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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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篇1
固定资产是学院发展的物质基础,是衡量学院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的物化标志。为了准确把握学院固定资产的状况,防止资产的流失,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最大程度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以准确、求实、规范的资产管理水平迎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资事发[1995]17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教育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陕西省发《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结合学院资产管理的实际状况,坚持以查促改,以查促管,查改结合,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从而规范学院的资产管理,提高学院资产管理水平,发挥资产使用效益。
二、清查范围及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教司编写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规定,学院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土地及植物、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工具、量具和器皿、家具、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等十五大类,不论购置时间先后,不管经费来源渠道,不管校区分布,都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工作目标:通过清查,准确掌握各类固定资产的详细资料,切实摸清学院家底。各类固定资产的清查目标如下:
房屋及构筑物:房屋及构筑物施工图纸齐全,房产证手续齐全,房产证编号、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准确、楼层、结构、面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竣工时间、使用方向(办公、教室、实验室、住房、学生宿舍等)、使用状况、使用单位、负责人、及所在校区清楚。建立陕西理工学院房屋及构筑物数据库。
土地及植物:土地面积准确,土地变更及审批手续齐全,土地证齐全,土地测绘图纸齐全,土地变更的档案齐全。植物的名称、栽种时间及原值,评估值清楚。建立陕西理工学院土地及植物数据库。
专用仪器设备、一般设备及其它种类资产:资产设备要帐物相符,名称、型号规格、单价、数量、造号、制造厂、现状、责任人准确。大型设备必须填写使用功能。完善陕西理工学院仪器设备数据库。
图书:分年度统计图书册(种)数,原值准确。建立陕西理工学院图书资料数据库。
三、清查工作方法
1.全面动员,广泛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资产管理意识。
2.自查与核查相结合。各单位各部门首先进行自查,自查主要是依物对帐、依物对卡、依物建帐。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学院组织核查小组进行核查,核查按以帐对帐,以帐对物,帐物互对的方式进行。
3.清查与评估相结合。学院在清查的基础上对确无资料可查又不能说明资产价值的固定资产,交由社会中介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其价值。
四、清查工作的阶段划分及工作任务
为配合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拟按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5月为准备阶段。主要任务:
①成立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②整理、编订《固定资产管理文件汇编》、《陕西理工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数据库》,为各单位、各部门的清查提供政策、法规上的依据和帐卡依据。
③制订陕西理工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④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20XX年6月为自查阶段。主要任务:各单位根据《清查工作方案》开展自查,以物对卡,以卡对物,帐物卡互对,明确资产的基本状况,整理档案、理请帐目。
第三阶段:20XX年7—8月核查阶段。学院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按责任划分到各相关部门核查,指导。
第四阶段:20XX年9月统计汇总阶段。主要任务:
①统计清查结果。
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③对需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
第五阶段:20XX年10月结束阶段。主要任务:检查验收这次清产核资的成果,完成陕西理工学院固定资产数据库建设。
五、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资产清查工作关系学院的生存大计,学院各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学院成立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学院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
成员: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负责日常清查工作。
办公室主任:XX
副主任:XX
各处级部门要成立自查小组,自查小组名单报资产管理处。部门行政主管负责,充分调动物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做好本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篇2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邯办字【20XX】72号)和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直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邯教办【20XX】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学校资源有效整合与合理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基础数据,并建立学校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学校科学编制预算、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将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到人。
二、清查基准日和内容
(一)清查基准日
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20XX年6月30日。
(二)清查内容
资产清查的内容为全校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各种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对外投资和其他资产。
1、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收票据、借出款、存货等。
2、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亦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管理)。包括:
(1)房屋和建筑物:指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服务等占用的房屋、建筑物,以及未出售的教职工住宅;
(2)专用设备:指用于教学、科研和生产、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3)一般设备:指用于行政办公和后勤服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4)图书资料:指用财政拨款和学校事业经费购置的图书、期刊、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光盘,以及其它载体形式的文献资料;
(5)文物及陈列品;指用于展览馆的`展品,陈列馆中的陈列品如字画、古物、纪念品等。
(6)其他固定资产:指未列入上述类别的其他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等。
