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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教师共同体方案

2026/01/12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城乡教师共同体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城乡教师共同体方案 篇1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苍南县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集团化教共体办学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全县基础教育高位优质均衡特色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质量导向,通过评估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进程,检验教育共同体办学成效,寻找发展中的问题,引导教共体学校有效破除管理、师资、课程等制约校际融通的关键要素,扩大优质资源的覆盖面和辐射度,促进教共体学校形成合作共享常态,扩大合作共建效能,激发合作共进活力,全面提升县域办学水平。

二、评估原则

1.导向性原则。以评促建,利用评估引导教共体实现理念共生、资源共享、课程共建、质量共进,提升教育发展内涵。

2.发展性原则。基于起点看进步,强调纵向比较,注重增量评价,突出成员校学生和教师等各项指标的'提升,引导不同层次学校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提高。

3.综合性原则。综合运用多种评价手段,实现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达标评价和等级评价相合。

4.差异性原则。依据成员校和核心校之间的紧密程度,分为“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三大类教共体形式,实施分类评价;在总体框架一致的前提下,部分指标设置体现不同类别要求。

三、考核评价对象

义务教育段学校集团化教共体办学考核评价对象是全县各义务段教共体结对学校,包括融合型教共体、共建型教共体、协作型教共体结对核心校及成员校。

四、考核形式

实行一体考核和捆绑考核两种方式。

融合型教共体校区实行一体考核:核心校和成员校的实行“师资同盘、教学同步、培训同频、文化同系、考核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办学理念、教育教学管理、质量发展、体育艺术、校园文化、师资培训等一体化发展,实行一体考核。

共建型教共体实行捆绑考核:由核心校牵头,各成员校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的管理模式,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校特色等各方面实现共生发展,实行捆绑考核。

协作型教共体实行项目捆绑考核:由核心校对成员校在业务上给予引领、指导和帮扶。各成员校实行“愿景协同、机制协同、研训协同、教学协同、项目评估”的协作模式,以项目化推进的方式,在学校发展顶层设计、教师交流培养、课堂教学研讨、集体备课校本教研等方面实现借力发展,实行项目捆绑考核。

五、考核评价内容与标准

依据《苍南县教育局中共苍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苍南县财政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苍南县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特制定《苍南县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量化考核细则》从制度建设、队伍管理、学校文化、资源共享、教育教学、特色创新等方面对各义务教育共同体进行考核评价。

城乡教师共同体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xx〕70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好“新增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校区)1500家”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函〔20xx〕53号)文件要求,围绕以高品质建设“优学婺城·幸福城”为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强化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打造“重要窗口”的新要求、高标准,切实把牢以城带乡、以优扶弱、优质均衡、共同发展的工作方向,通过数字赋能、系统集成,大力推进教共体建设,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下沉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激发乡村学校办学活力,提升乡村学校师资、管理、质量、文化等整体水平,着力破解义务教育在均衡、质量方面“乡村弱”的突出问题,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共享发展。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学校教育资源优势,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推广和合成再造,形成稳定的合作机制,推动镇乡共同体学校共同发展和进步。

2.坚持内涵发展。从注重硬件建设向注重软件建设转变,通过先进办学理念辐射、骨干教师合理交流、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教学共研、办学文化共生等策略,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品质。

3.坚持特色发展。注重优质学校文化在集团内部的培植和发展,在尊重每一所学校的办学传统和特色的基础上,激发学校主动发展的活力,逐步建立和培育特色教育项目,形成特色教育品牌,形成多元发展格局。

三、实施模式

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城区或镇区优质学校(以下简称城镇学校)与乡村或镇区学校(以下简称乡镇学校)结对形成办学共同体,实现以强带弱、共同发展,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的学校发展模式。本次确定城乡教育共体新增融合型、共建型两种模式。

1.融合型教共体。融合型教共体是指一所城镇学校与一两所乡镇学校全面重组,融合成“一校二区”或“一校多区”,开展同步化办学。融合型教共体城乡各校区合为一个法人单位,人事、财务、管理统一。各校区实行“师资同盘、教学同步、培训同频、文化同系、考核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一体化发展。融合后的各校区可按原学区划分独立招生;达成扶弱提升目标后,合并的校区可重新分设独立。

2.共建型教共体。共建型教共体是指将乡镇学校的教育教学业务委托给城镇学校管理,或城乡若干所学校结为紧密型教育集团办学。由一所城镇核心校牵头,各成员校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的管理模式,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校特色等各方面实现共生发展。共建型教共体各成员校法人独立、财务独立,但工作统整。

