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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团队评优方案

2026/01/30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年度团队评优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年度团队评优方案 篇1

一、评优评先注重以师德为先的原则。

教师师德是衡量评优评先的重要标准。在学校突发事件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校工作有贡献、教师公认、师德好、经行政集体研究、教师公认的可直接评优评先。

二、年度考核量化入等考核方案。

1、注重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的月考核是教师平时德、能、勤、绩的.综合体现,也是衡量教师工作态度和实绩的标准,其计算方法如下:

班主任

科任教师及教辅人员

2、年度考核要以注重实绩的原则。

以当年元月、7月两次教学成绩为实绩,以50分为基分,超年级平均分1分加分,以此类推。低年级平均分减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提高分加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降低分减分,以此类推。

3、加分因素。

(1)获奖加分:当年年度获“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两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的教职员工可按省级5分、市级3分、县级2分加分。

(2)发表沦文、经验点滴文章加分。

为鼓励教师学习业务、提高素质,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按省级1分、市级0.75分、县级0.5分加分。

(3)教学活动加分。

县及以上优质课、信息技术比赛、教学竞赛等活动获奖、获辅导奖的教师按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优秀奖按三等计入)加分。同一次教育教学活动,按最高获奖等次计。m

4、减分或排除评优因素。

(1)早退、迟到全年累计超过8次不得评优秀等次。事假全年累计10节,病假全年累计20节,不得进入优秀等次。

(2)旷课、旷会、旷工一次不得评优秀等次。

(3)学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4)全校教职工因工作失误受到县局、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责任人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所带班级学生在校期间有违法犯罪现象,受到校级以上处分的。

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因责任事故导致学生伤害的,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

从事有偿家教的。

三、说明:

1、有主线学科的教师按平时考核积分和教学考核积分、加分因索、减分因索之和计入考核总成绩。

2、学校行政和非主线学科教师按平时考核积分、加分因素、减分因索之和的80%计入考核总成绩,并进行民意测评,占20%。

3、每位教职员工的年度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再按分配的优秀指标数,确定进入优秀人员名单、通过教职工测评,校行政审查最终确定年终考核进入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年度团队评优方案 篇2

一、组织管理

成立校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考核对象、评定等第及人数

1、本校12月在编教职工。党政正职由教育局考核。见习期教师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

2、本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为15人。其中1人为“记功”、其余为“嘉奖”。

三、考核内容

依据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约定,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为基础标准,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考核内容为:

1.德。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2.能。全面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政治鉴别能力、政治领悟能力、政治执行能力、学习调研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3.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忠于职守,遵守工作纪律,爱岗敬业、勤勉奉献、担当作为等情况。

4.绩。全面考核以学生为中心,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产生的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5.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系统、行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操作方法

本年度教职工考核按照个人小结、民主推荐、教代会推选、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公示上报五个程序开展。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个人小结: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进行个人书面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年级组内进行交流。

2、民主推荐:分三个层面进行:一是分别在年级组、行政组、教辅组层面进行组内推荐,二是分别在教研组层面进行组内推荐,教辅人员由行政人员推荐,三是考核领导小组推荐。各组推荐等级及人数比例分别为:优秀(A等)30%;良好(B等)40%;一般(C等)30%(具体人数见推荐表)。

由人事干部汇总推荐情况(组室推荐占比10%,教研组推荐占比10%,考核领导小组推荐占比30%,学期考核占比50%),上报校考核领导小组。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集体讨论、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名单。

3、教代会推选:由教代会代表在确定的`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名单中推荐1人为记功,14人为嘉奖。

4、考核领导小组评议: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教代会推荐情况进行集体讨论、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档次。

5、确定候选人的原则:根据三个层面推荐情况,采用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鉴于优秀人数限制,若组内推荐得票数高、但近两年获得区级及以上各类先进者,礼让他人(有突出贡献者除外)。中层以上人数不超过优秀档次人数的三分之一。