3、无形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4、出租出借资产:指以出租、出借的方式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转移给校内外单位和个人,获取经济利益的资产。
5、对外投资:指学校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企业和其他单位的投资。
6、其他资产。
三、清查要求和方法
(一)基本要求
1、要全面。本次资产清查要彻底摸清学校资产家底,因此,要求全校各单位对职能范围管理的资产和占用的各种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
2、要真实。要实事求是,通过清查,各单位要客观真实的反映职能范围管理的资产和占用的各种资产,做到不重不漏、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3、要完整。各单位要以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本次清查工作,认真细致的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努力减少清查工作中的差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学校资产的完整。
(二)基本方法
1、采取实物清查与价值量清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为主要依据,各占用单位在此基础上进行自查;对所有权清晰、而没有进入资产账管理的各类资产,采取先登记,后调整入账的方式。
2、对仪器设备类资产,采取实物登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以卡查物、以物对卡的方法,实行账物、卡物双向清查,做到账、卡、物相符,资产账目全面、准确。
3、对账面价值较清楚的资产(如房屋、建筑物和土地等),采取在原有账目基础上对实物存量进行核对、清查的办法。
4、对来源不清的资产采取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先实物量清查、后价值量计算的办法,对一时界定不清的资产,采取先登记实物、后界定权属关系的办法。
5、对没有原始资料的土地和房屋资产,采取对实物进行丈量的办法。
6、对图书的清查原则上采取以物登账、卡账相互核对的办法。
四、清查步骤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采取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指导下资产占用单位自查与归口管理部门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整个清查工作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8月4日—8月8日)
1、基础工作。设计、印制资产清查表,拟定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宣传动员。召开全校动员会议,布置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要求各归口管理部门第一行政负责人和各资产占用二级单位第一行政负责人到会。
3、学习培训。培训清查人员,学习研究资产清查文件、报表,为资产清查工作开展作准备。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8月9日—8月15日)
1、单位自查。各资产占用单位依据学校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的资产清查明细账,对本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自查和逐项核实,对账实不符部分要记载清楚,作出说明,并对清查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查结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
2、部门汇总。各单位的自查登记表和总结报告,经本单位盖章和行政第一负责人签字后,要求在8月13日前报送到相关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经部门盖章和行政第一负责人签字后,8月15日报资产清查办公室。
第三阶段:抽查和复核阶段(8月16日—9月25日)
1、清查复查。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组织若干复查小组,对各单位和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自查结果分别进行复查,并编制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汇总表。
2、迎接检查。迎接上级部门对我校上报的资产清查报表进行复核、审查和实地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9月26日—9月10日)
1、全面总结。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织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学校,清查结果分为归口管理部门账面资产、财务处账面资产、实际盘点的实物资产三大部分。
2、动态管理。建立全校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系统,实行动态监管,定期对国有资产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调整,防止前清后乱。
3、账务处理。对账实不符及待报废资产部分,由各清查小组提出处理方案,经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后,报学校核准、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完善制度。对资产清查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报学校批准后执行,并形成相应的制度。
5、奖励表彰。学校对本次资产清查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推动学校国有资产监管,以此为契机,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国有资产监管队伍。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学校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在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归口部门清查组和二级单位清查组。
(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金廷
副组长:段玉铭、曹贵宝、吴长增
成 员:蔚志建、柴兴泉、邢保良、崔献军、王丽萍、郝俊英、胡贵禄、连志军、董太安和各二级单位第一行政负责人。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下设资产清查办公室。资产清查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国资处,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协调、督办、复核、汇总等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郝俊英 胡贵禄
副主任:杜金勇、宋全保
成 员:张风波、王海鹏、郭秀芳、杨海滨
办公地点: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6260182
(二)归口部门清查工作组
在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能分工,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要具体牵头组织所分管类别的资产清查,围绕资产清查报表及职能范围开展相应资产清查工作,相应的单位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具体分工如下:
1、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组织仪器设备的清查;
2、财务处牵头组织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财务账、经营性资产经营收入、对外投资、债权债务的清查;
3、后勤管理处牵头组织房屋、建筑物、土地、内部经营、出租出借资产、校办产业资产的清查;
4、图书馆牵头组织图书资料的清查;
5、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文物、陈列品、车辆的清查;
6、科研处牵头组织所分管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版权等无形资产的清查;
7、其他资产的清查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国有资产管理处同时负责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的总体协调;
8、审计监察室牵头负责学校资产清查过程中需要进行审计、以及其他违法资产管理事件的监察处理等。
