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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2026/01/28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篇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冬季取暖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切实把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寒冬到来之际,对群众越冬情况早了解,早准备,早救助,确保所有群众能够温暖安全过冬,切实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对象范围

樊庄、蔚洲疃两社区住户。重点关注特困对象、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低保家庭、失独家庭、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军烈属等困难对象。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

区社会事务中心要迅速行动,统筹调度各方力量,指导督促樊庄、蔚洲疃社区,深入辖区650户平房散户,对温暖过冬情况开展全面拉网式排查摸底,重点排查群众基本生活、取暖方式、安全隐患等,对群众取暖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要清楚、安全风险研判要精准到位、安全事故应对措施要科学合理。要根据群众的类别、真实愿望及需求,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认真填写《群众过冬生活保障情况排查统计表》,于10月20日前上报区经济运行与商务合作部。

(二)实施补贴阶段(20xx年10月21日至20xx年11月30日)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将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平房散户手中,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确保无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靠实领导责任。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要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切实落实保障群众温暖安全过冬的主体责任,把保障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作为当前紧迫的重点任务,要求各社区建立相应台账,做好隐患排查和冬季取暖安全宣传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运营部要将华岳热点公司集中供热补贴资金及社区清洁取暖补贴资金列入预算,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要将补贴资金按照每户2吨生物质燃料费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解决好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三)稳定集中供热。华岳热电公司要树立社会责任和大局意识,按照省、市关于火电厂存煤量不得低于10天的要求,超前谋划,及早安排,将冬季用煤备足,确保不断档、不停气。

(四)抓好安全生产。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好平房散户的安全生产工作。华岳热电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监管和日常巡检,细致做好供热设备运行维护等工作。要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供热系统正常运转,全力保障优质供热、安全供热。

(五)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区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重点督查摸底工作是否扎实、清洁取暖补贴资金发放是否规范及时等问题。对排查摸底结果不真实、工作推进不得力以及截留、挪用、套取民生保障资金等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紧急通知》(鲁办发电〔20xx〕1号)、《滨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滨办发电〔20xx〕6号)和邹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扎实做好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应对极端寒潮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做好各项应急防范工作,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工作任务

(一)迅速对群众冬季取暖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和问题整改

1.各责任区、各村务必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迅速对各自辖区内群众冬季供暖情况展开全面排查,入村、入户、入学校,详细了解供暖情况,不留死角、不漏问题,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间表、责任人,确保尽快整改到位、清零见底。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现场检查督导和调度,督促各村抓好整改落实。

2.要健全机制、多方联动,全面解决群众取暖、饮水、用电、防疫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务必确保每家每户、每名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千方百计保障冬季取暖物资供应

1.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群众防寒取暖宜电则电、宜煤则煤。要千方百计保障应急燃煤和电源供应,加强调度协调,坚决防止发生断供问题。

2.供电部门要加强统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因设备检修等造成断电。

3.要制定工作预案,保证便民利民,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故障,确保反应迅速、工作到位。

(三)切实保证冬季取暖安全

1.各责任区、村立即组织开展冬季取暖以及群众用电用煤安全检查,对取暖设备、电路管道等进行查验维护,确保对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各包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要到村督促落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提前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和突发情况的各种准备。要将冬季供暖工作纳入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措施,全力抓好应急保障,决不允许出现冻死冻伤情况。

3.要加强对群众冬季用电、用煤科学知识宣传和使用技巧宣传培训,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群众防范能力。

(四)扎实做好重点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

1.要紧盯因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而临时安置的群众生产生活,根据“三个一”前期工作和镇街机关干部包躲迁户、未回迁户、未拆迁户制度要求,压实包保责任,逐一走访到位,实地查看群众取暖效果,听取群众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对特困群体、低保对象、鳏寡孤独、残疾人等困难群众,要统筹运用各类方式精准化帮扶,采取发放补助金、取暖物资等措施开展专项帮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每户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责任区、各村要明确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岗到户,切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镇纪委要联合各相关单位深入基层督导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严明工作纪律。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问题发现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力,导致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得不到有效保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篇3

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县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根据中共大同市委办公室、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农村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林武书记、蓝佛安省长关于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全省保障煤炭天然气供应暨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群众温暖过冬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要事,作为今冬明春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拿出切实有效举措,解决好群众“着难愁盼”,努力对冲煤价上涨、气候较往年寒冷等不利因素影响,确保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

二、重点任务

(一)迅速全面开展取暖摸排工作。各乡镇(社区)要成立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专班,发动乡村两级干部、驻村工作队对辖区内群众取暖情况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落实到村、精确到户、不落一人,全面掌握情况底数。特别是要重点关注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三类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分散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了解所需所盼,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针对性措施。所有摸排情况要以村为主、以户为单位,制图上墙,精准掌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

