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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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辖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结合我乡实际,制度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零懈怠”,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二、工作目标
纵深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存在问题整改,用好宣传教育、联合执法、督导考评等工作举措,全面发起打击整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新一轮强大攻势,确保在打击、整治、教育、制度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得到根本遏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三、组织机构
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罗小利
成员: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司法所、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小河派出所、教育发展中心、张坊市场监督管理所、小河卫生院、妇联、团委、各村、其他相关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小河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公室,由周喜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任务
(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1.牵头全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设,明确各职能单位职责,督促各职能单位落实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存在问题。
2.指导各村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等排查预防工作。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儿童收养、监护缺失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等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做好临时监护、长期监护工作。
3.指导村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监督家庭监护和委托照护落实情况。督促指导村委会、儿童福利及相关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准入查询和定期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制度,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职责。
4.加大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未成年人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工作力度。
5.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职责,及时接收救治遭受侵害或意外伤害的未成年人,协助做好伤情鉴定等工作。
6.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重病未成年人医疗救治和残疾未成年人康复医疗工作。指导学校、幼儿园、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机构等场所做好未成年人卫生保健工作。落实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
7.做好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供养儿童等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医疗救助政策。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配置等服务。
(二)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1.执行浏阳市“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举措,将各职能单位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2.配合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对旅馆、酒店、民宿等住宿经营场所未严格落实“五必须”,网吧、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招聘未成年人或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等问题,进行严格查处。
(三)司法所
1.依法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门矫治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关爱保障工作。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规划重要内容,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以案说法等形式,推动宣传宣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配合开展法治副校长建设,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行动自觉。
3.引导全社会树立未成年人保护理念。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落实,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四)党政综合办
1.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聚焦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未成年人防性侵宣传教育等重点内容,开展多角度、多维度、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掀起宣传热潮,引导全社会树立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理念。
2.加强网络环境监督,严厉打击诱导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诈骗等行为,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
3.监督KTV、网吧等娱乐场所落实禁用未成年人规定,依法严格处理使用童工、娱乐场所使用未成年人行为。
4.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
(五)基层党建办
1.充分发挥村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作用,及时转发官方平台发布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视频、公益广告等至联户群中。督促村民代表到所联系户开展宣传走访、巡查。
2.指导各村、各支部利用主题党日、“屋场夜话”等方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六)张坊市场监督管理所
按照职责任务分工指导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落实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和定期查询违法犯罪记录的规定。
(七)小河派出所
1.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深化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及时保护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2.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组织落实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强制报告制度的情况依法开展监督,对违规单位进行严肃查处。建立健全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系统,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入职查询规定。
3.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犯罪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法治教育;针对办案中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依法对不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4.与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互相配合,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保护措施。强化办案取证,规范办案程序,加强受害人隐私保护,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5.加强对涉未成年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严格管控和排查整治,强化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旅馆、酒店、民宿等住宿经营场所未严格落实“五必须”,网吧、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招聘未成年人或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等问题,加大处罚力度。
6.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幼儿园、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做好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严格落实中小学上学、放学护学巡逻制度。
(八)教育发展中心
1.健全规章制度体系,落实对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各项权益的保护职责。
2.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帮助留守、困境、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持续推进控辍保学工作。
3.加强法治副校长建设,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安全教育,提升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等工作,落实各项要求,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深化体教融合,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5.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加强对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的管理教育。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留守、困境、残疾儿童关爱帮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卫生保健、护学岗建设等工作。
(九)经济发展办公室
1.加强对职责范围内未成年人食品、药品、儿童与学生用品和游乐设施等的安全监管。
2.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协同做好学校、幼儿园周边烟、酒销售网点监管。按职责分工严惩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行为,督促卷烟零售经营者在店内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识;
3.依职责强化儿童药品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对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十)小河卫生院
