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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人事考核方案

2026/01/13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小学教师人事考核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小学教师人事考核方案 篇1

为鼓励学校教师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评比活动,努力工作,出优秀成绩,特制定我校评优制度。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评选时间:

以年度为单位,每个年度评选一次。具体时间在县级评选之前。

三、评选原则:

坚持以平时工作考核、学期工作考核考核为主要依据,坚持评选以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为主的原则;坚持不评误工较多或有违纪行为人员的'原则,做到评优内容和程序民主,方法科学易行,可操作。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地分析运用评优资料,使评优手段、方式、标准、程序达到恰当、合理、促成评优双方理解,有利于调动教师主动性、积极性。

四、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在本学科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2、有歧视学生、以教谋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者,一票否决。

3、能主持(或参与)一项教改实践活动,能举行学科讲座,在教学中取得一定效果。

4、教学效果好,所任学科成绩在本校名列前茅。

5、教学综合素质较高,在全县有一定影响力。

6、主持或参与到一项县级以上的课题研究(项目)。

7、参加过各级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按获得奖项的级别分别进行不同的奖励。

8、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说课、课件制作、教案设计等有关教学比赛获奖。

小学教师人事考核方案 篇2

为确保我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15号)和《咸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精神,结合我们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统筹兼顾,适当倾斜。统筹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待遇,兼顾管理人员、教学人员和后勤人员的利益、适当向教学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要突出体现班主任在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三、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双溪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程平

副组长:吴祎张金霞

成员:学校行政人员和年级长

四、考核对象

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中层管理人员、教师和工勤人员。

五、考核内容

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和履职考核两个方面。

(一)师德考核。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教师的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情况,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在考核中要明确,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妨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歧视学力弱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并将以上规定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称职的必备基本要求。

(二)、履职考核。主要考核教职工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各学校要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分类考核,承担多个工作岗位的教职工按照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分别进行考核。

1、教师履职考核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效果、班主任工作以及教育教学贡献等方面。

2、其他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履职考核参照其他职责确定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方面,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素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

六、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及年度考核述职情况由学校负责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考“德”占考核总量的20%;考“能”占考核总量的30%;考“勤”占考核总量的20%;考“绩”占考核总量的30%。具体考评标准由各乡镇教育组会同学校参考该方案制定

(一)教师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的考核小组和年级组、学科组负责考评。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教学常规、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

(二)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和教师考评。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

(三)班主任绩效主要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度、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

七、考核等次的确定和结果的使用

(一)学校行政绩效考核等次由总支和本校校长根据该校的行政绩效考评小组的考核得分确定;其他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等次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绩效考核分优秀(综合考核分为90—100分)、合格(综合考核分为75—89分)、基本合格(综合考核分为60—74分)和不合格(综合考核分为59分及以下)四个等次,优秀率不超过20%左右。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合格: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不能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因病事假等离岗超过相关文件规定的,适当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报教育局批准后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视考核等次发放,要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绩效考核的结果同时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离岗退养人员;

2、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事假超过2个月以上;

3、因工作失职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八、奖励性绩效具体项目和各学科工作量系数比例

(一)奖励性绩效具体项目比例

班主任和行政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5%左右,超课时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左右,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左右,其他综合考核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75%左右。

(二)、各学科工作量校正系数指导比例

1、教师教学基本工作量标准暂按《湖北省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鄂政办发[**]112号)执行,即初中教师周课时14—16节,小学教师周课时20—22节。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两课时,多出节次按超课时发给津贴。

2、学科工作量校正系数

小学语文、数学为1.2,其他学科为1。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考核,以考核促进学校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召开绩效考核办法的行政会和教师会,指导绩效工资方案的施行。

(三)制定方案,认真实施。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考核工作要抽调原则性强,办事公正,懂学校管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的人员参加。并成立三个考评小组:考评组成员原则上由6-7人组成。

1、行政考评组。(张金霞、陈加胜、张远胜、石秋燕、李先平、张远发)

2、班主任考评组。(张金霞、陈夕信、王杰、陈恢家、徐晚仙、张远志。)

3、教师考评组。(张金霞、朱瑞丰、陈加胜、张远胜、陈夕信、周光恩、陈细先。)

考核人员要正确掌握考核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

(四)健全制度,完善体系。校绩效工资实施后,要建立考核制度,每年对本校教职工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要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的机制与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内容,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小学教师人事考核方案 篇3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为导向,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有利于教师成长、设置科学、考核体系完善的学校及教职工考核评估制度,全面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二、成立组织

成立xx中心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三、实施对象

各中小学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均执行生活补贴。其中,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由县人事、财政部门确定,按月发放;退职人员按照同职级退休人员标准的70%确定;退养民师按照在职教职工绩效工资增加平均额的70%执行。

四、考核原则

1、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因各中小学校情差异很大,不便于集中统一管理,把学校分成四个层次:两中学、三小学、五村小、五教学点。同类学校之间通过协商一致的原则尽可能制定基本统一的标准。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此基础上,照顾到教师之间不宜拉得过大。

3、激励先进,注重实绩。建立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内容,对于师德师风、安全工作、单位的农远管理与应用实行一票否决,特别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

4、导向驱动,杠杆调节。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要向一线倾斜,向学习反思型教师倾斜,向善管理会创新的班子成员倾斜,特别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课堂等办学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班子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倾斜。

