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学校安全管理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春节学校安全管理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春节学校安全管理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全乡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全乡人民度过一个快乐、平安、祥和的节日,根据“1.2”全县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和《长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县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县安办发【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乡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乡政府成立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乡长原泽英同志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乡长王瑞科同志任副组长,乡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国土所、供电所、联校、卫生院、林管站、水利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村村委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王瑞科同志任主任。
二、工作重点及内容
春节将至,节日期间是各类事故易发、高发期,安全工作任务更重,各单位、各村要认清搞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做好春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结合市、县、乡各级政府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为主要抓手,全面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时各单位要清晰职责、明确任务,把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1、对辖区内的煤矿企业要强化节日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乡镇安监站和煤矿所在村委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尤其是对已关闭煤矿企业,国土所和所在村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对政策性关闭煤矿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废弃矿井的看管,禁止出现私挖乱采的现象,如发现情况要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对此类私挖乱采的现象要严肃处理,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2、节日期间要切实抓好非煤矿山、建材和危化企业的安全工作,安监站和各村委要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形成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二是针对全乡辖区内的加油站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自查企业内部火灾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各村要配合派出所重点监管烟花爆竹的.存放、运输和燃放,如村内有大型燃放烟火活动,各村要及时上报派出所和安监站备案,并安排专业场地、专业人员统一燃放,确保节日期间不出现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
3、各单位要加强对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检查,确保带病车辆不上路,上路车辆不带病,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4、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由于目前气候干燥、降雨偏少,目前我乡已进入护林防火期,为了确保节日期间不出现森林火灾险情,各村要成立护林防火工作小组,明确各片责任人,加强宣传,禁止在野外非法用火,确保护林防火工作的有序开展。
5、学校要强化各项安全措施,通过班会的形式向学生宣传贯彻安全知识,尤其在放假期间,及时发放安全告知书,要求家长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在离校期间的安全。
6、卫生院要加强对节日期间食品卫生质量的检查,让人民群众吃到放心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制定大面积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7、对正在施工的项目,各村要配合安监站做好工程监督,防止工程队为了节日期间赶工期,组织施工人员加班加点,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8、各单位、各村要从20xx年1月5日开始,到2月25日结束,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所有涉及到安全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要重点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一时无法排除的`要停工停产停业,决不允许带着安全隐患生产作业,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排专人死看死守,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将排查信息按照要求上报乡政府安监站。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单位、村委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把具体工作落实到人,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从组织上保证春节期间的安全。对安全不到位,重视不够,不负责任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乡政府将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二)搞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单位、村委要召开职工(村委)会议,教育广大职工(村民)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别是加强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司机人员要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杜绝酒驾、醉驾、超员、超速和带病行驶等现象发生,防治发生交通事故。
(三)加强节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村委一定要健全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制度,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决不允许值班人员脱岗、断岗、漏岗,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按时上报安全信息和各类报表。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乡政府值班领导汇报,不得延误。各村、各单位于20xx年1月25日前将“两节”期间值班花名表报送乡政府。
春节学校安全管理方案 篇2
随着寒假和春节的临近,冰雪灾害和强降温天气增多,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寒假前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过上一个祥和、健康、文明、和谐的节日和假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特制订如下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通过开展安全大整治活动,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狠抓细节落实,完善管理措施,确保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了校长罗起祥组长,安监科解建国为副组长,值班教师为成员的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春节期间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
三、工作重点
1、安全保卫。寒假前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力量,增加安保人员,完善制度,增加投入,改善条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师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严格落实出入登记制度,把好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关口。教育学生假期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2、消防安全。防火工作是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学生相对集中的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正常使用。加强对学校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保证校舍内疏散标志和照明设施的正常使用。教育学生寒假期间不乱燃放烟花鞭炮,不玩火。
3、交通安全。春节期间雨雪等恶劣天气较多,且大量车辆返乡,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季节,禁止学生租用、乘坐“三无”车辆。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遇有大雪、大雾、大雨等极端恶劣天气,道路不畅通、交通困难,学校要上报当地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及时调整上课或放假时间,确保师生安全。
4、食品安全。严把饮食关,严防食物中毒。教育学生在春节期间注意饮食卫生和饮食安全。
5、校舍设施安全。对学校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要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情况。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要检查保管存放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6、周边环境安全。学校门口机动车道路要请求交警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禁止在学校500米范围内设立“三室两厅”;杜绝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饮食摊点和小卖部。
7、安全教育。放寒假前在开展好常规的安全课的同时,根据实际工作特点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结冰的河面滑冰玩耍,不在野外生火、玩火,不在民间风俗、春节等节日期间乱燃烟花爆竹,教育学生安全用电,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
8、应对突发事故。教育学生要学会应对紧急情况;要让学生了解暴风雪、大雾、地震、发生火灾,常见传染病等自然灾害和疾病的知识;加强对学生禁毒工作教育;教育学生应对突然情况,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学校要重视春节前的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排查和整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遏制事故的发生。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校长要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好安全工作,对学校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认真分析原因,研究防范对策,确保安全。假期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安排好教师值日,每天要有一名班子成员带班。
3、合理安排,坚守岗位。寒假期间,充分利用假日期间对校舍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落实好假日期间的值班制度,确保校舍和学校财产安全。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种形式搞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自护能力。
春节学校安全管理方案 篇3
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安全工作
各村委会(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针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制定严密细致的措施方案,以高度的责任感、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一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生产的打击力度。镇安委会要认真牵头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清理。派出所、工商所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开展联合执法,竖决打击取缔非法窝点。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重点村(社区)、重点户明确专人负责,重点监管。三要加强对销售市场的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确保经营安全。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要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加油站,坚决予以关停。
(三)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派出所、工商所、镇中心卫生院、交管站、中心学校等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娱乐、两矿矿区旅馆、饭店、集贸市场、车站、网吧、医院、卫生室、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到位,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器材齐全完好。加强对重点防火单位和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庙会期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监管和检查,有效防范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派出所、交管站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对危险路段和重点时段的监管,坚决查处“三超”、“三违”等违章违法行为。
(五)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要针对当前年底和气候特点,严查一些施工企业度冒险作业,疲劳作业和塔吊等特种设备带病作业,坚决杜绝“三违”等违章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此外,对窑厂、煤矸石厂、洗煤厂、液化气站点、锅炉压力容器、骑路集市方面,也要加大监管和检查的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特别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坚决打击无证、无照及非学生专用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
三、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
“两节”将至,加之受气候和工作繁忙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极易发生各类事故。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针对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特点,认真配合安全检查,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紧密结合,坚决把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两节”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信息畅通,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四、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部署好、落实好,组织人员开展自查、整改、防范。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开展督查,对工作措施不力,搞形式,走过场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对今冬明春安全生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于20xx年xx月xx日前报镇安委会。
春节学校安全管理方案 篇4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控制在120个以内。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始。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网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所有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研究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方便、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网点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提供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1月30日和2月25日前报送区燃放办。区燃放办地址:金剑路218号(区公安局407室);传真:xx;电子邮件:xx;值班、举报电话:xx;联系人:彭xx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