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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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xxx〕13号)文件和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xxx年3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xxx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面对“十三五”规划开局,岁末年初,“两节”、“两会”贯穿其间,岁末年初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一些企业单位赶工期、抢任务的意愿强烈,“三违”行为势必抬头;节日群众出行和文娱乐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和客流、车流、物流的增多、诱发交通等各类事故的因素陡加;风干物燥导致火灾易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任务十分艰巨。
“两节”后,各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复产开工的同时,随即迎来“两会”,因此,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繁重,安全管理难度加大,各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压力也进一步增大,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倍加警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安全责任,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举一反三,落实防范措施,严防岁末年初特别是“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会办公室,洪乃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永辉、杨宗跃、王辉、杨发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组
第一综合督查组:组长杨永辉(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成员从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县农机中心、县交警队抽调。联络员,安全生产监管局,xxx,联系电话:xxxxxxx
负责督查平溪街道、新店乡、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含道路运输局、海事处)、城管局、公路管理段、林业局、水务局、工业商务局、国土资源局工作开展情况,并延伸检查上述乡镇、街道、部门管辖的企业,
第二综合督查组:组长钟晓斌(县公安局副局长),成员从县住建局、安全生产监管局、水务局、工业商务局抽调。联络员,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负责督查皂角坪街道、朱家场镇、安全监管局、消防大队、县公安交管局(交警大队)、县农机服务中心、火车站、县气象局、文体广电新旅局、教育局工作开展情况,并延伸检查上述乡镇、街道、部门管辖的企业。
第三综合督查组:组长陆志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成员从县农牧科技局、气象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新旅局抽调。联络员,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负责督查田坪镇、亚鱼乡、县发改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供电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玉屏大队大队长、铁路护路办、玉屏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工作开展情况,并延伸检查上述乡镇、街道、部门管辖的企业。
综合督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具体时间安排在每月下旬,督查结束后,形成督查报告,次月3日前报安委办,安委办形成综合报告报县领导,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三)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察暗访组(另行文)
三、检查范围
(一)全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民爆物品、消防、水上交通、园区(开发区)、水务、电力、卫监、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高速铁路桥梁、隧道,市政设施建设等行业领域。
(三)突出重点区域。突出我县的工业园区、开发区,突出歌舞厅、网吧、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突出学校、医院、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未根治的重大隐患的场所和项目。
四、检查方式、内容及措施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是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主体,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本行业的大检查。
(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全面检查。
负责统筹组织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做到全面覆盖,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检查,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继续深化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学校、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式稳定,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组织对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综合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要贯彻落实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工作措施,杜绝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管控治理力度,加强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出现大规模交通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严格检查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运营状况,防止带“病”运行。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要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和科学调度运力,强化安全检查,确保春运的安全有序。
2、加大非煤矿山整治力度。以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重点,全面推动资源整合、整顿关闭和事故查处工作;以“专家会诊监管”为着力点,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监管”工作。继续抓好非煤矿山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整顿。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等巡查、监控、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等事故发生。
3、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监管。监督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季节特点,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安全监管,继续加强液氯、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安全管理;做好防冻防凝防滑工作,严防因冻凝、雨雪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街道)要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从生产、经营、运输、燃放、产品质量、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着手,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店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完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严格审查焰火晚会的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和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4、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高发特点,高度重视防火工作,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为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针对高层建筑等特殊火灾的防控,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别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改建、装修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装备,加强综合演练,不断提高灭火实战能力。
5、切实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深刻汲取遵义市新蒲新区三渡镇平丰村五星组一在建饮水工程的水池盖板发生垮塌的建筑施工垮塌等事故的教训,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执法。以预防垮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及治理。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6、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四个一律”。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继续保持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高压态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进一步深化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加强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重点执法,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公开处理,巩固和扩大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特别要针对岁末年初市场需求趋旺的实际,严厉打击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运输和建设项目抢工期、抢进度、抢任务施工等行为,严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所属行业(领域)大检查。
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县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细化所属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县政府和县安委办,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专项检查的重点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市政设施及燃气、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消防、民爆物品、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和汛期安全、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学校、林业、旅游、物资储备、文化市场、地质灾害、国资企业、高速铁路施工等行业领域。
(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组织本单位自查自纠。
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事故处置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县政府和安委办备案。驻玉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在内部进行认真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自查自纠的内容包括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准确、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
(四)创新检查方式。
要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的“四不”原则,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等方式进行,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时间安排
从xxx年10月28日起至xxx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一)自查自纠阶段(xxx年10月28日—12月10日)。