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清查小组名单要求在8月9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三)二级单位清查工作组
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要成立由行政第一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资产工作行政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组,在归口管理部门清查组的具体指导下,按照要求,负责对本单位占用的设备、家具等各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对资产的使用状态、存在问题等作出书面报告并报归口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审核。各二级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对上报的各类资产数据资料负责。各二级单位清查工作组人员名单于8月9日前报资产清查办公室备案。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成立资产清查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到人。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国有资产清查结果不重不漏,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国有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的不作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强化督导。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展。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篇3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准确掌握国有资产的真实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全市各镇(街道),市直单位,各企业基本情况、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整合国有资源。进一步盘活资产,做好向市政府投资融资平台注资的基础工作,积极推进市政府投资融资平台建设,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运营效益,为服务南雄经济建设提供资产支撑。
(三)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初始信息;建立全市国有资产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供依据。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工作原则和方法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原则,由市国资委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市国资办对全市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
(一)固定资产清查,由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自查,然后依照类别填报《南雄市国有资产清查表》。如果资产清查结果与财务账面情况不符的,应当提交书面专项说明。
(二)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三)资产清查、自查工作结束后,市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结果予以核实认定。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南雄市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清生(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何光明(副市长)
成 员:吴 勤(市政府办)
袁元桃(市财政局)
张达明(市监察局)
陈宏华(市审计局)
陈健生(市国资办)
曾冠华(市经信口中心纪检组)
江学文(市纪委)
沈迪彧(市国资办)
陈显常(市公共资产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健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资产清查过程中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办(市财政办公大楼11楼,电话:3827068)。
四、清查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
1、全市各镇(街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公益性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福利院等),均列入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范围。
2、市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行政事业单位投资兴办的企业,也一并列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
(二)清查内容
1、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XX年4月20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2、国有资产清查内容为:一是土地、房屋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公产房、经营用房、公共服务用房、闲置房、公有住房等);二是未转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包括已完工交付使用尚未转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三是通用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音响设备等);四是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汽车、摩托车等);五是专用设备(包括机械设备、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等);六是其他(包括办公家具及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其他固定资产、捐赠资产);七是股权投资(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
3、资源性国有资产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
4、所属的经营性经济实体:如酒店、招待所、宾馆、培训中心等。
5、其他经营性国有资产。
五、实施步骤
(一)20XX年5月30日前,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所属各单位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自查,依照类别填报《南雄市国有资产清查表》,清查结果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以纸质报表和电子报表的.形式一并上报市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20XX年6月1日至8月30日,市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和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并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开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新途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清查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明确归属,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不论以何种形式形成的国有资产及其权益,都归属国家所有,列入同级政府统一监管,决不能视为谋取本部门、本单位利益的“摇钱树”或“小金库”,更不能擅自任意处理。其管理和处置,必须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服从大局,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的整体利益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项重要改革。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服从国有资产管理的总体整合、统一调配和统一管理运作。各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能化解、分解、侵占、独占、霸占国有资产,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性。
