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安全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安全方案 篇1
一、突出制度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打造最安全新农村和争创最安全村活动,把这项工作作为近期平安建设的核心工作,关键性工作去落实、去推动。一是各乡镇要迅速成立活动领导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实行最安全村创建“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将新农村建设和争创最安全村活动统筹安排,对新农村建设与打造最安全新农村实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各乡镇、区综治办、公安分局要加强完善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对农村平安建设各项内容进行科学、合理量化,并纳入年终综治工作考核。三是各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以建立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警务机制为目标,切实做好农村治安防控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四是大力加强村级综治维稳工作站建设,健全完善治保、调解、巡逻、普法、帮教等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措施落实。
二、加强人防建设,构建和谐农村
进一步强化农村警务室建设,明确警务室民警职责,健全警务工作制度,完善工作基础台帐,提升警务室综合效能,确保警务室作用充分发挥。一是建立“一村一辅警、一警管多村”警务模式,以村为单位,建立警民联系点,实行民警包片、辅警驻村制度。组织开展“警民相约警务室”、“千名民警进万家”大走访活动、二是围绕警务室综合功能开发,按照“一室多能”的要求,引导警务室沿着“大综治、大防控、大调解、大服务”的工作方向发展。三是把警务室作为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大巡防”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平台和纽带,以派出所专业巡防队和警务室民警为依托,继续推行完善“专业化+公益化”的大巡防体系。四是全面加强村组治安巡逻队和纠纷调解小组,做到人员、保障、制度、责任“四到位”,与专业巡防队交叉巡逻,形成“互补、互动、点线面结合”的新型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五是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公安分局要将巡防考核结果直接与民警考核挂钩,促进工作落实。
三、完善技防建设,织密防范网络
积极探索和加强农村技防体系建设,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全面推动技防设施进农村工程,以小技防构筑大安全。有计划、有步骤的'推广“警铃入户”、“大喇叭”、“气死贼”视频监控等技术防范工程。通过安装技防设施,把人防、物防、技防有机地结合起来,全面构建安全防范网络,实现报警信息共享、警民治安防范联动,快速有效地提升对农村入室盗窃等多发财案件的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感。
四、加强综治建设,强化基础工作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坚持标本兼治。认真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文明家庭、平安农村创建工作,避免和减少农村暴力案件和家庭暴力的发生。二是落实农村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学生、家长法制教育、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各类重点人员的管控;加强校园内部各类矛盾的化解,确保校园稳定,构建和谐校园。三是将农村平安创建工作纳入乡镇、村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责任倒查追究制。四是从解决农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入手,加快农村基础设施、社会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医疗保险等公益事业建设力度,加大扫黑除恶力度,加大最安全村创建力度,从源头上改善农村治安状况,夯实建设最安全农村的群众基础。
安全方案 篇2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是构建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参与,投入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为抓好安全社区建设,我局成立以农业局局长任组长的安全社区建设领导组,全面指导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二、责任到位,岗位到人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县安委会划分的安全社区分解任务,县农业局将安全社区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参与安全社区建设,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一)共同部分。按照县安委会的`统一安排,各部门、单位要做好自身办公场所和管辖领域的安全工作,协助当地乡镇做好安全社区宣传动员工作;加大资金投入,排除安全隐患,将安全宣传活动要融入安全社区建设概念和内容,组织单位本身及家属区、生活区等区域积极配合当地乡镇开展安全社区宣传和项目促进。
(二)县农业局。加强对农业安全、农机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对种植业可能造成的农药污染、病虫害等造成的次生灾害制定预案、制定措施进行干预;督促本级单位、下属单位及相关企业积极参与配合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三)县畜牧局。指导督促对养殖业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流行疾病等造成的次生灾害制定预案、制定措施进行干预;指导督促对畜牧业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流行疾病等造成的次生灾害制定预案、制定措施进行干预;督促本级单位、下属单位及相关企业积极参与配合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四)县农能办。对农村沼气使用进行安全使用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本级单位、下属单位及相关企业积极参与配合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三、强化管理,注重实效
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社区建设宣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检查安全,排除隐患,指导本级单位和下级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的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并将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对下级单位的目标考核,责任到岗位、人头。每季度月底前将上季度本单位安全社区工作开展情况以报送至县农业局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县农业局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后于3日前统一上报。
安全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按着xx526号文件的精神,要求学习借鉴神华集团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依据《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1093-20xx),结合我矿的生产实际,特制订xx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实施方案。
二、目的意义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是为了有效的控制事故的发生,按照工作任务分析法和事故机理分析法对煤矿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生产系统中存在或者潜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并在此基础上对辨识出来的危险进行评估,分级分类整理,做到跟踪管控,实现风险的超前防范,从而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自主防范能力,使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能够做到安全隐患预知、预防,能够知险、识险、避险以及排险工作;使煤矿安全生产做到可防可控,进一步优化安全管理方式;逐步使企业改变安全管理作风,由注重结果向以控制过程转变,变事后处理为超前预防、变临时处理为系统管理、变经验管理为科学管理、变干部管理为全员参与,最终使我矿人-机-环-管系统达到最佳匹配。
三、工作目标
通过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可控状态,杜绝重伤事故及一般事故,防范轻伤事故。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成立安全风险预控体系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以笔画为序)
成员:
2、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工作小组
组长:副 组 长:
成员:
3、组织培训学习。对各个部门下发《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各部门认真组织自学。
(二)建立体系阶段(20xx年4月至6月)
1、危险源辨识。(4月10日至5月15日)根据我矿实际,采取从下至上的原则,发动全体员工对自己工作场所和责任区内的危险源进行详细排查并登记,确保危险源无遗漏、安全管控对象明确。要求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亲自主抓,对本单位的人、机、环、管各要素认真分析、查找隐患和潜在隐患,并分类汇总上报安质科。
2、风险评估。(5月15日至6月10日)对各单位辨识出的危险源,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工作小组进行评估分级,按着(人、机、环、管)四大类别,将危险源分为5个等级(特别重大风险、重大风险、中等风险、一般风险、低类风险),明确安全管控重点。
3、制定风险预控标准及措施。(6月10日至6月30日)针对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结果,按着《规范》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控标准和措施,确定相关的责任人、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明确安全风险管控依据,落实管控责任。
