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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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
今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关心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镇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极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权职能作用,推进构建“和谐社会”。
今年来,我们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业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学习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二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唐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法律援助工作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56件。
二、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新形式、新途径。
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是法律援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一直以来是法律援助部门的困惑。今年以来,我镇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认真探索,积极尝试一种全新的提高和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新形式、新路子。一是按照上级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二是认真抓好有关规定的实践运行。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突出抓较为典型的民事案件。
三、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
上半年庆丰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让社会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促进了条例的贯彻实施。让社会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对保障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宣传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权利。
存在不足。
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法律援助基础设施不健全不完善,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宣传网络没有全部覆盖到各村,有些村干部、党员、骨干、群众代表等法律意识不强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在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大局,紧紧围绕局党组的年度工作中心,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吴圩”这个目标,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积极改进“148”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权职能作用,树立良好“窗口”形象
今年来,我们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规范法律援助窗口接待。从坚持上下班制度、文明服务承诺入手,提高窗口的接待质量。二是苦练内功,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的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按照局领导的要求,明确任务,分解指标,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撰写简报信息和工作总结。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搪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拒绝;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截止年底,司法所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20余件,法律援助5件。在20件来电来访法律咨询中,其中电话接待15件,来访接待5件。
二、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新形式、新途径,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品牌
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是法律援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一直以来是法律援助部门的困惑。今年以来,司法所在局领导的指导下,认真探索,积极尝试一种提高和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新形式、新路子。一是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制订了《吴圩司法所法律援助办法》。司法所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二是认真抓好《办法》的试点运行。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突出抓较为典型的民事案件,进行试运行。三是加强《办法》实施的跟踪监督。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深入试点一线,亲临庭审现场参加旁听,掌握第一手资料。该《办法》实施以来成效显著,经我所援助的案子,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很满意。目前,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案件5件,已结案。
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三是继续关注和跟踪好《法律援助办法》的实施,并搞好经验总结。四是继续配合公、检、法机关做好适合认罪轻案办理程序案件的试点,切实加强认罪轻案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跟踪和监督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3
(一)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大法律为民力度
一是扩大受援范围,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目前,法援中心已经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7件,其中民事218件,刑事19件,受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123件。援助对象涉及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经济困难等人群,共为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成功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共受理了4起涉稳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现其中的3起案件已结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中心还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市长信箱”回复案件4件,龙华集团12名退伍复员伤残军人劳动争议复查案件1件。积极配合法院做好死刑指定辩护案件及未能成年人指定辩护案件的指定辩护工作,并注重提高指定辩护案件的办案质量,没有出现推诿、拒绝不办的情况,承办率达到100%。目前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9件,其中未成年人指定辩护案件18件,现已结案12件。二是加大维权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通过举办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深入宣传;通过将成功案例及重大案件编写成简报、情况反映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援助宣传,目前已完成简报5篇,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增强了各级领导对法律援助的重视,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提高了全县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积极参与“法律顾问进千村”活动,主动与行政村加强联系、沟通,以自愿结对的方式,目前已与南华镇涌泉村、民主村、光辉村,龙台镇宝庆村、天堂村、横梁村等六个行政村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为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审核合同协议、调处重大矛盾纠纷、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等无偿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活动。
(二)以提高律师公证队伍素质为基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是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工作服务大局。巩固法律服务“三进”活动成果。各个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认真总结了近三年来法律服务“三进”活动成效、经验,继续巩固和完善了社区、乡(镇)村、校园法律服务网络,续签了法律服务协议。宁安律师事务所、金锐律师事务所在上半年分别与东北镇、杰兴镇32个村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建立了法律顾问室。积极探索法律服务行业服务经济、社会、人民群众的长效机制,把法律服务向基层、向农村、向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延伸,努力维护基层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履行社会义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半年,律师、公证员共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7件。其中办理未成年人刑事辩护16件,劳动争议案件50件,工伤案件4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35件。继续组织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健全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制度,提高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质量。促进律师公证业务量的增长。上半年,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41家,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7件,各类民事案件80件,办理非诉讼案件41件,解答法律咨询1756人次。