(二)加快“煤改电”工程特别是电网改造工程实施进度。各项目承载主体要克服严寒等不利气候条件影响,调动精兵强将,多派技术人员,统筹物资设备,昼夜加班,分秒必争,抢时间,赶进度,确保42930户“煤改电”用户安全运行。能源局要统筹协调好电网改造、落实“煤改电”电价补贴相关工作,确保工程即完、电网即接、用户即暖。(责任单位:能源局、国家电网阳高分公司、大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保障县城集中供热用煤和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户燃煤充足。对接晋能控股煤炭运销公司,签订清洁煤购买合同,保障燃煤供应;开通绿色通道,帮助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户购置清洁煤;加强集中供热的协调、监督、管理,督促供热公司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对日常发现的设备、管网故障及时维修,对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及时回应解决。(责任单位:住建局、广厦热力有限公司)

(四)建立健全煤炭供应网络。积极与上级能源部门对接,争取政策性保障用煤,合理布局销售网点;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洁净煤销售网点,方便农村群众就近购煤;各乡镇、村委会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保障煤。(责任单位: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生物质取暖户燃料供应充足。对11362户已实施生物质取暖用户的燃料需求进行精准测算,加大生物质燃料的调运、储备力度,拿出专项补贴,确保生物质取暖用户燃料充足、正常使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尽心尽情尽力做好农村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采购买“爱心煤”,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取暖用煤需求。继续保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优良作风,采取临时救助、党员结对、社会帮扶等多种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农村鳏寡孤独、易返贫边缘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的温暖过冬工作。(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驻村帮扶单位)

(七)做好冬季取暖应急处置工作。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建立应对极寒天气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处置极寒天气给群众取暖造成的`不利影响和危害。(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能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做好冬季取暖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冬季取暖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帮助群众解决用电用煤等方面安全隐患;加大用煤用电及防寒知识宣传,防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冻伤等事故发生,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引导群众储备一定数量木质燃料、秸秆等清洁煤替代品,以应对极端寒冷天气取暖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阳高县做好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专班,县委副书记、县长谢云任组长,副县长兰学欣、冀雪俊、钟志刚、马斌、孟永泉、任雪峰任副组长,发改、能源、住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国家电网阳高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全面协调推进群众温暖过冬保障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四套班领导包乡镇(社区)、乡镇(社区)干部包村、村(居委会)干部包户的“三包”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全部群众温暖过冬;建立“日报告、周研判、月推进”调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群众过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专项督查机制,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乡镇、村、户,对冬季取暖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整改不重视、工作不细致、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村和单位,严肃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三)凝聚社会合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冬季取暖保障工作,献爱心、送温暖,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根据全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运行〔20xx〕1499号)和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xx〕345号)精神,制定如下措施。

一、关于天然气保供

(一)深挖增产增供潜力。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已签订合同资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生产,进一步释放增产潜力,做好高峰用气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分别负责)

(二)严格履约合同。各市(区)要提前组织20xx年的天然气、煤炭、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保障供气,对民生及民生采暖用气不足的,应补签供气合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供气、管输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对供气、管输、接收站使用等违约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惩戒,确保市场供需稳定,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三)充分发挥储气设施保供作用。各市(区)和城燃企业要按照“地方政府3天、城燃企业5%”的储气能力建设要求,加快储气调峰设施项目建设进度,补齐储气调峰设施短板,加快已建成储气设施注气进度,做到应储尽储,12月底储罐存量原则上不低于60%,充分发挥LNG储罐冬季高峰期多次调峰保供作用,增强应急保供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四)落实“煤改气”保障。各市(区)要切实履行责任,及时将“煤改气”补贴落实到位,精准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取暖补助力度。要按照“以气定改”原则,除列入计划和正在实施的“煤改气”项目外,严控大规模新增农村“煤改气”,有序推进工业用气项目,严禁车辆油改气。对未完成改造通气的“煤改气”用户,采暖季期间可利用原有供暖设施继续取暖。对今年新改造尚不具备安全稳定通气条件或尚未经过一年实际运行检验的“煤改气”用户,严禁拆除原有供暖设施,确保群众安全取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五)做实做细“压非保民”预案。各市(区)天然气主管部门和企业要立足应对极寒天气,进一步完善非居民可中断调峰用户压减方案,必要时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的原则,启动分级别预案,依次压减可中断用户气量。各市(区)、各企业要对预案进行实战演练,做到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严格按照实战标准流程实施,确保预案的实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和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分别负责)

(六)做好天然气价格稳定工作。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做好供暖季天然气价格监测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严查严处民生用气倒卖挪用问题,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保持居民和民生用气价格总体稳定。(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和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分别负责)

