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竞聘上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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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竞聘上岗方案 篇1
一、目的
为了提升管理人员个人素质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项目全体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项目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管理人员的晋升、晋级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项目全体员工
三、权责
1、安全生产科负责制定项目管理人员晋升制度。
2、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负责对晋升人员的考核。
3、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对人员晋升的最终审核。
四、内容及程序
(一)管理人员的晋升原则
1、项目人员的晋升,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能力突出,工作效率高,可以担负起相关岗位的职责。
2、项目部管理人员出现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公司正式员工,优秀的外聘人员也可在考虑范畴之内。
3、项目管理人员晋升,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作到量才适用,有利于增强项目人员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减少人员的流动率。
4、管理人员的晋升必须建立在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的原则,着重培养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和处理协调能力。
(二)内容
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人员的岗位或职位进行必要的调整,在项目管理职位空缺的情况下,有能力的人员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申请项目上某个管理岗位的调动。
1、 管理人员晋升可分为项目内晋升和项目与公司之间的晋升:
(1)项目内晋升
是指管理人员在本项目内或项目之间的岗位变动,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送至公司领导审核,再做具体安排。 (2)项目与公司之间的'晋升
是指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和公司机关各科室之间的流动,晋升需经考核后对其工作能力做出评价,由所涉及项目经理或科室负责人批准并报公司领导审核,最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交由办公室下红头文件公布。
2、人员晋升分为三种类型
(1)职位晋升、薪资晋升
(2)职位晋升、薪资不变
(3)职位不变、薪资晋升
3、人员晋升的形式分为定期或不定期
(1)定期:公司每年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人员配置情况,统一时间进行竞聘晋升。
(2)不定期: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对项目生产、经营方面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管理人员,随时予以晋升。
(三)人员晋升依据
(1)项目普通管理人员,在原工作岗位上工作一年时间(含见习期工作时间),经项目经理评定工作表现优秀。
(2)项目经理级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在原岗位上工作时间两年(含见习期工作时间)经公司领导评定工作优秀。
(3)因公司需要,经总经理特批的其他情形的晋升。
(四)人员晋升权限
(1)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由董事长核定。
(2)项目经理或项目主要负责人,由公司副总以上级别人员提议并呈总经理核定。
(3)普通员工的晋升分别由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提议,呈公司副总经理核定,并通知总经理。
(五)人员岗位晋升后,其所在的岗位职责要尽快熟悉,切实担负起相应责任。
(六)人员晋升后,三个月内为试用期,期薪资在试用期内员工薪资暂不做调整。
(七)试用期后的薪资将根据晋升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和参照公司的薪资标准执行,对试用期不合格的人员,将恢复其原来的岗位,薪资保持不变。
(八)管理人员迟到早退十次、旷工两次以上及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次年不能晋升职位和薪资。
管理人员竞聘上岗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人事部和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组 长:赵洪生
副组长:梁文政
成 员:张明喜 易坤权 陶卫东 李发明 曾庆安
下设办公室,梁文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元柳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林峡、赵 明、黄德林、杨文豪、鞠小兰、秦华平、邓 华、陈世奎、伯海红、陈国英为成员。
四、竞聘岗位概况
我委所属事业单位109个,机构编制总数7541个,其中管理岗位共设置70个,专业技术岗位共设置7147个,工勤技能岗位共设置324个。
五、竞聘原则
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应在批准的岗位职数内进行。坚持按需设岗、以岗择人、按岗聘任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群众公认的原
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性;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及以上。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七、竞聘对象
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和离职学习人员均属在编在岗人员)
八、竞聘上岗的几种情况
1、竞聘上岗前,将原来已聘相应层级的人员对号入座,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少于设置的岗位数,首先在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在获得同一层级任职资格而未聘任的人员中竞聘所剩空岗;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多余设置的岗位数,则先在同一层级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将未竞聘上的已聘人员保留原聘任等级,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2、如果有岗位而同一层级没有已聘人员,则在现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中开展竞聘上岗。
3、如果同一层级没有岗位但原来有已聘人员,则将已聘人员放在原来已聘岗位上,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九、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单位没有设置管理岗位或管理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管理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设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普通工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
5、单位没有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工勤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一、竞聘程序
1、成立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
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团(少)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校长任组长。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由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教委备案。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每届任期为三年。三年任期内,个别不称职人员可经教代会通过后变更。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负责有关政策宣传和稳定工作,负责审定量化细则和参与竞聘上岗人员的考评工作,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逐项核实得分、审核竞聘结果等。
2、公开竞聘上岗有关情况