四、工作要求

1.开展线上教学活动。新增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具备“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基础。融合型教共体校区间、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与受援校间开展基于“互联网+义务教育”基础的城乡同步课堂,年内不少于2门学科,累计不少于20节。(省教育厅要求需上传学校间同步课堂的图片与课堂记录)

2.开展线上线下教研活动。融合型教共体校区间、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与成员校间开展教师网络研修不少于8次,开展线下教研不少于4次。(省教育厅要求需上传学校、年级组、学科组间的教研活动文本佐证、网络研修图片)

3.推进教共体教师交流。新组建的融合型教共体内校区间教师实现无障碍流动;新组建的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选派骨干教师到成员校任教,并覆盖到每一所成员校。(省教育厅需上传已交流教师的名单等基本信息,通过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复核)。

五、政策保障

1.理顺管理体制。融合型教共体建立党政工一套班子,实行统一领导;人财物重组后由教共体统一调配和使用;教师统一招聘,统一培养,跨校区无障碍调配;各校区的学区范围相对独立、保持稳定;标准化学校评估、校额认定仍以各校区为独立单元。共建型教共体内各成员校法人地位不变、经费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建立共建联盟章程,制订发展规划,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进步。

2.落实经费保障。财政部门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支持教共体建设,保障教共体相关工作和建设经费。对推进扎实、成效明显的县(市、区)教共体,省级根据教育考核等实际情况在现有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中计算相关因素体现引导。

3.推动师资流动。教育局按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要求,加强教共体内部师资的.统筹管理、调配和交流。优先满足教共体内教师的双向交流和城乡有序调动,优化教共体内各学校的师资结构。大力推动“指导师”制度,指导乡村学校学科建设和中青年教师成长;通过乡村教师到共同体学校轮训、常态化开展教师网络研修等方式,提高乡村教师的专业能力。

4.优化激励机制。融合型教共体各校区编制、岗位、师资应统筹使用和管理,共建型教共体各学校可统筹使用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但要避免过度集中在核心校(校区)。可优先考虑教共体内流动到乡村学校任教(支教)教师的职称评聘。教共体内从城区学校(校区)流动到乡镇学校(校区)任教,视同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共建型教共体内核心校教师到成员校任教满三年且继续在乡镇学校任教,并符合高级教师职称晋升条件的,不占核心校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今后返回核心校任教时,应当在核定的核心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重新竞聘上岗。各类评优评先比例可向承担教共体任务的核心校(校区)教师适当倾斜。可结合实际,根据教共体核心校(校区)教育履职、作用发挥、建设发展等考核情况,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对教共体核心校(校区)适当倾斜。教共体核心校(校区)要结合岗位贡献、工作量等因素,优绩优酬,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5.促进学生交流。建立教共体内学生交流的长效机制,定期选派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进行学习交流、互动体验。广泛开展教共体内城乡学校学生研学实践、劳动实践、联谊互助等活动和学生体艺特长交流、综合素质竞赛、劳动成果展示等活动。探索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体化,促进学生共同成长、多元发展。

6.强化督导考核。教共体建设列入区域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各地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指标和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并适时开展阶段性评估。各教共体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针对不同学段的学校建立针对性评价方案。健全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成长等的综合评价、增值评价和特色评价,对核心校的考核和教共体绩效评价要把教共体内乡村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作为主要依据。积极培育和塑造教共体建设区域典型和学校典型,多形式开展宣传推广,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城乡教师共同体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泉政办〔20xx〕51号)、《泉州市教育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泉政办〔20xx〕48号)文件精神,提高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现就深化我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创新办学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行公办“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以下简称“教育共同体”)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坚持优质均衡、科学融合、共培共育、创新驱动导向,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提升办学质量为重点,通过推行公办“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力度,推动我市基础教育新一轮高质量发展,让每个孩子享有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基础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形成有泉州特色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共同体办学格局,建设100个有特色有影响的优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共同体,更加发挥教育共同体办学优势,全面扩大我市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推动乡村振兴,整体提升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水平,构建“学在泉州”的教育发展新态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规划与试点先行相结合原则。加强教育共同体办学的整体设计,遴选条件成熟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先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增加教育共同体的数量,坚持“一共同体一方案”,成熟一个组建一个,提高教育共同体办学质量。同时把握好教育共同体办学扩张的速度、规模。

(二)坚持“输血再造”与自我提升相结合原则。既要注重教育共同体名优校对薄弱校、新建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输血再造”,更要注重薄弱、新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自我造血”、自我发展能力的培育,最终实现优质基础上的协同共进。