及时救治受到暴力伤害、性侵的未成年人,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上报小河乡人民政府未保办、小河乡派出所,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传播被伤害人信息。
(十一)妇联
1.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等方面独特作用,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社区家长学校、文明家庭建设等多渠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2.指导村妇联主席、妇联执委配合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关爱服务,落实妇联所属儿童活动中心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政策。
3.指导各村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等排查预防工作。协调、督促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做好保障儿童权利、促进儿童发展工作。
(十二)团委
指导共青团、青联、学联、少先队组织、青年志愿服务组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机构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发动青年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项目。推动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提出青年发展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十三)各村
1.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利用村村响、流动宣传车、宣传栏、电子显示屏、联户微信群、屋场夜话、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2.认真摸排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等重点对象,建立相应台账,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上户走访等工作。
3.发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配合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利益的违法行为。对于上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4.配合开展留守、困境、残疾儿童关爱帮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护学岗建设等工作。
(十四)相关责任单位
按照行业监管要求,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举措,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对发现存在未成年人犯罪因素隐患及时上报至乡未保办、派出所、应急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复杂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专项行动摆到重要位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专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掀起专项行动高潮。
(二)加强统筹推进。各单位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边边宣传教育、边打击整治、边整章建制,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专项行动要与其他领域专项工作有机结合,主动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扫黄打非、打击性侵专项行动、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等相结合,形成打击整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强大合力。
(三)压实工作举措。各责任单位对照附件1《小河乡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清单》,落实三大重点任务。各责任单位在每月20日前,将《小河乡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月度进度表》电子档(附件2)交至乡未保办(联络人:小凤 xxxxxxx)。
(四)严格督导考评。此次专项行动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对领导重视,工作效果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领导不重视、行动开展不力、工作相互推诿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暨省委平安贵州建设大会精神,稳步推进我镇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根据《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工作要点》(国未保组〔20xx〕4号)《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总体方案》(黔未保发〔20xx〕1号)《安顺市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安未保办〔20xx〕2号)和《关岭自治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未保办〔20xx〕1号)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尽一切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未来发展的栋梁和基石。
二、工作目标
全镇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以“强化统筹、形成合力,完善机制、提升效能,聚焦重点、精准施策,立体保护、全面保障”为工作目标,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各方面协同配合、联合发力,共同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切实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细做实,使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件事项、每一个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置,努力达到党政主导、社会治理、学校教育、家庭防范的有效联动和管护效果,实现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的目标任务是系统梳理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制度机制成效,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全面维护未成年人保护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工作原则
(一)加强统筹、协同高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协同、全民关爱的总体工作思路,压紧压实家庭的主体责任、党委政府的主导责任、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发挥业务条线优势,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联动配合、共同发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尊重规律。尊重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特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探索形式多样、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规律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三)聚焦重点、分类施策。严格按照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因事而定、分门别类,积极稳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四)宣传引导,全员参与。积极宣传广泛动员,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和全社会的知晓率,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措施
加快构建“1+1+5+6”工作体系,搭建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四梁八柱”。第一个“1”即一套高效权威便捷的统筹协调组织体系;第二个“1”即一体化监测预警工作机制;“5”即五项重点任务,分别是聚焦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预防未成年犯罪、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早婚早育专项治理、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6”即筑牢六道立法、家庭、学校、社会综合、网络、司法等六道保护防线,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一套高效权威便捷的统筹协调组织体系,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责任,破解未成年人保护瓶颈问题,积极稳妥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短板与不足。
1.建立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主导、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体系。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成立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在镇综治办成立办公室,承担未成年人保护日常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具体业务指导工作。
2.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问题形势,分析堵点难点问题研究对策措施,总结推广经验。组织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析研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作出整体安排部署。
3.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细化提出年度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并加快组织实施。
(二)建立一体化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基础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1.建立“四级联动”摸排工作机制。建立覆盖乡镇、村居、网格四级联动的检测报告机制,实时掌握我镇未成年人底数,对辖区未成年人进行分类分级风险研判,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散居孤儿、离婚家庭未成年人、未成年刑事案件受害人等特殊服务对象实行重点关注,上下互动,同级共享,实现未成年人信息收集、研判、调度、运用一体化,为全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关注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建立“多元融合”监测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学校、派出所、民政、卫生健康、司法所、团委、妇联等业务条线优势,发现未成年人敏感信息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
3.建立“多点触发”预警工作机制。在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组织、政法单位等5类重点场所建立监测哨点,在每个哨点设置未成年人健康监测管理员作为第一报告人,提高早期监测时效性、敏感性、精准性。
