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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

2026/01/12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评选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评选方案 篇1

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移风易俗,不让彩礼变“财礼”,引导全台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和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新观念,培育新思路,践行新方法,切实做“移风易俗”工作的实践者、推动者、建设者,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和谐新风,推动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二、评选范围

“好媳妇”:在本台工作,法定已婚女性均可参评。

三、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除具有爱党爱国,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计划生育;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思想高尚,品质优秀,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度;热心公益,甘于奉献,助人为乐,团结邻里,家庭和谐幸福;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勤劳致富,业绩突出等基本条件外,还应突出下列一个或几个特点:

(一)好媳妇评选条件

1、具有强烈的家庭意识。婆媳关系融洽,理解尊敬老人,在照顾赡养老人、抚养教育子女方面,有特别感人的'事迹;

2、具有纯朴的善良品性。身处复杂的婚姻家庭关系中,能够理智、宽容、和谐地处理家庭关系,如理解、尊重再婚父母和继父母如同生身父母;

3、具有无私的大爱情怀。长期悉心照顾孤残老人,受到社会高度赞誉。在家庭遭到突变,能经受磨难和打击,以女性特有的坚强、坚韧和坚持,勇挑生活重担,为家庭撑起一片蓝天;

4、具有崭新的时代气息。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有理想,有追求,积极参与现代农业生产,敢干、敢创新业。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好媳妇”:

1、违法违纪;

2、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参与“黄、赌、毒”;

4、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室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20xx年度“好媳妇”推荐评选工作。把推荐评选过程作为对内提高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对外展示良好形象的过程。

2、确保公正透明。评选表彰活动要认真把握评审工作纪律,把好审核关,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和推荐人选质量。对于推荐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

评选方案 篇2

根据《湖南大学师德标兵评选办法(湖大党办字[20xx]5号)》规定,今年学校将组织湖南大学第二届“师德标兵”评选工作,各单位要把本次组织推荐、评选“师德标兵”的过程当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xx]16号文件精神的契机,大力宣传师德典型,努力营造“人人关爱学生、个个争当育人模范”的氛围,积极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格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积极承担学校本科生、研究生教学教育任务,教学教育效果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师德高尚的在岗教师、学生辅导员;

(二)尽职尽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服务意识强,“为师生办实事”工作业绩突出,师生满意度高的`机关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奉献精神和创业精神强,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服务为重,致力于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

(二)模范遵守《湖南大学师德规范》和《湖南大学管理人员行为准则》,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事迹突出,关爱学生,深受学生爱戴,或在管理服务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师生满意度高;

(三)精心组织课堂教学,教学效果突出或在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方面成绩突出;尽心竭力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积极主动为师生排忧解难,自主创新意识强;

(四)恪守学术规范,治学严谨,无教学事故和其它违纪行为,无科研成果抄袭、剽窃现象;

(五)科研团队意识、协作精神强,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及科研集体攻关活动,热心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工作。

三、评选程序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酝酿、推荐、民主评议、公示拟推荐候选人,上报推荐材料;

(二)学校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学校组织在湖南大学新闻网刊登介绍候选人情况和先进事迹,编辑印刷“师德标兵候选人事迹介绍”专刊及选票;

(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民主投票,统计投票结果;

(五)学校分别召开教师代表、机关干部代表、督导团成员学生代表座谈会,对得票在前十五位的候选人进行评议;

(六)校评审组讨论确定、拟定师德标兵名单;

(七)校评审办公室公示评选结果;

(八)报校务会审批。

评选方案 篇3

根据《全市中小学继续开展优质教学资源评选使用活动方案》精神要求,思想品德学科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优质教学资源评选使用活动。为了进一步提升思想品德教师的专业素养,打造高效思想品德课堂,更好地服务课堂、服务师生,使评选工作做的更好,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工作意见如下:

一、评选内容

1.优质课件与配套的录像课

完成20xx~20xx学年度以及20xx~20xx学年度已入选市级的课件及录像课的优化提升,市级评委进行评选验收。

2.优质微课

优质微课评选周期为3年,20xx~20xx学年度在全市思想品德学科试点开展,评选数量为20个。3年周期评选完成后,所有评选微课基本能覆盖学科全部重点内容。

二、参评对象

1.20xx~20xx学年度和20xx~20xx学年度已入选市级的优秀课件及录像课的教研员及教师,方可参加优质课件与配套录像的评选。

2.各区(市)教研员以及全市思想品德任课教师均可参加优质微课的评选。

三、评选办法

(一)优质课件与配套的录像课评选

1.资源提交:20xx~20xx学年度和20xx~20xx学年度市级优秀课件及录像课入选的`教师可直接申报。未完成制作的,应由原市级优质教学资源入选教师提交;确有困难的,由所在区(市)教研室或学校指派优秀教师代为提交。已制作完成的,对照技术标准优化提升后再提交。