(七)保障供气安全。各市(区)和相关企业要加强管道、燃气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管道、LNG接收站、燃气设施等安全检查,全力排查梳理天然气供应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加强日常巡检维护,保障供气安全稳定。(各设区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关于电力热力保供

(一)全力以赴保障发电供热机组可靠运行。各市(区)要加强监测调度,支持企业正常供暖供能。各发电企业要切实承担保供主体责任,在实现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的基础上,科学做好燃料储备,尽快将存煤可用天数提升到20天以上,存煤15天以下电厂动态清零。加快推动故障机组恢复启动并网,确保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规模不高于往年同期,禁止燃煤自备电厂停机单纯从公网购电。各发电企业要严格按照电网调度指令启动和运行机组,非计划停运(不含事故非停)机组必须提前报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书面说明原因,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停运。对于不执行调度指令或是有能力发电而不发电,并严重影响电力、热力供应的发电企业,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约谈、通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在陕发电企业分别负责)

(二)千方百计保障全社会用电秩序稳定。各市(区)、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xx年版)》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行业的能效水平,遏制高耗能行业的低水平企业不合理、无序用能,尽快将高耗能行业低水平企业的能效改造提升到行业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对于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且未能按期改造提升的项目,坚决限制用能,坚决淘汰;要全力做好符合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要求企业的电力热力保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要加强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用电形势分析,加强输配电设备设施巡检力度,加大西安等电力供需偏紧城市和重点用户的监控。全力保障党政军机关、军工国防、广播、电信、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重点领域用户用电,非事故情况下,不得限制居民用电,不得限制煤矿、油气田、天然气管道和LNG接收站、铁路的相关生产负荷。(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政府牵头,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

(三)确保电采暖用户可靠稳定供电。稳妥推进“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要加强配电设备巡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多措并举做好电采暖供电保障服务,建立健全“煤改电”投诉督办机制,对涉及“煤改电”的各类工单急事急办、挂牌督办,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理。(省能源局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分别负责)

(四)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减轻取暖负担。各市(区)要切实承担保民生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补贴资金,保障电采暖用户电费补贴及时足额到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

(五)细化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坚持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原则,进一步规范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流程,确保用户提前知情,加强有序用电方案演练,确保做到快速响应、足量落实。指导用户加强节约用电管理,指导涉及有序用电用户按照有序用电方案要求,足额、及时采取有序用电措施,对执行不力、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用户,可按照程序停止供电。(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分别负责)

三、关于煤炭保供

(一)各设区市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各市(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群众采暖用煤保障工作负总责,要推动符合条件的临时停产煤矿尽快复工复产,出现停产的煤矿要及时报告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不力出现明显减产的地市和企业,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约谈、通报。要抓紧对本地区冬季采暖用煤情况开展全面摸排,逐户详细了解采暖情况,对排查出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逐一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整改,限时解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对所有供热企业派出协调服务工作组,帮助解决问题,一旦出现弃供问题,要无条件临时接管,确保不影响群众取暖;要完善供热企业考核,对近年来履行保障民生责任不到位、保供问题多发的企业,要坚决纠正直至取消经营资格,对因保供亏损的.,考核免除相应责任。(各设区市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负责)

(二)煤炭生产企业承担保供主体责任。在陕各类生产煤矿节假日保持正常生产和销售,全力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保供任务,确保煤炭中长期合同足额履约,多措并举稳定煤炭价格,坚决完成四季度煤炭生产供应任务。特别是陕煤化集团和其他国有重点煤矿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安全有序组织生产。在建煤矿要加快建设进度,早日建成投产,对纳入国家冬季应急保供煤矿,要加快核增产能手续办理,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产能。(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三)坚决防范煤矿安全风险。各市(区)、各煤矿企业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管控煤矿安全生产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领导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坚决防止突破安全底线。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四)优先保障发电供热用煤铁路运力。要强化运力统筹,深入挖掘增运潜力,将保障发电供热用煤运输需求放在首要位置,加大对榆林等地的运力投放,对补签的电煤中长期三方合同做到应保尽保。运力紧张时适当压缩其他物资的发运计划,优先保障电煤中长期合同兑现,提高运输和装卸效率。(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

(一)夯实责任主体。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市(区)要健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机制,增强机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强监测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强化科学应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定期调度。冬季用暖高峰期间,各市(区)要加强日监测和日调度,及时跟踪工作进展,加强能源保供高影响天气灾害检测预测和会商研判,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能源供给。要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防止扩大蔓延,确保实现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三)建立奖惩机制。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工作开展情况好的地市和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因工作不力、各项能源保供措施执行不到位,发生居民用电、用气停供限供的地市和企业严肃问责。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作为今年国有企业考核的主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市(区)、各保供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上传下达,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报告及时、处置果断。

(五)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各市(区)要加强与新闻宣传相关部门和媒体沟通,建立网上舆情24小时监测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保暖保供个案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