(三)聚焦五项重点任务,全力破解未成年人保护重难点问题。始终坚持以未成年人保护关键环节和核心领域为重点,着力聚焦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早婚早育专项治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五项重点工作任务,瞄准工作薄弱领域和问题突出环节,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监测预防、风险评估、强制报告、监测保护、救助保障、关爱服务工作机制。优化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助学活动,加大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购买服务力度,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2.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机制。督促学校抓好校园安全建设,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传递法治正能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强化家中监护责任和能力,对其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行为给与事前干预。
3.建立健全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工作机制。司法、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综合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救助,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
4.建立健全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机制。聚集未成年人早婚早育问题,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监测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发现早婚苗头迹象、第一时间报告开展综合研判、第一时间稳妥联动处置,杜绝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
5.建立健全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定期有针对性地向中小学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及被害案件发生。
(四)筑牢六道保护防线,全面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1.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立法保护防线。健全法律法规政策,根据《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配合推进家庭教育法、社会救助法、学前教育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
2.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开展“五好家庭”评选表彰、“最美家庭”寻找揭晓、“幸福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等未成年人保护系列主题活动,传递家庭教育科学方法,增强监护人保护未成年人能力,促进发挥家庭主体作用。依法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加大家庭支持力度。加强家庭就业扶持,为有就业需求的留守、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劳动力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加强返乡农民工群体技术技能培训,促进更多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3.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防线。加强基础教育保障。健全完善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护校安园”等系列专项行动,针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环境、文化环境和经营秩序等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常态化工作机制,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持续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持续加强法制教育和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预防网络沉迷、禁毒等方面专题教育。
4.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防线。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体系。强化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人员在公共场所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的意识,严惩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等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
5.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开展网络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规范建设青少年在线教育和网课平台。开展预防网络沉迷的宣传教育,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素养教育。指导监督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工作。
6.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服务,推进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较为集中的农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做好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司法救助、跟踪帮扶等审判延伸工作,加强对未成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衔接帮扶、后续照管力度。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面强化和创新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县文明办对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兰考县文明办《20xx年兰考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县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兰考县公安局决定成立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世崇任组长,县局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网警大队、法制室、宣传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治安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相关工作。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东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事宜。
三、职责任务分工
(一)治安部门
治安部门要结合校园及周边治安特点,对辖区内“护校安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周边治安秩序维护、整治工作,加大治安巡逻力度,严密摸排管控各类高危人员,及时查处各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及各类治安案件。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校园适时开展收缴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活动,指导校园不定期组织相关应急训练,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防护意识,杜绝校园内部发生恶性案(事)件。
(二)巡警部门
巡警部门要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
(三)刑侦部门
刑侦部门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查处拐卖、诱骗、操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童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要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落实专人进行办理,以减少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心理健康的影响。
(四)交警部门
交警部门要在县城中小学大门口设立“护学岗”,强化对未成年人学习、活动、聚集场所周边重要路段的交通秩序维护;严格校车及司乘人员的定期检验、审核,杜绝人、车带病上路,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及时查处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事故。
(五)网警部门
网警部门要以“净网”专项行动为契机,针对网上突出问题,持续不断地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坚持不懈地破大案、捣网络、追源头,集中查处网络和手机违法犯罪案件,整顿违法违规互联网服务单位,以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同时要严格落实实名制,加强对辖区内校园周边网吧的.严格管理,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严肃查处。
(六)消防部门
消防部门要定期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防火工作的安全检查,注意发现火险隐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涉及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单位适时组织防火演练,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等恶性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法制部门
法制部门要加大法治进校园工作力度,充实完善校园法制辅导员队伍,定期对辖区内校园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组织集中培训,不断增强法制辅导员素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八)宣传部门
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专题片、宣传栏、横幅标语、电子屏幕等各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公安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经典案例、典型事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公安机关肩负的重要政治和社会责任。全县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并比照县局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20xx年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警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