6、公示上报: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上报区教育局审批。

五、时间安排

12月9日—15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校园网公布方案。教职工完成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

12月16日—22日:教职工组内交流、民主推荐、教代会推荐、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12月23日—29日:名单公示。汇总、填表、上报工作。

12月30日:材料上交。

年度团队评优方案 篇3

一、考核评优机构

(一)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统筹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考核评优工作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秘书:

二、年度考核评优对象

本方案适用我院当年(上年度考核结束后至本年度考核结束前)除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之外的所有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含待聘人员、落聘人员、全面履行协议的停薪留职人员)。其中下列人员予以区别对待:

1.因病(因公致伤除外)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出国探亲或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人员、6月底以前离退休的人员、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参与年度考核评比。

2.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3.公派学习或培训的人员,如学习或培训时间超过1年,依据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如学习培训时间不足1年,参考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

4.部队转业(退伍)的人员,其转业(退伍)前的情况,可参阅转业(退伍)时的鉴定,无大问题者,定为“合格”等次。

5.挂职锻炼人员,如挂职锻炼超过半年的人员,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如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人员,根据挂职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

6.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注:处级领导干部、院办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的年度优秀考核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

三、考核评优程序

1.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学校相关文件,组建年度考评工作小组,部署年度考核评优具体工作。

2.被考核对象提交年度考核表和“优秀教师”申请表。

3.考核评优工作小组根据本方案评定被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和“优秀教师”,向全院公示年度考核评比结果,听取反馈意见。

4.向学校报送年度考核和“优秀教师”评比结果。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条件如下:

(一)“优秀”等次条件

“优秀”等次采用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按着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优秀”等次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治学严谨,模范遵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每学期至少承担1门本(专)科课程的教学任务且教学工作量达到本院平均工作量。(因学校或本院的原因没有达到教学工作量要求除外)。

3.未出现违背国家政策和法律散布非法言论、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辱骂或体罚学生、违反教育部规定非法收取学生钱物等行为。

4.未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任何教学事故或未在任何教学环节出现违反教师工作规范的行为。

5.未受任何党纪、国法和行政处分。

6.无故缺席(或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本院或所在教研室组织的各种会议或活动未达到2次。

7.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市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

(二)“合格”等次条件

未达到上述“优秀”等次要求,但不符合下述“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级条件,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条件

1.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教学事故;1次II级或2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1次I级、2次II级或3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受行政警告、记过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受行政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不接受学院工作安排(如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任务)的,年终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

五、年度评优

年度评优采取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参评对象,按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年度评比为“优秀教师”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

3.按规定完成所教课程的课外教学环节如作业批改和课后辅导答疑等。作业批改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10,课后答疑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20(上述数据取整数)。

4.各类教学巡查所任教班级,情况正常。学生无故缺席率不得超过应到学生人数的10%(批准提前就业、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除外;未及时出示有效请假证明,视为无故缺席)。

5.学校督导团随机听课,评价不得低于70分。

6.评建办抽查试卷、毕业论文等,不得有明显差错。

7.两个学期学生网上评教,不得2次均位列本院参评教师的后50%。

8.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量化评分,不得2项得分均为0分。

六、年度考核评优量化标准

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内容包括:教师风范(分为考勤和师德师风2个部分,占30分)、教学工作(分为教学工作量、任教课程门数、能力提升和教学竞赛4个部分,占45分)和科研工作(分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成果转化5个部分,占25分),合计100分。

(一)教师风范(30分)

1.考勤(10分)

学校、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和会议,出满勤,无请假、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现象,计满分10分。否则,按下列标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1)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扣0.2分/次,6-10分钟扣0.4分/次,11-15分钟扣0.6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课1节或缺席处理。

2)请病假扣0.5分/天,请事假扣1分/天,请假0.5天按1天的50%扣分。

3)无故旷缺扣5分/次。

2.师德师风(20分)