(四)明确纪律,严禁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出租、出借、转让、投资、抵押、质押、分配、调剂等行为,均属于对国有资产的处置行为,必须报市国资办核准审批,决不允许擅自、突击处置,改变资产的现状和使用性质,调整经营性资产的负债。凡擅自处置国有资产、人为调整经营性资产负债的行为,市委、市政府不予认可,有关单位必须自行恢复其产权性质、使用性质及原有的财务状况。擅自处置国有资产而取得的不正当及不法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已经挪用、占用的应从其单位的事业费和公用经费中扣还。
(五)落实责任,加强对擅自处置国有资产行为的责任追究
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方案》精神,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造成国有资产减少、损失、流失的,没收不正当及不法所得,并按违反财经纪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1、有禁不止,继续擅自或私自将国有资产出售、调拨、质押、抵押、提供担保、对外投资、改变用途的;
2、突击进行租赁、出租、发包,或更改租赁合同、协议的;
3、为擅自处置国有资产提供方便、办理权证及手续的;
4、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国有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5、因管理疏漏,严重失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
6、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篇4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安全,根据公司领导决定,结合我司实际,决定自20XX年7月9日至7月31日对公司所属各部门开展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旨在通过此次对公司范围内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清查,全面摸清学校的固定资产存量、分布、结构状况,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现状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对固定资产科学有效的掌控和调配,并界定和明确清楚财产责任人,建立起以部门为主的固定资产长效管理机制,杜绝财产、设施的重复采购及损毁丢失。
二、工作范围
单位价值在50元(含50元)以上的各类在用及未用物品均在清理登记范围。
主要包括:
1、运输设备
如货车、商务车等。
2、电子电器设备
如空调、保鲜柜、冰箱、消毒柜、电视机、音响、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瞄仪、摄相机、照相机、饮水机、吸尘器、传真机、电话机等。 3、家具设施
如班台、桌子、椅子、书柜、保险柜等。
4、办公用具
如文件装订机、碎纸机、点(验)钞机等。
5、其他财产
如维修器具、消防器具、文体器材、刊物、字画、牌匾、以及其他设备物品。
财产分类:
三、工作内容
1、要对公司内使用和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造册登记,并指定资产管理员专人具体负责填报。
2、在清理登记工作中发现存在固定资产流失、损失或被占用、借用等问题,要及时追回已流失或被占用、借用的固定资产。
3、公司会计核算和人事行政部对全司固定资产进行核对,并建立真实、规范、统一的'固定资产账目。
4、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办法。
四、方法步骤
1、摸底清理统计阶段(7月9日—7月15日)。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登记
的统一要求,各部门要相应成立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小组,指定部门财产管理员,按时组织人员严格进行固定资产清理、统计,建立账目。认真、如实、规范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并在登记表上明确资产使用人、责任人。部门财产管理员为:市场部罗群英、分公司总监办杨小燕、商超部卢文秀、流通部胡梦玲、零售部王亚珍、财务部卢怡、门市部汤玄、 物流部罗茜、肖美玲、张冰。
⑴自查方法:各部门财产管理负责人安排本部门人员50元以上物品见物盘物。
⑵工作要求:第一,严格按照财产清查表填写。统一财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等,具体可以参照《财产名称统一表》。
⑶上报时间:各部门根据自查情况,按要求填报《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及相关表格,并于 7月16日前报人事行政部。
2、核查阶段(7月17日—7月27日)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固定资产摸底情况,
人事行政部和财务部进行核实,做到账实相符,不重不漏。如属于已报废固定资产,经查属实后,要作销账处理,同时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
⑴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对各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实地核实。
⑵方法:实地盘查阶段主要分两个步骤。
第一步固定资产清查小组成员对各所属部门的资产进行技术推算盘点,即根据财务部门的资产账簿和部门自查的表格确认各部门所属的资产,并收集财产相关资料,为实地盘查做准备。
第二步固定资产清查小组成员对各部门资产进行实地盘查,要求仔细核对固定名称、结构或规格型号、坐落位置或使用部门、构建日起即投入使用日期、使用情况(正常使用、闲置、毁损、报废、封存、部分拆除、技术淘汰等)、变动情况、数量、原值等情况。盘点过程要求部门财产清查负责人和财务部人员在场,清查盘点结束时,应及时把盘点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如实填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并由盘点人和部门财产清查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3、固定资产入账汇总整理阶段(7月28日—7月31日)。各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将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的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分门别类、分期分批地进行汇总,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后,录入电脑。同时填写《公司固定资产汇总表》,制定个人资产卡,统一贴资产标签。财务人员通过用友软件对公司资产分公司总部、部门、员工个人三个部分进行登记、管理。
⑴财产编号方法为:SXL-A1204-BM-CC(四小龙—分类代号+年份(后两位数)+月份(两位)—部门—编号)。
⑵资产标签位置规范:
4、资产处置阶段(8月 1日— 8月7日)
针对本次清查出来的待报废固定资产进行鉴定、处置。
5、整改落实阶段(8月8日— 8月 15日)
各部门要以本次固定资产清查为契机,对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找出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6、总结阶段(8月 16日— 8月 31日)
⑴固定资产清查小组认真总结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并针对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固定资产管理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类管理制度。
⑵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对固定资产清查中新形成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形成档案。
⑶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对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后上报上级。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了认真搞好这次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加强对固定资产
