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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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进一步加大试点工作的力度,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促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经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一、工作原则
(一)加大试点力度。总结第一批试点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深化试点内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试点工作水平。
(二)加强引导支持。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确定的重点领域,结合试点企业的重大技术创新需求,既要注重政府的引导性作用,又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吸引社会创新要素向试点企业聚焦。
(三)突出示范带动。完善标准,强化导向,加强宣传,促进交流,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的道路。
二、试点范围
国有骨干企业、转制科研院所、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
三、选择资格和条件
(一)选择资格
申请开展试点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
1.中国公民或中资机构在中国境内全资设立或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确定的重点方向。
3.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一般应近三年连续盈利或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6%以上。
(二)选择条件
根据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进行优选:
1.具有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发明专利,软件、集成电路企业近三年获得过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近三年主持或参与制定过行业、国家或国际技术标准。
2.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在同行业处于技术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研发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5%以上。
3.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细分)位居前列。拥有省部级以上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新产品(新服务)或采用新工艺带来的销售收入占当年全部销售收入的20%以上。
4.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资产负债率合理,治理结构健全,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形象。通过质量管理等相关认证,制药企业通过国家GMP认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5.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技术创新。制定有技术创新规划或技术创新成为企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工会组织健全,能够正常开展活动,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技术创新活跃,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鼓励创新的薪酬激励和奖励表彰制度比较健全。
四、组织实施
(一)基本程序
企业自愿申报,各地方组织初选并推荐,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审核确定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
(二)申报方式和主要步骤
1.请符合条件并自愿参加试点的企业认真填写《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和《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表》并准备有关证明材料。
2.中央企业向国务院国资委、中央级转制院所向科学技术部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向本地方的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或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尚未建立联合工作机构的向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申报,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申报截止时间为20xx年8月31日。
3.请各地方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或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xx年9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并附推荐函(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寄送到创新型企业试点受理工作组(设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各地方推荐作为试点候选的企业最多不超过5家,并给出排序。推荐函可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代章。尚未建立联合工作机构的地方由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初审和推荐工作。有关行业协会也可按照通知要求向受理工作组提出推荐意见。
受理工作联系人:李享,阎冬
电话:
E-mail:
通信地址:
4.科学技术部将会同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对推荐企业组织审核和优选后发布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
5.请各地方参照本通知要求推进本地区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并及时向我们报告工作进展,加强沟通和联系。
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探索安全管理新模式,建立安全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公司的安全管理上台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XX市委市政府及市安监局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让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积极探索安全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打造符合公司工作实际的安全管理文化,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安全工作上台阶,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今年开始,在公司全面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学习、培训、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良好的状况。到年底,建立起与社会、经济及公司发展相适应的`安全文化体系。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公司安全文化建设的有序开展,公司成立“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保科,由田迎春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
第一阶段,做好创建申报工作。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填报,上报县安监局。
第二阶段,启动创建工作,确立创建模式。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加大宣传力度,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文化建设经费,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县安监局。
第三阶段建立完善的安全理念。提出明确的安全生产理念,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形成具有公司特色的安全文化体系。
第四阶段,全面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关工作,加强安全学习培训工作,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县安监局。
第五阶段完成创建工作的相关报告,申请认证。向县安监局上报工作报告和1年阶段评估报告,申请评定认证。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全文化建设作为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公司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列入议事日程,按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按照创建工作的实施步骤,认真开展创建工作。
3、严格标准,务求实效。按照上级有关创建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投入,采取各种形式,倡导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营造安全文化氛围,达到启发人、教育人、提高人、约束人和激励人的目的,实现以文化促管理、以安全促稳定、以安全促发展。
4、按时上报资料,及时总结经验。按时向县安监局上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吸取好的经验和做法,克服不足,促进创建工作上台阶。
