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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麻风病日宣传方案

2026/01/20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世界麻风病日宣传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世界麻风病日宣传方案 篇1

20xx年1月31日是第xx届“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暨第xx届“中国麻风节”。为巩固《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的防治成果,推进“十四五”期间麻风病防治工作,动员社会关爱麻风病患者,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活动旨在号召各地有关部门携手合作,消除麻风危害,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发生,关心尊重麻风病患者和麻风病防治工作人员,推动麻风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5日至2月28日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救助,保障困难麻风病患者基本生活。根据《规划》,民政部门负责为符合条件的麻风病患者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流浪乞讨麻风病患者救治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为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麻风病患者积极提供救助,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要以开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为契机,全面梳理麻风病防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巩固成效,切实解决麻风病患者的民生问题。

(二)加大宣传,营造消除麻风病危害的宣传氛围。组织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线上APP、公众号、网站、短视频等新媒体,大力营造消除麻风病危害的宣传氛围,提高公众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的认知程度,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同时要加大对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知晓率。要大力宣传麻风病防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麻风病防治工作树立典范。

(三)寒冬送暖,解决麻风病患者生活难题。配合卫健部门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实地解决麻风病患者生活困难问题,弘扬尊重和关爱麻风病患者的.社会风尚。结合《梧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困难群众生活状况排查和寒冬送暖活动的紧急通知》(梧民函〔20xx〕221号)要求,要针对部分困难群众特别是麻风病患者可能面临的缺米缺油、缺衣缺被问题,及时动用救助资金采购必要粮油和御寒衣被,将这些物资及时发放到确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手里。要动员各种力量帮助困难麻风病患者及时化解各种情绪问题和心理负担,解决生活难题,舒缓生活压力,坚决杜绝发生群众受寒挨饿及其他可能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三、相关要求

(一)在开展宣传、慰问、送温暖等活动时,要严格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控方要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个人防护等7项“十严格”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3号)防控有关规定,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各项活动。

(二)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结合实际,根据部门职责组织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相关活动。请填报《开展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统计表》(见附件),于20xx年2月22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盖章版)以及附件表格报送至市局社会救助科。

世界麻风病日宣传方案 篇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xx〕185号)精神,为巩固《鹿寨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20xx-20xx年)》实施成果,加强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消除麻风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更好地利用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早发现、早治疗、早治愈,消除麻风传染源,控制麻风病流行,预防和减少麻风畸残的发生,维护人民的健康权益,巩固《鹿寨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的实施成果,实现消除麻风目标。

(二)年度目标

1.早期发现麻风病人。实施麻风病症状监测,通过主动就医者检查、可疑线索上报、密切接触者检查、治愈存活者监测、疫点调查、体检筛查等措施实现早期发现病例。全年可疑症状监测人数不少于50例。

2.规范诊疗及管理病人。通过完善检查,精确诊断麻风病病例。加强对病人规范化诊疗的管理,开展DDS综合征筛查,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并做到规则治疗。鼓励主动报告,发现病例,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对20xx年新发麻风病人实行100%报病奖励发放。对全县所有现症病例开展监测工作,通过监测现症病例的管理和治疗,减少新发畸残和原有畸残加剧。

3.通过乡村医生协助管理病人,加强患者管理,促进规范治疗和转归,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乡村医生相应补助。

4.加强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不良反应的处理。对麻风病人所出现的麻风反应、神经炎(含无痛性神经炎)以及严重不良反应给予相应的处置救助。

5.利用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处理、质量控制和维护等,保证资料质量。开展质量控制、信息处理、现场疫情资料收集等。

二、项目实施措施和要求

(一)项目资金:20xx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麻风病监测专项资金2万元。

(二)执行单位:鹿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执行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用于全县的患者发现、密切接触者调查、病人治疗、麻风反应及不良反应处置救助、预防性服药、工作督导、健康促进、知晓率调查、人员培训、关爱及麻风病人康复训练、麻风信息系统维护、评估等麻风病防控工作领域。

1.项目范围:全县所有人群。

2.项目内容

(1)开展早期发现病例工作:可疑麻风病人线索报告及调查工作、全县治愈存活麻风病人及家属等密切接触者调查工作、活动性疫源地调查工作;

(2)开展现症病例治疗、监测工作,对重症病人、麻反、不良反应进行救治;

(3)开展现症病例及愈后存活者康复指导;

(4)开展重点人群及公众知晓率调查;

(5)开展疫情监测及现场资料收集工作。

(6)加强麻风病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和网络维护等;

(7)加强麻风病健康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8)开展接触者预防性服药工作;

(9)开展对麻风病人的关爱活动。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病例发现

1.可疑麻风线索筛查。加大发现病人的力度,深入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发动乡村医生和群众寻找和报告麻风可疑线索,专业医生及时排查可疑线索,做到早期发现麻风病例。各乡镇卫生院每季度要求报告的麻风病可疑症状病例任务数为上年底常住人口数的2.0/10万以上(具体见附表);全县排查麻风可疑线索人数≧50例。