(三)坚持共同发展与特色发展相结合原则。通过理念、资源、方法、成果、品牌的共建共享,构建教育共同体发展新格局,同时,凝练符合自身办学历史积淀和特色发展的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和实践路径,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三、组建框架

(一)适用范围。全市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等基础教育阶段学校。

(二)组建形式。组建“1+N”的教育共同体(1所名优校+N所学校),采取“一对二”或“一对多”等形式开展教育共同体办学。

四、主要举措

(一)推行“三种模式”

1.领办型。通过名优校设立分校区、薄弱学校委托名优校管理、新建学校划归名优校管理等方式组建。各县(市、区)要按照地理位置相对集中原则,由名优校牵头领办,推动实现资源管理一体化、内部管理一体化、课程教学一体化、教师发展一体化、考核评价一体化。名优校派出至少1-3名学校干部至新增成员校任职,任职年限不少于2年。

2.“5G+”型。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鼓励不同县(市、区)学校之间、市属学校与县(市、区)学校之间广泛开展“5G+”专递课堂,深化教育办学合作,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支持中小学幼儿园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外优质品牌学校开展远程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新优质学校。

3.互促型。通过多校协同、区域组团、同学段联盟、跨学段联合、多法人组合等方式,发挥各自办学优势,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实现共赢。鼓励倡导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等纳入教育共同体管理,提升学校办学质量。

(二)建立“四种机制”

1.建立完善审批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以县域为主成立的教育共同体,须经县域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批准;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市外优质学校为领衔校创办教育共同体,须经所在县域人民政府批准。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教育共同体进行评估和评价。市直学校成立的教育共同体需经市教育局审批。

2.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完善教育共同体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构建更加开放、更加科学的现代学校制度。制定教育共同体办学章程,明确教育共同体“1”和“N”的权利义务权责,建立以共同愿景为核心,以制度体系为框架、以规则程序为纽带的管理机制。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增强教育共同体的归属感与认同感。

3.建立规范发展机制。严禁教育共同体内通过“掐尖”方式违规招生,严禁教育共同体违规跨区域招生。教育共同体内各成员校应按规定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严禁以各种形式借读、挂学籍跨校就读。教育共同体办学选址,不能与任何小区捆绑,不能与任何房地产挂钩。禁止以房地产开发商命名学校,杜绝与商业利益挂钩。教育共同体成员校命名要坚持名实相符、准确规范,体现办学理念,突出内涵特色,避免单一贴标签。

4.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制订教育共同体办学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增值评价”,整体评价办学情况,重点考查优质资源增量与校际差距缩小情况以及每所学校学生进步、教师成长、学校持续发展情况。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将学生、家长与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教育共同体办学成效的重要标尺。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评估。

(三)推进“五大发展”

1.资源建设共享发展。实行教育共同体内学校备课、评课、教研、学科教案、多媒体课件、优秀课例、模拟题库、教师论坛、学生活动等优质资源的共享。名优校依托“互联网+”积极打造教育共同体资源共享平台,探索教学资源开发模式与路径,集中优秀教师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包括教学设计、微课、教学案例、教学录像、试题库等。成员校通过参与“5G+”专递课堂等,探索校际资源共享新模式。统筹利用教育共同体内各类教学场地资源,建立文体场馆、图书馆、实验室等场地资源和仪器设备的共享共用机制,整体提升德智体美劳水平。

2.课程教学共研发展。结合教育共同体特点和地域特色,在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的基础上,统筹教育共同体内课程规划,开发课程资源,完善课程体系,丰富课程供给,打造特色化、多样化、优质化教育共同体学校课程群。名优校聚焦作业设计、考试命题、质量监测等教学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完善教育共同体教研机制,以项目合作方式接纳成员校教师参与教科研,由名优校骨干教师协助成员校开展富有针对性研究,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诊断监控机制,制定各学科质量保障制度,指导并督促各校学科教育。加强教学经验交流,提升教育共同体内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师发展水平、学生发展水平。

3.文化内涵共融发展。强化教育共同体内部文化共培共进,充分发挥教育共同体的品牌影响力和文化辐射力,以文化引领各教育共同体学校“和而不同”发展。通过资源共享、活动共建、质量共评,助推文化共融相生。名优校要在尊重各成员校文化传统的前提下,凝练核心价值,丰厚文化内涵,培育积极向上的教育共同体文化,推动各成员校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特色发展,彰显教育共同体办学优势。梳理“一训三风”,以校标、校徽、校旗、校歌、校服等为载体,凝聚共识,加强教育共同体文化交融,形成既互相借鉴又各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成员校要集中专业力量加强内涵建设,凝聚发展共识,共谋发展愿景,发掘培育办学特色,打造“亮点工程”,丰富自身办学文化内涵,培育向善向上、和谐奋进的学校发展文化,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品质提升。

