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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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篇1
为确保xx年春节期间道路交通的安全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市交通局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大队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巡查活动,以保障全区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道路安全防控巡查组,分组开展活动
根据我大队的职能划分及本次行动的要求,为加强此次道路安全防控巡查活动的领导,确保道路安全防控巡查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大队全员动员,组合成三个防控巡查组开展落实好管辖的63条县乡道路安全防控巡查整治活动。具体组成如下:
第一组:
组长:刘xx
组员:杨xx
第二组:
组长:闭xx
组员:李xx
第三组:
组长:徐xx
组员:宋xx
二、巡查方式和安排
第一阶段:巡查组按我区交通局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安排加强路面巡查,对管辖的63条县乡道路安全警示标志和标线、危险路段和拐弯路段应设反光镜及减速带、学校附近路段等道路安全设施的完善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和道路安全设施缺陷及时填写排查隐患表报大队办公室进行汇总后上报我区交通局。
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继续组织进行全面检查,督查落实好本部门及业主单位进行整改,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单位和路段进行重点巡查。
第三阶段:活动领导小组要重点把关,对排查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三、巡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开展路政安全排查:重点是对辖区63条县乡道路安全警示标志和标线(牌)的缺损、设立的检查与整改,堆放在道路上的建筑物的检查治理,影响交通视线障碍物等隐患的排查、治理,急拐弯路段应设反光镜、减速带的排查、治理,要严格按规定上路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迅速组织开展巡查行动。各巡查组要把这次春节期间道路安全防控巡查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巡查活动方案,立即动员部署,做到层层发动、部署、落实,确保此次道路安全防控巡查活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队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深入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跟踪到底、整改到位。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将排查任务落实到班组和每个岗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二)加强源头巡查,强化隐患整改落实。各巡查组要注重从源头查起,坚持边巡查边整改,以巡查促整改。对巡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单位和路段,要进行切实整顿,及时消除隐患和问题;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防止老隐患、老检查、老不整改现象发生。
(三)强化督查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巡查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查指导,确保春节期间道路安全防控巡查活动取得实效。巡查活动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
(四)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各巡查组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道路安全防控巡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春节期间道路安全巡查防控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五)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料报送。办公室要做好总协调和督查,加强值班制度,请各巡查组务必于xx年2月24日前将各组开展的情况书面报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
近期国内部分省份疫情问题受到广泛关注,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压力加大,各景区景点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旅部门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各项措施要求并落实,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确保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力、有序、有效。严格做好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不能放松警惕。各景区要加强关键环节和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查缺补漏,杜绝任何侥幸麻痹松懈厌战心理。
二、开展隐患排查,做好节前准备
各景区景点节前必须认真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提前做好各类防范措施。一是检查景区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检查景区是否落实游乐设备、防火、防汛等安全管理要求,重点自查景区游乐设施设备是否经过安全评估;检查景区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二是做好景区安全提醒工作,在景区设置好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三是制定好节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管理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与技能,完善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景区应急处置能力。四是落实好景区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公共设施消毒。
三、强化重点环节,落实疫情防控
各景区景点要做好今年春节游客高峰期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提前做好人员安排,灵活应对现场出现的各种情况。一是加强预约管理。把景区预约管理作为常态化工作要求,推动旅游景区流量管理前置,除老人等特殊群体外,尽量减少现场领票数量。二是景区科学合理设置承载量。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科学合理制定高峰期的游览线路和顺序,防止游客过度聚集,适当增加充足运力和工作人员,适当延长接驳车运营时间,及时疏导游客,避免游客滞留过长时间,维护景区良好秩序。三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入园人员必须扫码、登记、戴口罩、遵守“一米线”,一旦出现健康码为“红码”游客,立即上报属地乡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区文广新旅局。四是严格落实举办活动报备程序。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得在景区举行大型文娱活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一律不得举办。
