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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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篇1
为防治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交通飞行安全,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根据合肥市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油菜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和三河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居实际情况,现就秸秆禁烧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三河镇党委、政府关于实施秸秆禁烧的工作要求,坚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分片负责;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的原则,确保我居秸秆禁烧工作圆满完成。
二、目标任务
午季禁烧期间,在全居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杂草、油菜壳等现象,力争禁烧期间“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发生因禁烧秸秆造成的`安全事故。实现全面禁烧,为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保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由社区支部书记许华长任组长,主任徐良林任副组长,两委成员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成员。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具体抓落实。建立领导组成员包组、包片的禁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禁烧工作落实到居民组、田间地块,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
(二)制订禁烧网格
以禁烧工作领导组为单位,5个居民小组为基础,划分若干个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确定区域管理责任人和区域管理员的三级管理网格,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管理体系,树立全社区一盘棋的“大网格”理念。
(三)明确管理责任
1、社区书记为本网格秸秆禁烧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秸秆禁烧全面工作。社区辖区分片由工作组成员包干负责,进行协调监督。
2、其他两委成员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秸秆禁烧具体工作:
(1)秸秆禁烧工作田亩的登记造册;
(2)负责油菜、小麦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环保以及秸秆利用等知识的宣传工作,秸秆禁烧行政告知书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
(3)成立30人应急小分队,分3班实行24小时巡查,确保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不发生应秸秆焚烧发生的安全事故。
3、秸秆禁烧实行联户联保责任制,居民组长为责任人,包干到户。
四、组织保障
(一)广泛宣传,加强引导
我居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认真组织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负责发放行政告知书到禁烧区每家每户,并组织在政务公开栏张贴;利用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强化督查,加强指导
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收获期间,以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居民组长进行全方位巡查。发现禁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进行每亩处罚200元,坚决控制第一把火。
(三)专项治理,经费保障
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和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列入我居财政预算。有力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四)积极探索,综合利用
鼓励和支持经纪人收购禁烧区油菜等秸秆,鼓励发展油菜(小麦)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五)目标考核,奖惩兑现
1、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分片管理。由各包片干部和居民组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和奖惩措施。
2、做好禁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自5月15日至7月20日制定24小时值班表,明确交接班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督查,对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坚决处罚到位。
(六)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5月15日至7月20日为午季秸秆禁烧重点防护期,分3个阶段进行。
1、组织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19日)。居两委根据上级会议要求,制定工作方预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到组织、人员、交通和经费“四落实”。
2、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阶段(5月20日-7月20日)。根据方案,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坚决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及时上报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
3、总结考评阶段(7月20日后)。根据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要求,对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工作突出的个人,居将给予表彰、奖励;工作不力的,将通报批评。
具体工作要求将另行通知。
附:西街居委会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社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篇2
为做好我镇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xx年3月1日实施)、《颍上县20xx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颍政办〔20xx〕2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今年我镇继续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禁烧期间,镇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二、任务要求
(一)全面实行短茬收割。全镇所有地块农作物收割留茬高度一律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下,每部下地作业机械必须要有镇、村、队干部到田间地块指导,做到包保到人(附名单)。杜绝因留茬过高导致焚烧秸秆现象,切实做到“无火、无烟、无灰”。
(二)实行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将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达到80%以上作为禁烧的首要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充分利用现有农机装备,积极组织做好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不断扩大秸秆还田作业规模。因地制宜鼓励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综合利用,不断拓展利用领域,大力推广玉米免耕直播技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要全面实行秸秆还田或综合利用,严禁焚烧秸秆。本地收割机或跨区作业收割机一律要加装秸秆粉碎机,否则不得开展作业,确保还田地块秸秆不能焚烧。