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排污申报与核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切实发挥排污申报的基础数据作用,保证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收费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为不断扩大监管面,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作准备,现结合我县环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环保局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安排,计划用二年时间全面拓展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并不断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建立排污申报长效管理机制。具体要求20xx年我县完成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525家,20xx年我县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到100%。
二、申报登记范围
我县辖区内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都应纳入排污申报登记的对象范围。
相关科室要充分利用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经济主管部门的统计数据、工商登记注册数据,全面排查辖区内的应申报单位数量,确定本地排污申报数量、范围,做到不少报、漏报,确保全面完成排污申报登记、审查和核定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排污申报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局排污申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蒋明宝任组长,杨俊琦、丁锋、王荷女、王雪平、郑荣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排污申报登记的具体工作,由王雪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坚胜、张智敏、王卫星为成员。
四、工作安排
此次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将围绕全面完成我县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到100%的目标,从20xx年4月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
(一)准备启动阶段(20xx年4月一一6月)
在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排污申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借助统计年鉴、工商注册登记等数据进行排查,摸清我县排污申报对象及数量,并将有关情况在5月10日前上报市局。
(二)开展20xx年度申报登记(20xx年7月——20xx年12月)
要采用通告、告知或上门申报登记等方法,要求筛选出的申报对象依法申报,并指导申报对象按照申报登记表格规定的内容和有关说明填写《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试行)》(或《第三产业排污申报登记简表(试行)》、《畜禽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简表(试行)》、《建筑施工场所排污申报登记简表(试行)》),申报下一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等情况,并提供与污染物排放有关的资料。排污者申报下一年度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应当以本年度污染物排放实际情况和下一年度生产计划所需排放污染物情况为依据。
要将充分利用监测数据以及工商、技术监督、水厂、能源、电力、统计等部门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对排污单位填报的申报数据进行审核,经审核、核定后,进行录入、汇总,并将电子数据于20xx年12月31日前上报市局。
(三)组织阶段性总结(20xx年1月——20xx年3月)
要认真总结20xx年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完成20xx年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到100%的措施和方法,提交20xx年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四)开展20xx年度申报登记(20xx年4月——20xx年12月)
要以县统计局20xx年底各地工业企业数为基数摸清申报登记对象,做到不少报、不漏报、不瞒报。在总结上年申报登记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运用切合本地实际的方法开展工作,完成20xx年我县工业企业100%申报登记的.目标,并努力提高申报登记质量,同时提出建立排污申报动态管理体系、促进排污费全面足额征收的措施和方法,完善排污申报长效机制。
(五)总结考核评比(20xx年1月——20xx年3月)
要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工作经验、工作成果进行总结,上报这二年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总结。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工作优秀的个人予以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力量
各相关科室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和《关于加强排污申报与核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排污申报与核定工作。各相关科室要将排污申报与核定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来抓,明确责任,集中力量负责排污申报与核定,申报机构及各相关科室站要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扎实推进
排污申报工作要以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配套规章为依据,以“排污申报与收费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为工具,按照“全面申报、准确核定、足额征收”的原则,分门别类、全面申报、稳步推进,完善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管理体系,到20xx年底我县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到100%,扩大监管面,实现污染源排放数据的动态管理,确保基本实现排污费的全面足额征收。
(三)加强培训,规范申报
要开展对排污申报、审核、核定有关的法规进行培训,确保实际操作人员掌握国家有关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各种工艺技术的污染物排放特点,确保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定的法定程序开展排污申报、审核、核定和排污费征收工作。
按照省局使用“排污申报与收费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全面使用“排污申报与收费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进行排污申报与核定和排污费征收,实现科学的动态监管。
加强对申报登记数据质量的控制,充分利用监测数据以及工商、技术监督、水厂、电力能源、统计等部门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对排污单位填报的申报数据进行审核,特别是对重点污染源的基本情况、用水量及能源的使用量、生产工艺情况、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要逐一审核,对情况不清的应到排污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同时,要开展典型性抽查和复核,判断各项数据是否可靠,逻辑关系是否合理。发现差错要及时改正,并判别差错是否普遍。切实提高申报登记数据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四)加强宣传,严格执法
加大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采用通告、告知等多种方法督促排污单位及时、如实申报,确保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依法有效开展。
要采用自查、互查和直接核查等方式开展排污申报核定、核查,督促企业依法如实申报。对弄虚作假、拒报、漏报、少报、瞒报等问题,除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外,还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企业作出处理。对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的排污单位,要依法给予处罚;对超越法定期限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排污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必要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拒报行为专项活动。
(五)加强动态报告,畅通信息渠道
建立工作动态报告制度。每月要向市局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简报),简报内容应包括: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建议意见等。对于申报登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并及时向市局反馈,重要情况和工作中的困难要随时报告。要总结申报登记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探索切合实际的基础数据采集、分析、审核和核定的方法,建立排污申报的动态长效管理体系。
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市局长交安监[20xx]2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实有序、高效推进我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我局决定,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考评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范围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协调工作。
二、实施范围
经行政许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直接从事道路水路运输(含客货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城市客运(含公交、出租汽车企业)、交通运输建设施工、机动车维修、驾校等企业。
