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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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提高乡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改善乡镇居民的生活环境,现就全市乡镇环境卫生保洁权实行市场化运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要求,强化乡镇环卫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实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
二、管理目标和要求
(一)主次街道、沿街小巷,要有专人定时清扫,并全天候保洁。
(二)居民住户、沿街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主次干道的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清运。
(三)镇区街巷、单位庭院、河道、沟塘,以及镇区出入口无积存垃圾和裸露垃圾。
(四)乡镇要根据县(区)垃圾处理场建设总体规划确定垃圾处理场,主要街道两侧要配备适量垃圾箱、垃圾房,镇区建成区超过1。5平方公里或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要建一个简易的垃圾中转站。
(五)垃圾要按时送至指定的填埋场,要求处理及时、规范,达到无害化。
(六)有条件的乡镇可将生活垃圾直接运送到市、县垃圾场处理,并按规定标准交纳处理费用。
三、实施步骤
乡镇环境卫生保洁权市场化运作的各项工作由乡镇政府在县(区)建设、城管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计划科学规范地组织实施。
(一)以乡镇政府名义发布镇区环卫保洁招投标公告,明确镇区环卫保洁标准和要求、年保洁费用、招投标时间、地点、竞标者资格等。其中,竞标者资格必须具备的条件是:政治思想觉悟较高,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能力较强,并能够按原则办事;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或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热爱环卫工作,并能够长期坚守岗位;有环卫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对竞标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要分别制定镇区年保洁方案。方案包括镇区保洁人员人数的确定,保洁工具及保洁人员工资的测算,组织机构、保洁目标、保洁管理措施等。
(三)组织评审。由建设、城管、国土、财政、司法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评审组,乡镇纪委、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对各环卫保洁方案进行评比,对超过乡镇确定的年保洁费标准或低于标准15%的作废标处理。对有效标,以方案最优的作为中标者。
(四)公示中标结果。
(五)乡镇政府和中标者签订保洁协议。
四、经费渠道及管理
(一)环卫保洁费由乡镇政府支出。各乡镇根据财力状况和镇区面积、人口、产生的垃圾量等,确定年保洁经费总额,保洁费来源于乡镇镇区广告收入及收取的经营场所垃圾费、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处理费,不足部分由乡镇财政补贴。
(二)乡镇财政设置保洁费帐务,反映保洁费收支情况,加强财务管理。
(三)乡镇财政所根据城管中队的考核结果,按月拨付环卫保洁费。
五、督查与考核
(一)对各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考核,由各县(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定期督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
(二)对环卫保洁服务公司的日常管理和业绩考核由乡镇城管中队负责。
(三)城管中队按照环卫保洁的标准和要求,采取绩效挂钩的办法,对保洁公司的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保洁费挂钩。各乡镇根据市考核细则制定符合各乡镇实际情况的考核标准。
(四)城管中队在每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乡镇分管领导和财政所。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分管领导要强化组织程度,把乡镇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善城乡面貌。各级城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各乡镇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工作进行具体督查指导。
(二)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乡镇在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的同时,要根据乡镇财政收入实际情况加大投入力度,加强镇区的道路、下水道等市政设施建设和果壳箱、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为环卫保洁工作创造良好的硬件条件。
(三)加快实施步伐。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在20xx年5月前制定出实施方案,在6月中旬落实到位,7月初市城管局将牵头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市场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充分展示我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凝聚全县人民智慧,激发全县人民热情,营造出欢乐、喜庆、祥和的浓厚氛围,为实现力促振兴发展、建设幸福提供良好的文化条件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组织机构
为使活动顺利开展,成立20xx年“欢乐长征源”广场文化活动领导小组。
三、责任分工
1、县委宣传部负责对广场活动进行协调、调度、把关。
2、县文广局负责每场活动的具体调度及演出节目筛选。
3、县文化馆负责督查节目的排练、演出及现场布置。
4、县演艺公司负责演出活动的音响、灯光等布置。
5、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活动全程治安保卫工作。
6、县交管大队负责维护广场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安全畅通。