各企业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立即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将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录入隐患排查系统;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所属企业、单位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建档和整改验收。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二)重点检查整改阶段(xxx年12月11日—xxx年2月28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企业完成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方、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真正打在痛处,治住要害。要切实加强隐患整改工作,对一般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较大隐患,要通过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立即组织整改的,不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企业,应实施停产、停业整改,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限期整改和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隐患,整改期间应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县综合督查组将对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xxx年3月1日—3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的情况,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认真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县综合督查组和县专项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周密部署。
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历亲为,认真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人、财、物保障。
(二)严格检查,确保实效。
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乡(镇、街道)、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全覆盖;县级对乡(镇、街道)、部门督查全覆盖。企业自查的事故隐患和部门督查检查执法情况都要上报到“安全云”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严格做到“五落实”;对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切实采取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严肃追责“四个一律”处罚措施;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确保安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动员和引导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全员参与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四)加强调度,及时通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委办)要加强工作调度,督促乡镇、街道和部门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县安委办建立各乡(镇、街道)、单位联络员QQ群(群号:xxxxxxxx),从xxx年10月28日起,每日下午16:00时前报送日报表,每周四下午17:00分前将本周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书面报安委办。11月3日前将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乡镇、街道、部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没有变化的可不报)名单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各综合督查组、暗访组要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一并将电子版于xxx年4月2日前将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各级督查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篇2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边新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立永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食安办主任
温永恒市商贸局局长
成员:伍朝胜市商贸局副局长
马国栋市工商局副局长
田文刚市质监局副局长
田岭坡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靖市安监局副局长
韩立辉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区主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联系人:陈雪强办公室电话:88195200手机:1383xxxxx44)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汇总上报。同时,要督促成品油批发企业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对违规向无证经营者供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快速、成效显着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因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到位,如期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镇“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春季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强化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进一步促进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及个人认真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和工作质量,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依法行政、素质高超、士气高昂”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队伍,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处开展安全生产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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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察内容和重点
1.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党政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2.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部门及个人,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开展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市烟花爆竹监察队联组人员负责工作督查、业务指导、联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4.监察对象是安监站全体人员,以及建筑、交通、消防、校车校园、食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工作履职情况(落实全年工作目标、相关会议精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复工审批、现场核查、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查处等。)。
5.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部门作风建设规定,比如安监部门“八不准”、安全监管执法“二十条禁令”,遵守街道办事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其他影响安全生产效能行为和问题。
三、监察形式和实施程序
1.联合监察:监察员由街道党政领导、纪检监察人员、上级联组领导组成,一起参加督查相关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每季度一次和不定期抽查形式。其中安监站人员每月一次,结合街道网格化考核。
2.暗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和“一厂双查”检查方式,在一线掌握真实情况,既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又查安全监管人员工作履职情况。让事实证明监管人员对行业安全监管是否真正做到了“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真服务”。
3.比执法办案:立案数量质量,案件交办、督办、催办工作落实,办案时效和处罚落实。
4.专项监察、举报(投诉)监察、倒查问责有效结合。
实施程序根据市纪检监察有关规定、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效能监察工作的文件精神,同时结合街道廉政作风建设要求实施。监察情况存本级纪检、组织部门,抄送市安委办。
四、监察措施及效用
1.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效率低下、作风飘浮、相互推诿、办事拖沓、敷衍塞责等行政不作为和不依法行政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对于查实的.违反效能监察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效能告诫、扣发福利待遇、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
3.对于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严重违章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刚性执法。同时对监管人员倒查追责。
4.依据市政府及市安委有关工作要求,配合上级工作考核,街道以书面形式半年一次向上级部门如实反映联系单位、联组(烟花爆竹监察)人员工作履职情况。
5.效能监察情况、效能告诫结果与个人的网格化月度考核、季度测评、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福利待遇直接挂钩兑现,并作为干部上岗、考察、选拔任用的依据。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巩固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果,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为契机,以消除农机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为目标,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等措施,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县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及重点内容
整治目标:拖拉机挂牌率、持证率和检验率均达到90%以上;拖拉机违章率降低到24%以下,农机事故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建立农机源头管理长效机制,达到管理水平高、守法意识强、安全隐患少、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好转、农机事故减少的目标。
重点内容:重大隐患的治理,确保整治和监控到位;及时纠正、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酒后驾驶、拖拉机无反光标识、安全设施不齐全等严重违章行为;农业机械场、库、棚等设施安全情况检查;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的贯彻执行;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落实。
三、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1日-10日)。深入村屯、集市和人员集中的场所进行宣传,印制专项整治宣传材料,发放到每名驾驶员手中,营造农机安全生产的强大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1日-20xx年4月30日)。围绕整治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实施有效整治。对“黑车”要坚持先落户、挂牌,后治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的田查路检的查处力度,增加检查的次数和密度。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5月1日-10日)。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5月10日前上报县安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以“巩固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果,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为载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造舆论声势,让农机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提高广大驾驶人员和有机户、农民群众的遵章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营造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部门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严格道路安全管理,规范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县农机监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共同搞好以查处无路权车辆(即无牌车辆)和无证驾驶为重点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警监联合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格处罚。对经多次耐心教育仍拒不办理牌、证的农机驾驶员要依法强制执行。
(三)强化行业服务,提高驾驶人员素质。农机监理部门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深入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热情为有机户服务,树立农机监管部门良好行风。大力推行规范化、亲情化服务,努力做到“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要主动上门服务,深入村、屯及有机户家中进行现场办公,方便有机户。同时,开展技术咨询活动,无偿为有机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无偿为农机户安装反光标识,指导农机使用和保养,提高广大驾驶员素质。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监理站,办公室主任由李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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