1)遵纪守法,关爱学生,乐教爱教,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计基本分12分。

2)工作业绩突出,获得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表彰奖励,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在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主流媒体(指党报、党刊或党政部门主办的网络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事前在学校宣传部备案)。国家级加8分/项,省(部)级加6分/项,市(厅)级加4分/项,校级加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上年度“优岗”、“优秀教师”荣誉,不参与年度考核量化评分。

(二)教学工作(45分)

1.教学工作量(25分):圆满完成折算后的正常教学工作量,未因主观原因给学院和学校造成损失和影响,计基本分15分。超额完成正常工作量,按每40课时1分的标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25分;因主观原因未满正常工作量,按每5课时0.3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5分;经批准外出学习或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工作量不扣分也不加分。

注:

(1)管理工作量计入正常教学课时计算(管理工作不满10个月,按月计算),计算标准如下:

教研室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

班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担任2个或3个班的班主任,第2个班加50%,第3个班加25%);

课程组长/二课堂活动中心负责人:30课时;

党/团/工兼职书记/主席:30课时,兼职委员/组长:15课时;

其他兼职:15课时。

(2)学术讲座按10课时/场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主持的讲座,平均分享课时。

(3)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按10课时/项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指导的项目,平均分享课时。

2.任教课程门数(5分):以1学期1门为基数,计1分。每超过1门课程加1分。课程门数确定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编号为依据,代课的课程课时数不少于30/门。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能力提升(5分):公派下企业/行业锻炼,计0.5分/月;获双师型教师证书、晋升教授、获得博士学位,计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教学竞赛(10分):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院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比赛、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获得等级奖励,按如下标准计分:略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多名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团体参赛,每个指导教师按相应等级分值的100%计分;多名教师共同指导或共同完成单个学生参赛,按相应等级分值平均计分。

(3)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含)教学竞赛(如英语演讲比赛)获奖,但证书上未署名,计分标准如下:贡献较大,(如演讲稿撰写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贡献次之者(如演讲稿修改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5%。

(4)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非党政部门举办教学竞赛参加或获奖,按相应等级分值的25%计分。

(5)指导学生参赛需提交经学院审批的培训方案和课表。

(三)科研工作(25分)

1.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身份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包括科研论文和教研论文。按如下标准计分:略

注:

(1)在核心期刊扩展版发表的论文,按该核心版的50%计分。

(2)同一篇论文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3)学术性书评视同学术论文。

(4)译文、文学作品按相应类别论文的50%计分。

(5)在A类期刊上合作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类别分值的60%计分,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生论文,教师为通讯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对待;在外单位做兼职博导或硕导指导博士或硕士论文,并作为通讯作者且署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按相应类别分值的100%计分;在读研究生和访学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相应类别分值的50%计分。本条款中被指导人和指导老师都为我院教师的不重复计分。

(7)报纸理论版学术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字。

(8)论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研究介绍等不予计分。

2.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且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出版的学术性书籍,包括专著、编著和译著、教材。按如下标准计分:略

注:

(1)每部著作字数不少于15万,主编、参编规划教材/教参以申报书为依据,参编教材/教参还必须注明所编写的章节,否则不予计分。

(2)合作的专著、编著、译著,第一作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3)合作的教材,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30%,参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0%;如果没有参编,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40%;教参按教材相应等级分值的50%计分;如果有多名主编、副主编或参编,共享所得分值,排名第一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其他人平均分享相应等级分值的40%。

3.研究项目

研究项目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主持人身份主持的学科研究、教学研究和管理研究立项项目,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1)纵向项目:指上级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科研和教研项目(不含“挑战杯”项目),按如下标准计分:略

注:

(1)立项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结题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

(2)主持人计相应级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级别分值的15%、10%、8%、7%。

(3)主持人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未成功,但在学校对本院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加分,计2分/项。