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522件,解答法律咨询789人次。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努力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年检注册工作。把年检注册工作作为加强律师公证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年检注册工作使律师、公证员认真总结回顾过去一年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努力为经济建设服务。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制度。4月24日我局组成检查组,按照《县法律服务机构年度考核办法》,从建章立制、依法收案收费、资料归档、法律服务“三进”、涉法信访、实务理论研究、业务报表、窗口建设九个方面对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业务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的收案登记、文书票据整理归档、法律服务“三进”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各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在日常执业过程中遵守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团结互助,识大体顾大局,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感,积极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配合物价、税务等部门对各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法律服务机构严格依法执业,加强内部管理。利用年检注册的契机,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力度。先后取缔15个非法设立的“法律工作室”,净化了执业环境,建立了平等竞争、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的执业新格局。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4
今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关心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所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极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权职能作用,推进构建“和谐社会”。
今年来,我们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业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学习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宣传。二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唐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16件。
二、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新形式、新途径。
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是法律援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一直以来是法律援助部门的困惑。今年以来,工作站在局领导的指导下,认真探索,积极尝试一种全新的提高和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新形式、新路子。一是按照上级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
工作站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二是认真抓好有关规定的实践运行。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突出抓较为典型的民事案件。今年以来,
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
三、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
上半年金集司法所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本册470余份,摆放展板16块,张贴标语、横10余条,受教育人数达700余人,切实的提高法律援助在我镇的影响力。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5
今年上半年,我县法律援助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件,其中民事案件件、刑事案件件。同时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镇村、军营场次,解答法律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获得了江苏省妇女维权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县局被评为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并获得受援人赠送的锦旗面、感该信封,现将我县开展的法律援助情况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了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
今年月日——月日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第二个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老龄委、残联、各镇法律援助站等部门参加了这次活动。在宣传周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八个镇、驻溧部队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职工合法权益、军人军属维权等方面的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现场受理援助案件件。
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全县广大公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通过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与各法律援助分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利用法律进社区、市民热点连线、“”广场等活动形式通过展板展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案例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同时,还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法律援助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健全机构,构建法律援助主体网络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构建全县法律援助网络,我们在全县八个镇已建立法律援助站,在县妇联、老龄委、总工会、团县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分别设立维护妇女权益、维护老年人权益、维护职工权益、维护青少年权益、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维护残疾人权益分部的基础上,今年,还在各镇村、社区、机关团体、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人,举行了颁发聘书仪式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建立了一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对法律援助的宣传,畅通了法律援助信息,使全县的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目标,我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县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严把案件审查关。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四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使全县法律援助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三是建立法律援助目标考核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和推动法律援助的发展。
四、拓展援助渠道,打造司法行政窗口形象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县法律援助中心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全县法律援助新领域,我们一是注重各镇援助站作用,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召开联席会形式探讨法律援助新思路,形成全县联动的整体合力。二是积极开展了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及军人的特色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延伸到军营、到社区、到工厂、到镇村。上半年全县共承办妇女援助案件件,老年人援助案件件。三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系列宣传,不断提高全县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使法律援助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法律援助案源不断拓展,援助案件数量不断上升。
五、进行案件回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宣传建立法律援助体系对于实施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案质量,我们对去年承办的件民事案件进行逐个上门回访。通过回访,一是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二是对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法律援助;三是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促进了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了作风转变,增强了诚信为民的服务观念,把法律援助作为为全县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作为县委、县政府便民、亲民、近民的一项具体行动。
通过上半年法律援助的开展,我县法律援助已成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的增长点,开辟了司法行政的新领域、新舞台,形成了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具体窗口。在今后中,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上半年全县共承办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件。援助案件的拓展不仅为全县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高,而且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法律援助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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