7、县供电局负责活动用电安全与保障。
8、县城管局负责广场的清扫保洁、美化亮化,并协助主办单位用好电子显示屏。
9、县委报道组、广电新闻中心负责广场文化活动的新闻报道。
10、卫生局负责整个活动中演职人员、观众突发性的生命健康。
四、节目要求
1、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为主,内容健康向上,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小戏、小品、声乐、器乐、舞蹈、曲艺地方特色文艺等形式均可。
2、除附表中安排的大型活动外,欢迎有条件的单位自行组织广场活动,展示单位职工文化和特色工作成效,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文件要求一并做好服务工作。有意向举办晚会的单位,请提前一个月与县文广局联系。
市场方案 篇3
湖南省是一个具有很深文化底蕴以农业和工业并重的大省,全省设13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122个县市区,总面积21.1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6697万。
从消费方面讲:湖南是一个消费型省份,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的收入大幅增长,人均收入平稳上升,消费能力不断提高,是个服装消费大省。据近几年相关服装协会数据统计,湖南省每年服装销售额大约在250亿元左右。
从地理位置上讲:湖南北靠长江,与湖北隔江相望,通江达海,属长江中下游开放开发带;南临广东、广西;紧靠沿海开放带和港澳地区;东接江西,西连重庆、贵州,处在南中国沿海开放带和长江流域开放带之间,地理位置优越,在其区域上进行品牌推广,可以直接、间接对周边区域进行辐射和影响。
从政府角度看:政府正加大贸易、运输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建设,逐渐在完善各种配套设施和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由此也带动销售市场的发展,从另一个角度上也提高了各层人们的购买力。
从服装消费的角度分析:
1、价位在200元到800元适合湖南市场的消费水平。
2、服装市场的SWOT分析:
优势:湖南株洲——作为华中(南)地区著名的工业城市和交通枢纽,无论是从南到北,还是从东到西,总会在株洲这座城市交合,株洲,是一个旅客绕不过的城市。株洲又是中国十大服装批零市场所在地之一,在服装业界具一定影响力,整个市场辐射了14个省,年销售额达200亿以上,是所有服饰品牌拓展代理经销商的首选。在这里更容易让新的品牌,更快的溶入市场。
劣势:湖南服装市场的发展趋于成熟阶段,各种品牌都蜂拥而至,有可能导致消费的过剩现象。
机会:从各角度、层面上看湖南市场都是一个良好的投资区域,所有服装企业都在寻找机会进入这个黄金区域,这样才能更快的融入市场,早进入早发展。
危机:
1、各种品牌的云集引发了强烈的竞争。
2、产品的同质化越来越严重。
这就在考验我们公司选择代理商的眼光,也督促了公司要不断对产品进行更新换代、迫使公司与代理商必须采用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才能让自己决胜湖南市场。
综合湖南市场的各种情况,我们在选择代理商的时必须慎重的考虑、审核,必须具备以下优势:
1、具备接近市场的能力。代理商是长期从事服装,在服装领域内建立了良好的客户群,拥有自己的销售网络。更有实力和能力去发展、推广公司的产品、品牌。
2、市场认知度:对湖南市场有较清晰的认识,对服装销售有较客观的认识。
3、资金:有较雄厚的资金做后盾,为公司的产品在湖南遍地开花做准备。
4、具备塑造品牌和推广能力。有多年的服装运作基础,能整合出一套行之有效,适合湖南市场的操作经验、模式。
一、拓展区域市场的方法:
1、利用原有的客户信息资源进行拓展
2、到当地进行实地现场拓展
3、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来拓展;
4、利用服装展会进行业务拓展;
5、通过媒介利用群发短信来拓展;
6、其他
二、市场划分
在湖南省建立以株洲为中心,迅速渗透边区城市,逐渐形成以长沙,湘潭,衡阳等地区为辅助中心的营销网络。
“欲独霸市场,先逐鹿终端”这已经成为了当今市场竞争中的一条至理格言。长沙作为省会城市,因覆盖面与传播影响力广,建议可作为代理商自营管理区域首选,直接面对销售终端。提高品牌招商的形像力度,同时也方便有意向的销售终端客户对品牌进行实地考查,为其它区域作好宣传与推广。
三、营销目标
1.第1年内代理商自营店发展到1--2家,加盟客户发展8--10家。
销售达150万—200万。
2.第2年内代理商自营店发展到3--4家,加盟客户发展18--25家。
销售达300万—500万。
3.第3年内代理商自营店发展到5家,加盟客户发展40家。
销售突破1000万。
总结:
打造最佳品牌,争取最高效益,目标聚焦,主攻株州市场作为物流调配中心,覆射到湖南全省乃至影响整个华中市场。实现共同财富。
市场方案 篇4
一、检查的组织方式
这次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由省物价局统一组织部署,我市物价局负责组织落实我市范围内的检查工作,我市重点检查的单位详见附表。
二、检查时间
20xx年3月,物价局会同旅游局对相关的旅游单位进行旅游行业价格行为检查。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所列的四项检查内容,具体为:
(一)旅游行业经营者是否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招徕游客,是否存在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的行为。
(二)旅游行业经营者提供服务是否存在擅自缩短旅游时间、遗漏旅游景区、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变相涨价行为,销售商品是否存在虚假打折,质价不符等价格欺诈行为。
(三)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优惠、减免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四)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餐饮购物、休闲游乐等与旅游相关经营者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四、检查的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本次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市物价局将加强协调、组织好旅游行业价格行为的专项检查工作。通过提醒、告诫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指导旅游业规范明码标价,倡导明码实价,主动防范价格违法。提升旅游业的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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