(三)设立收储场所,确保打捆、转运秸秆快速离田。各行政村(居)要以行政村(居)为单位,在闲置老宅基地或农村集体用地范围内平整出一定区域,建立秸秆集中收储场,专门用于农作物秸秆的堆放和周转,禁止在田边、河边、村边、路边等处堆放秸秆。大力培育秸秆经纪人队伍,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秸秆收储运公司,建设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政府补贴、市场化推进的收储体系,逐步实现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和市场化。落实防火措施,确保打捆、转运离田秸秆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焚烧隐患。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村(居)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张贴禁烧标语、悬挂禁烧横幅、发放“给群众一封信”、小手拉大手等形式,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以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处罚。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和土地流转大户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规定要求,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焚烧秸秆的,一律处以500元以上、xx元以下罚款;对蓄意焚烧、恶意纵火、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一律予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按照包保责任制要求,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尤其对在禁烧期间燃放“第一把火”的,镇、村两级将协调公安、环保等部门快速调查取证、实施严厉打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给予拘留和罚款处理,全力形成禁烧秸秆的高压态势。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的落实我镇全面禁烧工作目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郏德力同志为组长,镇长孙以弟为第一副组长的红星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组织、督查、指导秸秆禁烧工作。严格实行镇、村(居)、组、户四级包保责任制,确保镇干部包到村(居),村(居)干部包到村民组,组干部包到农户(地块);包保范围要明确,逐人列表登记,具体到户、地亩数;做到组织、人员、责任、措施、保障“五到位”。
(二)实行禁烧保证金制度。秸秆禁烧期间,各村(居)和相关单位也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镇党、政班子成员每人上缴秸秆禁烧履职保证金3000元,各包村干部、村(居)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每人上缴秸秆禁烧履职保证金xx元,镇抽调人员、村(居)两委人员、监委会主任、调解员及计生专干每人上缴1000元秸杆禁烧履职保证金,队组干部每人上缴600元秸杆禁烧履职保证金,并由各包村干部负责在5月12日前集中收缴到镇财政所。禁烧保证金实行“押一返一”的政策,对午收期间没有出现焚烧火点的包保责任人,在完成“两个零火点”目标要求后,全额退还保证金并按缴纳金额进行奖励。各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加大考核力度
对各村(居)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目标责任考核。按照市,县要求,根据环保部门秸秆焚烧火点遥感监测情况及县、镇督查组督查结果,对全镇7个村(居)实行全面综合考核制,辖区内发现l处秸秆焚烧火点的,给予镇包村干部通报批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内警告、村(居)委会主任行政记过,扣除以上人员履职保证金的20%,包组、队组干部停职处分,扣除其履职保证金的40%;发现2处秸秆焚烧火点的,责令镇包村干部大会作书面检查,给予村(社区)党总支书记降为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降为副主任,扣除以上人员履职保证金的50%,包组、队组干部撤职处分,扣除其全额履职保证金;出现3处着火点的,给予镇包村干部党政纪处分,给予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撤职、村(居)委会主任依法罢免处分,扣除以上人员全额履职保证金。镇抽调人员与包片干部同奖同罚。在禁烧期间,发现队组干部表现好,工作有思路,能把本区域内的禁烧工作做到“两个零目标”的,一旦村两委人员有空缺,立即填补到两委班子。镇村干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点火人并将其扭送派出所处理的,对镇村干部从轻处罚;各村(居)隐瞒不报的着火点一经发现,将对镇村包片干部从重处罚。
(四)完善应急机制
秸秆禁烧期间镇政府将成立督查组,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与考核,现场组织指挥灭火,做好禁烧防控工作;各村(居)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禁烧巡查队,不间断深入田间地头昼夜巡查,一旦出现火情,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并对重点区域、薄弱地段严防死守。
社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xxxx 年全乡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切实保障我乡空气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川大气办〔xxxx〕7号《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州、县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法律措施相结合,全面禁止焚烧秸杆,进一步提高秸杆综合利用率,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全乡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坚决杜绝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还田,鼓励养殖大户做好玉米青贮工作,力争秸秆还田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不断提高我乡秸秆综合利用率。
三、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各行政村要把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认真落实禁烧措施。实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片管理,村级负责”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各包村干部负责所包村的禁烧工作。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该村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具体负责做好本村的'禁烧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各村要科学设立监控点,安排专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情。
乡党委、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督查组,在全乡巡回督导检查,并加强对农业大户回收秸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加大对秸秆回收的奖补措施。
(二)强化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作。各行政村要在主干道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张贴临时性标语,对“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谁烧罚谁、烧谁罚谁”,“搞好秸秆禁烧是创建文明村的必要条件”等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对于该项工作乡督查组要进行专项督查,在全乡范围内通报落实情况。
