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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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严管严控爆炸危险物品,切实清除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全县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省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局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15日,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爆炸危险物品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查违规、督处罚,查隐患、督整改,查制度、督落实为主要任务,通过此次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杜绝市场监管领域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严防发生因非法生产、销售引发的爆炸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全力打击非法制造烟花爆竹商贩、清缴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物品。各执法队、基层站要对辖区内的小商品批发点、大型集贸市场、婚庆用品等场地进行全方位排查,不留死角地查封、收缴非法制造烟花爆竹窝点及物品,全面消除涉危涉爆安全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的案件线索,我局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彻底整治消除辖区内安全隐患。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执法队、基层站要在本辖区内大力宣传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并动员广大群众主动检举揭发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窝点和商贩。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执法队、基层站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组织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各执法队、基层站负责人要结合实际,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重大隐患、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销售门店报告我局,我局负责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总结阶段。各执法队、基层站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深化打击整治,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各自监管领域安全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执法队、基层站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县局统一领导下,将此项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研究部署,全力以赴抓推进落实、问题解决,切实落实工作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全力以赴投入排查整治行动。
(二)强化督导,压实责任。各执法队、基层站要采取明察暗访、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跟踪督导,把隐患问题彻底排查出来、认真整治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整治局面。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各执法队、基层站请于9月7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如有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篇2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8〕59号)要求,为确保我市2018年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贯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和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排查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降低环境风险,维护环境安全,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2018年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王亚洲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监察支队支队长王雪峰任副组长,酒青霞、赵双军、刘德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酒青霞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活动实施、信息汇总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三、排查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范围
1.尾矿库和皮革、电镀、铅蓄电池、有色金属冶炼等涉重金属企业。
2.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及涉及危险废物、化工废料类企业。
3.出入境河流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4.领导批示、媒体曝光和群众反复举报涉及的企业。
根据上述检查范围,结合我市实际,经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确定我市排查整治对象59家(见附件1)。对于信访举报等涉及的企业,如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随时列入排查整治对象。
(二)排查内容
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把评估报告与预案一起备案。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种类和风险评估报告相比是否发生变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通过评审。是否确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确定是否正确合理。
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设施措施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有截流、事故排水收集、清净下水系统防控、雨水系统防控、生产废水防控等设施措施。涉及毒性气体的,是否设置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是否设置生产区域或厂界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系统。是否落实环评及批复的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措施。
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是否制定本单位的.隐患分级规定,是否有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是否建立隐患记录报告制度,是否制定隐患排查表,重大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是否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经过专家评审,是否向环保部门备案。是否制定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是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是否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补充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环境应急演练档案。是否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5.企业环境应急能力保障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设立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是否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包括应急监测),是否成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对职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是否建立培训档案。
6.企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公开环保部门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四、排查方法
企业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对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配合做好检查以及信息填报等工作。环保部门将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加大查处整治力度。
五、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检查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8日至4月20日)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根据确定的排查整治企业名单,组织召开各有关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排查阶段(4月21日至5月31日)
各企业必须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并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账。市环保局应急办要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河南省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规章规范,开展排查,包括隐患问题、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治理投入及措施等内容。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及时填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见附件2)。各有关企业应于5月3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将整治台账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报送至市环保局应急办(第二行政区5号楼5204房间)。
(三)整治阶段(6月1日 至7月15日)
对照企业上报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及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建立“一企一策”治理台账并分别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期限和整改要求,做到整改一家、销号一家。
(四)集中检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所有企业的整改情况加强督查、核查,重点督查、核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开展不力的还存在环境隐患且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对“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通报。通过开展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集中查处一批、整改一批环境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各有关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做好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争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按照任务分工,对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无死角、全覆盖”。根据省厅要求,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自5月份开始要求各企业每月5日前将上月进展情况报环保局应急办,应急办要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信息收集和汇总,每月按时上报省环境保护厅我市上月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并于8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省环保厅。
