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创建文明城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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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创建文明城市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解决全区物业住宅小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和物业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全区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行业监管的工作原则。各区镇(街道)、社区全面负责辖区内物业住宅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全面配合,积极做好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保持高度责任感,切实按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二、目标要求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加强执法力度、实现精细化管理,重点围绕当前吴江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强基础、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开展整治提升,力求治痛点、攻难点、疏堵点、除盲点,实现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设施完备、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整治目标。
三、实施步骤
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水平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落实责任。(20xx年6月27日至20xx年7月20日)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全面提升。(20xx年7月下旬至20xx年11月下旬)落实整治方案,加大整改力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小区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长效管理。(20xx年12月以后)总结完善工作举措,保持长效管理,全力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重点
坚持分类指导及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针对物业住宅小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攻坚,逐项抓好落实。
(一)深化红色物业党建工作
目标:党建引领,创建“红色物业”
1、提升业委会的覆盖率。进一步完善居民小区自治管理,进一步提升业委会的覆盖率,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现代社区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对符合组建业委会条件的小区应建必建,对难以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指导区镇(街道)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强宣传发动,指导区镇(街道)、社区在小区业委会成立或换届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参与小区治理,实现原则上党员比例不低于50%,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业委会党支部的建立。(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2、建设“红色物业”示范点。进一步建立起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和小区党员共同参与的“红色议事厅”,把“党建引领”贯穿小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的全过程。加快各区镇(街道)居民小区“红色物业”试点工作,区住建局联合区委组织部于7月中旬对各个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并在8月开展“红色物业”示范点建设系列宣传。“红色物业”示范点建设将作为加分项目纳入年底物业小区考核。通过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服务管理和社区治理水平,提升物业服务认可度。(20xx年7月—12月)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委宣传部,各区镇、街道
(二)营造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氛围
目标:鼓励全民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1、开展文明典范城市专项业务培训。区住建局联合区文明办开展文明典范城市专项业务培训,组织属地、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深入学习,对照测评体系标准,在问题整改、城市管理、环境提升、资料整理等方面下足功夫。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对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责任清单,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20xx年7月)
2、多渠道推送创文宣传内容。通过宣传栏、LED、微信公众号、业主联络群等方式,加大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常态化宣传,形成全社会重视、理解、支持和配合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工作的氛围。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调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以及广大居民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建设。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各区镇、街道
(三)试点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
目标: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1、制定物业化管理方案。为解决无物业小区准物业化管理这一难题,区住建局将针对无物业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深入调研,在充分了解各区镇(街道)无物业小区的当前管理状态、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垃圾分类等工作,拟制定规范无物业小区准物业化管理的内容和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无物业小区自身特点因地制宜确定管理方式,逐步建立起无物业小区属地主导、居民自治、政府补贴的准物业化管理模式。力争20xx年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覆盖率实现100%。(20xx年7月—20xx年12月)
2、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增强业主法律意识转变消费观念。把物业法律知识服务理念潜移默化灌输到业主思想中,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有偿服务的认知程度,引导业主树立“花钱买服务”有偿消费观念,提高契约意识和法制意识。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老旧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四)开展物业治理专项行动
目标:推动物业小区治理提质增效