2.密切接触者检查。直接接触是麻风病传播的主要途经之一,麻风病人家属以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现症病人所在地开展密切接触者调查,要求调查每个病人(包括已判愈者)的家属及邻居。通过专业医生现场调查,对麻风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问诊及医学检查,实现早期发现病例。

3.治愈存活麻风病人、活动性疫源地调查。开展调查及时发现复发及新发病例,重点监测新的畸残发生,及时给予畸残康复救助;采集治愈存活者的基本生活工作状况信息,及时发现有困难的治愈存活者,在各乡镇政府的协助下,联合县红十字会、县残联和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二)诊断、治疗和管理

通过完善检查,规范化对诊疗的管理,开展DDS综合征筛查,对新发现病例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并按有关规定发放报病奖励。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麻风病监测方案》对新病例和现症病人进行检查和随访,分析判断疗效,及时发现和处理麻风反应及严重不良反应。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麻风病防治网络的作用,促进乡村医生报告病例、参与麻风病的治疗,实现确诊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最大限度地控制并消除麻风传染源,最终实现基本消除麻风病和减少麻风畸残发生的目标。检查治疗效果,乡村医生要积极报告病例,做好病例的治疗管理。对协助管理病人的乡村医生,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其相应补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将病人检查、治疗、监测情况上报。

坚持推行麻风报病奖励和工作补助制度,按照中央补助麻风病防治项目的补助标准和工作的难易程度及成本计算给予适当补助。乡村医生深入偏远、艰苦地区,主动开展线索调查,对主动提供可疑麻风病线索的工作人员,按50元/例的标准给予可疑麻风报病补助费,对可疑麻风病线索及密切接触者开展医学检查者80元/例,专业医生核查病例时交通、食宿及补贴120元/例;报告的'可疑线索经专业机构检查确诊为麻风病,按2000元/例的标准给予麻风报病奖;直接参与麻风病人管理和疗效观察的,病人完成疗程判愈后给予工作补助1200元/例,对提高农村居民公众知晓率和接触者知晓率有贡献者给予工作补助10元/份。

(三)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因麻风病患者的治疗时间长且机体对麻风杆菌抗原会产生急性或亚急性超敏反应,易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和麻风反应,出现该情况时接诊的医疗机构应免费提供药品和相关医学检查服务,专业医生应根据不良反应的类别赴现场进行不同频度的检查,预防畸残发生及避免病人死亡。每次检查后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在治疗档案。

(四)康复、预防性服药、关爱

1.麻风病主要损害的是皮肤和神经,易发生畸残及残疾后遗症,为了避免畸残发生须定期指导病人进行康复训练;

2.根据《全区麻风病预防性服药工作方案》对麻风病患者居所内的接触者进行化学药物预防,并定期开展随访工作;

3.为了消除对麻风病的歧视及动员全社会对麻风病人进行关爱,每年在麻风节期间与县红十字会、县民政局联合组织慰问、关爱麻风现症病和治愈存活者;

(五)疫情监测

按照《麻风疫情监测方案》,收集、分析和整理数据,其中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规范疫情监测报告,麻风病报告要求及时、完整、准确、逻辑好、规范;

2.推进报病奖励制度。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实行可疑线索报告制度,进行主动监测。向全县发现麻风病人的医务人员以及其他报病人员给予报病奖励。

3.不定期地加强对疫情监测薄弱地区的现场技术指导;

4.对病例诊断、治疗和严重不良反应处置进行监测;

5.对现场疫情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形成文字材料,并及时上报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接受上级部门对我县的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考核和评估。

(二)项目活动结束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完成评估报告和总结,并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世界麻风病日宣传方案 篇3

根据中央、省、州、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部署及第十九届国际麻风会议关于“未竟事业—终止传播,预防残疾,促进融合”的主题要求和国家、省、州、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确定的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消除麻风病危害,结合我市健康扶贫工程、精准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文山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计局,由张邦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按年度组织召开协调会,及时协调解决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发改部门:负责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据国家有关规划和要求支持有关业务用房建设。

教育部门:负责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麻风病患者子女的入学工作,保障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子女公平享有入学的权利。

公安部门:依法打击侵害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及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落实麻风病患者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办理工作。

民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提供基本生活和医疗救助,做好流浪乞讨麻风病患者救助工作;为住在麻风村(院)内的康复者和村外孤、残、老麻风康复者缴纳新农合参合费;将居住在麻风村(院)内的康复者纳入城镇低保,散居在麻风村(院)外的麻风病畸残康复者和麻风病现症患者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将其纳入城镇或农村低保,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财政部门:要将麻风村(院)的运转经费、住麻风病村(院)康复者的生活和医疗等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经费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人社部门:负责按规定将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提高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让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病有所医。

