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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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 篇1
为充分调动我区广大社会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社工队伍当中,促进社工队伍的发展壮大,推动xx区社会工作的发展,经南海区民政局批准,南海区社会工作协会将举办“xx区xx年优秀社工评选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优秀实务社工(8名):在南海区级或各镇(街道)登记备案的从事社工实务服务的社工机构、社会服务单位(指承接政府资助专业社工服务项目的单位,下同)、社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从业人员,其中机构/单位管理人员1 名、项目负责人3 名、一线社工4 名;
(二)优秀行政社工(7名):南海区级或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村(居)委会、事业单位等从事社会工作领域行政或研究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社会工作领域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从事专门性的社会服务工作。)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人民,热爱社工;
2.认同专业社会工作价值理念;
3.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良好影响,得到广泛赞誉和认可。
(二)具体条件
1.优秀实务社工
(1)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2)在社工机构、社会服务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连续从事专业社会工作实务2 年及以上(其中机构/单位管理人员为3 年及以上),成绩显著;
(3)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知识受到同行认可,专业服务水平获得服务受众好评(其中项目负责人:专业社会工作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得到本地区同行以及机构、同工认可,专业服务质素令服务受众满意;机构/单位管理人员:专业社会工作能力、机构管理能力、社工人才培养能力得到本地区本行业广泛赞誉,获得机构及同工的认可)。
2.优秀行政社工
(1)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2)在xx区级或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村(居)委会、事业单位等连续从事社会工作领域行政或研究工作2 年及以上;
(3)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知识受到同行认可,服务水平获得服务受众好评,在推动社会工作行业发展上成绩显著,对本地区本行业有良好影响。
三、评选程序
1.各镇(街道)组织及发动辖区的职能部门、村(居)委会、事业单位、社工机构、社会服务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等积极推荐优秀社工从业人员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2.各镇(街道)社工主管部门统一收集本辖区内优秀社工候选人推荐表,对候选人资料进行甄别和核实,确保候选人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参选要求。同时按评选名额和评选条件,分别在不同领域、岗位对候选人进行初步评选。经初步评选产生的.候选人的推荐表及其他推荐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于xx 年2 月13 日前上报区社会工作协会。每个镇(街道)上报的优秀社工候选人名额不超过5 名。
3.区级各有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积极推荐优秀社工从业人员参与本次评选活动,并将候选人推荐表及其他推荐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于2 月13 日前上报区社会工作协会,每个单位上报的优秀社工候选人名额不超过1 名。
4.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优秀社工候选人进行集中讨论评选,通过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同时增加公众评审,通过区民政局网站对优秀社工候选人进行公众投票;其中专家评审小组评分占xx%,公众网上投票评分占xx%;两者得分相加按排名确定15 名“xx区优秀社工”和若干名“南海区社工之星”(xx区社工之星是指具备成长为xx区优秀社工潜质的人员)。
5.在区民政局、区社工协会网站、微博等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6.表彰嘉奖“xx区优秀社工”和“xx区社工之星”获奖者。
注:其他推荐材料包括:参选者个人事迹(列项表述,800字或以上,要求真实、典型,切实反映专业社会工作能力)、相关证明资料(如社工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评选方案 篇2
为落实县“小文学家”培养计划,创设我校学生亲近文学、热爱文学的氛围,激发学生的创作热情,形成文学人才培养制度,决定举行阳罗二小首届“小文学家”评选活动。
一、评选内容
1、文学创作:包括平时写作的`水平及获奖发表的成果,现场文学写作能力测试。
2、文学素养:包括对有关文学基本常识和文学积累的测试。
二、评选流程与要求
第一阶段:
由各班班主任按名额推荐学生,如实填写校首届“小文学家”推荐表,上交3篇优秀习作(打字或手写均可),相关材料请于5月25日(下周一)前上交教导处吴爱仪老师。
第二阶段:
由教导处组织对各学段学生进行现场作文能力和文学综合素养测试。本项成绩与材料复评分数累加,综合各项成绩,各学段评出3名“小文学家”及5名“小文学家候选人”。
评选方案 篇3
为加强学校校风建设,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学校学生管理,激发班主任的工作热情,在班主任队伍中树立典型,使我校一批优秀班主任脱颖而出,特决定每学学期开展评选我校优秀班主任工作。
一、评选原则:
1、主要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评价,侧重工作实绩,注重实际表现。
2、评选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评选名额:高三8名,高一高二各6名,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
三、评选条件:
1、评选范围面向该学年进行班级评估的'所有班级的班主任。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团结同志,思想进步。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有实效、有创新、有特色。
4、担任班主任一年以上。
5、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班主任有悖于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者;
(2)该班学生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给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者;
(3)该班出现师生安全事故。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 报名
由参评班主任将自己的感人事迹、工作成绩形成文字材料上报政教处。
第二阶段 德育处积分 初评
1、班级教学评估(占20%),由教务处提供具体数据。
2、德育处根据班主任班级量化考核进行评分(占30%)。
3、领导测评由校委会全体成员对班主任进行测评(占10%)。
4、德育处根据所报班主任材料及以上几项积分初评出优秀班主任候选人
第三阶段 学生评教(占10%)
由班主任老师所教班级的学生对教师评分。
第四阶段 评委会测评(占30%)
参加评选的班主任进行演讲,由学校评委会现场打分。
第五阶段 颁奖(元旦晚会)
德育处汇总以上所有成绩,根据成绩高低依次评出优秀班主任,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
五、奖励办法:
1、不分年级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2、由学校发给荣誉证书。
3、凡获得此荣誉者在学校评优、晋级、评定职称等方面优先参考。
4、按名次先后依次推荐到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
