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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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师竞争激励机制,合理配置人才资,统筹城区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进一步提升城区教育水平,特制定城区教师流动工作方案。
一、流动基本原则
1总量控制。城区教师流动,按编制总控原则,由城区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实施。每年控制在2%以内的流动率,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
2加强均衡。切实强化城区各学校学科师资的平衡工作,形成师资刚性调剂机制,促使学校间的师资均衡和结构合理。
合理流动。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调动;由超编多的学校向超编少的学校调动;由学科师资多余的学校向学科师资紧缺的学校调动。严格执行流动中学科需求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
4流向控制。严控幼教与义务段之间的跨编制区域的教师流动,严格控制小学、初中之间跨学段的教师流动。原则上要求现单位在编工作满年,聘中、高级及以上职称满年及评上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满三年。
二、流动条
1师德高尚,工作态度端正,身心健康,教育教学效果好;
2教龄必须满年以上;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申请调动的教师学科专业必须对口。
三、条限制
当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调动: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公安机关拘留或经济处罚的;
2有违反党纪政纪行为,在党纪处分影响期或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无故旷工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4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不达标的;
6年度考核定格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四、流动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根据调动条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下载《教师(职工)城区内部调动审批表》填报(一式二份)。
2学校推荐。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和调动条进行审核,于8月日前报城区教育管理中心。(镇〈街〉之间流动申请材料于7月26日上交城区教育管理中心)
城区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城区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局调动总体原则要求及城区教师调动实施方案,并严格按规操作,经历申请、推荐、审核、公示等环节后,于8月24日前将《教师(职工)城区内部调动审批表》和《20xx年(城区内部)教师调动推荐对象信息一览表》报教育局人事科。
4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初审后,报局党委审核,再报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审批。
五、组织领导
教师流动工作,是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和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的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涉及到教师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为使教师流动实现公开、透明、公平的目的,中心成立城区教师流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倪柏根;副组长,金志安孙海尧;组员,春霞傅柏伟盛政李国芳赵小海张继春许羿。各有关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宣传政策,规范程序,严格纪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流动工作顺利开展。
xx区城区教育管理中心
20xx年7月20日
工作方案 篇2
为保障“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推进我院的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浙江省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xx-20xx)》精神,更好发挥我院自身优势,大力倡导健康理念,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工作,优化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通过出台实施促进、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健康的政策或措施,开展针对不同人群需求的健康教育,改善就医环境,与社区建立互动式的密切联系,为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的健康保健服务措施,力争20xx年年底通过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验收。
三、组织机构及网络建设
1、成立创建“健康促进医院”领导小组
组长:葛孟华
副组长:骆学新、谢垒、蒋婉英、郑国平、陈国华
成员:应鉴林、林建华、马黎、章瑞云、陈晓、赵叶芳、王灵红、沈茂荣、翁琴婷、盛冬娟、陈维、梁伟、孙晓东、徐建池、许晓敏、陈岳华、杨月明、俞斯海、俞利张、黄钢、蒋颖、王芳、童海江、周张东、郑美蓉、刘庆猛、袁彩娣、邱勇钢、陈红花、周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设在健康教育科,赵叶芳任办公室主任,蒋颖、王芳任办公室副主任。
2、建立院科二级健康教育管理网络
医院设立健康教育科,各临床医技科室设立健康教育宣传员。
3、建立例会制度
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例会,总结医院健康教育开展情况,改进不足、交流经验。
4、设立“健康促进医院”专项经费
预算2万元/年,由财务科单独记账(不包括职工体检费用)。
四、主要政策及措施
医院健康教育纳入医院年度计划,实行院科两级目标责任制管理,定期检查,检查结果按医院有关考核制度处置。
1、医院制定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康教育”管理网络职责到人;保证足够的年度“健康促进”工作经费。
2、严格执行《无烟医院》规定,落实院内控烟实施细则。
2.1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2.2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2.3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2.4各科室设有控烟监督员。