二是广播宣传。各行政村要利用村里广播,安排禁烧宣传员,对秸秆禁烧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严厉的处罚措施每天要进行不间断宣讲。宣传时间为每天上午8:00―9:00,下午6:30-7:30。把禁烧政策天天讲,经常讲,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深入学校宣讲。乡中心校和吉加小学组织学校师生,利用学生课余或假期时间,对秸秆禁烧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宣传。印发宣传单,通过学生转交到家长手中,由学生监督家长履行承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疏堵结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1、设立堆放点集中堆放,严禁乱堆乱放。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集中堆放点,组织和监督群众将玉米秸秆集中堆放,严禁在道路两侧、地头、渠沟、河道等位置堆放秸秆,发现乱堆乱放者,每堆处罚村200元,并责令限期拉走。如找不到当事人的,由村两委会负责限时清理。
2、将秸秆禁烧工作与文明村创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群众落实禁烧政策,形成文明习惯,维护集体荣誉,巩固创建成果。今后,秸秆禁烧工作成效作为评选文明村的重要依据,如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文明村荣誉或参评资格。
3、加大打击力度。各工作片、各行政村要责任到人到地块,严防死守。发现焚烧秸秆现象,每发现一起对焚烧者处以500至2000元以上罚款,或移交公安部门强制拘留,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构成犯罪的,直接追究刑事责任,从严从重予以打击。
4、加强监控。各村要在田间地头设立禁烧监控点,监控点必须做到“六有”即:有人值班,有床、有被褥、有电灯、有标志、有灭火工具;必须24小时值班,不许出现脱岗、空岗现象。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禁烧期间各行政村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村组干部分包地块,严防死守。各村要尽可能多地布设监控点,确保把每一地块都纳入监控视野。发现火情立即进行扑救,防止大面积蔓延。对发生大面积焚烧、连续焚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村两委会主要干部进行组织处理,村支部书记就地免职,责令村主任辞职。因发生焚烧秸秆现象,被上级督查组通报或处罚的,由所在行政村承担责任,经济处罚由村里全部负担。如发生大面积焚烧、连续焚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取消包村干部的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五)严肃纪律,确保各项制度贯彻落实
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禁烧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工具畅通。禁烧期间,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出乡域范围以及机关干部请假均必须经乡主要领导同意,违者严肃处理。
在禁烧期间,乡派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出现无故脱岗或点名不到的,采取行政措施并取消奖补;脱岗期间责任区内出现火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乡政府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要切实组织好全村秸秆禁烧工作,全力指挥协调好相关事宜。对于责任区内发生火情的,村组干部和包村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扑救。
乡督查组要对乡村干部在岗情况及禁烧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发现人员脱岗及火情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处理,并在全乡进行通报。
社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篇4
为切实做好秋季秸杆焚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防止引发火灾,确保交通干线的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阳市秋季秸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辖区秋季秸杆禁烧的目标是“严防死守,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保证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
二、时间要求
9月1日至11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办事处出动宣传车一辆,在辖区内巡回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及禁烧落实情况。各居委也要出动宣传车(车上备有灭火工具),主要道路路口悬挂横幅不少于6条,每个自然村张贴标语不少于20条,持续宣传,广泛发动,造浓氛围,使秸秆禁烧的意义、要求和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多策并举,控制源头。抓好秸秆收集、销售或粉碎还田工作。各个居委会要及时与附近养殖场或科尔沁公司联系,发动社会力量消化秸杆,各居委会要牵头组织秸杆积极转运销售或粉碎还田。
(三)严防死守,着力监控。坚持防范为先,严防死守,及时消除焚烧苗头。街道、居、组干部全部分包到地块,实行全天候值班制度,昼夜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扑灭。同时要做到“三个突出”:一是突出禁烧重点区域。主要是省道两侧,林网县乡道和密植片林等区域。二是突出禁烧敏感时段。收割后,降雨前,有风时,是发生焚烧事件的敏感时段,要组织人员进行重点监控。三是突出重点监控群体。精神病人、智障人群是引发焚,烧事件的重要潜在主体,对这些特殊群体,一定要明确专人,进行重点监控。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
办事处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督查、调查处理责任追究三个工作组。同时,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分包到居委会、组,检查、督促、指导禁烧工作。各居委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积聚力量,居委干部分包到组,到地块,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居委会要在主干道旁设立禁烧指挥部,每天由居委会干部轮流带队值班,禁烧指挥部要做到“四有”,有横幅(指挥部名称)、有桌椅、有人员、有工具,发现火点立即处置。各居委会把值班排班名单于8月31日前上报办事处,并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
2、加强督查
街道成立高规格的督查组,定时不定时督查街道、居、组干部到岗到位情况、禁烧监控情况等。各居委也要成立督查组,督查人员到位情况。并且着力督查有无着火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切实做到有烧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各有关人员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3、严格奖惩
秸秆禁烧期间(截止11月30日)未发生一起着火点,对分包居委会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分别予以奖励,对居委会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10元清运或秸秆处理补助;被市县等上级部门每发现一起着火点,罚款金额由居委会全部承担,同时对分包居委会班子成员每人处罚300元,对分包居委会机关同志每人处罚200元;被办事处督察组每发现一起着火点的,对居委会处罚xx元,对分包班子成员处罚200元,对分包机关干部处罚100元。
4、依法打击处理
街道派出所出动优势警力,全力支持秸秆焚烧工作,全天候巡查并接收群众举报,对纵火制造事端者,一经发现,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营造打击焚烧的高压态势,确保今年秋季禁烧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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