四、做好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
各景区景点要通过官方网站、第三方平台、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指南、防汛防火知识和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推进文明旅游。
五、加强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渠道
各景区景点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以及安全工作措施。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提前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和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能迅速实施应急救援,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误报、不瞒报。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篇3
今年春节假日是《旅游法》实施后的第一个春节黄金周,是20xx年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效果的综合检验,对于维护琼海旅游良好形象,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假日旅游管理工作,确保广大游客在琼海度过一个规范有序、祥和安全的春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落实《旅游法》为牵引,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工作原则,围绕“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进一步巩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成果,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增强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确保假日期间社会稳定、秩序良好、游客平安,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时间安排
春节假日旅游管理工作时间为1月20日-2月8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检查阶段:1月20日-1月30日
(二)重点监管阶段:1月31日-2月6日
(三)节后总结阶段:2月7日-2月8日
三、工作任务
(一)保障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根据《旅游法》的规定,认真落实假日旅游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领导责任以及工作岗位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针对旅游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客运索道与大型游乐设施等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切实做好灾害天气、群体性的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的准备。加强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敏感场所的安全工作,对旅游道路交通、旅游客车、游船、缆车、索道等运载工具和游艺设备,易发群体踩踏、水上灾难、火灾、食物中毒等场所,认真做好隐患排查、预案演练和现场疏导工作;加强安全监管和检查监督,确保车辆安全、道路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设备安全、活动安全。督促指导各景区、公园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严格控制高峰时段游客总量,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二)强化假日旅游市场监管。根据《旅游法》的要求,引导旅游企业信守合同,增强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旅游服务行为,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体验,着力提高游客满意度。各部门要加大对旅游市场监管力度,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旅游市场检查。要把加强投诉处理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第一时间受理解决旅游投诉案件。
(三)提升假日旅游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大力营造节假日旅游气氛,积极组织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健康文明的旅游活动。旅游热点地区要尝试做好景区最大和最佳承载量核定和公示工作。开发针对不同消费群众的观光度假休闲旅游产品,做好游艇旅游、自驾游、露营房车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的服务引导工作。要及时发布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价格等旅游公共信息,特别是要及时发布风暴、强降水等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引导游客科学出行,理性出游。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广泛报道各种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开展一系列的《旅游法》宣传活动,引导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广泛参与“文明旅游”活动,主动抵制不文明旅游行为。
(四)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为维护琼海旅游形象,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专项检查力度。要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合同外指定购物场所或另付费项目获取回扣以及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开展涉海旅游项目检查,对违法违规者予以惩处;要加大对“黑社”、“黑导”、“黑车”、“黑旅店”的`检查打击力度;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和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游客、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
