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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工作总结

2026/01/27工作总结

微文呈现整理的兽药工作总结(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兽药工作总结 篇1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兽药经营GSP改造,促进全县兽药经营秩序健康,正常运行。我县按照《乐山市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3月份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执法车辆24台次,对全县兽药经营户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提出验收申请的到现场实施了验收,共发放《兽药经营许可证》18张。对8家有意愿进行兽药GSP改造的,要求其限期改造,对15家无意愿改造的,已责令其停止兽药经营。

二、主要措施

为确保本次规范行动取得实效,我局狠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1、强化宣传,加强管理,为这次兽药经营清理行动营造良好氛围。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所长为副组长的兽药经营清理行动领导小组,制订了行动实施方案,在县畜牧局设立了举报电话,确保本次活动扎实开展。

2、加大力度,严格执法,确保兽药清理和规范执法活动公平公正。本次兽药经营企业执法中,我县挑选精干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检查小组,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规避人情执法关,确保执法行动公开、公平、公正。对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的经营者一律关停;对通过GSP验收的,现场查看经营企业人员、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各项记录是否完善、是否按照经营管理制度进行经营;对发现的假劣、禁用、过期、变质失效兽药以及人用药品依法予以收缴查扣;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

3、惩防并举,注重服务,力促企业规范经营,严格守法。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政策宣传,强化服务意识,对不规范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指导整改,对一些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咨询进行了答复,做到查、帮、促相结合。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这次兽药经营清理规范行动中也发现一些问题:生产、采购、销售记录不规范,兽药经营企业中个别经营单位存在采购验收、出入库、销售记录及温湿度记录不齐全、不规范,兽药产品的'质量评估不全面,经营场所及仓库防火、防潮、防蚊蝇设施不齐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认真落实畜牧业各项法规,依法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继续强化兽药GSP后续监管,严格兽药市场准入,规范兽药经营行为,提升兽药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兽药经营企业的诚信意识、质量意识和法制意识,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兽药行为,净化兽药市场,保障兽药产品质量。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彻底根除各类违法行为,形成全方位养殖用药安全保障体系,促进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

兽药工作总结 篇2

一、xx州兽药市场基本情况

xx州四县30个乡(镇),县乡兽医站34个,个体兽药经营单位10家。一是生物制品的经营管理,由县兽医站统一调运、保管和储藏,乡(镇)兽医站按计划在县站领取疫苗,负责免疫注射,保证了疫(菌)苗的质量;二是各县兽药经营实行县站统一进药渠道,保证了兽药质量,防止了假冒伪劣药品的流通;三是各县、乡站制定了兽药管理办法,对兽药经营单位和经营者层层签订了购药合同和责任书,不定期进行检查,防止过期、失效及禁用兽药的作用。

二、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省农牧厅的要求,xx州农牧局统一部署,要求各县动监所组织实施辖区内兽药执法检查工作,把兽药执法检查工作提升到“打假、护牧、保畜、增收”的高度来认识,深入兽药经营单位,兽医诊疗机构及养殖业进行拉网式现场检查,在各县自查的`基础上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深入四县进行督查。

三、兽药检查情况

全州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大检查共检查兽药经营单位44家,规模养殖场5家,检查率100%。州上抽查6家,抽查率18%;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检查的内容主要以兽用生物制品的订购、供应、生产厂址、生产日期、有无防伪标签、经营使用方法等。检查兽药订购渠道、标签、说明书、生产厂家和有效期,尤其以农业部对我省抽检1—3季度18种假劣兽药和1—11月份25批假冒合法企业假兽药有关信息及农业部确认的172家非法兽药企业为重点药品的检查。通过全面彻底大检查,共查处符合1—11月份25批假冒合法企业假兽药有关信息中,标称武威红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0301的克虫一扫光1瓶,标称宁夏百草神农兽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090301的甲酚皂20瓶;符合农业部确认的172家非法兽药企业中,非法兽药企业四川省辉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先锋头孢78支,湖北荆门亚卫江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伊维菌素8盒;过期失效药品2瓶。并没收假药、非法企业生产的药品和过期失效药品,进行销毁。

四、兽药专项整治取得的实效

这次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中,为贯彻农业部总体部署和省农牧厅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打假、护牧、保畜、增收”为宗旨,强化兽药全程监管,保证兽药质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净化兽药市场,保证动物疫病防治用药的安全和正常需求,对养殖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通过专项整治切实加大了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管力度,使兽用生物制品的管理、储运和使用进一步得到了规范。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净化兽药市场。在整治活动中我们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兽药市场检查与走访群众相结合。重点查处非法经营使用假兽药、过期失效产品、折零销售原料药、兽药标签不明和说明书不规范产品。通过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兽药和过期失效等伪禁药品。三是对兽药经销单位、兼营兽药的动物诊疗机构、以及养殖户和农牧民进行了《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宣传,普及兽药识假辩假和科学用药知识,提高农牧民维权意识和能力,增强其抵制假劣兽药的自觉性。四是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了违法案件投诉举报制度,建立大案要案快速反应机制。五是通过专项整治,加强了兽医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能力。六是通过专项整治,加大了兽药打假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了基层兽医人员规范、合理使用疫苗的水平,提高了专业人员和农牧民识别真假疫苗及兽药的能力。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由于一些乡镇的兽医站药房连年亏损,转包给个人,经营中监管力度不够,为追求利润,存在进药渠道不规范,出现假药和过期药的现象。

