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微文呈现 > 百科 > 经典方案 > 正文

工作方案

2026/01/24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工作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工作方案 篇1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xx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准入关。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力保障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副局长程德胜兼任。

三、工作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和存在违规现象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二)公安部门负责公共安全管理。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加强燃放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严禁违法运输烟花爆竹,严查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乘车。

(五)供销部门加强对所属经营单位的管理,严禁购进、经销非法产品,严禁向无证摊点销售产品,严禁三违、三超储存产品。

新闻宣传单位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组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公安、安全监管、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查职责范围内的非法违法行为。

凡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工作目标

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0月26日11月6日前)

研究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务,确定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落实责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部署我县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确保责任的落实。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11月6日20xx年2月22日)

1. 各乡(镇)要在20xx年11月10日前,将受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地点、电话等相关信息报送县安监局,由县安监局向社会进行通告,方便群众办理;

2. 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进行行政许可,并监督其按照许可规定的范围、时间和地点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3. 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4. 严格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5. 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等刑事案件。

(三)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2月1日2月27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进行安全管理,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手段,对我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进行打击。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2月27日前报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xx 联系电话:xx

工作方案 篇2

为遏制电气火灾高发态势,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4号)统一部署,经重庆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实际情况,永川区严格落实重庆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区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安委会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副市长陈绿平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余果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族宗教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华中能源监管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总队,由市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汪永明任主任,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和沟通联络等日常工作。永川区也根据本区实际情况,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

三、治理内容。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主要围绕电器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领域、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等三个方面开展综合治理,重点抓好9项工作。

一是开展电器产品生产领域治理。

二是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

三是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

四是加强建设工程电气施工质量管理。

五是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

六是强化轨道交通线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七是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八是推动城乡社区、乡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九是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时间长、范围广、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对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应及时协调,落实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传统村落的改造工作内容,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研究治理意见,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曝光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生产、销售企业,揭露不按标准设计、施工的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发布违法企业名单。要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营造打击电气安全隐患的浓厚舆论氛围。四是强化目标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开展情况将纳入区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和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市政府安委会将分阶段、分批次成立联合检查组,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恶劣电气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工作方案 篇3

一、情况分析

回望过去,我园对社区0~3岁散居婴幼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各项早教活动。通过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对0~3婴幼儿家长进行义务早教指导。在我园老师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也得到了家长的满意与好评。但我们在对社区散居婴幼儿的排摸、调查及访谈中了解到,居住在本地段的0-3婴幼儿家长很多由于教育文化水平及生活条件等各方面限制,在观念上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缺乏一定的认识。

为了让更多的0~3岁的儿童家长懂得如何从零岁开始教育他们的孩子,在本学期中我们将扩大早教的辐射面,更好更多地挖掘现有学前教育设施的潜力,面向家庭与社会散居儿童,开展多种形式的亲子教育活动,在活动中为家长提供科学的早期教育指导,让家长认识到早期教育的重要性,为婴幼儿的成长创造条件,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同时0~3岁早教活动也成为了我们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一部分,我们将积极探索0~3岁早期教育模式,开展0~3岁早期教育的研究,发挥幼儿园的教育资源优势,不断扩大幼儿园早期教育的示范、辐射作用,力求不断提高本社区家长的早期教育水平,让更多的孩子拥有人生的最佳开端。

现制订本学年我园0~3岁婴幼儿工作计划。

二、指导思想:

继续坚持为儿童、家长服务的方向,主动有效地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活动,进一步争取政府、社区及广大家长的支持,依托社区、走近社区,充分挖掘开发社区资源,发挥幼儿园教育优势功能,将两者资源有效整合,为所在社区0~3岁婴幼儿家长(领养人)提供科学、规范、形式多样的家教指导形式服务。充分发挥幼儿园的服务与指导功能,切实提高家长(领养人)科学养育能力,开启潜能,使宝宝健康活泼的成长,使0~3岁散居婴幼儿受教育的普及率不断提高。

三、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早教工作的知识经验,培养教师早教工作的能力。引导家长逐步树立早教意识,提升家庭科学育儿的水平。

1. 通过各渠道的早教宣传,加强家长对0~3早期教育的认识,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教养方式,提高家长的育儿经验。

2.加强早教师资力量的培训,提升教师设计、组织、开展早教指导工作的能力。

3.开展早教活动,注重早教活动开展中各类早教资料的积累。

4. 通过来园亲子活动,及指导老师送教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早教服务活动,使这年龄段的宝宝,在大运动、精细动作、认知能力、语言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开展,使家长更乐于积极主动参与其中。

5.建立0~3岁早教管理网络、管理制度,抓好早教组的教育活动以及队伍的自培和他培,收集、整理和完善早教活动方案,努力为0~3岁婴幼儿及看护人员提供良好的早教服务,不断拓宽0~3岁家庭教育指导途径和服务方式,以满足婴幼儿家庭的需求。

四、具体工作和措施:

(一)运用最新教育理念,提供科学的服务内容

1.用科学理念指导亲子教育活动。深入有效地开展早教推广及服务活动,我园早教指导服务项目:亲子教育、早教咨询、社区活动等。

2.指导家长、服务家长。为家长举办多形式的服务,如知识讲座、经验交流、等。抓好活动过程中的机会,有意识地做好家长工作。

(二)培训一支合格的有创新精神的师资队伍

1.在幼儿园中成立了早教志愿者服务队,选择对早教感兴趣、肯钻研、勤奉献的教师学习早教,利用班级工作之外的时间从事早教指导与服务。

2.让从事早教服务的老师参加各级各类等各项早教培训,学习先进的早教理念和经验,使我园早教的师资培训更加深入。

3.加强与外界资源的联系。邀请早教中心富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儿保所医师等来园讲座,促进早教的推广与深化。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教服务活动,使家长更乐于积极主动参与其中。

1.与社区合作,送教进社区,给予理论指导。

2.增设早教咨询热线,鼓励家长及时地与咨询老师交流,及时解惑。

3.开展早教亲子活动,使家长明确不同的游戏的不同功效,能有的放矢地进行引用。

4.为即将入园的幼儿提供活动场地,为他们更快地适应幼儿园生活创设条件。

5.加强与外界资源的联系。充分发挥早教中心指导站及富有经验的指导教师、镇儿保医使等资源优势,促进早教的推广与深化。

6.定期出版0~3岁早教园地报,通过宣传报向全镇的0-3岁的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开展早期教养指导活动。

7.开展0~3岁的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开放日活动,辐射幼儿园资源。

8.利用校园网“现代家庭教育”--早教基地栏目开展早期教养指导活动

五、月工作安排:

三月份

1.与社区计生干部联系,掌握散居婴幼儿现有具体的人数及家长情况,为开展早教工作做好准备。

2.制定早教工作计划,安排好活动项目。

3.对早教指导老师进行分工,划分工作范围。职责落实到人。

4.编辑0~3岁“爱之桥”小报。

5.新增幼儿园校园网站“现代家庭教育”早教基地栏“版块。

6.育婴师的外出培训。

四月份

1.早教例会。

2.组织一次早教亲子活动,同时参观幼儿园园舍,了解幼儿园的作息制度等 。

3.为婴幼儿家长开展有关科学育儿的知识讲座。

4.收集资料,丰富早教中心网页。

5.更新校园网”现代家庭教育“板块--早教基地栏--0~3岁亲子游戏。

6.编辑0~3岁”爱之桥“小报。

五月份

1.早教例会。

2.收集资料,丰富早教中心网页。

3.更新校园网”现代家庭教育“板块--早教基地栏--0~3岁育儿锦囊文章。

4.编辑0~3岁”爱之桥“小报。

5.邀请儿保医师来园为早教组老师进行卫生保健、合理喂养方面的讲座活动。

六月份

1.早教例会。

2.组织一次早教活动。

3.为散居婴幼儿开展有关生长发育的保健讲座。

4.编辑0~3岁”爱之桥“小报。

5.做好总结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工作方案 篇4

为加快我区城乡绿化进程,创新义务植树活动形式,提高全民绿化意识,营造全民爱绿护绿植绿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我区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持久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认种认养活动贯穿全年,集中种植活动安排在20xx年3月上旬至4月中旬和20xx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

二、活动地点

认种活动地点原则由各单位自行选定。需要区林业局提供认种活动地点的单位或个人,请提前与区林业局联系,区林业局根据需求,统筹安排在区政中心旁规划绿地、工业园区公共绿地、各镇规划绿地等地段。

三、活动要求

认种树木活动秉承“自愿、奉献、参与”的原则,倡导自行整地、施肥、购苗、种植和管护。为取得预期效果,提出如下要求:

1、区林业局牵头协调指导服务认种树木活动。落实区政中心旁规划植树造林用地,提供适合我区栽培苗木种类、参考价格供认种选择,协助确有需要的单位或个人代购苗木。

2、区总工会牵头,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共同组织,广泛宣传,刊发倡议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3、区直工委牵头动员组织区直、驻区单位认种树木活动,区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区消防、武警、预备役等部队单位认种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统计参加活动人员,选定种植树种、规格和数量,收集认种费用。于3月12日前将统计结果、收集资金上报上缴区绿委办,便于统一购置苗木和肥料及安排活动。

4、区总工会负责“工人先锋林”的营建工作;团区委负责“成长林”和“青年林”的营建工作;区妇联负责“爱情林”和“巾帼林”的营建工作;区工商联负责“企业林”营建工作。

5、有色冶金基地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公共绿地的认种活动。

6、各镇负责组织所辖区域的认种活动。

7、各级领导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积极带领干部职工、社会各界多种树、种好树,相关职能部门要优质服务,加强指导,确保植树质量,做到种一棵,活一棵,种一片,活一片,切忌走过场、流于形式。

四、表彰奖励

1、区绿委办根据认种者的意愿,对认种树木进行挂牌。

2、区绿委办将本年度的树木认种工作情况列入评选绿化模范单位和绿化先进个人的依据。

3、区绿委办年底汇总认种工作情况,并通报表彰认种先进单位和个人。

认种树木联系方式:区绿委办,接受认种资金帐号:8(开户银行:银行吉祥支行;开户名称:市区林业局),注明为认种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