确保每年投入省定重点村上级衔接资金达到100万元以上;市定重点村上级衔接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县定重点村衔接资金30万元以上。加强各类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三)加强项目布局支持。推进资金项目向重点村倾斜安排,促进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事业领域重大项目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投资向重点村延伸覆盖,集中行业部门政策,着力解决重点村产业发展、就业扶持、生活保障、卫生医疗、教育就学、住房饮水等实际困难,全面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发展环境、生态建设的短板弱项。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旅局、宜丰生态环境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各相关乡镇(场)党委和政府
(四)加强金融保险支持。用好用活上级金融保险政策,加大对重点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领域信贷投放,创新金融帮扶产品和服务模式,发挥信贷政策助推作用,拓展贷款担保方式,在贷款准入、利率、期限等方面,对重点村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适当延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等政策,允许新增贷款、续贷展期贷款在过渡期内继续给予贴息和纳入风险补偿。鼓励脱贫地区开发特色产业险种,推广发展价格保险、产量保险、“保险+期货”等新险种,扩大涉农保险保障范围,提升重点村保险服务质量,发挥“防贫保”“农房保”等保险作用,推动保险资金支持重点村乡村振兴。
责任单位:宜春银保监局宜丰监管组、人民银行宜丰支行、各相关乡镇(场)党委和政府
(五)加强土地政策支持。上级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点村乡村振兴需要,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调剂收益优先用于重点村。调整优化重点村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用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村创业。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各相关乡镇(场)党委和政府
(六)加强各方力量支持。加强重点村定点帮扶,落实定点帮扶工作责任,原则上所有县级领导每人挂点帮扶一个重点村,每个重点村不少于2个县直单位对口帮扶,向重点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加大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帮扶。建立健全社会帮扶机制,组织民营企业开展“百企兴百村”行动。大力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乡贤成功人士积极参与重点村乡村建设,为家乡建设“五美”乡村贡献力量。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各相关乡镇(场)党委和政府
三、重点工作
(一)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本着尊重群众意愿、立足现有基础、适当超前的原则,坚持人与环境和谐,贯穿生态理念,体现文化内涵,反映区域特色,在完成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基础上,明确村庄布局,衔接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保规划,并根据村庄发展实际情况,科学分类,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力争在20xx年完成所有重点村村庄规划编制任务。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各相关乡镇(场)党委和政府
(二)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拓展乡村特色产业,培育知名特色品牌,尊重市场和产业发展规律,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强化产业发展后续帮扶及政策支持,着力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大力培育“一村一品”,提升重点村产业发展基础。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畅通农产品流通产业链,围绕产业发展需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积极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持续实施消费帮扶,依托“金色田园”电商扶贫有限公司平台,加快农村电商发展,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扩大特色农产品上行。至20xx年,每个重点村都有一个以上特色产业,有条件的村建成一个电商快递综合站。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供销合作社、县邮政局、县工商联,各相关乡镇(场)党委和政府
(三)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大力实施乡村道路畅通工程、供水保障工程、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改造升级村庄道路,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强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推进公路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切实保障农村供水安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加快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到20xx年,省、市定重点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确保饮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加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有效改善河流生态和生产生活环境。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网保障服务水平,推进燃气下乡入村,有序推动农村能源消费向多元化、清洁化、低碳化转型。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和建设数字乡村,深化农村宽带网络覆盖,加快5G、千兆光网、移动物联网向有条件、有需求的农村及偏远地区延伸,实现“双千兆”网络覆盖80%以上行政村。加快建设乡村物流体系,完善流通骨干网络,健全乡村双向物流配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到20xx年,有需求的重点村建有一个快递服务网点。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供销合作社、县邮政局、人民银行宜丰支行、国网江西电力公司宜丰分公司,各相关乡镇(场)党委和政府
