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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方案

2026/01/30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差、档次低和环境“脏、乱、差”为突破口,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建管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造硬件设施,整体提升市场档次,着力维护食品安全,更好地发挥市场在方便群众、促进流通、繁荣经济等方面的作用,为市民提供文明、卫生、有序的交易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农贸市场管理日趋优化。市场内无证照经营、欺行霸市、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商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

2.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日益好转。市场及其周边的“脏、乱、差”现状和霸摊、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现象基本消除,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显著改善。

3.食品安全卫生日臻规范。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本次集中整治时间为20xx年7月至12月,通过半年的努力,使我市城区农贸市场面貌明显改观,初步实现城区农贸市场布局合理、业态多样、环境优美、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的现代化农贸市场体系。

本次整治工作的范围为城市中心区及周边的农贸市场。江滨市场是本次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整治力争达到三星级市场的标准。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及街道参加的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以及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项目推进、规范管理三个专项行动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工商局为牵头单位,财政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商贸办、市场总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督查和验收。安排专项补助资金,保证城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以城市管理执法局为牵头单位,公安局、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商贸办、市场总公司、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开展交易、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督促、定期检查市场及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秩序整治,加大对偷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项目推进专项行动小组以工商局为牵头单位,国土局、建设局、建管局、商贸办、供销社、消防大队为成员单位。做好城区新建农贸市场的规划工作,引导市场举办者对农贸市场设施进行改造提升,落实农批市场二期扩建。

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小组以商贸办为牵头单位,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市场总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对上市商品的监管,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肉类产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公母猪肉、病死猪肉冒充生猪肉销售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市场禁售商品的查处。

市场总公司、供销社、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面承担起本辖区、本单位农贸市场的整治任务,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7月中旬)。市场总公司、供销社、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在7月上旬对各自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专题调查,对各市场举办单位、各市场的摊位数、软硬件设施、市场周边情况、市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治工作思路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一场一方案”的要求,针对各自辖区内市场存在的不同问题,制定好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分类整治工作方案于20xx年7月20日前报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行动组要根据本组工作职责,提出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好各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方案于20xx年7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下旬)。

广泛宣传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步骤、政策规定等,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各相关市场主办单位要牵头召开市场经营者座谈会,组织学习《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市场举办者、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充分认识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形成全员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场总公司、供销社、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指导工作。

市场总公司、供销社、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与辖区内各市场举办者签订《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书》,明确和落实市场举办者的任务。市场举办者要与经营者签订《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督查工作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3.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至11月)。按照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在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专项行动组要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和责任分工,开展市场软硬件改造提升和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市场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市场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开展市场软硬件改造提升和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加强市场日常管理。通过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的脏、乱、差问题。

4.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对照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城区农贸市场进行逐个逐项评估检查。加强督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市场,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对工作不到位的市场,责令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构筑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途径,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强化市场经营管理工作上升到关注民生、为民谋利的高度来认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务求本次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巩固成效,建章立制。各单位要通过本次各项专项整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从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着手,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制定和完善强化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研究落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具体办法,尽快建立起我市农贸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高农贸市场监管水平,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3.落实资金,加强保障。为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健康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场举办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安排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财政部门在城乡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中切出150万元,专门用于城区农贸市场各项专项整治提升工作。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为了全面规范我办集贸市场的管理,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彻底解决我办市场及摊点群卫生脏乱差、妨碍交通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为广大市民提供整洁有序的购物环境,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有关文件精神,在我办范围内开展集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方便群众、促进消费、规范经营、美化城市、服务经济”为目标,着力解决集贸市场摊点破坏环境卫生、占道经营等违章违法行为,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购物方便、卫生整洁、交通便利、秩序井然、管理规范的消费和生活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形象,推动全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目标

目前我办范围内形成的集贸市场临时疏导点一个和龙子湖便民服务中心。临时疏导点的位置设在姚桥路东段路北,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四周拉建围墙;龙子湖便民服务中心位于龙子湖小夏街时埂社区,共设摊位45个。

通过规划疏导、拉网过筛、集中查处、督查整改等整治手段,实现下列目标:

1、取缔一些非法摊位;

2、限期取缔一批“露水”市场;

3、基本消灭集贸市场的溢摊现象;

4、使便民服务中心基本达到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场容卫生整洁、四害密度达标、无溢摊和违章占道经营、日常管理达到规范化集贸市场的检查标准。

本次专项整治要以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为抓手,以解决以后便民服务中心将会出现的秩序混乱、卫生脏乱为重点,切实达到“市场与市容并美、流通与交通并畅、发展与稳定并举”的整治目标。

三、整治原则

此次整治规范工作要遵循“疏堵结合、建管并举”的原则。对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面貌的占道经营,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

四、整治实施办法

1、以市场主办单位为主,改善集贸市场的硬件设施。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主办单位要对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逐项排查在硬件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安全、上下水、宰杀间、鱼池、家禽笼、防蝇防鼠防尘、公厕、垃圾收运设施、污水处理、防火防盗等方面的缺项,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整改。对需要解决硬件设施的市场名单,办事处要协调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确保整改到位。