评选方案 篇4
为深入推进全院上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时代精神、建设美丽校园,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关于开展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最美宁大人”评选活动,继续评选“我最喜爱的教师”、“最美导师”、“最美服务之星”、“最美宁大学子”,深化内涵,新增评选“最美道德之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我最喜爱的教师”,包括“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较好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认真开展学生的学习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公共事务。
2.自觉遵循教育规律,树立先进教育思想和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教学效果好。原则上近三年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中获得过一次优秀,其余为良好。
3.“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候选人要求20xx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具有正高、副高级职称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要求20xx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
4.学院通过学生投票、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等评选出机械学院“我最喜爱的`教师”1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8名,青年教师2名。最终推荐至学校“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各1名。
(二)“最美导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2.担任导师期间能切实关爱学生,乐于与学生相处,善于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与情感沟通,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并取得显著的育人成效,深受学生喜爱;
3.担任导师满一年。
4.学院根据学生班级投票、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导师”候选人1名。
(三)“最美服务之星”
1.被推荐人(团队)为各单位、部门的行政工作人员,附属医院、校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后勤管理服务处全体员工,安全保卫工作人员。
2.被推荐人(团队)只要在某一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即可推荐,不求“十全十美”,但至少应该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3.事迹生动、有感染力、有代表性,获得广大师生的高度认可。
4.学院根据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服务之星”(团队)1名(个)。
(四)“最美道德之星”
在校教职工,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敬老爱亲,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见义勇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学院根据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道德之星”(团队)1名(个)。
(五)“最美宁大学子”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心系社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
2.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关爱同学,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得到广泛赞誉。
3.热爱科学,追求真理,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善于创造,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学习或科技创新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具有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热爱生活,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不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成长,表现感人。
6.根据学生自荐、师生推荐、组织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宁大学子(团队)”候选人1名(个)。
二、推荐程序
(一)4月2日-4月3日:前期准备
学院院办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教授、青年教师名单;教务办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导师名单、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情况。4月3日之前将符合条件的相关名单报送学院党委。
(二)4月7日-4月14日:院内评选
1.“我最喜爱的教师”(含教授和青年教师)、“最美导师”:学院团委负责学生投票推选(团委详细方案附后);教工党支部负责组织推荐。
2.“最美服务之星”、“最美道德之星”:教工党支部负责推荐。
3.“最美宁大学子”:自荐、他荐,学工办负责推选。
推选结果于4月14日之前上报。
(三)4月15日-4月20日:学院审核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
(四)4月21日-4月23日:材料准备
“最美系列人物”拟推荐候选人撰写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最美宁大人”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具体,字数不超过20xx字,另附简版150字以内(含个人荣誉);个人荣誉限填5项;横拍生活照电子照片1张(横竖比例为2:1),大小在500K—1M内,并注明评奖名称、学院、姓名;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4月23日前一并报送。
(五)4月24日-4月26日:学院公示,上报学校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宣传部或党委学工部(不能同时兼报)。
(六)4月27日至5月8日,由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评,评选出若干名候选人进入复评阶段。
(七)5月11日至5月22日,党委宣传部通过校报、海报、网站、官方微信等公布候选人事迹,组织师生通过校报、官方微信投票推荐,各单位汇总、上交选票。
(八)5月25日至6月5日,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下属党委、党总支部书记进行终评,根据投票情况审议评选出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若干名。
(九)6月8日至6月12日,在校内公示评出的宁波大学20xx年“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最美导师”、“最美服务之星”、“最美道德之星”、“最美宁大学子”。公示结束后,报党委会审批,公布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名单。
(十)9月10日,在教师节表彰座谈会上进行表彰。党委宣传部对“最美宁大人”进行深度挖掘报道,在校报开设专版,刊登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扩大影响,将活动推向高潮。
联系人:孟莹莹,888301、665875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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