各校xx开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职数、聘任条件和考评办法,并将逐项得分及竞聘结果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3、制定量化细则
各事业单位必须以此方案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量化细则,经全体职工反复酝酿讨论通过后上报教委备案并实施。细则一经制定,要坚持至少三年的连续性。某些条款确需修改,必须通过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有效。
4、申报审查
符合条件人员向学校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书面申报,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述职评议【进编竞聘方案】
经审查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由全校教职工对申报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评价。
6、综合考核
申报人员向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提供考评所需的有关佐证材料,原则上要提供原件。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按条件进行量化评分,择优选出聘任对象。
7、公示结果
学校将量化评分表和竞聘结果在学校醒目处公示5个工作日。
8、上报材料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竞聘结果和聘任材料完备手续后上报。
十二、考评办法(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可以参考此办法)
考评实行量化打分,分思想工作表现、教龄、学历、奖励、考核结论、责任轻重、工作环境、论文奖、讲(说)课比赛(含观摩示范课、业务讲座)、指导奖、管理奖、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聘(评)时间、加分等十六项,各项得分之和为申报人员量化得分,同一层级得分高者优先聘任同一层级的最高等级。
1、思想工作表现
由学校全体教职工根据申报人员平时的思想工作表现和述职情况,对申报人给予15-20分的量化评价,分值为整数或一位小数。低于15分或高于20分者,作弃权处理,以实际有效打分的平均分作为申报人的该项得分。学校对申报人的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分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参与。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支教人员、借调人员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价,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参加本单位的量化评价,其分值不得少于同一层级竞聘人员的平均数。
2、教龄
参加工作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计0.5分。离职进修学习期间或长期病事假(癌症患者除外)以及长期在本单位没有具体工作岗位的(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除外),不计教龄分。
3、学历
以国家教育部或有关行政部门认可的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合格证书不作学历看待。
研究生5分、本科4分、专科3分、中专2分、高中1分、初中及以下0.5分。
4、奖励
任现职务以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等表彰奖励者只计最高一次,不重复记分。
优秀称号:国家级5分,省(市)级4分,县级3分;
先进称号:国家级4分,省(市)级3分、县级2分;主管部门1分、乡(镇)及校级0.5分。
受到各级党委、政府表彰或授予的其他称号可按先进称号相应级别记分。
5、考核结论
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者每年计0.5分。
6、责任轻重
(1)现担任单位实职领导或有关部门行文明确职级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履行了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校级3分,中层2.5分。
(2)现为班主任1.5分。
(3)现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村小负责人并履行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计1分。
以上几项不重复计分。
7、工作环境(只限现有村小的学校)
村小任教每年计0.25分,连续在村小任教且聘任时仍在村小任教的另计1分。
8、论文奖
任现职以来在各级正式刊物上发表或交流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密切相关的论文或获得各级教育学会、教研部门论文等级奖的,取最高一次计分。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无关的论文、作品不计分。
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5分。
9、讲(说)课比赛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计最高一次。
讲(说)课比赛
国家:一等5分、二等4.5分、三等4分;
市级:一等4分、二等3.5分、三等3分;
县级:一等3分、二等2.5分、三等2分;
校级: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10、指导奖
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或业务部门经教育行政部门行文批准举办的科技学科知识竞赛、体育、艺术竞赛等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计分。(计最高一次)
国家一、二等奖3分,国家三等、市级一、二等奖2分,市三等、县一、二等奖1.5分,县三等、校级一等1分,校级二、三等0.5分。
11、管理奖
任现职以来,学校实职领导分管工作获上级个人奖励:国家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计最高一次)
12、出勤
近三年,出满勤者计10分,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05分。近三年内,有旷课行为者不得聘任。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在上挂、支教或借调期间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出勤考核,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
13、工作量
近三年按学期计算,六学期各分项之和除以6的结果数为各分项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为总的工作量计分。
(1)周课时在20节及以上者计5分,15-19节计4分,10-14节计3分,4-9节计2分,4节以下计1分。
(2)所任班学生人数50名及以上每期计3分,40-49名计2.5分,30-39名计2分,30名以下计1.5分。
(3)担任几个班课程的老师,其班额学生数按所教班额平均人数计分。
(4)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5)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上挂期工作量应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最高工作量相同。
(6)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支教或借调人员在支教期或借调期的工作量由用人单位提供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核实后通知原单位。
14、教育教学业绩
考核近三年的教学成绩。每期每人基本分为60分,上升一个名次加0.5分,下降一个名次减0.5分,保留第一的加0.5分,保留倒数第一的减0.5分,六个学期分值之和除以6作为该项实得分。非统考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得分为参加竞聘同一层级的统考学科人员的平均分。
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或借调人员在上挂期、支教期或借调期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业绩考评,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15、聘(评)时间
聘任(取得资格)一年加0.25分。转聘(评)前后同一层级可以连续计算。
16、加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加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1)任现职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改实验项目,并获得教改实验项目奖的主研人员,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2)市、县级骨干教师分别计2分、1分。
(3)聘任当年在县、校内有组织有目地开展各类大型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分别计2分、1分,只计一次。
十三、优先聘任条件(优先聘任同一层级中最高等级)