2)横向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兄弟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按进校科研经费(以财务部门、科研部门的证明为准)计分。计分标准为:每1万元计4分(小于1万元计2分)。主持人和参与人的计分方法同纵向项目。

4.成果奖

成果奖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由校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包括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按如下标准计分:略

注:

(1)以上奖项若有特等奖,则视为一等奖,其余奖励等级依次顺降一级。

(2)以上奖项若未划分等级,视为三等奖予以计分。

(3)社会公认的重要专项奖励由学术委员会决定计分。

(4)获得多项奖励的同一成果,其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5)合作成果,主持人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等级分值的15%、10%、8%、7%。

5.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

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必须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其计分标准如下:

注:合作专利和新品种、软件著作,主持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三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四依次计相应类别分值的16%、14%、10%。

七、附则

1.不在当年考核评优时间范围内(元月1日-12月31日)的奖项(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成果(以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和事件(以事件发生的时间为准),不参与当年的年度考核评优。但是,先年12月1日-31日因为客观原因没有收到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获事件可以参加当年度的评比。

2.未提供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和事件,不参与年度考核评优。

3.量化考核和评优,如最后一名为并列名次,则将各项得分不封顶累计,取最高分。

4.本方案中提到的党政部门如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党委、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娄底市委、娄底市政府、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国务院以及国家权力组织机构的国家教育部、国家科技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技厅、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科技局、娄底市人社局,不含其下属职能部门和指导委员会、组委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等。

5.本方案中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6.本方案从20xx年度开始执行。

年度团队评优方案 篇4

一、成立考核小组:

组 长:何xx

副组长:熊xx 苏xx

成 员:邱xx等

张 林 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二、成立监督小组:

组长:赵xx

成员:陈xx等

三、考核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2、真正把教职工中优秀的同志推荐出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办法:

1、成立评审小组;

2、对考核对象进行审核打分;

3、根据评分推选出候选人上交述职报告;

4、确定对象进行公示;

5、确定表彰名单。

6.行政、教学、后勤,按上级名额分配进行比例计算,评优选先

五、评审细则:

(总分100,思想政治20分、教育教学、后勤工作及行政人员考核各50分、行政测评20分、民主测评分10分)

(一)、师德师风政治思想表现:(20分)

1.学校要求上交的资料,一次无故不完成者首先不能参加评优评先,达到3次以上无故未完成者年终师德考核不合格。

2.园内组织各种活动,3次以上因临时假不能参加的,本学期不能参加评优选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活动的一次加2分。

3.凡有家长和幼儿反映教师打或辱骂幼儿,经查实1次扣5分,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处罚。

4.请假(除婚丧喜事,生病住院者外),其余请假1天扣0.5分,事假5天以上(含5天)、病假8天(含8天)者本学期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住院并启动医保10天上(含10天)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5.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学校查岗,一次未在岗者扣2分;旷工一次不得参加考核;

6.满勤一月加1分。

7.主动承担学校工作,经学校考核小组认定工作量后一次加2分。

8.在幼儿园指定穿园服和佩戴岗位牌时,未予配合的老师1次扣2分。

9.上班时间串岗、摆龙门阵者,一次扣5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打毛衣、上网、玩手机看课外书等)发现一次扣2分。

10.幼儿园在开展活动时,全园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未遵守一次扣2分。(小班前两周可适当使用方言)

11.教职工上班期间留彩色指甲或长指甲的一次扣2分。

12.全体教师(含行政、后勤)在参加或组织活动时穿超短裙和高跟鞋、披散头发的,经学校提醒未整改者一次扣2分。

13.财产管理:对自己所管理的资产,妥善保管,放置有序,无遗失、损坏(自然损坏例外)。资产遗失、非正常损坏或非自然损坏,扣2分。

注:同等条件下未请假和未换班者优先评优评先。

(二)、行政人员工作考核(50分)

