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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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篇1
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xx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卫办医管函〔20xx〕231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20xx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医〔20xx〕15号)及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区属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认真履行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辖区内各区属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及卫生室、医务室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准入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严抓消毒隔离,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全面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质量安全。
(一)全面清理整顿,依法加强监管
1、对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同时,将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注册联网信息数据,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动态管理。
2、根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结合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科室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注销相应诊疗科目;机构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以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群众投诉为执法监管的重要线索,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超范围开展技术项目(手术)、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基础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
2、完善区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及各专业组职能,加强对辖区内各区属医疗机构的指导与管理,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3、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
5、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医疗机构手术室、口腔科、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2、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
3、落实医疗机构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4、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医疗废物交送当地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机构集中处置。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地区,应制定符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管理要求的医疗废物过渡处置方案,确定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和处置单位。
(四)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
通过对辖区内电视、广播、平面媒体、互联网络发布的医疗广告违法情况等实施监测,严厉查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整顿医疗广告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建全医疗广告监管网络,完善和落实各项医疗广告监管制度,建立医疗广告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创造安全的就医环境,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三、组织实施
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xx年5月)
我局要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厅和市卫生局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
1、贯彻落实。20xx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医疗机构复核清理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完成“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信息录入、修订及核对复查工作。
2、督导检查。7月底前,我局在全面复核清理的基础上,结合20xx年医疗机构年审校验和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对辖区内发证的医疗机构开展全面检查及审核。
(三)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8月)
针对检查审核结果进行总结,并要求存在问题的医疗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常态监管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并开展自查工作,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局各科室及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不能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现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监管,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要强化与工商、环保、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各部门要加大对区属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实施《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严抓日常监管;建立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对医疗机构的巡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要做到日常监管与现场校验相结合,宣传培训与教育处罚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指导帮扶相结合,对监管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及时报告,违法行为查处率100%,行政处罚务必做到实事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文书完整、准确规范,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加强教育培训,营造舆论氛围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在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作用,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并要通过监督电话、满意度调查及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举报投诉线索要认真查处。
各部门要加强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逐步完善医务人员执业档案。要围绕集中整顿工作主题,营造良好的集中整顿舆论氛围。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介,做好宣传工作。
工作方案 篇2
为确保6月5日—20日的在区体育场举行的“春季服装及生活用品展销会”顺利进行,我单位特制定如下安全保卫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指挥:
副指挥:
二、具体措施
1、对展销会的商户、重要设施进行逐一排查并督促主办方整改落实