四、责任分工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市政府领导下具体承担并履行相应管理责任,各镇具体负责相关措施在本区域内的落实。对本市旅游景区公共设施、旅游交通及其它旅游服务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完善游客到访中心、旅游标识系统、景区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创新和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充分满足游客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产品需求。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信息服务,扩大游客知情权,满足旅游消费者信息需求。加大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零负团费”、欺客宰客、胁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负责做好全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旅游交通、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旅游投诉处理、媒体互动、旅游信息发布等工作。根据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加强和改进涉及旅游安全的消防管理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放射性物品等特种危险物品的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旅游企业主体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行为,打击街边散发虚假旅游广告、乱摆乱放等行为,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健全旅游预警及紧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培育讲文明、重礼仪、团结友善、热情好客的社会风尚,倡导文明、卫生、节约、环保的生活、生产方式,大力开展健康旅游、文明旅游、绿色旅游。
部门管理具体责任:
(一)旅游管理部门。结合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委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接旅游团队的行为;查处旅行社不按约定履行合同,通过合同外指定购物场所、另行增加付费项目等欺客宰客行为;查处无资质经营旅行社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以旅行社经理资格证、领队证等冒充导游证上岗等违法行为;查处以“烧香、解签”等为名诱导欺骗游客的违法行为;查处旅行社提供不合格供应商的行为;查处景区不符合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未依法公告景区最大承载量、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
(二)文化广电出版体育部门。负责并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旅游潜水市场的监管,对旅游潜水企业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并编制潜水合格企业目录,查处“黑潜点”;在职能范围内,加强对旅游大型演艺、空中、水上体育旅游项目的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查处旅游市场其它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文体旅游项目。
(三)公安部门。打击“四黑”非法经营、非法从业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导游证的窝点和人员,对利用“黑车”、“黑社”、“黑导”“黑旅店”等从事旅游经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各旅游经营场所秩序、治安、消防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社会治安的巡逻防范,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打击“黑车”,严厉惩处无资质运营车辆、套牌旅游车、从事旅游运营的行政用车、勾结不法经营者欺诈游客的出租车等经营者;要强化各旅游汽车公司和司机交通安全意识;维护公共交通场所秩序,查处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查处海上非法营运的行为;查处不向游客进行旅游安全提示、索要小费,擅自改变行程和恶意甩团等行为;查处旅游车私自承揽团队业务。
(五)税务部门。配合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接旅游团队的行为,检查景区开放是否符合税务监管要求,加大旅游购物、旅游潜水、娱乐等旅游企业足额按时纳税监管力度。通过税收杠杆有效遏制高额回扣、欺客宰客等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旅游合同专项检查,查处旅游企业不履行合同,合同外擅自增加自费项目和旅游购物,欺客宰客、私授私拿回扣、制假售假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配合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接旅游团队的行为;查处旅游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为;查处旅游餐饮点、旅游购物点短斤少两、低报价高结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宰客等行为。
(七)物价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旅行社组、接团价格专项检查,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接旅游团队,通过合同外指定购物场所、另付费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旅游企业在假日期间不执行政府定价,虚高标价,以及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干预措施等行为;加强旅游景区(点)、潜水点、旅游餐饮点、旅游车辆以及宾馆酒店客房价格的监管;加强各类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价格的监管,继续实行阶梯式平均差价率管理;查处旅游市场其它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各旅游餐饮企业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落实旅游团队餐饮标准,配合监督各旅行社企业按照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单位名录安排旅游团队;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餐饮企业等。
(九)海洋渔业部门。组织旅游、文体等部门开展涉海旅游项目检查,严肃查处黑潜水点、渔船船主私自招徕组织游客出海旅游等违法违规行为。
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问题的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
综合执法检查组职责:
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各相关部门组成综合执法检查组,采取节前检查、节中驻点、节后总结的工作方式,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督查监管,其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二)协助或参与做好旅游市场监管。
(三)协调重大旅游投诉、旅游安全事件的处理及重大旅游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四)对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进行总结。