1.行政会一次未参加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2.上级及学校交办的任务未按时完成者一次扣8分,造成重大影响的一次扣15分。

3.上班时间未经园长同意擅自离岗、网购、玩游戏,发现一次扣10分。

4.主动撰写论文、参加各种比赛,参照教师获奖加分。

(三)、班级教育教学工作考核(50分)

1.教学工作

(1)保教处安排或教师自愿组织公开课、送教下乡等教学活动,须提前两天把教案交保教处检查同意后方可组织此次活动。公开课每次主教加5分,协教(本班教师或保教处指派)每人加2分、讲座每次加3分;二级培训加2分,保教处组织的教研活动,未当班老师必须参加的,未参加一次扣1分。活动当天换班、事假、病假可以不参加此活动。

(2)教案敷衍了事,与周计划(课程表)不相符的发现一次不能参加评优评先。教案备详案且有教学反思记录,教案必须随堂带教案,不定期抽查,没有按时备完教案1次扣2分。

(3)各班教师应认真按一日活动时间安排表组织幼儿开展各项活动并关注幼儿,未按一日活动细则开展者一次扣2分。

(4)备课中反映出示的教具抽查时发现没有教具一次扣2分(教具在周计划中反应)。

(5)除学校统一组织外,充分带动幼儿和家长一起开展公开集体亲子活动,(由保教处检查并参与)主讲教师加5分,协助教师加3分。(一学期不超过2次)

(6)每班自制玩具比例达到40%以上,并保证幼儿人手一件(每少一件扣1分)。

(7)在教师当班时间内,制作教具和备课以及其它工作不管幼儿,查证一次扣5分。

(8)经学校同意,组织幼儿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主教加5分、协教加3分。

(9)中午午睡要求:不能睡觉,不得离岗,巡查纠正幼儿睡姿、盖被,午睡中生病的幼儿及时照顾并报值班医生(行政值周、当班医生抽查中没做到发现一次扣2分)。

(10)环境创设中,主题墙必须按每月开展主题活动的资料布置,区角材料含公共区角每两周填充一次,主题墙和区角填充材料必须和活动进度同步,本班负责的环境创设区域按时完成,每月考核记录优秀加5分、未完成扣5分。

(11)早操时每班必须有教师带操,保育员教师专门负责接孩子和组织幼儿秩序,未带操者查证一次扣3分。

(12)由幼儿园指派外出指导工作的教师,每次加2分。

(13)承担外来观摩学习的班级,组织活动教师1次加5分,配班教师1次加3分。

(14)教师参加各种比赛活动,获园级一等奖加3分,园级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优秀奖加0.5分;获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获地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优秀奖加2分;获省级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优秀奖加4分;或国家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优秀奖加5分。

(15)论文获奖加分同上,发表论文一次加3分,每学期限额3篇。

2.家长工作

(1)各班每学期必须召开二次家长会(报保教办公室作记录并检查,另附表册、图片等资料应证),未召开的一次扣5分;另组织家长开展培训、交流、探讨会、家长培训、家长义工活动(报保教处记录、必须有方案、培训内容、反馈表、图片)本班教师一次各加5分。

(2)各班教师必须做好班上幼儿的家访工作,新生要求全部家访,新生家访无需图片印证;老生要求每班每学期每位老师家访4名以上幼儿,并有图片等资料印证,未完成者一次扣1分。

(3)班上无家园宣传栏各扣3分,每月需更换一次,未更换的一次扣1分。(内容:幼儿个别表现、新的教育理念、各种计划、通知、安全知识等)教师共同完成。

(4)不管家长询问任何事,均要求耐心解答如发生冲突经查明原因属教师责任的一次扣5分。

4.班级管理工作:

(1)每天需将幼儿用品(杯子、毛巾、桌、椅、门、窗等)进行消毒处理,各种消毒工作由当班教师指导保育员教师完成,未完成的发现一次扣1分。

(2)教师未按时接班的一次扣2分;班上物品摆放混乱,发现一次扣1分(主要指桌椅、区角、书包、书及被子等);不及时关空调、关水、关电者发现一次扣1分。

(3)如幼儿尿裤子或大便在裤子里未及时处理者发现一次扣5分。(注:午睡期间不能禁止幼儿上厕所)。

5.安全工作:

(1)出现事故经查实属于离、串岗的'教师一切责任自己承担以外,另扣考核分8分。

(2)未按要求做好晨检一次扣2分。(班级)

(四)、后勤工作(50分)

1.未按要求完成计划、记录、表册、总结,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发现一次扣2分。

2.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2分。

3.工作到岗但不认真履行工作,未遵守岗位职责,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5分。

4.经检查,工作有问题,不及时整改,造成影响的,一次扣5分。

5.乐于接受学校交办任务,并能保质保量完成,一次加2分。

6.无正当理由拒绝学校临时交办任务,一次扣5分。

7.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评比、比赛活动获奖的,以保教处考核奖励为标准实行同等加分。

8.教师撰写论文发表,同样以教学教师考核奖励为标准实行同等加分。

9.辅导幼儿作品获奖,同样以教学教师考核奖励为标准实行同等加分。参与奖、纪念奖、普遍性的优秀奖等不加分,但作为评优选先一个重要隐性加分因素。

10.上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同样以教学教师考核奖励为标准实行同等加分。

11.部门迎接上级专项检查,合格以上加1分、优秀加3分,不合格扣5分。

(五)、行政测评(20分)

行政人员根据教师和后勤工作者的工作表现对其测评;

园长对中层干部工作度评分;

其测评占总分数的百分之二十。

(六)、民主测评(10分)

1.班级教师由本班家长进行测评,家长给予班级教师的测评占总分值的百分之十。

2.后勤工作人员由班级教师进行测评,教师给予的测评占总分值的百分之十。

3.全园教师对园长及中层干部民主测评,测评占总分值的百分之十。

每位教职员工的基分是一学期100分,根据以上考核细则进行学期考核,其分数每学期公布1次,公示期3天。一学年总分在120分以下者(不含120分)扣除年终绩效奖金,年终考核不合格;以分数高低排列,推选出市级、园级、表彰人选。对专项奖项不用比分推选。

六、本制度从20xx年1月开始试行,

试行期间原《仁怀市实验幼儿园评优选先考核方案》废止。

年度团队评优方案 篇5

一、考核目的:

规范和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服务标准,通过考核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积极性,利用经济这一杠杆作用,推动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确保总公司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考核原则:

1、服务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

2、逐级考核、统一考核;

3、公平、公正、公开。

三、考核对象:

物管处全体员工。

四、考核细则:

1、考核人:各项目主管为主要考核人;公司品保部、人资部负责考核项目日常工作跟进、监督和执行。

2、考核周期:每月一次。

3、考核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各操作手册的规范文件;评价个人当月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

4、考核内容:

劳动纪律:出勤上有无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方面情况。

工作情况: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及业主满意度。

安全方面:工作过程中有无事故发生。

执行力:对公司的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及执行中的创新完善情况。

礼仪形象:举止是否文明、服务用语是否恰当、衣着是否得体。

成品保护:设备有无丢失、缺陷,公共设施维护情况。

领导力、决策力:对日常事务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对部门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的指挥调度,本部门的整体战斗力,本部门重大活动的决断与调整。

5、检查方式:主管每天检查,物业主任每周不定期随机检查,公司品质保障部和其他职能部门随机抽查。

特别说明:在检查过程中如出现妨碍检查或弄虚作假者,经确认情况属实的将对其加倍处罚。

6、考核程序:

每月25日各项部门主管将汇总,并报主任审核后公布。品保部将检查、拍照记录,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随机考核记录交专人汇总,计算分值后报人资部,最后由人资考评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