4.教师管理共建发展。强化教育共同体内部师资共享共建,推动建立“统筹管理、互派师资、共同发展”的人员管理使用模式。强化师资共育,推进名优校通过设置骨干名师和校长工作室(坊)等方式组建校长教师发展共同体,高位引领带动成员校师资共同成长。名优校要强化统筹管理、多元评价,推进在教育共同体内试行师资柔性统筹管理,优化教师考核评价,成员校根据名优校的教师评价体系,形成适应本校实际、符合教师发展规律的多元教师评价体系,教育共同体建立师资定期交流制度,名优校根据教育教学需求,统筹设置安排教育共同体师资交流计划,确保交流比例不低于省定要求,没有农村校或薄弱校工作经历或者在本校工作六年以上的骨干教师优先流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向参与交流的骨干教师倾斜,鼓励各校预留部分的中、高级岗位,优先用于评聘参与交流的骨干教师。探索深度融合,在条件成熟的教育共同体内试行管理团队双向交叉任职、互派教研团队,通过团队融合,推进教育共同体内各校办学水平、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5.学生联动共生发展。开展校际学生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欣赏、互相评价、互相促进的帮学共同体,最终实现共同成长的目的。由名优校牵头成立学生成长指导联盟,结合成长规律和学段目标,协商制定学生培育计划,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定期开展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涵盖学习、文化、生活等多领域多主题。针对学生联动过程中的发展问题,由成员校轮值举行学生交流论坛、社团活动、联赛联谊,提供展示平台,助推学生全面发展。

五、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教育共同体办学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方向。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教育共同体制订发展方案,加强教育共同体办学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工作指导。

(二)加强经费投入。市、县两级要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教育共同体的支持力度,由同级财政统筹教育部门专项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三)加强人员配置。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同级机构编制、人社等部门共同研究,采取多种形式,解决教育共同体办学发展中人力资源不足、结构性缺员等问题。名优校因派出教育教学骨干导致校级领导职数、编制、岗位职数不足,无法满足共同体发展需求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县管校聘”原则在核定的编制和职数总量内统筹调配。

(四)加强政策保障。市教育局将对县(市、区)择优推荐的教育共同体予以相应的政策保障,对评上优质教育共同体的,给予正向激励;对带动成效显著的名优校骨干校长、骨干教师,在参评市级及其以上名优校长、名优教师予以优先推荐;符合承担评审工作条件的名优校可申请承接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对重大项目及重要课题予以立项支持。

(五)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宣传推广教育共同体办学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教育共同体发展,关心泉州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为教育共同体办学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确保工作平稳推进。

城乡教师共同体方案 篇4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年6号)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18年200号)文件精神,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城乡教育发展共同体(以下简称"共同体")办学成效,特制订本评优方案。

一、工作机构

评优工作成立由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局全体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负责统筹领导共同体办学评优的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育局总督学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主持共同体项目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评优工作的筹备、组织、协调及联络。

二、评优目的

1.通过评优,向共同体渗透前瞻性发展理念,引导共同体强化定位、细化目标、优化举措、深化创新,推动共同体在"十四五"取得突破性进展。

2.通过评优,鉴定共同体中长期发展成效,剖析各共同体发展的优势与不足,确定最近发展区并探索针对性对策,促进共同体可持续发展。

3.通过评优,了解共同体现有动力机制的运行情况,为其发展提供更加完备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制度。

三、评优原则

1.鉴定与改进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共同体的整体发展情况以及共同体内学校、教师、学生的进步程度,评定共同体联合办学的成效;另一方面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引导共同体注重内涵发展、优势互补、合作创新,形成可持续发展机制。

2.过程与结果相结合。一方面要关注共同体的创建过程,重点关注在理念共生、机制创新、课程共建、教师交流、设施共享、校社联动等方面所作的努力与探索;另一方面要关注共同体的发展及其内部各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表现,优质均衡的情况及老百姓的满意度水平等。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既要通过一定的指标构建,收集反映共同体、学校、教师、学生等方面的定量信息,又要重视收集反映共同体建设的制度、案例等质性资料,相互补充和印证。