(一)集团公司如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可不申请考评;如果主动申请,也可以进行考评。如果集团公司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应申请考评。对于集团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子公司以母公司名义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对分公司、子公司单独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集团公司下属多个分公司、子公司90%以上评为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经集团公司申请,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机关同意后,可直接评定为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二)对于包含多类经营项目及“一套班子多个牌子”的企业,考评均实行分类考评,分类定级。
(三)对于公路客运站、渡口码头客运站等客运类站所,应按照“一站一考评”的原则进行考评。
(四)对于从事多种货种运输经营的企业,可按照达标标准最高要求进行考评。
(五)对于县乡公路施工的建设项目部,原则上工期超过一年的项目部均要实施考评。
三、管理分工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一)局安全监管股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
(二)运管所负责全县客、货、维、驾及水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做好自评及考评申报工作;
(三)客运办负责组织出租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做好自评及考评申报工作;
(四)质监站负责在我县满一年以上,县乡公路施工项目部的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做好自评及考评申报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传贯彻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及时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培训,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达标要求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20xx年6月30日前将完成道路旅客运输、汽车客运站、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渡口、出租汽车营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类企业的达标考核工作;适时启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类企业的达标考核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企业总量的50%。
(三)方法步骤
1、开展企业自评。
各管理部门发动企业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各企业成立自评工作组,对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考评指标》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逐项给出自评分值,并针对每一项评分值写出详细的自评报告。
2、考评启动,接受企业申请考评。
省交通运输厅对我市交通运输企业考评机构和考评员认定后,市局将及时启动考评工作,在考评有效期内,局考评机构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方法》及省厅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各交通运输企业对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化达标考评指标》完成自评,形成自评报告,经考评组审核,按流程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向评审主管机关(三级向市交通运输局,二级向省交通运输厅、一级向交通运输部)提出考评申请。评审主管机关制定相应的考评机构实施考评。
3、加强监管、形成交流,协调解决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安全监管股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考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督导检查等形式,及时掌握考评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考评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和督促企业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4、组织复评、严格考核,确保企业安全标准化全面达标。
考评机构完成考评后,对不达标企业要及时就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企业提出整改建议,企业对考评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经考评机构核实后,可视为达到考评要求。企业对考评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向评审主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由主管机构及时组织复核。
县交通运输局将把这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企业绩效考核、信用评级、示范创建、评先创优等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要切实加强对未达标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安全生产达标定级的交通运输企业,由行政许可单位责令其停产整顿,对规定时间内经整改仍不具备最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吊销许可,以确保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目标顺利实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充分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的创新和发展,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必须完成的重点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机构、人员、资金等方面保障,确保年度工作目标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将约谈,通报相关单位,并将未按期达标的企业纳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名单和“打非治违”对象。
(二)明确目标,完善方案。相关单位要依据本《通知》明确的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完善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排出重点工作,列入工作节点,建立倒排时间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地完成达标考评工作。
(三)规范程序,强化服务。考评机构和考评员在开展考评工作中,要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方法和要求,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要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考评程序、严格考评标准、严肃考评纪律,认真做好申请材料受理、评审结论审核、评审工作质量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质量。
考评机构的考评工作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考评机构要根据申请企业的规模、安全生产水平等情况,科学合理考评组人员组成、考评行程安排,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干扰,在保证考评效果的同时,尽量节约考评成本。严禁考评员私下收费。
(四)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局安全监管股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与时俱进,突出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一要将安全生产达标与行政许可、目标责任制考核、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没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没有严格按照标准化体系运行的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努力提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自觉性,确保考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要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以行政手段推进考评工作;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激发企业自觉性,以经济手段促进考评工作。三要建立考评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强化宣传,加强教育。凡经考评达标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告,通过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带动其他企业积极做好安全生产考评工作。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的学习、深入、全面把握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新要求,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努力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效。同时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把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确保考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及时总结,逐步提高。各单位要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工作,确保填报及时准确,每月28日前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报送局安全监管股,无工作进展的单位实行零报告,未及时上报的按未上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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