1、开展公益广告提升行动。属地政府、社区要负责刊播公益广告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常态化公益广告巡查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公益广告要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清理或更新。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现有公益广告组织管理人员每两个月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公益广告为物业企业设置的,由物业企业负责整改;公益广告为广告经营公司在租赁广告位设置的,由物业公司通知广告公司负责整改;公益广告为属地政府在小区内设置的,由物业企业反馈给所在社区,由属地政府统一整改。(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2、开展基础设施修复行动。结合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的养护计划,各物业项目应对小区路面、公厕、清洁屋(亭)、文体设施、电梯、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严格的周期性检查,做好日常维修养护,确保楼道亮灯率100%。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制定修复计划,对影响小区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立即进行维护修缮。如维修、更新、改造中涉及的费用,应及时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汇报,申请使用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各区镇(街道)要加大对物业住宅小区“整治”的投入,尤其对没有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的老旧小区,应安排相应的维修资金,同时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创建工作,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3、开展环境卫生清理行动。各物业住宅小区需对本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对小区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饲养家禽、毁绿种菜要摸清底数,对违法违规业主进行规劝制止,做好台账记录。制止无效的,按有关程序报告所在辖区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执法部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报告后,应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并给予报告人书面答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全面清理小区内积存垃圾,实行规范的垃圾分类,垃圾日产日清,彻底改变部分小区“脏、乱、差”的现象。(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4、开展规范停车专项行动。各物业住宅小区对本小区车位数、车辆保有量进行全面摸底,制定各住宅小区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上报各区镇(街道)物管部门。在社区、业委会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规定合理施划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增划停车线。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完善小区消防通道标志标识,开展集中清理整治。禁止机动车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道和电梯前室内停放、拉线充电;禁止违规侵占道路、绿化带、私自搭建车棚等行为。对占用住宅小区消防通道,违规停放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妨碍消防车通行、人员疏散逃生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劝导、纠正、处置。对阻碍清理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五)开展文明楼道建设专项行动
目标:因地制宜打造文明楼道
1、楼道设施提升行动。将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与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组织力量开展小区楼道基础设施排查、维修、更新、改造。确保防盗门、照明灯、电梯、无障碍设施等无老化、侵占、损坏现象。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鼓励在老小区加装电梯,鼓励设置扶手、折叠座椅等设施,方便老年群体和失能人士通行。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2、楼道卫生提升行动。开展楼道卫生大扫除,紧盯卫生死角强化清洁力度。针对一楼门廊顶部、楼梯及扶手、电梯间、窗户窗台、墙面地面等公共区域开展清扫保洁,重点清理整治楼道内堆积堆放的鞋柜、储物柜、废弃家具等物品和随意丢弃的餐盒、果蔬等生活垃圾,确保楼道干净整洁,墙面、地面无污秽破损,楼道(包括底层和顶层的公共区域)无杂物堆放或占用堵塞。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3、楼道秩序提升行动。在小区内合理设置停车、充电区域,引导居民自觉做到非机动车不上楼、共享单车不乱放、充电线缆不乱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规范设置便民张贴信息栏,定期清理楼道内乱张贴、乱涂写的小广告,确保楼道无小广告乱张贴、乱涂画现象。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4、楼道线缆整治行动。着力推进线缆整治工作,治理各类凌乱、垂落的强弱电线缆,清理空中“蜘蛛网”,切实消除楼道线缆杂乱、裸露、老化、侵占公共空间等隐患。着力整治“飞线充电”,严禁占用建筑物内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区域停放非机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利用公共部位电源及从室内私自接拉电线进行充电。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各区镇、街道
5、楼道文明实践提升行动。结合居民需求和楼道条件,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务实有效、特色鲜明的文明楼道实践点,精心策划志愿服务项目进小区、进楼道。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小区打造小区楼道文明实践文化墙,营造向善向德、互学互帮、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友爱向上的小区楼道氛围。
牵头部门:区文明办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各区镇、街道
(六)严格小区物业监督考核
目标: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1、加强物业检查考核。结合文明典范城市检查进一步优化考核办法,各区镇(街道)每季度组织对辖区内物业小区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区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开展四次行业联合检查,对全区物业小区做到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组织不少于四次的小区抽检,重点检查文明典范城市检查中成绩不佳的物业小区。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物业企业立即整改,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考核排名靠后的物业服务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法定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告诫,并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名下所有物业小区的考核频率。建立年度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参加考核的物业服务项目的考核等级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建立定期通报红黑榜,对考核较差、检查整改不落实的物业服务企业,建议业委会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2、健全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区住建、规划、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协作配合,建立起物业服务企业联动机制,切实将物业住宅小区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加强联合执法,针对小区内存在的各类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例如车辆堵塞消防通道、飞线充电、垃圾不分类、垃圾随意倾倒等现象,各部门既要坚持重拳治顽疾,又要注重机制创新、政策完善和科技运用,加强源头管控,进一步健全小区自治网络,构建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建设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各物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结合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