(三)试运行阶段(20xx年7月至9月)
1、风险监测。建立危险源监测的'管理方法,保证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信息传递畅通、及时,通过监测危险源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可控状态,检验管控标准和管理措施执行的效果,实现事故隐患动态排查。
2、风险预警。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确保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分级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3、风险控制。建立风险控制的管理办法,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按照PDCA的运行模式,根据危险源的预警警级,现场责任人根据相应的管控标准,迅速采取相应的整改和控制措施,将不安全隐患有效地消除或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对风险的预控管理。
4、检查、审核和评审。各煤矿企业要制定反映本单位全面风险预控管理绩效的考核评价标准,并对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评价和考核,以确保管理体系能够达到煤矿安全管理的要求。同时,找出煤矿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安全管理系统,不断杜绝由于人为的、已知规律的、可控的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实现煤矿安全管理。
(四)改进提高阶段(20xx年10至12月)
在实际的生产经营中,按照持续改进的科学管理思想和PDCA的闭环式煤矿安全管理模式,各煤矿企业针对管控标准、管理措施、风险预警体系或管理制度中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通过危险源监测及时排查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闭环管理的长效机制,最终形成闭环式安全管理运行体系,保障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持续改进和有效运行。通过加强同其他先进企业的交流合作,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地完善自身安全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矿成立推行煤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部门按方案要求和实施步骤,协作配合切实推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
(二)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工作小组确定阶段工作目标,按着各阶段的要求做好分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总结,逐步完善。
(三)落实措施,立足管控。
为了更好的保证管理体系全方位、有序推进,各部门要加大危险源辨识和加强风险管控力度,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在安排工作的同时,同时分析危险源、同时指定安全责任人并同时制定安全措施,确保各安全管理没有漏洞,保证危险源的有效管控。
(四) 严格监管、注重实效。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阶段时间的要求积极配合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工作小组各阶段工作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每一阶段的工作内容,保证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
安全方案 篇4
为确保青奥会期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区安委会《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专项整治行动》一系列部署要求,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20xx年安全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全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活动,以企业自查和安全监察部门督促检查相结合,以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为目的,推进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整治范围
全区按重要性划分为三个区域;
1.“核心区”:是指比赛场馆、训练场馆、签约宾馆、定点医院、文化交流场所。
2.“重点区”:是指比赛场馆、训练场馆、重点接待场所周边(200米范围内机电设备),以及火车站、轨道交通站、客运汽车站区域。
3.“外围区”:是指上述两个区域以外的区域,重点加强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商场、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等特种设备。
(二)达到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核心区”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力保“重点区”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力争“外围区”不发生较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迎“青奥”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质监分局局长张金贵担任;副组长由区安监局副局长沈原、质监分局副局长聂猛、区住建局副局长于永斌担任,成员由各街道、园区分管领导担任。
四、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工作以排查和整治青奥会“核心区”“重点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外围区”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突出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
1.继续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投诉举报率较高的重点场所电梯的安全监察;与相关部门联动,加强对物业企业监督检查及责任落实;进一步推进电梯管理人员“积分管理制”,严格落实三角钥匙管理制度。
2.提高投诉举报处理的'规范性和效率。制定常见投诉举报工作程序,规范、高效地处置投诉举报;将投诉举报列入对维保单位的故障率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电梯维保单位监督管理。落实电梯维保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电梯维保单位日常维护保养落实及质量的监督检查,促使维保单位和物业企业认真履行故障排除和日常管理职责,降低投诉举报数量。
3、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使用
单位限期整改。“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监督检查记录存档备查。重点检查内容:“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应急”是否有效落实。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应急演练工作。
4.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各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工作模式,协同处理电梯安全重大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前)
召开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电梯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健全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安排,细化分解责任,确保整治行动有效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5月25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电梯的使用、维保和管理开展自检、自查,对本单位使用的电梯进行全面核查摸清设备底数,建立设备台帐,全面、深入、细致地彻底排查设备隐患,确保隐患有效整改,全面排查设备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消险。
(三)重点排查阶段(5月25日-6月15日)
在企业自查自纠和安全监察机构重点检查的基础上,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核心区”、“重点区”电梯使用单位、“外围区”重点电梯使用单位的设备核查,摸清设备底数,建立设备档案。全面排查设备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消险,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全部登记造册,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进行联合集中整治。
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内容:“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应急”是否有效落实。即: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办理注册登记、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是否落实定期检验;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应急演练工作。
(五)政府督查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区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组织和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发现隐患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整治工作中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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