对展销会的供电、供水、防火、防盗及重要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对参展人员进行防患的宣传教育;对体育场内进行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对展销会的易燃易爆和化学药品进行排查;加强展销会的门卫安全保卫工作,提高防范意识,严格门卫工作时间。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为重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并督促展销会做好环境清理工作。
2、加强安全巡防
设专人进行巡防。值班人员要定期对体育场内外巡防,对展销会的供电、供水、防火、防盗及重要设施进行巡防。对本次体育场服装展销会活动直接负责,和负责体育场安全保卫,负责体育场水、电等事项,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险,及时上报领导,确保体育场内无安全隐患。
3、全面落实值班考勤工作
从6月5日起至6月20日,严格落实值班工作,设置双岗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应对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展销会期间,由赵春君局长总负责,带班领导具体负责,各成员按照值班安排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是本值班日安全事项的第一责任人。
2、积极协调、主动反馈
值班工作人员在安保工作中要协调配合,决不许推卸责任,相互扯皮,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系,有重大事件及时向带班领导、应急小组反馈,以便掌握情况,及时处理。
3、检查督导,严格追究
带班领导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督办,及时处理。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工作方案 篇3
今年是我局创建国家有机食品基地县,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的关键一年。因此,宣传工作必须主动发挥先行官的作用,根据局工作安排,及时搞好宣传发动工作。特制定环保宣教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创建国家有机食品基地县主题,结合其他环保中心工作,认真组织环保宣教活动,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和环保科普知识,提升环保部门形象,提高社会公众环保意识,营造全县上下共同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浓热氛围。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
今年环保宣传主要分三大块进行:
(一)、创建有机食品基地县宣传
1、内容:盘锦市考察学习情况、创建动员大会情况、创建计划组织落实完成情况、创建典型报道、有机招商推介情况、国家环保局调研验收情况以及有机食品相关知识
2、方式:①邀请《中国环境报》》《新华日报》》《扬州日报》、省环保宣教中心等县外媒体对创建动员情况、有机招商推介情况、国家环保局调研验收情况进行专题报道。②县电视台和《今日宝应》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并请县电视台制作创建有机食品基地县专题片。③利用乡镇宣传橱窗,有线广播和社区市民学校、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定期宣传有机食品知识及创建情况,营造大众参与氛围。④邀请国家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和省环保厅专家来我县开设有机食品知识专题讲座。⑤充分发挥《宝应环保》公众网站的作用,及时传递国家、盛市环保政策动态,报道全县环保工作信息。
3、时间:根据《创建有机食品基地县方案》安排,由自然保护科和法制宣教科组织实施。
(二)、环境管理工作宣传
1、内容:项目建设服务情况、环保执法情况、环保目标责任状落实完成情况、全县环境质量状况、《排污许可证》执行管理情况、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执行评定情况、医疗废水废弃物治理运行情况、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措施落实情况、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环保科普知识。
2、方式:请县电视台和《今日宝应》及时宣传报道,并分别制作和刊登项目建设服务、环保行政执法两个专题报道。
3、时间: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安排,各相关科室及时提供相关情况,由法制宣教科与媒体对接实施。
(三)、环保宣教活动
1、结合“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采用街头现场咨询、宣传展牌、横幅标语、散发宣传材料、电视字幕讲话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
2、与组织部联系,在党政干部培训班开设环保知识讲座。
3、与宣传部和有关乡镇联系,组织一次环保知识竞赛活动,并在农村党员干部冬训班上开设环保讲座。
4、发挥乡镇环保助理作用,分别在各乡镇组织一次企业人负责环保培训。
5、与教育局联合开展环境教育,举办一期暑期环境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组织一次”6·5”世界环境日学生环保征文。
6、与安宜镇联系,在社区市民学校开设环保知识讲座。
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掀起春季植树造林高潮,确保我乡“一大四小”工程建设造林任务如期完成,经乡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造林任务:全乡完成二0xx年度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造林任务5202.6亩,其中山上造林2640亩,山下造林2562.6亩(具体任务落实见附表一)。
二、造林苗木安排:造林苗木根据天气变化情况由乡里统一运至各村指定地点,各村苗木数量及树种安排见附表二。
三、造林方式及要求
1、龙颈村、老屋村山上造林定植由其各自的经营主体自行负责。
2、319国道两侧的造林由县里组织的专业队负责。
3、县乡道路两侧的造林312.6亩、319国道可视范围内山上造林140亩及圩镇造林20亩由乡里组织专业队负责。
4、各村的山下造林任务由各村负责。每个村要选好2个连片30亩以上的精品点,对精品点及新农村建设点的造林要自行组织专业队重点种植。对没有完成好种植任务的,从该村的转移支付中扣除20xx元由乡组织专业队统一种植。
5、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在自家的房前屋后,河流两岸,空坪隙地义务种植。
6、定植时要按照舒根、栽正、踩紧、培土的要求定植苗木,有条件的地方要尽量施一些基肥,浇透一次定根水,当天没种植完的苗木要假植好。
7、造林种植完成后,要加强对新造林地的'管护,严防人畜破坏。县乡道路两侧造林管护实行谁的路段谁负责的原则,各村要落实好经营主体,聘请好管护员,抓好精品点的管护,确保栽一批树,成一片林。
四、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2月12日前):召开好动员大会,制定方案,明确任务,逐村、逐路段、逐地块落实责任人,确定苗木需求量、树种;
2、造林定植(2月12日至3月10日):组织力量,调运苗木,造林定植,除种植桉树的地块外,其它树种必须在2月底前全面完成种植;
3、检查验收(3月11日至3月30日):组织人员逐村、逐地块、逐路段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切实加强对春季造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葛坳乡春季造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谢飞龙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政府乡长凌忠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乡人武部长王曲生同志担任。各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领苗,分发苗木和保证完成2个连片30亩以上的精品点和其它房前屋后的种植。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做到领导、力量、时间三集中。
2、技术保障。县“一大四小”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在造林期间将派出督导组到我乡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乡林业站也将派出技术人员分片包村指导各村作业,调配好苗木,严防浪费丢弃苗木,根据天气变化把握好造林的有利时机,严把造林质量。
3、资金保障。乡里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县乡道路两侧及319国道可视范围内的山上造林,各村要筹措春季造林专项资金打造好2个精品点。
4、严明奖惩。造林工作结束后,乡里将组织力量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并依据葛发[20xx]9号文件精神评选5个先进村,10名先进个人,对没有完成造林任务的村,造成苗木浪费的,分配该村的苗木费在该村的转移支付中扣除,并追究该村书记、主任、驻村干部的责任。检查结果适用红线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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