(三)广泛宣传,强化引导。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和社区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积极宣传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使用人、业主等物业各方的先进典型,形成全民同心共建、共同创文的良好局面。
小区创建文明城市方案 篇2
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暨深化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之年,为确保“两城创建”复评顺利通过,根据《宣州区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宣州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宣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成星
常务副组长:张明志、鲍春新
副组长:马亚骉、刘彩菊、吴雪辉
成员:各所所长,各科室、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为:李瑜娟、宋春红、黄静、汪伟、胡慧慧、何俊、操军、魏巍、徐明旺、王彬、方明星、张觉凤、桂仁刚、李双七、张燕、李文婷;李瑜娟、宋春红分别兼任“两城”创建复评联络员。
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领导联系项目机制、工作协调机制、督办考核机制,主动做好抓总协调,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指导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办公室成员、联络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做好信息报送、材料收集等项工作。
二、主要任务
根据《宣州区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宣州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和“八委四组”具体创建活动方案,涉及我局的创建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继续加大小餐饮整治力度、巩固和提升小餐饮专项整治成果,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全区小餐饮证照齐全,环境干净整洁,食品安全可靠,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促进小餐饮行业健康发展。继续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确定食品操作区域内重点区域安装探头,让学校师生能直接观察餐饮服务单位后厨内环境卫生、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督促“三防”设施落实,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继续保持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落实“四个最严",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开展文明餐桌与诚信经营店评选活动。召开文明餐桌行动现场会,实现城区文明餐桌宣传全覆盖,积极倡导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身的理念,大力普及餐桌文明知识、倡导节约用餐行为、提升行业服务品位;通过评选活动,调动广大经营户文明创建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文明诚信意识,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立业和文明服务三统一。
(三)有效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健全完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力度;认真开展“皖剑”专项行动;积极争创全省无传销城市。
(四)做好农贸市场创建工作。打击和查处假冒伪劣和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负责对商品质量和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农贸市场内经营蔬菜、水产品、肉制品等食品安全和农药残留检测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经营户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确保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管理符合要求。
(五)加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坚持开展校园周边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做到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及时清查校园周边摊点,取缔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校内及周边商铺“三无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食品安全。
(六)开展法治创建与宣传活动。以严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为重点,积极争创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城市,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办事窗口”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
(七)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构建守信激励和实信奖惩机制,定期发布红黑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和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推进社会信用体建设。
(八)深化“党建带群建,合力抓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发挥联点共建单位作用,为联系网格解决相关问题。
(九)开展窗口行业创建工作。大力开展“三优一提升”和“微笑服务”活动,营造整洁优美的服务环境,培育良好规范的`优良秩序,打造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全面提升窗口员工的综合素质。
(十)加强商业广告监管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开展虚假、医疗广告专项整治,鼓励、支持、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公益广告宣传,确保社会媒介刊播公益广告比例不少于30%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利用食品安全周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十一)做好其他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包保路段巡查,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机制;配合开展“六乱”专项整治;
配合开展市容管理决战行动;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及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创建指挥部交待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科室、所要充分认识到“两城创建一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其作为应尽之责,精心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时按质地完成任务。
(二)分项实施,突出重点。各科室、所要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情况,按照分组分片、包干负责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重点抓小餐饮整治、农贸市场创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全面完成我局承担的指标任务。
(三)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为确保工作高标准落实,区局考核将采取暗访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听取汇报、审核台账、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落实、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结果及时通报。