2.5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2.6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2.7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2.8院区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2.9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2.10在优诊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3、医院采取措施确保环境整洁、优美,为员工和患者提供舒适的工作和就医环境。
3.1院内绿化达到黄土不露天,院内无卫生死角,无安全隐患。
3.2门诊各区为病人及其家属提供足够的候诊设施,配备导医人员。
3.3加强食堂的管理,确保医院员工及患者的食品安全卫生。
4、院内有固定的健康教育阵地
4.1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二个月更换一次,由医院统一制作,科室负责提供内容并建立台帐。
4.2利用电子屏、导医屏或电化设施等对患者及家属开展健康教育。
4.3门诊咨询台分发健康教育资料至少3种以上。
5、医院健康教育活动
5.1对全院职工进行一次“健康促进医院”专题培训,内容包括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基本理论与发展,健康
促进医院的原理及发展,健康促进医院的创建策略及方法等。
5.2向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医院各项健康促进政策与措施的宣传。
5.3医院门诊每一诊室保证有一种健康宣传材料。
5.4医院开发健康教育处方每年不少于3种。
5.5对住院病人,医护人员开展院前、院中、院后医疗服务健康教育与卫生知识宣传,住院病人及其家属相关
健康知识知晓率需达80%。
5.6病区开展新进住院患者的健康需求评估,为病人提供明确的有关患者所患疾病、健康状况和危险因素的
基本信息,并根据不同病人类型的需要制定健康促进干预方案、健康干预实施,并建立健康干预档案。
5.7开展院外社区健康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12次。
6、个人健康技能
6.1医院健康教育专职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有关健康教育的知识更新培训。通过各种形式指导全院职工开
展健康教育工作。
6.2医院至少每年为医务人员举办一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理论与技能的培训。
6.3将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医院政策纳入新职工岗前培训内容。
7、医院为职工卫生保健服务
7.1按医院《职工体检制度》为全院职工进行体检,并对职工的主要健康问题及其行为危险因素的流行水平
进行总结。
7.2根据员工的年龄及职业暴露危害情况增加体检项目及次数。
7.3根据员工的健康状况,医院至少每年有计划地组织4次健康促进活动。
8、医院树立“以病人为根本,以健康为中心”的思想,改善医院社会环境,积极动员或宣传贯彻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医院的重要意义,创建一个互相关心、互相信任、和谐友好的环境;医院领导掌握健康促进理念,在日常和医院举办的健康促进活动中为员工树立榜样;推行与病人共担利益和风险的“互惠性”医患关系模式。
工作方案 篇3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
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
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
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
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
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
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
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工作方案 篇4
一、检测内容:
一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
二、检测时间:4月25日(周五)
年级科目时间一二年级三四年级五六年级巡考
第一场(上午)8:30——10:00(90分钟)
语文数学数学
第二场(上午)10:30——11:30(60分钟)
一二年级数学
英语
英语
第三场(下午)
14:30——16:10(100分钟)一二年级英语
14:30——15:30(60分钟)语文
14:30——16:10(100分钟)语文
14:30——16:10(100分钟)z
具体时间见试卷上的说明,监考老师根据试卷上的时间灵活收卷。
三、检测安排:
1、考室:每个年级进行分班考试,实行双行单座。两个考室各坐一半人。
具体安排如下:一年级考室:一年级教室、二二班教室
二年级考室:二年级教室、多媒体教室
三年级考室:三年级教室、阅览室
四年级考室:四年级教室、餐厅3
五年级考室:五年级教室、餐厅4
六年级考室:六年级教室、美术室
2、监考:每间考室安排1名监考员,要求严肃监考纪律,确保考试制度。一二年级的监考老师应注意给学生读题,一年级读小题,二年级读大题。
3、考试安排
①领卷:监考老师提前十分钟到教导处领卷。
②信号设置与安排:
信号信号内容负责人
1入场和领卷通知:开考前10分钟。监考老师到行政办公室领卷,学生入场。考前5钟入场,提前3分钟发卷。尹湘卫
2开考铃:开始考试。
3逐个提醒:第三场终考时间,教导处将一一到考场提醒。
4终考铃:结束考试。
③考试:学生考前5分钟入考场,考前3分钟分发试卷,学生不得提前交卷,统一根据监考老师安排交卷。
④所有班级的考室布置及学生试坐必须在4月24日下午4:50前完成。本班教室及另外的考室都由考试的班级负责。要求考室内卫生整洁,前面黑板书写标语。
⑤收卷:考试结束时监考老师收齐所有学生试卷清点、整理好后,交行政办公室装订好试卷经检查后方能离开。
⑧阅卷:由任教老师阅卷,要求实事求是,认真批阅,具实统分。
四、监考须知:
1、监考人员在开考前10分钟到会议室领取试卷,不得迟到、缺席,入场铃响后迅速赶到监考教室组织学生,清点学生人数,发卷、组考。发卷后,监考老师应首先提醒学生将班级、姓名等基本信息填写好,再根据信号(开考铃声)进行作答。
2、监考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场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做读书看报、发短信等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及时答疑。监考教师对违纪作弊现象重在预防,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有重大违纪或突发状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考场秩序并报告教导处。
3、所有考生原则上不得中途离开考室,如遇特殊情况需中途离开,应有一名监考员全程陪同。只有一名监考老师的考场,学生上厕所一次只能一人。
4、监考员要确保考场安静,不得让非监考人员进入考室,无特殊情况如有任教本考试学科的老师进入考场,一律作舞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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