市旅游、公安、工商、城管部门要加大旅游虚假传单的执法检查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把加强20xx年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管理工作作为提升琼海旅游形象的重要节点,作为巩固全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成果的重要举措,作为检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效果的重要内容,市政府要全面启动假日旅游管理机制,各部门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进行检查指导。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各综合执法检查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照部门联动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工作责任与分工;要注重加强与各部门、各方面的协作联动和配合,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三)强化信息报送。1月31日至2月6日,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旅游统计报表和当天接待情况综合信息,于每天17:00时前及时、准确、高质量地报送省假日办;节日期间,于2月3日12:00前上报前四天旅游市场运行情况小结,小结要点包括重点旅游景区游客接待量、旅游收入、游客投诉等旅游整体统计数据以及旅游市场运行情况;于2月6日17:00时前上报春节假日总结,总结要点和小结相同,并增加相关数据与上年的同比。
(四)严格值班制度。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各有关部门要将假日值班电话、旅游投诉电话和值班负责人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于1月25日前报市假日办。市政府以及有关单位应于1月26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布假日值班电话,方便游客咨询和投诉。
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大楼215室),值班电话:xxx,传真:xxx,邮箱:xxx@163.com。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篇4
近期,在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景区安全生产暗访中发现,周庄、虎丘景区存在游客在水上游时未穿着救生衣、个别景区电缆外露等安全隐患。年终岁首,两节将至,旅游市场持续回暖,游客出行和各类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激增,安全生产压力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旅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坚持不懈强化重点隐患治理
坚持重心向下,关口前移,聚焦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着力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
1.抓好消防隐患排查治理。结合“百日攻坚”太仓行动方案要求,各景区、乡村旅游区对照自查及苏州市轮查的.结果,对景区防火、建材消防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消防设施保养和维护、安全出口畅通等重点问题开展整改落实,切实拧紧安全阀门。对照省文化和旅游厅“百日攻坚行动”督查中发现的消防设施老化或配置不足,员工培训不到位、技能掌握不熟练等问题,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制订方案,细化责任,严肃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形成闭环管理。
2.抓好临水区域旅游安全管理。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临水区域旅游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码头、危险水域等重点游客集散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水上游览项目需向有关部门报备和安全检查后方可运营。
二、着力构建景区安全体系
始终保持高度警觉,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全面推进冬季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工作。
1.抓好特种设备设施安全。两节将至,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采取有效举措,时刻提防安全问题。企业要充分认清特种设备隐患的动态性、可变性,针对季节特点、时段特征、装备特性和安全周期,摸排隐患、制定对策,提高抗风险能力。
2.抓好景区交通安全管理。各景区、乡村旅游区做好大风寒潮和风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及时清理积雪积冰道路,必要时采取关停措施。加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危险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标识。
3.做好应急事件处置能力。“两节”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三、科学精准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科学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1.抓好人员流量管控。严格执行景区分时预约制度,控制客流和最大承载量,采取指挥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切实提升景区服务管理水平。
2.抓好防范措施落实。做好消毒保洁和公共卫生,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强化购票、入园、游览、乘车、购物和用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
四、持续不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重视员工岗前和岗位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技能和处置能力,组织面向游客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1.抓好安全信息发布。市文体广旅局文旅官微要及时发布天气、交通等预警预报信息,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在适当位置及时发布相关提醒,针对冬季及假日旅游特点,有针对性地发布出游信息。
2.抓好值班值守工作。特殊天气和元旦春节期间,各景区、乡村旅游区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证投诉渠道和应急响应渠道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遇有重要问题加强请示报告。要完善相关预案,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3.做好禁塑限塑工作。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深入贯彻落实苏州市文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文旅行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做好禁塑限塑工作,同时加强餐桌文明宣传,有效制止旅游景区内的餐饮浪费现象。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篇5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xx年节假日安排,20xx年春节共放假7天,时间为20xx年2月11日至17日。根据四川省和成都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都江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为统筹做好20xx年春节市场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平稳规范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助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市民、游客生命安全健康,确保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做好文旅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严格遵循工作指南,完善工作制度。要按照《四川省20xx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第二版)》、《都江堰市文体旅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多两有”和“五有一网格”等疫情防控措施,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遵循本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扎实防疫,不留隐患。