宣传部门:每年组织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等公众媒体开展30次以上的`麻风防治知识公益宣传。

卫计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制订麻风病防治规划、政策、策略和措施;层层签订市、乡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责任目标书,按年度进行考核;继续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据工作量适当增加防治经费。稳定防治队伍,保障县级防治专业机构人员数量,加强麻风病防治科人员配置,市皮防站按每人负责1个乡(镇)的标准配置麻风病防治科人员,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有麻风病防治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麻风病治愈者随访,家属健康检查,在10年内麻风病疫村组织开展皮肤健康体检,做好麻风病人的治疗工作,提高麻风病人发现率、治愈率和康复率。

残疾人联合会:为所有麻风病II级以上畸残者办理《残疾人证》,为符合条件的患者安装假肢、矫形器,发放轮椅、拐杖,及时维护和更换。

红十字会:积极筹措款物,开展对麻风病患者慰问等人道救助活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消除麻风运动组织、协调、宣传、动员工作,将辖区内麻风病贫困人群纳入低保,解决因疾病、孤寡、残老等生活不能自理病人养老问题。组织乡、村广播站(室)开展麻风科普知识宣传,消除社会对麻风病的歧视。

二、目标任务

根据《文山州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要求,20xx年底全市麻风患病率控制在0.1/万以下,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20xx年6月向州级申报消除麻风病危害达标考核验收,20xx年10月前通过省级达标考核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纳入市、乡(镇)人民政府和消除麻风病危害成员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目标书,并按年度进行考核。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组织召开1次部门协调会,协调解决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他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各级消除麻风病危害成员单位要建立协调沟通机制,齐抓共管,及时解决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居住条件、医疗救助、生活救助、《残疾人证》办理、假肢安装、肢具维护、子女入学和畸残康复等社会民生问题,提高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的生存、生活质量,消除社会歧视。各单位要安排本单位工作联络员,协调解决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监督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

1.年度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并形成书面报告向文山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达标验收及终期评估。由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云南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达标考核验收方案》(云卫疾控发〔20xx〕56号)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并向州卫生计生委申请达标考核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考核验收工作。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及国家、省级安排开展终期评估要求,于20xx年6月前完成自查工作,10月接受上级组织的终期评估。

3.责任追究。对因贯彻落实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影响全市消除麻风危害进程的乡(镇、街道)、部门和个人,按规定严肃问责。

世界麻风病日宣传方案 篇4

20xx年1月28日是第xx届“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暨第xx届“中国麻风节”。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中国残联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决定联合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处于关键时期,各地各部门务必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将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加速推进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力争让每一位麻风病患者得到及时发现和治疗,早日康复,融入社会。

二、活动内容

(一)强化职责,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位。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要求,密切配合,积极履行承诺和职责,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进防控策略和具体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促进我国早日实现消灭麻风的目标。要针对麻风流行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开展早期发现工作。开展医务人员麻风防治知识竞赛,提升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及传播麻风防治核心知识的能力,避免误诊和漏诊。加大重点地区病例筛查力度,规范治疗和管理病人,及早发现并处理麻风反应、药物不良反应和并发症,减少畸残,并开展心理疏导及社会康复工作。对达到临床治愈标准的患者要及时给予判愈。

(二)精准关爱,促进麻风受累者社会融合。各地各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履职,精准关爱麻风病受累者,促进其积极融入社会。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做好麻风病受累者的医疗救治工作,落实关爱政策,将麻风病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对象,切实解决麻风病人就医歧视、就医困难的问题;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麻风受累者纳入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范围;残联要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标准的'麻风畸残者办理残疾人证,将持残疾人证的麻风畸残者纳入残疾人康复服务范围,为其提供康复训练、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红十字会要为生活困难的麻风受累者和麻风畸残者提供救助和关爱,为其康复和回归社会提供帮扶服务。对少数鳏寡孤独,难以自理的重症残疾麻风受累者,各地要研究提供相应的精准帮扶服务方案或措施。

(三)积极宣传,引导公众科学认知麻风病。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为契机,围绕麻风节宣传主题,制订宣传计划,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活动,普及“麻风病可防可治”的科学知识,倡导健康向上、科学文明的防病、治病理念,提高公众对麻风病的科学认知度,促进麻风病早期发现和歧视消除。要持续开展针对麻风病院(村)人员的慰问活动,对居住在麻风病院(村)之外的麻风患者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问题予以同样的关注和帮扶。要加强对麻风防治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宣传和舆论引导,树立时代典范;总结麻风防治历史经验,传承麻风精神。

三、其他事项

(一)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民政厅(局)、残联和红十字会要结合实际制订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和慰问活动计划和执行方案,组织开展麻风节系列活动。

(二)由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对麻风病日系列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于20xx年3月16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告(包括电子版)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