2、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有些兽药经营者的专业素质较低,对兽药的分类管理,规范使用不够,制度不健全。今后应加强培训,健全制度,逐步规范。

兽药工作总结 篇3

按照xx市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安排,xx市积极开展了第一季度兽药经营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对兽药经营单位与使用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51次,执法人员204人(次),查处假劣兽药2种,折合人民币650元,同时开展了兽药抽检,规范了兽药市场秩序,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使兽药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即墨市高度重视,认真抓紧抓好兽药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畜牧兽医局副局长为组长、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为副组长的兽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20xx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会议,专项安排兽药整治活动,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及主要职责,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为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夯实了基础。

二、认真学习,强化宣传。

一是组织兽药经营人员及动物疫病诊疗人员,认真学习《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兽药经营者依法经营、合法经营的自觉性,为即墨市兽药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秩序进一步规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开展放心兽药下乡进村宣传月活动。3月份,即墨市畜牧兽医局组织了“送科技下乡”活动,共出动宣传车辆26车次,宣传人员78人次,播放新闻报道2次,散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现场指导500多人次,极大地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真假兽药识别能力。

三、加大力度,依法查处。

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坚持以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采取集中整治与定期检查的方法,对照省、市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对兽药生产、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进行了重点整治。

一是与全市131家兽药经营企业签订了《兽药质量安全承诺书》,与一体化养殖企业签订了《一体化养殖企业安全用药责任书》,签订率100%。以承诺行动进一步遏止销售、使用假劣兽药行为的发生。

二是为保证兽药经营、使用业户做到合法经营、合理使用,对市内131家兽药经营企业继续推行兽药经营企业进货、销售记录制度;大型饲养场推行兽药使用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对经营、使用企业的制度履行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检查内容记录在“兽药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记录”及“兽药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记录”中,使不合格兽药做到追根溯源,兽药市场得以良性循环。

三是结合农业部20xx年第一至第三次兽药抽检情况通报及20xx年第一期兽药抽检情况通报中的要求,集中组织兽药执法人员,对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重点监控企业、假劣兽药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清查,清查活动中全市所有兽药销售单位及养殖企业中均未发现列入通报的假劣兽药产品及其它不合格兽药。同时围绕《即墨市畜牧兽医局20xx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违禁药物、假劣兽药、不规范标签和说明书的清缴,开展了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第一季度查处违法案件2起,查处假劣兽药2种,折合人民币650元,均依据《兽药管理条例》进行了严厉处罚,有效震慑了违法经营活动的.发生,维护了养殖户合法权益,使我市兽药市场经营秩序逐步迈上了规范化、正规化道路。

四、加强药品检测,确保质量安全。

严格抽检范围,使兽药抽检的品种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按照青岛畜牧兽医局的要求,在全市集中开展了兽药抽检工作,共抽取兽药样品90批次,已全部送至青岛饲料兽药检测站进行相关检测。同时,按照上级部署,对20xx年下半年抽检不合格的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没收不合格兽药30袋,罚款840元,并将不合格兽药清单发放到各经营、使用业户中,告诫各业户禁止经营、使用清单上所列产品,违者依法从严查处。

兽药工作总结 篇4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兽药经营秩序,提高兽药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动物用药安全,根据省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的通知》(甘兽医20xx17号)要求,我局以强化兽药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以兽药GSP认证实施为抓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工作,有力地打击了兽药市场中违规经营、无序竞争以及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行为,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今年3月份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以来,我市市、县两级共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执法车辆123台次。有18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重新办理发放(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18份。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期间,寄送《告全省兽药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书》193份,告知率达到100%;注销非兽药GSP经营企业18家,取缔无证经营兽药企业12家。对133家有意愿进行兽药GSP验证的兽药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有30家兽药经营企业已经通过初审,近期即将完成现场审验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针对此次活动,我市高度重视,成立了以畜牧兽医局分管局长为组长、防疫监督科和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兽药经营清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全市兽药GSP验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市兽药饲料监察所成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兽药经营清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同时,市畜牧兽医局还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的通知》,制订了《酒泉市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强化了工作措施。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了工作责任,对辖区内兽药清理和规范行动进行统一部署,全力落实,有效保障了兽药GSP认证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开展摸底调查,掌握管理现状。从20xx年7月起,我市开展了以兽药经营企业的清理、调查和登记为主的专项整治工作,共清查兽药经营企业193家,其中对133家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改。通过这次调查,全面了解、掌握了本市的兽药经营企业数量、分布区域和各企业的经营规模、仓储条件、设施设备、人员状况、经营范围、有效期、营业额等情况,为兽药GSP验证工作的实施和此次清理整治行动奠定了基础。