(二)密切协作,强化配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公安机关警种部门多,各警种要注意及时互通情况和信息,加强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效果。同时要加强与县文明办、教育、文化、民政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机制、确保长效。各相关单位、警种在工作中要注重归纳、总结和提炼,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监护预防、发现报告、联动协调、分类帮扶、社会参与、动态管控等工作机制,同时要注重对亮点工作、典型人物的发掘、树立和培育,以典带面整体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单位每季度要向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县局各警种、部门每半年要将所属警种、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小结,并及时报县局未保办。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根据市未保办、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浏未保〔2023〕1号)、《关于印发<浏阳市“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浏平安办〔2023〕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宣传、大执法、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零懈怠”,始终保持 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 理、源头治理相结合,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 生,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纵深推进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利剑护蕾 ·2023”专项 行动,进一步加强存在问题整改,用好宣传教育、联合执法、督导考评等工作举措,发起打击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新一轮强大攻势,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确保发 一破一 、“动态清零”,积极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达浒建设。
三、组织领导
成立达浒镇“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黄绪威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经济发展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纪检办、财政所、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办、妇联、团委、派出所、教育发展中心、各村 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行动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
四、工作重点
(一)开好“专题座谈”。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及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每季度召开不少于一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工作成效、交流隐患线索、讨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方案。
(二)做好“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利剑护蕾 ·2023” 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未成年人防性侵宣传教育等重点内容,借助“报、网、端、微、屏”等多种载体,采取“进行一次知识宣讲,通报一批打击案件,组织一场校园巡演”等形式,开展多角度、多维度、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在短时间内掀起宣传热潮。
1.户外宣传。浓厚社会宣传氛围,拟写、分发防性侵宣传资料、宣传标语、宣传短信,设立宣传栏、开播“村村响”进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同时借力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插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内容。充分借力“微信工作群”“网格联户群”等运用,面向辖区群众、党员干部、企业员工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内容,并形成常态,有效提升知晓率和影响力。录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资料、安全防范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的音视频,在人员密集场所以出动宣传车。宣传车每周至少出动1天以上,宣传栏长期设置固定宣传板块。
2.主题宣传。借助“把话筒交给群众”“主题党日”“屋场夜话”等平台,积极发挥村(居)民代表作用,持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宣传、上户宣传、校园宣传力度。发动微网格长、党员参与宣传教育、摸排巡查等工作,督促各联村干部落实结对帮扶重点儿童工作,每季度对重点儿童开展1次以上走访,及时了解重点对象学习、生活情况,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履责担责和能为善为,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3.校内宣传。加强法治副校长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送法进校园”专项行动。各学校、教育培训机构要依托家长会、班会等形式,将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作为学校常规性课程,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法治或生命健康教育。重点做好青春期性知识教育、校园欺凌、防不法侵害知识的宣传学习,全面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
(三)组织“联合执法”。由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组织派出所、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教育发展中心、自然资源办等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对全镇范围内违规接纳未成年场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包括住宿经营场所、KTV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托管培训教育机构、书店等文化经营场所),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力度。
(四)整治“问题线索”。针对当前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利剑护蕾 · 2023”专项行动存在的问题,以强力整改抓落实、以担当作为促提升,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安全环境。
1.开展摸底排查专项行动。健全镇村组具体负责的三级工作体系,镇设立未成年人工作站,村落实专人专岗,村民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对全镇未成年人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查,实行“一人一档一策”,分村建立信息台账,进行跟踪动态管理,确保监管不缺位、排查不漏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将性侵、家暴、拐卖等排查内容纳入基层网格员职责,以网格为单位,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常态化开展摸排行动,以“全覆盖、零遗留、真见底”为工作原则,对辖区内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重点儿童、重点家庭进行拉网式全覆盖走访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10月底前,各网格员务必联合村(社区)干部、派出所干警、青年志愿者等群体共同开展“敲门行动”,实现对网格内青少年的全面走访,做到结对对象“六看六问”全覆盖排查,完成《上户排查记录表》(详见附件2)。对发现涉及性侵等危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推动相关部门及时处置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益案件。
2.关注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管控。全面开展对未成年人住所地周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长期独居成年男性、易酗酒肇事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有性侵和猥亵前科劣迹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重点摸排筛查,健全工作台账,落实监控责任人,严防其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犯罪行为,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介入处理。强化校园内部及周边隐患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中小学放学、放假护学巡逻制度,大力推进校园人防、物防建设,健全值班、巡查、隐患排查、出入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从严管理学生宿舍,设立校园警务室,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实现涉校案事件“零发生”。
3.深化问题线索综合整治。聚焦重点领域,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深入查细查实,做到突出问题突出抓、重点领域出重拳,对照上级反馈的整改任务清单,确保对标对表按上级要求处罚到位、通报到位、整改到位。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开展案件“回头看”。对近3年以来发生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回头看”行动,列出清单,做到有案必查、有罪必惩、有责必究。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村民委员会、中小学小、幼儿园、卫生院、村卫生室等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积极履行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职责,提升识别、发现和报告意识与能力。
4.做好重点对象后续帮扶。梳理近三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建立重点关爱人群信息台账。对未成年被害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医疗救助、心理干预、转学安置等多元救助,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健全被性侵害未成年人多元综合救助机制。构建多部门、多领域、多层次参与的集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为一体的困境儿童救助帮扶机制。因地制宜,在各村(社区)设立儿童服务站,为遭受性侵的儿童提供专业的心理支持服务。搭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女童关爱保护平台,发挥妇联专兼职干部、“执委妈妈”、巾帼志愿者及社会组织、团体会员作用,采取“一对一”或者“多对一”帮扶措施,为受害女童提供关爱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复杂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专项行动摆到重要位置。
(二)加强氛围浓厚。及时总结创新专项行动和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经验做法,将其固化为规范制度,实现“办理一批案件、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动打击整治工作常治长效。
(三)注重工作实效。此次专项行动对标省、长沙市、浏阳市相关工作要求,对工作重点、措施进行了细化明晰。各站办所务必坚决落实,做到排查不漏户、处置不敷衍、服务不走偏。镇纪检办公室每季度对各站所、镇村网格干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不少于一次工作督查,凡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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