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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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篇1
根据区政府、区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确保全镇人民的安全,进行一次地毯式隐患排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现成立高家庄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组,由陈子仪镇长全面负责,同时分为两个小组对镇内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
二、排查时间
高家庄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组将于20xx年x月27日至3月底对镇内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
三、排查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主要针对消防设施、通道、电路、锅炉等全面检查,严格排查各类火灾事故隐患,制订整改措施和方案,要有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等。
(二)非煤矿山等企业
1、针对镇内四家非煤矿山企业,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台帐,安全生产警示标语要明显,电线一律整改,做到不零乱、不暴露,作业车间的操作规程要清楚易懂,防护栏要加强加固。严禁使用大功率小家电,禁止私自安装取暖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2、化工企业和液化气站:坚决取缔证件不全的化工企业。对检测过期的阀门、气罐一律取缔,检查消防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等。
3、一般企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设备是否过期,作业车间的设备是否符合生产要求等。
(三)建筑施工
严格工地职工宿舍管理,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高空作业人员要有安全带等防护措施,是否有应急措施等,对不具备冬季施工条件的项目,要依法查处。
(四)特种设备安全
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设施)安全,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五)密闭场所安全
对木器等行业喷烤漆车间和各类烤箱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加强检查。
四、工作职责及要求
各工作组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认识再提高,责任再落实,整改再督促,执法要到位。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对隐患较大的企业上报区有关执法部门。
实验室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篇2
一、活动开展情况
公司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深入一线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事故发生。各部门、船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逼的原则,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形成闭环管理。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开展,励志,公司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得到了不断提高,船员防污染意识得到了加强,安全和防污染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
活动期间,各部门、船舶结合季节性安全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按照“纵横排查、双向归类”的要求,通过企业信息平台、QQ群等形式大力宣传,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由公司安全副总郭强、机务管理员何旭东、体系办张茂比、体系办栗凯、机务管理员夏进、海务管理员甘波、行政管理员冉忠兰等组成的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小组,对回港船舶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拉网式排查。重点对船舶消防、救生等应急设备、油水分离设备、生活污水处理器、垃圾回收器材等项目进行隐患排查,并组织船员对生活污水处理器的操作进行了培训。通过船舶回港、跟船、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船舶开展拉网式排查、培训,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覆盖公司28艘船舶。共排查隐患113项,除修船时整改20项,全部整改完毕。同时建立好一船一档培训、隐患排查治理资料,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指定人员对安全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二、存在的问题
船员队伍业务技能参差不齐,船员思想不稳定,安全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设备设施故障频繁,特别是老旧船舶的设备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应急训练、演习不认真、不开展情况还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对回港船舶的检查力度不放松,以高温、汛期特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督促船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排查隐患、落实整改、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3、机务部加大对船舶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的督促检查。
4、海务部制定船舶演习培训计划,有效开展船舶应急演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船员遇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
5、信息中心加大对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的监控,及时纠违、警示船舶,确保船舶安全。
实验室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篇3
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努力创建我区物业小区的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持续促进平安小区建设工作。从即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在全区物业小区开展平安建设专项检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物业平安小区建设核心任务,特别要紧盯小区安全防控短板,强化针对补齐措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防止因物业服务措施不到位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为XX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10月31日
三、排查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全区物业小区
(二)内容:
1.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物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了到位,物管服务人员是否配备并满足现时需求;
2.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开展日常安全排查,发现问题是否建立台账,并落实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3.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针对火灾、突发事件等进行演练;
4.房屋消防设备、电梯设备等重要设施是否进行检验合格,维修保养等是否严格落实了;
5.小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是否规范,楼梯间、过道等是否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是否违规乱拉乱接电源线,存在潜在安全隐患;
6.小区消防池,消防管道、消防栓等设施设备器材是否正常、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占用、堵塞;屋面疏散区域是否存在违规搭建现象;
7.小区配电室、强弱电井等管理是否规范,电气管线线路是否存在老化,脱皮等安全隐患;
8.建筑外墙及附属设施是否存在脱落安全隐患;
9.小区道扎、门禁系统、电子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10.是否做好汛期预案,是否储备防汛物质或相关准备措施;
11.其他危害物业小区公共安全的隐患。
四、工作措施
(一)各物业小区开展自查自纠(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7月15日)
各物业小区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对服务的物业区域开展地毯式排查,针对公共区域安保、消防、设备设施等自查自纠,不留死角。认真做好小区消防、电梯等公共设备设施与安全通道、地下空间等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保障公用部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于小区业主在楼道、消防通道乱堆杂物、随意停放车辆和私搭飞线等危害公共安全问题,物业企业要及时加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要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对于一时难于整改的设施设备故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产权人、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并提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了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
(二)开展物业小区安全督查检查(20xx年7月16日至20xx年8月31日)
针对排查整治的内容,我局将对各物业小区开展督查检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做好小区消防、电梯等公共设备设施与安全通道、地下空间等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保障公共区域、共用设施的安全使用和运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期限,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要逐一整改到位。对重点隐患部位要采取“回头看”方式,反复检查,力求不留死角,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函告相关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落实了安全工作长效机制(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全区各物业小区要明确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台账,落实了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落实了24小时值班制度,开展小区安全检查巡查,做好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及年检,保障消防、安防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运行。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宣传,积极开展小区消防应急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取得实效
各物业小区要充分认识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物业小区平安建设,维护小区和谐稳定,提高小区防控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物业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研究,亲自指挥,明确责任任务,扎实推进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定期研判,重点管控
各物业小区要针对安全工作定期研判,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认真分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围绕平安建设,安全工作重点和难点,尤其是火灾多发时段,易发部位,迅速采取有针对的排查整治工作措施。
(三)强化督导,务实实效
对全区各物业小区全面开展安全工作督导检查,采取明查暗访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了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通报批评,并进行相关约谈;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实验室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篇4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督查。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主”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本制度所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职责分工
(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在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同时,还应向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备案。
(七)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八)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杭州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对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重大隐患治理给予指导、帮助。
(九)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重大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上报申请市政府、省政府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级以上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协调和督查工作。
三、隐患排查
(十)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十一)安全隐患按危险程度和整改难度可分为三级: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较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生产经营单位自身能够完成整改的,但需?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需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十二)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按规定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班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排查,车间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企业(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
(十三)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应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抽查,对存在的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应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督查。
(十四)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或督查。
四、隐患治理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治理的主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治理。一般隐患应立整立改,及时消除隐患;较大隐患应成立专项治理小组,限期治理;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治方案,实施分级挂牌督办治理。
(十六)重大隐患治理原则上实施三级挂牌督办治理,即采取“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市交通主管部门”三级挂牌督办治理。
(十七)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向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成立以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重大隐患治理小组,组织专家组评估,制订整改方案。整治方案主要内容:
1、治理期限和目标;
2、治理措施;
3、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以及经费和物资保障;
4、应急救援预案。
(十八)对已明确的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治方案,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负责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完成隐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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