(三)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清理氛围。兽药GSP是一项全新的事物,社会的认识和认同度还较低,实施工作难度较大,因此,我局在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举办培训班、悬挂宣传横幅及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3月上旬,分县(市、区)对兽药监督管理人员就《甘肃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甘肃省兽药GSP验收办法》等法规进行了专题培训,使他们准确理解、掌握了兽药GSP实施的各项规定;4月中旬,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又对我市193名兽药经营者进行了集中培训,重点就《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甘肃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以及《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进一步提高了兽药经营户对GSP认证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开展兽药GSP认证宣传,共在乡镇农贸集市、城市人流密集区、各兽药经营门店等发放兽药GSP认证知识资料6000多份,在各级农业信息网转载兽药清理整顿信息20多条,为顺利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严格审核验收,规范经营行为。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市兽药GSP工作各项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严格验收。一是认真组建兽药GSP评审员队伍。认证落实农业部规定的兽药GSP交叉验收制和回避制,从各县(市、区)兽药检查员中挑选素质高、业务精的'人员,通过集中培训后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全市的兽药经营企业的评审工作,确保了审核验收的公正性。二是严格验收程序。我市严格按照企业申请、县市初审、市级验收、省局备案的程序,对有意申请兽药GSP认证的企业进行检查验收。对市级验收前达不到认证条件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待县市初审通过后由市畜牧兽医局组织正式验收。三是重视关键环节审查。在各级审查验收过程中,重点审核企业人员资质,兽药经营企业设施、设备、库房是否符合《甘肃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经营要求,经营企业职责、制度是否落实,各项记录填写是否规范,库房内是否存在失效或违禁夸大疗效的兽药药品,经营企业兽药药品是否按要求摆放,经营企业是否张贴“规范”要求的公示牌及监督电话是否准确等七个方面的内容,通过认证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兽药经营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

三、今后工作打算

虽然我市在兽药GSP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活动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兽药GSP认证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1、进一步加强对兽药GSP管理规范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加强对原来已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快对整改后验收合格的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GSP认证工作,及时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彻底清除、注销非兽药GSP认证企业(个体工商户),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兽药行为,严格取缔无证经营兽药企业(个体工商户)。

2、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逐步规范兽药经营企业的环境和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兽药订货、销售等台帐记录制度。

3、加大对兽药市场的整治力度,认真开展假、劣兽药和过期兽药,以及违禁药品查处活动。严厉打击不符合规定的兽药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兽药安全事件发生。

4、对不具备条件的兽药经营企业引导其调整企业发展方向,走联合、重组或转行等道路,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各兽药经营企业的GSP改造认证工作。

兽药工作总结 篇5

20xx年我局为保证我县兽药GSP顺利实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许可审批评审办法》的要求,按照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和百色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的工作部署,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结合我县实际,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兽药GSP规范和兽药经营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我县兽药GSP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启动工作会,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并将细化的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市局。

二、建立兽药GSP评审员队伍。

根据农业部、自治区及市局的要求,从现有兽药监督管理人员中挑选素质高、业务精的人员,通过培训考核后组成县级评审专家库。建立一套评审员监督管理制度,规范评审员行为,保证兽药GSP评审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负责全县的兽药经营企业的评审工作。

三、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立即开展我县兽药经营企业的清理、调查和登记工作。通过调查,全面了解、掌握本县的兽药经营企业数量、分布区域和各企业的经营规模、仓储条件、设施设备、人员状况、经营范围、有效期、营业额等情况,为兽药GSP的实施奠定基础。并将调查情况及时上报给市局。

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兽药GSP是一项全新的事物,社会的认识和认同度还较低,实施工作难度较大,因此,我局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动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对社会公众做好宣传工作,使兽药经营者熟悉了解兽药GSP的内容和要求,充分发挥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把实施兽药GSP的各项工作精心组织好、实施好。

五、及时开展试点工作。

在县城选择两家规模较大、经营条件较好、质量管理工作较为扎实的兽药经营企业开展兽药GSP试点,并在市局的`指导下,于12月30日前组织完成试点企业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

六、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一)是对兽药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能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准确实施兽药GSP规定。

(二)是对兽药经营者进行培训指导,帮助他们尽快改进完善经营条件,达到兽药GSP规定要求。

(三)是加强兽药GSP评审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素质,杜绝流于形式的评审工作,为兽药GSP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七、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和实施兽药GSP。推行中,要采取先易后难、先县城后乡镇的方式,逐批对原来已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培训、考核和现场检查验收,对整改后具

备条件的及时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对不具备条件的引导其调整企业发展方向,走联合、重组或转行等道路。力争在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各兽药经营企业的GSP改造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