(四)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xx年完成现有户厕问题摸排,因施工不到位、产品质量不过关等导致的问题厕所,力争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因技术模式不适宜等导致的问题厕所,明确时间表和线路图,逐步整改。加强无厕户、旱厕户改造提升,到20xx年,重点村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争到20xx年,省、市定重点村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所有重点村农户聚集地生活污水治理得到明显提升。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巩固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域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到20xx年,重点村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全面提升村容村貌,按照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四精”要求,大力开展村庄整治建设,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完善村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加强环境日常管护,到20xx年,基本完成宜居不迁并村庄整治建设和庭院整治,村容村貌全面提升,打造一批美丽宜居村庄、美丽庭院。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加快推动村庄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为乡村全面振兴夯实环境基础。全面落实“五定包干”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每个重点村长效管护工作有专项经费、专业队伍、专门制度,建设并有效运行集“投诉、反馈、整改、监督、便捷”为一体的“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推动基层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村庄环境管护监督,到20xx年,所有重点村全部纳入平台监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宜丰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各相关乡镇(场)党委和政府
(五)着力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到20xx年基本普及农村学前教育。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培养“一专多能”农村小学教师。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深化“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强化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可持续运营发展。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能力,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立集党务、村务、政务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拓展和有效提升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及信息化水平,大力开展便民服务、农业服务、医疗服务、党建服务等公共社会服务。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医保局、县妇联,县残联,各相关乡镇(场)党委和政府
(六)努力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主抓手,加强重点村党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构建党员示范引领,村民理事会、妇女小组长、志愿服务队等村民自治组织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阳光工程”,发挥村民监督作用。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巩固深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加快农村“雪亮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乡村调解平台和调解队伍建设,推进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各相关乡镇(场)党委和政府
(七)切实强化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为阵地,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推行善行义举爱心积分制和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身边好人评比选树活动,选树一批文明村镇和星级文明信用户。大力弘扬优良传统礼俗,常态长效抓好殡葬改革,深入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有效遏制高价彩礼、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整治偷盗、赌博等不良风气,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采取地方戏剧排演、送戏下乡、电影下乡、腰鼓舞蹈队等多种方式丰富村民业余生活。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旅局,各相关乡镇(场)党委和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各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责任。按照县抓总落实、乡镇压茬推进、行政村具体实施的'工作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配套政策。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和沟通衔接,细化支持政策,形成工作合力。继续发挥民主党派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监督作用,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测帮扶。重点村要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和民主评议等要求,及早发现易返贫致贫人口,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开展针对性帮扶,对监测对象风险稳定消除的进行系统标注,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严格监督考核。开展重点村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把重点村乡村振兴纳入对乡镇(场)党政领导班子、各部门单位实绩考核的范围。对推进重点村乡村振兴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具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实绩考核结果差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进行约谈。对重点村乡村振兴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一律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激发内生动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激发村级组织和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内生动力。加大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实施力度,动员更多群众投工投劳。坚持扶智扶志结合,提升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激发乡贤及成功人士积极参与家乡乡村振兴大业。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及时总结宣传推广重点村乡村振兴好经验好做法,发挥榜样力量和示范引领作用。
下乡帮扶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增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人员(以下简称“返乡下乡创业者”)返乡下乡创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xx〕85号)和雅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促进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办发〔20xx〕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xx年,力争全县返乡下乡创业人数达到500人,带动就业20xx人,全面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发放返乡下乡创业担保贷款1000万元以上,切实帮助返乡下乡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组织开展返乡下乡创业培训200人次以上,帮助返乡下乡创业者解决创业经验、能力不足等问题;争创市级示范创业园区(孵化基地)1个,为返乡下乡创业者提供优质创业孵化平台;树立20名以上返乡下乡创业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