4.共性与个性相结合。既要看到共同体的共性,也要重视共同体之间,共同体内部学校之间,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差异,避免简单地用一把尺子去衡量所有的共同体。

5.评估与工作相结合。注重在日常工作中积累资料,注重信息技术的应用,注重大数据分析,最大程度地减少评优对共同体正常工作的干扰。

6.整体与部分相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进县(区)评估验收与共同体办学评优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两者目标高度一致,内容高度重合,其中多项互相关联的评估指标可互相借鉴,避免"两张皮"现象。

四、评优维度

(一)组织运作与内部治理

组织运作与内部治理是共同体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也是推进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共同体组织运作与治理的核心特征是共治、自治与开放,通过促进成员校共同参与管理,形成核心愿景,促进公共参与,形成自我管理、自主发展的良好态势。组织运作与治理评优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愿景与规划:共同体制定了其相应的发展规划,确定办学愿景,明确了办学路线,且扎实推进实施。

2.组织与运作:共同体构建了稳定的内部管理组织,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成员校管理团队之间沟通、协调与研讨渠道通畅。

3.制度及实施:共同体制定了章程或相关制度,明确了成员校的权利与义务、运作机制及内部评价激励等方面内容,且落实有力。

(二)课程共建与共享

课程共建与共享是共同体联合办学的重要领域,也是促进学生综合素养发展的重要载体。共同体课程共建与共享的关键是精准、丰富与精致,通过成员校之间课程的共享和共建,更精准地回应每位学生的课程需求,为其创设更丰富的学习环境和更精致的学习经历。课程共享与共建评优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课程规划:共同体在了解各校优质课程现状的基础上,能整体规划共同体的课程建设,做到优势互补,布局合理。

2.课程共建:成员校围绕课程共建,有效分工,积极合作,共同提升教师课程开发能力和课程实施品质。共建课程在数量、品质、学生受益面、受欢迎程度上表现良好。

3.课程共享:基于成员校之间共享的.课程门类、数量、品质、授课时长、学生受惠面、受欢迎程度等情况,结合学生人数,综合判断共同体课程共享度。

(三)教师交流与发展

教师交流与发展是共同体联合办学的关键领域。共同体的教师交流与发展,凸显教师柔性流动的力度,教研互动的紧密度,专业指导的强度与培训资源的丰富度。教师交流与发展评优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教师柔性流动:共同体内教师柔性流动的情况。

2.校际教研合作:共同体内开展备课组层面和主题教研活动的情况。

3.校际专业支持:共同体集聚区域内优秀教师开展教学视导、诊断、评价及开展有针对性的校际带教指导活动等。

4.科研培训合作:共同体内开放和共享专家讲座资源,共同策划与组织教师科研培训等活动。

(四)设施及设备共享

硬件设施及设备共享是共同体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重要抓手。设施与设备共享评优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硬件设施共享:共同体内成员校之间硬件设施开放和共享情况。

2.信息平台建设:共同体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共同体管理效能、对外沟通能力、课程共建共享水平。

(五)办学成效与特色

共同体的办学成效与特色,既体现在共同体成员校在先进办学理念指引下教育质量的总体表现和进步情况,更体现在共同体帮助成员校提升办学质量的贡献度。办学成效与特色评优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发展度:相对于起点水平,判断共同体办学整体水平提升情况,共同体内学校、教师、学生的进步程度。

2.优质均衡度:根据共同体内成员校在学科质量检测指标评价中的表现,总体水平与校际差异。成员校加入共同体后教学质量各项指标评价结果保持稳定向好。

3.特色发展度:共同体特色目标实现的情况,共同体内各校特色个性发展情况。

4.满意度:共同体内的教师、学生、家长及社区居民对共同体的办学及成效的满意度。

五、评优程序

以学年为评优周期,按照如下四步流程实施:

1.评优准备:确定评价主体,根据评优方案及其附件组织培训,准备好评价工具。

2.评优实施:评优团队到共同体现场进行评价,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现场观察、深度访谈、资料查阅等方式进行。

3.撰写报告:根据评优标准,分析相关信息,形成专项评估报告。

4.反馈与改进:在规定时间内将评优结果与参评共同体沟通协商,对结果达成共识。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与参评共同体共商改进对策。

六、结果运用

1.向芦淞区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及芦淞区教育局提交评优结果。

2.给予优秀单位表彰与奖励。

3.及时反馈参评单位的评优结果,总结提炼共同体的办学经验,树立典型,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共同体联合办学的良好氛围。综合分析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改进建议,推动行动改进,促进共同体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