1、对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在村小连续工作20年及以上,现仍在村小任教;教学业绩在所任教年级中等及以上位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获"县十佳师德标兵"、"县十佳班主任"、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劳模及以上称号者优先聘任。
十四、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不违规突破岗位数额,不突击聘任职务。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承认现状,平稳过渡,积极稳妥推进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
(一)认识到位、抓紧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国家的统一部署,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组织精兵强将,集中精力做好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确保稳定。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做好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三)政策公开、工作透明。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单位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稳慎实施、平稳过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县教育系统109个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实施过程中要分步推进,先易后难,及时发现和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平稳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五)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管理人员竞聘上岗方案 篇3
根据XX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基层管理骨干选拔任用制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公司研究,决定自今年 月下旬起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一次基层管理人员选拔储备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
在XX集团公司指导下,结合公司实际,按照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层层选拔,挑选一批优秀基层员工进入公司管理人员人才库,逐步充实到管理队伍,进一步拓宽用人渠道,为优秀员工职业发展搭建平台,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有制有序开展,特成立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三、资格条件
参加此次选拔活动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吃苦耐劳,开拓创新,具备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管理事务的能力;
2.具有3年(含)以上行业实践工作经验,对本行业相关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等有所了解和熟知;
3.会电脑基本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的应用;
4.具备一定的语言沟通、文字组织和协调能力,群众基础较好;
3.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4.已签订公司全日制劳动合同;身体健康;
5.年龄:男 45周岁以下;女 40周岁以下;
6.连续两年为公司文明职工;
7.考虑到有一定的基层管理经验,任职班长一年以上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为:男 48周岁以下;女 43周岁以下;文化程度放宽至初中毕业。
四、选拔范围
符合资格条件的xx基层一线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五、实施步骤
1.制订方案(20XX年5月25~31日):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制订选拔活动的具体方案。
2.宣传发动(20XX年6月1~7日):通过海报、宣传栏等形式在公司范围内广泛宣传,公布资格条件及操作程序。各部门应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3.报名审查(20XX年6月7~12日):采取个人自报和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所属部门填写报名登记表,经部门审核推荐后交综合办公室。考评领导小组根据选拔条件和资格,确定并公布参与选拔活动的人选。
4.选拔考试(20XX年6月13~20日):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领导考评相结合的形式,由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5.民主测评(20XX年6月21~25日):对通过选拔考试的人员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表现进行民主测评,了解其综合表现和群众基础。
6.公布选拔结果(20XX年6月底):考评领导小组根据选拔考试和民主测评情况,确定最终储备人选,并在公司范围内予以张榜公布。
六、纪律要求
1.经选拔合格的人员首先进入
管理人员人才库,视公司管理需要,按排名先后顺序逐步挑选至相应管理岗位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公司规定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公司正式确定管理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岗位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
2.对于试用期间表现不称职的,公司可以立即终止试用。
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xx总经理室。
管理人员竞聘上岗方案 篇4
为加强基础、基层安全管理,深化、细化现场安全监督,实行隐患治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现安全管理由被动转变为主动,充分调动各级安全管理者的工作极积性,达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做好安全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或减少伤害事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安全科、安全组长及安全组人员。
二、考核审批程序
安全组人员由安全组长进行考核,安全科长审核,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审批;安全科人员、安全组长由安全科长进行考核,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审核,经理审批;分公司安全副经理由安全部组织进行考核,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审批。
三、考核办法
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实行对口管理,分级考核。公司安全部考核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分公司安全副经理考核安全科长,安全科长考核安全科人员和安全组长,安全组长考核安全员、测风工、井下发放站管理人员、检身工、主风机工。
考核应根据所制订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以当月工作绩效对照考核表内容逐项、逐条认真考核打分。考核基分为100分,考核结果以最终得分作为被考核人员月工资的百分比。工资计算方法:月工资×考核得分%=实际月工资。每月底24日前将每人考核结果上报安全部,安全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抽查核实后报企管部核算。
四、考核要求
1、考核部门要根据被考核人员工作职责内的主要工作内容,制订具体详细的工作考核表。
2、考核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时,要根据被考核人员当月工作业绩及各种记录等资料进行认真仔细对照查阅。
3、考核负责人对下级的考核工作要认真、仔细,不能弄虚作假,对考核结果负责。上级主管负责人要对下级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现象,要对负责人罚款500元。
4、安全组长可以对安全员、测风工工资进行适当调整分配,必须在公司所下达总指标内进行调整。调整要求按作业人员管辖的区域大小和工作量多少来调整工资标准,工资调整标准幅度可以在指标工资上下100元范围内浮动。安全员、测风工实行未尾淘汰制,连续三个月考核最后一名将被淘汰。
5、安全副经理、安全科长、安全组长、安全员、测风工的工作考核表以公司制订的.考核表为准,考核内容可做适当的调整。安全科人员、安全组管辖人员分别由安全科长、安全组长参照公司制订的表样,根据工作人员各自的工作职责制订考核表。
6、所有月工作考核表月底交安全科存档。
7、本制度从4月21日起执行。如在运行中发现存在缺陷,再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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