(二)严格控制客流,落实防控措施。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工作要求,景区景点及文娱场所严格落实最大承载量不高于核定最大承载量75%的限流要求,严防游客超限。各旅游景区景点、民宿酒店、文化娱乐场所要严格落实“两验证一检测一登记一填报”制度,对消费者实行验证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检测体温,登记身份证和联系信息、填报场所码信息,一个环节都不能少,要确保消费者所有信息查验无误后方可进入消费。
(三)严格加强文旅场所、体育场馆防疫安全管理,督促各场馆备足防疫物资。各旅游景区景点、民宿酒店、文化娱乐场所要配备足量防疫物资,在酒店、民宿入口处要设置体温监测点,对酒店民宿大堂和景区售票处、入园闸口、广场等易出现人员聚集的区域增派人手、加强疏导。要强化应急隔离区域和应急疏散区域设置管理,配齐应急设施,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用得上、用得好。要强化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坚持对重点部位、公共用品、设施的清洁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增加垃圾清运频次,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
二、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社区、相关科室和涉旅企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贯穿到春节假日工作的始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春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风险防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雨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及时做好安全管理和应急救助,坚决防范遏制涉旅安全事故发生。同时,针对节假日客流量集中情况进行重点预防,积极配合旅游、宣传、公安、应急、交通、医疗、气象、卫健等部门,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灾害天气、防火安全、群体性的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的提示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保障
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基础上,做好各类景区景点、文博馆所、体育场馆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和主题景观营造;结合亲子游、家庭游、近郊游出游特征,精心安排组织旅游线路,开发多样化旅游产品;创新开展欢迎礼、年夜饭、家乡菜等暖心服务,营造开放场所浓郁春节氛围;切实提升旅游景区、旅游住宿业、旅行社、导游、讲解员服务水平,为广大游客提供全面周到、温馨精致的服务,让广大游客充分感受到都江堰市的关怀和温暖;大力开展文明旅游,积极发挥党员服务队、青年先锋号等团体作用,加强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人性化服务,引导游客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用好“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心”服务平台,深化“倾城旅游”等智慧平台服务功能,在交通出行、消费购物、在线购票、酒店入住等方面创新便捷服务。
四、强化自身监管责任,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平稳
(一)街道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办公室(文化旅游发展办)
1.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指挥全街道假日旅游工作,负责制定假日旅游工作方案,启动假日旅游联动协调机制。
2.负责假日期间对涉旅科室和社区假日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收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信息汇总并形成通报,及时报相关领导。
3.负责受理、处理、转办各类旅游投诉,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4.负责及时统计假日期间旅游市场数据和运行情况并汇总上报。
5.负责报送春节假日旅游工作总结。
6.加强对全街道景区景点、旅游民宿、旅行社、文化娱乐场所、农家乐、酒店疫情防控的检查指导,确保疫情可控的前提下有序对外开放,重点控制景区景点游客数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二)党群办
1.负责按照“提前规划,全面布局,紧扣主题,连续发布”的工作思路,营造节日氛围,做好假日旅游新闻宣传,确保假日旅游的正面影响。负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新媒体资源,发布假日旅游交通、天气、安全提示和假日旅游市场信息,关注自然灾害、海外安全形势、传染病疫情等对旅游活动的影响。加强监测预报,做好防范和疏导,引导广大游客合理、错峰出行。
2.负责按市文明办要求,开展“礼让他人、文明出行”“理性消费、热心公益”“文明用餐、节俭养德”的文明旅游宣传和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市民文明有礼、友善优雅,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3.负责加强对文明服务、文明旅游、诚信经营等正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引导建立文明有序的假日旅游市场秩序,营造健康积极的假日旅游氛围。
4.负责加强宗教场所旅游监管。
5.负责依法查处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非宗教教职人员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从事欺骗游客、借教敛财等违法活动。
6.负责营造辖区内良好的节日氛围,宣传城市形象,推广文旅名片。
7.负责在假日期间组织旅游志愿者与涉及社区配合提供旅游咨询服务;负责旅游志愿者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三)综合办
负责机关单位停车场对外提供免费停车。
(四)派出所
1.负责配合协调整治街面拉客行为。在游客集散地安排警力执勤巡查,依法严厉整治街面拉客的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开展节前集中清查行动,加强辖区内的涉爆涉危单位、加油(汽)站的管控;配齐反暴恐装备做好节日期间游客集散地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3.负责安排落实交通保障分方案和交通管制通告,加大对“酒驾”的检查和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设置好分流提示牌、景区指示牌,做好春节期间游客集散地和主要街道的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畅通。规划好临时停车场,指挥市民、游客车辆有序停放。安排巡逻力量做好停车场车辆巡逻守护,防止机动车及车内物品被盗抢。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实行区间临时交通管制。