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xx〕85号)规定的各项措施,突出政府主体责任,积极培育引导创业主体,强化基本要素保障,改进金融信贷服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精准创业服务,强化创业人才支撑,营造支持返乡下乡创业的社会氛围,从创业立项到创业成功全链条式扶持返乡下乡创业者,确保省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在我县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全面落实市县两级促进创业各项政策措施。
在全面落实省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的基础上,聚合市级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支持返乡下乡创业。落实好芦山县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管理相关规定,和《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芦委发〔20xx〕2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促进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办发〔20xx〕8号)等文件中的政策,围绕稳定企业就业岗位、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及就业帮扶、推进企业减负降本、鼓励扩大民间投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强化返乡下乡人才支撑、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等方面,集中政策资源,加大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经商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切实加强返乡下乡创业载体建设。
积极开展县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参与市级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和评选活动。为入驻的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减免一定期限的场地、设施设备使用和水电等费用,并提供项目孵化、政策咨询、项目推介融资对接、税务代办等服务。组建创业导师服务队伍,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团,为返乡下乡创业者开展政策咨询、开业指导、项目诊断等服务。建立完善创业服务窗口,在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及社区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设立“返乡下乡创业服务窗口”,为返乡下乡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创业贷款申请、创业指导等“一站式”创业服务。
〔责任单位:县经商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四)大力开展返乡下乡创业培训。
结合芦山产业发展开展创业培训,从本地特色优势资源出发,将返乡下乡创业培训与旅游、纺织、根雕、中药材产业结合起来,不断强化返乡下乡创业服务。积极推行“技能+创业”培训,结合返乡下乡人员创业特点、需求和地域经济特色,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创业者提升培训等免费培训,不断提升返乡创业者技能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积极争取县级创业培训实训基地项目,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利用自身创业场所、资金、技术、项目、队伍等资源,为返乡下乡创业者提供创业实训辅导服务。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五)广泛培育先进典型示范引领。
大力培育返乡下乡创业带头人,积极开展创业明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选树一批优秀返乡下乡创业者。打造一批返乡下乡创业示范企业,将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带动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打造为返乡下乡创业示范企业。组织参加省市创业大赛、创业集市活动,举办县级创业大赛、技能大赛活动,挖掘一批优秀返乡下乡创业项目和实体,集中展示我县返乡下乡创业成果。大力宣传创业典型,加强对返乡下乡创业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各乡镇(街道)〕
(六)加大返乡下乡创业资金支持保障力度。
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确保返乡下乡创业投入持续增长。提高返乡下乡创业补助资金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的占比,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加大对返乡下乡创业金融支持力度,优化银行金融服务,扩大返乡下乡创业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和财政贴息支持力度。县级财政统筹所需资金和整合其他部门资金,充分利用农业农村、科技、民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单位)的资金资源,大力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发挥县级财政的引导作用。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乡镇(街道)两级返乡下乡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要定期研究推进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考核,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二)加强责任落实。将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起草返乡下乡创业综合性政策文件,承担县返乡下乡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返乡下乡创业资金;县发改局负责规划引导返乡下乡创业产业项目、落实农业生产电价政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保障返乡下乡创业建设用地;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政府办负责指导开展返乡下乡创业银行金融服务。各部门按照职责履行好支持返乡下乡创业者创业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办、各乡镇(街道)〕
(三)加强督促指导。将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内容。县返乡下乡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下达目标任务,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县人社局加强督促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化解措施,确保推进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下乡帮扶工作方案 篇5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入基层,解民困,提升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按照市上到联系乡镇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要求,决定在高明乡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一对一”结对认亲帮扶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帮扶工作,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一种有利方式,是拉近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关系,提升党员干部服务群众能力的有效途径。科级结对帮扶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活动的重要意义,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广泛听取群众建议,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结对帮扶认亲工作原则上一定3年不变。每名干部每年到结对户家中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4次,并认真填写《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帮扶工作民情日记》,详细记录每一次帮扶时间、面临问题、主要举措,下一步打算,确保帮扶工作实效。