5、客观公正,便于操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简便易行,利于操作。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1、中心校奖励基金:每学期按xx元左右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课堂和各种全乡性教育教学活动的奖励。

2、各中小学校长绩效工资:教学点、村小和五大校校长(含中心校办公室人员)分别按xx乡实际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设立基金,由中心校统一组织对以上人员的专项考核。

3、切除以上两块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岗教师数,并结合教师余缺数和xx乡人均水平等有关情况,分配到各学校作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考勤、工作量或超课时、教育教学过程和成果等奖项津贴资金。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1、奖励性绩效工资设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津贴、考勤津贴、工作量(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过程与成果等奖励项目,具体项目和标准在中心校指导下按学校分类协商确定。

2、班主任津贴根据学校层次和实际运作情况,由同类学校协商确定。

3、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一个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全校绩效补贴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4、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打入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5、各中小学校长、中心校办公室人员的绩效工资,由中心校根据他们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确定。

其他管理类人员由各中小学制定统一标准,组织考核实施。

七、绩效考核办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

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周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课时、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在编不在教育教学现岗位的;

(3)经组织批准,脱产进行学历学习的;

(4)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各中小学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细则,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八、组织实施

1、各中小学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必须在经过职代会或教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有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中小学要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九、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中心校把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学校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中心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3、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小学教师人事考核方案 篇4

一、二年级学生能背诵课外古诗、儿歌、讲故事。三年能以上有摘抄笔记或读后感,日记。根据阅读质量评分。

7、公开教学(5分)

中心校级得1分。承担县级得2分,市级以上得3分,以此类推。有自创性教案、说课稿及说课、评课后有反思材料。每学年取最高一档次计分。

8、辅导特殊生(3分)

对特殊生有辅导、有转化、有记录、有效果。有课后辅导、材料齐全得2分。

9、教师听课(2分)

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单双人校听课5节以上,要有评课记录。少一节扣0.2分。

10、指导培养学生获奖(2分)

教师指导培养师生获奖必须有据可依,教育部门开展的活动,每学年选最高一项计分不重复计算(证书铅印公章无效),获校级奖0.5分、县级奖1分,市级以上奖2分。

11、课外活动。2分

每位教师每学期开展10次以上课外活动,有记录,有活动。(无开展活动不得分)

四、教学成绩(40分)

1、各年段各科最高综合分为40分,各科教学成绩的综合分占最高成绩的比率乘以40分为其教学成绩。(综合分的计算方法,平均分占50%,及格率占30%,优秀率占20%)

2、教多科主科(语数英)的科任教师,两科成绩的平均值乘以110%;三科乘以平均值的.115%;四科乘以平均值120%……为教学成绩。

五、教师专业发展(10分)

1、继续教育: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平时注意理论业务学习,得1分,做好学习笔记(5000字以上)得1分。共2分

2、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在实践中推出教研课题,并参与研究,有课题和过程记录,取得一定效果市级得2分,省级3分,以此类推。共4分

3、优秀教案,授课反思案例每学年各打印上交一篇(1分);

4、论文(3分)

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县级1分,市级1.5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有2个以上作者的第一作者得相应级别分,第二作者降一档次得分,第三作者再降一档次得分(非本专业或非教育类及铅印公章无效)

六、附加分。

1、教师竞赛(3分)(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教学比武等)

教师参加各类竞赛获县级奖1分(不含片区公开课),市级以上奖2分,省级以上奖3分。

2、学校事务加分。

3、其它特殊贡献加分。

小学教师人事考核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和培养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20xx〕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教改字〔20xx〕1号)、《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xx〕70号)和《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青教规〔20xx〕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教师师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二、考核原则

1.主体性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为了教师,服务教师,引导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民主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导向性原则。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实效性原则。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

三、考核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青岛市崂山区西韩小学全体在职教职工。

四、考核类别和内容

(一)考核类别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日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实时记录教师的日常表现,为每一名教师建立师德档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二)考核内容

以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依据,参照《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参考内容(正面清单)》和《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根据学校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校考核标准。(附件1、附件2)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成立考核小组

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教师师德考核的'指导与审核;对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及一线教师代表组成。考核小组成员共9人,其中,一线教师代表应民主推选产生,不低于考核小组人员的50%。

(二)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上述考核内容,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经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三)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开展师德评议。

(1)教师自评。学校组织教师进行自我评议。

(2)民主评议。学校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互评。

(3)服务对象评。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家长对班级任课教师及班主任进行无记名评议打分,学生参评人数不低于全班人数的80%,对于小学低年级教师,应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家长参评人数不低于全班人数的50%。

(4)考核小组评。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师日常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对被考核人师德表现考评打分。

教师自评、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考核小组评四项得分分别按20%、20%、30%、30%折算后得出被考核人师德年度考核基础成绩。另被考核人年度内获得区市级以上师德荣誉称号或者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行为被区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可视社会影响力予以加分,但加分不得超过基础考核总分的5%。

六、确定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合格(80-89分)、基本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个等次。

(二)对照《负面清单》,被考核人在年度内涉及任意一条情形,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师德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三)公示备案

考核结果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记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师学年度考核,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学年度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

(二)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相应处分,按规定撤消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八、考核时间

师德考核每年一次,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本方案自通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