4.负责落实城区防控分方案,安排警力在街道开展巡逻执勤和应急处置。
5.负责对不执行政府规定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
(五)文化服务站
负责指导做好全街道影院的疫情防控工作。
(六)民生服务办
负责对旅游沿线、景区及周边涉旅企业的公共场所卫生进行检查、规范,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负责指导景区(景点)、涉旅企业(场所)做好疫情防控。
(七)市场监管分局
1.负责牵头整治欺客宰客行为。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诱导游客高价消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商业贿赂、旅行社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对景区及周边、旅游沿线的宾馆、酒店、农家乐、餐馆及旅游产品销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服务水平进行规范提升。
3.负责及时受理、查处涉旅的投诉举报,受理率和查处率达到100%。
4.负责依法对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游客生命安全。
5.负责加强对全街道宾馆饭店、农家乐、乡村酒店的价格检查,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坚决查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6.负责检查景区(点)门票是否存在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等违法行为。
7.负责检查景区(点)等场所配套停车场,景区周边餐馆、茶楼、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配套露天停车场及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收费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并查处违法行为。
8.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八)综合执法协调办
1.负责牵头整治尾随兜售、诱骗游客照相等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依法对辖区主要街道、景区周边及通往景区的道路沿线各类出摊占道、车辆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和规范。
3.负责整治非法运营行为。打击和取缔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三轮车、野的、野摩”。负责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管理,突出抓好客流、车流集中地区和时段以及事故多发地段的交通疏导。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公布假日运输投诉和监督执法电话,及时处理游客投诉,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4.负责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公路通行风险隐患,督促做好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对公路进行日常巡查,对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公路“畅、洁、绿、美、安”。
5.负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安全设施缺失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及时整治,并按标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通行客运车辆的道路进行排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对正进行施工的`项目,要求业主做好安全措施,确保道路施工安全。
6.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九)企业服务站
1.负责加强商贸服务业规范经营,统计报送重点商贸企业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收入。
2.负责指导做好全街道酒吧、餐饮、茶楼、咖啡馆、啤酒馆的疫情防控工作。
3.负责配合市税务局督促检查涉旅企业依法纳税,重点整治涉旅经营单位不按规定开具税务发票和开具假的发票等违法行为。
4.负责做好假日期间供电、通信、网络信号覆盖等方面的保障和服务工作。
5.负责加强对大型游乐设施的巡查。
(十)应急管理办
1.负责全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旅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2.负责提前做好消防安全检查方案及预案,提前对景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防止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十一)农业畜牧业服务站
1.负责查处非法捕捞和销售野生鱼的行为;负责检查非法经营保护类鱼类的行为;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2.负责针对可能发生的极端恶劣天气,适时发布对游客有实用价值的气象信息。
(十二)林业服务站
负责加强对森林类景区(景点)、自然保护区等区域森林植被资源安全、森林防火的监管工作。负责查处非法经营利用国家保护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十三)各社区
1.春节期间,各社区书记、社区主任为假日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掌握该辖区内游客情况,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向街道当日值班领导报告。沿山社区要严格控制火源,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点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及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2.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辖区内每天将融创文旅城、熊猫谷、赵公山财神庙路口和王婆岩旅游咨询服务点布置完毕,并确保人员到岗到位,认真做好旅游宣传、旅游咨询、拉客人员劝离等工作,为游客提供热情的帮助和服务。同时加强辖区内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辖区内涉旅场所的防控检查,严格控制游客数量,确保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3.管理好辖区内农家乐的经营行为,严禁农家乐业主参与拉客,教育引导当地村民不在旅游沿线向过往车辆招手拉客喊客、招揽生意;加强对辖区内农家乐的防控检查,防控不到位的不得对外开放。
4.完善假日旅游公共服务。进一步推动“厕所革命”。组织并倡导辖区内的单位对外免费开放厕所。为广大游客打造全面、更高效、更便捷、更贴心的假日旅游出行体验。
5.负责统计报送辖区内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
6.督促辖区内酒店、民宿、景区景点、社会旅馆、“网约房”、“短租房”、农家乐、KTV、网吧等文化旅游消费娱乐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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