二、范围对象
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党总支书记
三、目标任务
按照“政治上扶学、精神上扶志、生活上扶贫、能力上扶技、经济上扶业”的帮扶要求,结合帮扶对象的实际困难,扎实开展结对认亲帮扶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体目标是:
(一)解决一批具体问题。每年解决1件以上结对帮扶群众的现实困难和问题。重点是解决群众就业难、住房难、看病难、饮水难、子女上学难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
(二)找到一条致富门路。立足环保工作实际,为结对帮扶群众做好三年的发展规划,结合自身知识、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通过送资金、送知识、送技术,帮助结对帮扶群众找到致富门路,提升致富能力。
(三)倡导一种良好风尚。强化在帮扶村、户的国家政策及环保法律法规的宣讲,真诚的与帮扶群众沟通,如实的记载帮扶群众的利益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与帮扶对象加强爱国精神、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的交流与沟通,营造良好的风尚。
四、结对原则
按照一名科级党员干部帮扶一户困难户的原则,按照我局6名科级党员干部的职数,由高明乡提供6户困难户,开展一对一结对认亲帮扶。
五、阶段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xx年3月—5月)
1、结对分户。与高明乡联系,由高明乡为环保局提供6名困难户名单和资料。环保局在征求高明乡意见的同时,6名科级干部做好结对分户,并建立分户台账。
2、上门认亲。6名科级党员干部要及时深入到帮扶对象的家中主动上门认亲,了解困难户家庭情况,进行对接,掌握全面的材料,为下一步制定帮扶对象的三年帮扶规划打好基础。领导干部与帮扶对象的`上门结对认亲工作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帮扶协议书》的签订于4月30日前完成。
3、认真规划。领导干部要深入结对帮扶户家中,深入了解情况,建立帮扶对象基本情况台账,认真研究帮扶措施,制定目前和长远的帮扶规划。局长的帮扶规划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其他5名科级领导干部的帮扶规划报局长审核。
4、完善台账。领导干部要认真填写《科级结对认亲帮扶登记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帮扶工作民情日记》,详细记录帮扶工作的主要内容,注重留存帮扶工作过程点滴、帮扶成果体现及帮扶前后变化的影像资料。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科级党员干部的帮扶情况,完善结对帮扶工作管理台账。《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帮扶协议书》、《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帮扶登记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帮扶名册》在5月20日前,收集上报市委组织部。
(二)稳步推进阶段(20xx年6月—20xx年6月)
帮扶人员结合帮扶对象不同的致贫致困,将“智力扶持”作为帮扶重点,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帮助贫困家庭树立信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1、帮思想。帮扶干部定期走访帮扶对象,与他们“认亲戚、拉家常”,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排查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转变观念,树立信心,努力自力更生脱贫致富,寻求合法途径化解矛盾。帮扶干部每年到结对帮扶家中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5次,经常通过电话等方式强化沟通,多给予帮扶对象人文关怀,记好帮扶工作民情日记,适时跟新帮扶进展。
2、帮生活。生活上开展输血式帮扶,与帮扶对象“接穷亲”,为其生活正常运转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为帮扶对象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于基本生活、子女就学、住房、身体健康等方面存在困难问题,多渠道为其出谋划策,多途径寻找帮扶办法,通过与乡镇、民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借助政策、集中帮扶、开展慰问等办法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帮扶干部在传统节日要开展送温暖行动,为帮扶对象送去生活必需品,全年开展送温暖活动不得少于2次。
3、帮生产。生产上开展造血式帮扶,对帮扶对象在农业生产、项目开发等遇到的困难,要尽心竭力,从科学文化、技术培训、协调部门关系、筹划项目、资金、销路等方面提供相关服务,帮扶对象通过改进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水平,改变目前的生活状况。帮扶干部要根据帮扶对象实际,选择适合帮扶对象特点的种植和养殖业务,帮助帮扶对象对生产进行科学规划,帮助帮扶对象寻找其种植产品和养殖牲畜的销路,实现全年的增产增收。
4、帮就业。为帮扶对象创造就业条件,对有创业潜能的鼓励引导创业,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向的,帮助推荐就业,努力促进其就业或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扶助解困,从根本上帮助有条件的困难家庭尽快脱贫。帮扶干部对帮扶对象家庭有劳动能力且有劳动意向的,要积极的帮助帮扶对象寻找适合的就业岗位,扩宽帮扶对象家庭收入的来源渠道。
5、帮信息。向帮扶对象宣传并解读中央、省、市党委和政府有关决策政策部署,为其提供市场信息等相关信息,找准发展路子,自力更生,发展脱困。帮扶干部要时刻帮助帮扶对象关注其从事生产的农产品和牲畜的价格走势,以便其在最合理价格时买进和卖出,实现节约成本和利润最大化。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7月—12月)
1、认真总结,积累经验。通过总结积累经验,查摆问题,对照帮扶规划查看帮扶工作完成情况,进一步做好帮扶工作,确保帮扶效果。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将帮扶工作积极主动和成果显著的作为宣传重点,引导党员干部向先进典型学习。
3、建章立制,确保效果。要认真总结提炼创新举措、经验做法,形成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把结对帮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结对帮扶工作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参与帮扶工作的科级党员干部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在高明乡的帮扶活动。在帮扶期间,领导干部若发生变动,要主动做好沟通对接,确保帮扶不断、亲情不断。
(二)强化督查检查。局党组将不定期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不定期通报结对帮扶工作落实情况。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帮扶干部将追究责任。
(三)强化纪律约束。科级党员干部到结对帮扶对象家中开展帮扶,要带着感情、责任、纪律,融入群众生活。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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