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驾驶心得体会
微文呈现整理的道路驾驶心得体会(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道路驾驶心得体会 篇1
5月份,公司召集驾驶员在阳澄西湖服务区对公司全体驾驶员进行安全集中培训,用大量典型的案例进行了剖析,我作为一名收费站的班车驾驶员深感安全责任之重大。
通过会议学习,我了如下几点:
一、加强交通法规学习,提高安全行车意识
交通法律法规是驾驶员安全行车的基础,驾驶员在平日需加强对相关交通法规的学习,提高现代交通文明素质,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端正工作作风,保持良好心态
驾驶员一定要端正工作作风,保持良好的心态,安心开车、静心开车,铭记血的.教训,做到用心、细心、爱岗、敬业。
三、强化岗位责任心,杜绝麻痹思想
无论什么情况下始终要有“十分把握七分开,留下三分防意外”的安全意识,强化岗位责任心,把安全问题落实到行动中,保障工作及时高效的完成。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我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总结经验,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努力争做一名合格的高素质员工,为公司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道路驾驶心得体会 篇2
本人驾驶里程20万公里左右,驾龄10年,对汽车的安全驾驶总结了一些心得,供大家参考,不妥之处请指正
驾驶安全主要有以下几个重要因素
1、安全意识要坚定,不能受驾驶员身边人的影响,或者周边环境的影响,去改变自己预先设定的行车安全驾驶意识;
2、开车过程中要保证行人,非机动车,公共交通工具优先原则,不管对方是什么行驶状态;
3、对自己车的性能和车况要十分的熟悉;
4、保证自己在行车中处于安全状态,如果不能在安全状态下要有脱离危险状态的`方案;
5、在车辆多的状况下要至少能影响后方2辆车以上的车距和车速;
5、在行车过程中的静止状态(比如等红绿灯或者赛车),要清楚后车的车辆行驶意图和控制潜力,保证不被追尾;
6、透过路口是必须要减速;
7、在保证自己处于安全驾驶状态的状况下,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道路驾驶心得体会 篇3
在驾校教练指导下参加学习和培训,从对汽车的基本认识到倒库联系、九项、路考等全过程训练中,初步掌握了机动车驾驶的基本技能。此刻,就本人安全驾驶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一是为感谢云大驾校和教练认真负责的教学,二是为巩固在日常训练中所学的知识,为培养自己优良的`驾驶习惯奠定基础。关于安全驾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机动车作为人的代步工具,是为人服务的,透过驾驶培训,我们就应能熟练驾驭车辆,让车辆为我所用。这是安全驾驶就应树立的第一个认识,这个认识越深刻,对新手越能树立信心和持续良好心态。因为新手驾驶的挑战不是技术,而是心态。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遵守交通规则的驾驶观念,从环车检查到上车,到车内仪器仪表检查,再到路上行驶,必须要记得安全第一,要培养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观念,在路上行驶过程中的停、超、会、行,都要做到礼貌行车,礼貌行车。
三、在驾驶过程中,要牢记教练日常点点滴滴的细节指导,牢记起步口诀:灯、档、号、刹、再观察,确认安全后再平稳起步。
四、驾驶过程中,有几个要点要牢记,同时培养成自己的驾驶习惯,一个是档位运用,加减挡要果断平稳;二是转弯减速,宁慢勿快;三是各行其道,不要压线占道;三是熟练运用车灯;四是熟练运用倒车镜。
五、在驾驶过程中,规范操作,从新手到老手,培养起自己胆大心细、规范操作、运行平稳、安全第一的驾驶习惯。
道路驾驶心得体会 篇4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的一生,安全隐患存在与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然而人们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很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事故也屡屡发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交通工具逐渐增多,变得越来越方便。就因为有了这些先进的`交通工具,人们的生命才一步步受到更大的威胁。
9月7日凌晨,x市房山区长沟镇农民王某受雇主张某的指派,负责驾驶货车拉运渣土,当他行驶至x市x区化工路时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经x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王某负全责。王某经x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王某先后共住院治疗63天,支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及法医鉴定费。虽然交通执法部门认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但是王某则认为对于自己因事故所引起并支付的医疗费,及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则应由其雇主王某承担。然而,王某与张某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时却未能达成一致。王某遂将雇主张某告到法院。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受雇于张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张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子女生活费、病历复印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但鉴于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可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各种费共计3万元 。判决后,王某表示不服并上诉至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期间,王某表示放弃其妻子因护理他造成误工损失的请求。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从事雇佣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此项赔偿是对雇员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雇员在工作中的过失无关,不能因雇员的过失而受到影响,故做出上述判决。
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某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x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某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10月23日1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某,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x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某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这一起起案例,都是血的教训。所以我们更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安全这永恒的话题,将伴你我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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