(二)加强学习,提高指导能力
由于本次活动增加了许多新内容、新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章规范,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在企业排查阶段,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发挥企业履行环境安全责任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要认真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三)狠抓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通过查找问题、查处违法、督导整改等措施提高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梳理,分类处置,依法依规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对可以立即整改或短期内能治理完成的隐患,坚持即查即改;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或自身难以解决,且涉及危害厂区外环境安全的长期隐患,依法采取立案查处、列入“黑名单”、停产限产等措施,督促整改。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篇3
为全面排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防范发生系统性风险,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深挖餐饮服务环节各类食品安全隐患,防范发生系统性风险。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添加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监督检查,排查清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加强监督检查,深挖各类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特别是“四自食品”(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自制火锅底料、自制糕点)问题的治理,严厉打击和严格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积极配合质监部门开展对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彻查严打的行动,以易使用明胶的.品种为重点,认真组织排查,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工业明胶进入餐饮服务环节;对餐饮服务食品加工环节中容易造成微生物污染的冷菜、沙拉、生食水产品、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要重点加强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作为监管工作重中之重,有效遏制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以鲜肉和肉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均能进行溯源。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禁从私屠滥宰等非定点屠宰企业采购鲜肉。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和上游环节其他问题食品流入餐饮环节。
(三)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加大抽检力度,特别要加大以易使用明胶的品种、“四制食品”、食用油、鲜肉及其制品为重点的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和超效期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四)加强对无证餐饮单位的监管。通过为期一月的摸排,掌握辖区无证无照餐饮单位的数量,按照“疏堵结合、有序发展”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清理整治。有计划地开展分类整治,降低无证小餐饮单位的比例。
三、时间安排
本次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清理到5月底结束,为期一个月。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篇4
一、整治范围
对全区小水电、水库、渠道、水闸、堤防、堤防运行安全、山洪灾害易发区和在建水利工程度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内容
(一)小水电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防汛应急预案是否编制、报批和演练,防汛备用电源、应急(防汛)物资是否按规定配备齐全;汛期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制定;汛期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方案是否制定计划。(责任单位:水利和水保股)
(二)水库、渠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排查水库大坝“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大坝安全调度运行规程落实情况以及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安全情况、各类安全监测设施运行状况、水库管护人员日常巡查情况、防汛预案修订完善情况,水库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是否醒目,水库船只是否安全停岸。水库管理用房基础是否沉降,主体结构有无倾斜;房屋墙体有无贯穿裂缝,门窗是否完好;线路是否存在乱搭乱接;是否存在火灾隐患等情况。重点排查渠道通水是否正常、有无垮塌、渗漏部位、放水设施启闭是否正常等。(责任单位:水利灌排中心)
(三)河道、堤防、闸桥、山洪灾害易发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排查防汛总体预案修订完善情况、各山洪灾害易发区应急准备情况,检查有无阻碍行洪违章建筑物、堤防迎水面板有无裂缝、垮塌;堤顶道路有无沉降;框格梁护坡有无沉陷;堤防附属设施(涵洞、涵管、放水闸)运行情况,有无淤堵,锈蚀等。重点检查闸桥启闭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监测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电路电气系统是否安全,值班值守是否24小时有人。整治天然水域有无设置禁止垂钓、禁止下河游泳等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检查山洪灾害易发区是否设置转移、撤离标志牌,是否设置应急避险场所,是否落实检测人员,是否有应急储备物资,镇、村(社区)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责任单位: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四)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排查是否编制安全度汛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抢险队伍;是否配备车辆、材料、工具、通讯设施等应急物资;重点关注重点穿堤建筑物、施工导流建筑物、深基坑、高边坡等重点部位和险工险段。排查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措施保障,汛前安全隐患排查、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管控,对危险源进行分类、分色管理,并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采集系统填报危险源和管控措施等情况。(责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分类排查、不留死角。各股室、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对辖区内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风险隐患,分类建立隐患台账,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立查立改、严防死守。各股室、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措施,责令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建立整改方案,复查跟踪到位。
各股室、单位请于2022年4月29日前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工作报告报质安站。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地下管线的管理,摸清全镇地下管线基本情况,查出地下管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全镇地下管线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普查,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彻底整治。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镇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均属本次整治范围。具体责任区域划分: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由镇级相关部门配合区级相关部门进行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城市规划区外的城镇规划区,由镇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由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二、责任单位
我镇辖区范围的各燃气、供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广电、长线、高压油气(管道输送)生产经营企业为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
各村(社区)、村建中心、安办、经发办、治理办、水利站、宣传文化中心等部门为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摸清家底。各责任主体要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的地下管线形成普查平面图(包括座标、标高、规格、材料、建设年限等)。
(二)排查隐患。各责任主体要排查管线是否存在隐患并形成隐患排查报告。
(三)隐患整治。各隐患点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制定整改进度计划,开展整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机构。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负责本次地下管线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时间要求。各责任主体必须在2014年1月6日前制定本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排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时间表。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分层次分区域,按照轻重缓急,1月28日前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2月25日前全面完成安全隐患整改,3月25日前完成基础数据收集形成图谱资料档案并上报纳溪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同时报送镇村镇建设中心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确因技术、工程原因,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各责任主体要确定专职人员值守,并委托专业机构制定隐患排除方案,及时整改,同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合作,按照划分的职责范围和各自职责,严格督促辖区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地下管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同责。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一并联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亲临一线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工作情况报镇地下管线安全隐患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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