清理登记工作的领导,成立以6为成员的清理登记固定资产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杨艳娇 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人事行政部两人,杨艳娇、唐莉芳,财务部两人侯丹丹、卢怡 , 监督调度小组成员:彭茂才、陈刚。
2、落实责任。此次清理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配合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组人员的清查登记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抓好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监管工作。所有的固定资产账目进行一次梳理,在各部门自行清查登记的基础上,财务部门对应账目进行核对,并建立真实、规范、统一的固定资产账目;同时要研究一个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的具体办法;清理登记固定资产的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清查登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有违规违纪的按纪按规进行处理。
3、 要实事求是。凡是在清理登记阶段能主动揭露问题、如实填报情况、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原则上不追究责任。对故意隐瞒、不如实填报的,对有关责任人将严格责任追究,予以通报批评。
4、完善制度。通过本次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要克服清理不彻底、前清后不清的情况出现。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在加快清理工作节奏的同时,加大内部管理力度,形成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备注:
1、各部门须清查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人事行政部。
2、“财产编号”无须填写。
3、财产名称:要描述具体,品牌电脑需填写型号(如:联想A30-2296-12C(15'液晶)台式),组装电 脑需填写显示器品牌。
4、使用状况:按在用、未使用、不需用、毁损不能用、其他填列。
5、如不知某资产单价、购置日期,“金额”“购置日期”栏可不填。 6、使用人:如果资产为多人使用,填其中一人姓名,后加等。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篇5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对全区国有企业资产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为保证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摸清家底。对全区各国有企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状况,为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打下坚实基础。
(二)规范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实现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有机统一,实行国有企业资产的动态监管。
(三)完善制度。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理清监管思路,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二、工作范围
区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各类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管理的企业均包括在清查范围内。
三、工作内容
本次清查工作以各企业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各企业在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按标准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清查工作。
(一)户数清查。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对企业的户数、分布、级次、股权结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和统计。
(二)账务清理。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以20xx年3月5日为基准日,对企业及下属企业的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三)资产清查。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和查实。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查和登记,以及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核对。
(四)资金核实。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核实国家资本金,完善基础管理制度,促进理顺产权关系,为建立规范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创造条件。
(五)健全制度。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完成清查工作后,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四、工作步骤
本次清产核资工作采取自查申报、核实和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计划如下:
(一)单位自查阶段(20xx年3月5日至20xx年3月5日)。各主管部门、国有企业要认真开展资产清理,核实资产权属和去向,切实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核清理登记表,做到账实相符,确认无误后将自查情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给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在3月15日前将收集好的资料统一报送至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二)审计核实阶段(20xx年3月5日至20xx年3月5日)。为保证本次清查工作真实可靠,财政部门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各单位上报的清查结果进行逐一审计,切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三)整改总结阶段(20xx年3月5日至20xx年3月5日)。各部门要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将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数据形成工作台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区国资中心要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及时上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五、工作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二)各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上报账内及账外资产,不得隐匿资产,不得虚报、瞒报,如实暴露存在问题。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应认真清理分类、查明原因,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做到账实相符。
(三)各主管部门和各企业通过资产清查,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企业改革改制的方案,加快推动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总体运营效益。
(四)各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开展工作,按时将清查报告和清查统计表册(请各单位在企业管理工作群内自行下载)及电子版等相关资料上报到区国资中心。逾期不报的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各单位要及时向区国资中心报送负责人联系方式,建立企业管理工作群,传达和下载有关文件、表册,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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