参加20xx年和20xx年枣庄市中小学优质课评选的课件和录像课将获得入选市级资源库的资格。

2.技术标准:优质课件设计的文件格式可为。ppt、。swf、。exe,大小一般不超过500M。优质录像课执行省“一师一优课”技术标准。

3.评选周期:以一周为一个评选周期,按照《20xx~20xx学年度枣庄市思想品德课件及录像课上传安排表》规定的内容、时间上报;文件名要写清课题、单位与姓名。

(二)优质微课评选

1.微课录制:微课一般采用录屏软件录制,也可采用数码摄像机等录制。

2.微课视频:最佳时长一般在3-8分钟之间,最长不宜超过10分钟,视频格式须转化成可在线播放的wmv或flv流媒体格式。视频质量要求图像稳定、构图合理、镜头运用恰当、录制声音清楚。

3. 微课选题:参见《20xx~20xx学年度枣庄市思想品德优质微课上传安排表》规定的内容,选取其中的教学重点、难点或某一知识点进行录制;文件名要写清选题、单位与姓名。

4.评选办法:采用竞争性评选的方法。申报者可以是教研员、教师个人,也可以是教研团队(不超过3人)。个人每学年度上报作品数量不超过3件,教研团队每学年度上报不超过4件。

四、优质课件、录像课、微课的报送方式

1.实行在线提交。一是可以将制作完成的优质课件、录像课和微课上载到“枣庄市备授课平台”,教师上载作品的账号密码、技术规范和操作步骤,请参阅网站首页的使用说明和帮助文档。二是通过360云盘上报。360云盘账号:15562211929,密码:zzsp1234。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20xx~20xx学年度枣庄市思想品德优质课件及录像课上传安排表》、《20xx~20xx学年度枣庄市思想品德优质微课上传安排表》规定的内容、时间,分成优质课件、录像课以及优质微课两个文件夹,一起统一打包,压缩包文件名要写清周次与单位(比如:第1周 滕州),进行上传提交。将《20xx~20xx学年度思想品德优质课件及录像课评选申报表》、《20xx~20xx学年度思想品德优质微课评选申报表》发至枣庄教研室李丽同志邮箱。不按规定内容、时间上传的教学资源均按弃权处理。

评选方案 篇4

为激励我校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奉献教育事业,奖励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将在教师节前表彰一批优秀教育工作者。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本学年度在职的全校教职员工,重点是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德育工作、团队工作以及行政后勤管理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的成绩。

凡被学校推荐为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同志,20xx年度考核等次须为优秀(20xx年申报省、市特级教师的候选人作为我区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对象优先推荐,不受年度考核要求限制)。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教师如存在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有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不得参评优秀教育工作者,所在学校不得参评先进集体。凡因有偿家教或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被群众举报的,经查实确有问题的,一律取消该教师和所在学校的评优资格。

二、名额分配

1、区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由区委、区政府表彰。

2、区直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7人,由区教育局表彰。

3、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13人,由学校表彰。

三、评选推荐的`程序和方法

(一)建立组织,成立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吴新华、翁海俊、周明广、杨建华、严秋明

成 员:蔡其根、刘小平、金 中、唐宝泉、刘 胜、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二)学习文件

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本通知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有关精神,充分发动广大教职工,把真正优秀的人员评选出来,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组织评选

结合学期结束工作,布置教师写好学年度个人总结和教育教学专题小结,分组交流,民主推荐,并结合家长和学生评议,产生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占表彰总人数的绝大多数。

1、各教研组按规定比例(本组总人数的20%)推荐;

2、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各组推荐名单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最终人选;

3、校务公开栏公示三天;

4、填表上报。(7月1日前上报)

四、上报审批

凡被推荐申报江都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个人必须填写《江都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表》和《江都区教育系统直属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表》一份( 表格统一要求用A4纸打印,严格按表样填写,压缩在一页内,不得复印,表格主要事迹栏请摘要填写,无须附页),报区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