(四)按时总结,落实整改。请各所、各科室明确专人认真搜集整理创建资料,按要求做好信息报送等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小区创建文明城市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区文明办通知为指导,大力实施市政设施、景观绿化、清水活水、行业管理、窗口服务等提升工程,有效解决有碍城市文明进步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市民生活质量的重点问题,以扎实的工作、最好的成绩迎接上级的检查测评,为实现我区“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的发展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我局承担的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点位标准及责任分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分别成立市政及景观照明工作组、绿化景观工作组、水环境工作组、物业管理工作组、供水供气工作组,由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一)市政及景观照明工作组
三、工作内容
(一)实地考察点位申报
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负责做好城区人民公园、翠园绿地、中心横河景观带等公园绿地实地考察点位的申报及日常巡查、维护和考核工作,保证迎查点位常态化达标。
(二)城区公园、广场长效管理
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做好城区公园的环境整治、公用设施维护和志愿者集中服务工作。重点对广场及周边道路破损的路牙石、人行道盲道道板砖、广场铺装石材、路灯景观灯以及缺失的绿化苗木等进行维修和补栽,完善相关志愿服务、文明教育的公益广告。由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牵头负责,市政管理处、物业管理中心、水环境管理处协同配合。
(三)道路基础设施维护
由市政管理处牵头,园林中心、水环境管理处、路灯管理所配合。主要对城区主次干道的损坏的基础设施(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路牙石、道板)等进行巡查和维修;对城区道路缺失或损坏的.雨污水窨井盖子、雨水篦子等进行巡查、维修和更换;对城区道路标志标牌和道路绿化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商业大街管理
由市政管理处牵头,园林中心、水环境管理处、路灯管理所配合。主要对城区商业大街损坏的基础设施(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路牙石、道板)等进行巡查和维修;对缺失或损坏的雨污水窨井盖子、雨水篦子、道路标志标牌和绿化苗木进行巡查和整改。
(五)背街后巷管理
市政管理处、水环境管理处、园林绿化中心、路灯管理所等部门积极配合金沙镇和高新区做好各自管辖范围内背街后巷的道路、盲道、标志标牌以及窨井盖子等道路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社区和小区管理
物业管理中心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指导和检查金沙镇、高新区开展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和物业管理规范化活动,有效解决部分老小区特别是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脏乱差现象,物业管理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小区环境整洁、管理规范;物业管理中心牵头组织金沙镇、高新区对所辖老小区楼道亮化情况进行调研,并牵头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加强城区住宅小区特别是老小区的互查、整改工作,特别要做好物业管理收费、日常保洁、统一着装、投诉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六)规范窗口服务质量
由自来水总公司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加强城区供水、供气服务窗口的日产管理和巡查整改,做到人员着装统一、便民设施齐全、服务承诺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工作人员热情礼貌、文明用语,提升窗口形象、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
(七)加大宣传力度
局办公室牵头印发《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宣传单和《调查问卷》,并发放至局机关及局属事企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营造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相关要求
1、坚持例会制度。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各专业领导小组实施定期例会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听取各责任小组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情况的汇报,总结点评各项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城市建设科负责做好创建迎查的日常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做好后勤服务、文稿材料、信息沟通等保障工作。
2、分解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我局承担的文明城市城建工作要求,各专业小组要逐一对照,细化分解,注重横向联系,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文明城市建设重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做好保障工作。实施文明城市建设重点工作是一项民生系统工程,我局将加大人、财、物的投入,确保20xx年全区文明城市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实效。
小区创建文明城市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三届省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申报表的通知》(文明为[20xx]17号)文件及“6。13”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我乡迎接全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20xx年6月13日下午,乡党委副书记立即组织相关分管领导进行专题研究,针对一般乡镇创建工作的14项要求和标准做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全乡统一奋斗目标、统一规划部署、统一检查考核。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制度,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
针对文明委[20xx]17号文件对一般乡镇创建工作的要求和标准,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1。乡宣传文化中心牵头,迅速对全乡农家书屋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务必落实将农家书屋正常开放。
2。乡宣传文化中心牵头,要求各村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周务必宣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3次以上,培养村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深入人心。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针对街道、街道立面,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4。由党政办公室牵头,针对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职能部门,开展一次政风、行风评议,全面清理各窗口部门职能职责,对于未公开的'办事流程、注意事项、收费事项进行全面公开。
5。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建立专门群众接待咨询窗口,公示便民服务,安排专人值守便民服务,务必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6。迅速通知学校,立即对校园内外环境进行整改,如:教室、办公室环境整洁,物品堆放;师生行为举止文明,无说脏话、打架斗殴之类的现象等。
7。迅速通知卫生院,要求做好挂号、收费、发药,医务人员着装、佩卡、到岗到位等日常工作,要求医务人员文明用语,务必确保卫生院投诉处理机制高效。
三、加强督导,确保迎检成功
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把创建迎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存在问题较多和工作进展缓慢的村(社区)和乡直各部门,要及时督办,跟踪问效,限期改进。乡纪委对影响和制约创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必须一查到底,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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