2、以市场为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规范日常管理。

市场负责人是创卫达标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照创卫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要做到市场布局合理,场牌、标牌、指示牌、公告栏美观醒目,摊位摆放整齐,卫生制度健全、落实,建立台账管理。食品摊位三证齐全,从业人员受过卫生健康教育,食品销售符合卫生规定;肉类商品经过检疫,票据、验讫章齐全;豆制品挂牌经营;蔬菜经检测农药残留不超标后上市。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和及时进行卫生保洁。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及时清运垃圾,进行药物消杀,降低四害密度。取缔无证照经营,严禁溢摊和占道经营。各类市场管理资料和创卫资料保存完好,建档管理。

4、以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消灭集贸市场的溢摊现象。集贸市场溢摊现象,是由于经营者为逃避交纳管理费用,市场管理者对其缺乏制约手段,少数街道受利益驱动任其泛滥等多种因素造成。溢摊现象不消灭,必然侵害市场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集贸市场整治中,有关单位必须采取根本性措施,解决市场溢摊问题。要推广“场街共管”模式,由各集贸市场出资,由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负责对溢摊问题实施全天候死看硬守。

5、以工商部门为主,认真执行法律法规,严把准入关,加强日常巡查。

经整治规范后,市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真正实施长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集贸市场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以及各市场主办单位,共同研究长效管理的措施,并随时检查督促市场管理者按规定的要求实施日常管理。要严把发照关,对市场外围的门面房禁止从事畜、禽、蛋、水产品、豆制品以及蔬菜等的交易。针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弱势群体就业矛盾,应按照有关的.规定或政策,对安排一定比例的下岗再就业人员的集贸市场可适当减免相关费用。对不执行管理规定仍收取农民直销摊位市场管理费的、或不设置农民直销摊位的市场管理者,必须依法严格查处。

五、实施步骤

制定方案阶段。各责任单位对所整治范围内的各种摊位和小市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科学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治方案。

组织实施阶段。各责任单位按照所制定的方案,对所负责的道路、街区范围内的集贸市场实施全面整治。

检查验收阶段。由东区管委会财政局及相关责任部门、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及相关责任部门对照任务分工,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抓好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六、具体情况

临时疏导点和龙子湖便民服务中心按照统一规划、规范设置的原则进行管理:

经营设施统一规范。临时疏导点内的经营设施摆放整齐,位置固定,临时疏导点周边不得有占道经营;

强化长效管理。我办将派专人负责临时疏导点内的日常管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强化卫生管理。安排专人负责临时疏导点内的卫生清扫工作,及时清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强化安全管理。与商户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由我办安全工作负责人指导经营者建立自治小组,互相督促,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办将加强临时疏导点日常管理力度,在方便辖区群众的日常生活需求的同时,规范管理疏导点,确保环境卫生整洁、经营秩序规范、安全系数高。

七、保障措施

强化领导,建立机构。为确保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我办成立了专项整治小组,财政所为牵头部门,以各相关部门为责任部门,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部门联动、全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集中整治,巩固成果。各责任部门、村、有关单位要按照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安排,通过集中突击整治,解决集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彻底改变集贸市场脏乱差的局面。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职能部门、村、有关单位要落实巩固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长效管理,力争整治一处,管理一处,巩固一处,确保集贸市场的有序经营。

完善制度,确保落实。积极争取省、市、东区管委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全面落实对经营户的减免保障支持,优化办事程序,规范工作行为,为广大经营户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切实做到让经营户安心、让老百姓放心。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升监管效能,营造整治、有序、卫生、安全的放心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根据市局关于用2-3年时间在全市农贸市场实施管理升级工程的部署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系统“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工商形象”作风整训活动的部署要求,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坚持属地管理、重抓本级、突出重点、纠建并举的工作原则,坚持重基层、打基础、抓长效的管理理念,坚持法律手段与市场化措施同步的方法,创新完善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进工商监管职能到位,促进市场主办单位管理责任落实,实现主体准入、食品(含农产品,下同)安全、经营行为、经营秩序、消费维权和环境卫生管理全面升级,努力把农贸市场建设成为人民群众和党委政府放心满意的消费场所。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日常巡查监管,推进工商履职规范到位。实行市合科周查制、基层分局日巡制,推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定标“五定”巡查监管模式,严格落实巡查痕迹化管理制度,实现工商部门农贸市场日常巡查监管到位。具体要求:一是落实巡查监管责任。各基层分局对辖区内每一个农贸市场均要落实日常巡查监管人员,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并将巡查监管人员的姓名、工号、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在市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20xx年度,各基层分局要选择一个农贸市场落实日巡制,每天对市场巡查不少于一次,对管区内的其他农贸市场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市合科每周要对各基层分局农贸市场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二是确保巡查履职到位。20xx年度农贸市场巡查监管的任务主要为三个方面:

(一)指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1、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及时清扫场内垃圾;

2、指导市场主办单位维护市场秩序,划行归市,督促经营者在指定区域经营,严禁消费者车辆进入市场。

3、指导市场开办者每天查验、收集、登记猪肉、家禽检疫合格证明,并将检疫合格证明装订归档。

(二)检查入场经营者主体资格:

1、检查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市场主体许可证件及批准文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2、查处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检查交易行为:

1、检查场内有无假冒伪劣商品,重点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制品、假冒牛羊肉等违法行为;

2、检查场内有无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野生动物及其制成品;

3、依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场内的农产品质量监测结果,对农产品销售企业及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的农产品销售者销售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对场内经营者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禽类及其产品的,依法取证后报县局市场合同科,由市场合同科统一移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予以处理。

5、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经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6、对市场开办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严格巡查痕迹化管理。各基层分局要健全完善农贸市场巡查监管痕迹化管理制度。巡查监管人员要及时全面如实将检查情况、违规整改等情况等记入《巡查记录》;对依法和有关规定应予整改的,规范制作《行政提示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文书;对依法应当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法定程序办理。巡查监管人员必须在检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录入市场监管软件和经济户口软件。检查资料除作为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材料管理的外,其他必须在检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归入经济户口管理档案保存。

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打造安全放心的交易环境。针对市场日常巡查发现和媒体报道、群众投诉所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农贸市场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加强部门联动,突出执法办案,实行监管倒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政府、市民满意的市场环境。具体要求:一是开展市场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不同季节入市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积极会同食安委、农委、动物检验检疫、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强化重点食品的专项检测监控,强化索票索证和溯源管理,严厉查办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市场主办单位的责任。二是开展市场经营秩序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辖区农贸市场存在的无照经营、短斤少两、制假售假、欺诈销售、欺行霸市、乱摆乱设、出场经营等突出问题,适时进行集中专项整治,营造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管理有序的交易环境,达到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划行归市、秩序井然的规范化管理要求。要适时据情开展保护野生动物、限塑等专项整治,及时有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市场环境卫生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辖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及时会同商务、城管等部门和镇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消灭环境卫生死角,查纠各类不卫生、不文明行为,整改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推进检测体系运行管理,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积极组织开展农贸市场检测室达标建设活动,提高市场食品检测的实时化、网络化和一体化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相关分局要将督促指导市场检测室规范运行作为农贸市场日常巡查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常态化的督促指导工作机制,予以推进落实,保证市场按时完成规定项目和批次的检测任务,抽样检测实现规范化,检测数据上传率和检测结果公示率达到100%、不合格食品销毁率达到95%以上。要加强检测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在依据工商职能查办违法违规案件的同时,与食安委、农委、食监、质监等部门建立检测信息通报制度,积极建议相关部门对合格率较低的食品开展专项治理和召回、溯源等工作。

开展长效管理达标评比活动,落实市场主办单位责任。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贸市场落实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长效管理保证金和政府奖励制度的落实。县城农贸市场保证金的缴纳和奖励资金的落实由县局负责与县相关部门、阜城镇以及市场主办单位做好对接工作;乡镇农贸市场由基层分局负责与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市场主办单位做好汇报沟通和协调对接工作,争取落实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分季度开展长效管理达标评比活动,对管理达标的市场给予奖励;对管理不达标的市场,降低信用类别,限期整改,扣罚保证金,并进行公开曝光,从而有效解决市场主办单位责任缺失的突出问题,树立一批不同投资主体、不同类别档次、不同管理模式的样板市场,促进农贸市场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具体要求:

一是推进落实市场主办单位的法定义务。要将推行市场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契约式”管理等“四项”制度列为达标评比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强化主办单位和经营户的食品安全责任。20xx年各基层分局辖区农贸市场肉品、家禽行业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户占比要达到95%以上、批发经营户建立购销台账的占比要达到100%,实行食品安全“契约式”管理的市场要达100%。20xx年肉品、家禽行业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户占比要达到时100%,并逐步扩大到其他行业,力争到20xx年各类食品经营户全面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是推进市场日常管理规范到位。要将市场管理制度化、经营秩序规范化、食品检测正常化、消费维权便捷化、环境卫生标准化列为达标评比的重要内容,推动市场开办单位切实履行应尽的各项管理职责,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

三是推进市场诚信文明创建活动。要将市场诚信、文明、平安的创建标准要求列为达标评比的重要内容,强化定期检查考核,推动市场开办单位完善市场硬件设施,落实创建措施,规范经营户的信用评定管理,提升市场诚信文明水平。20xx年全县农贸市场开展经营户信用评定管理要达到85%以上。到20xx年市场信用评定管理要达到90%以上,创成省级诚信文明市场1个、市级诚信文明市场2-3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贸市场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消费安全,一直是地方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实施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是工商部门履行自身职责、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切入点和有效抓手,全系统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县局成立由一把局长主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市合科牵头,消保科、公交科、注册科、私个协、消协等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的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全系统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的推进实施。县局相关科室要在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能的同时,加强科室之间的配合和对基层分局的工作指导。各基层分局要整合管理力量,形成整体推进合力。

(二)强化督查推进。县局将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实施情况纳入督查重点,适时进行明查暗访,加大日常督查力度,确保升级工程有序推进和有效落实。各分局在推进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中要不避矛盾、敢于担当,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确保升级工程取得成效。各分局要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在每年6月20日前和12月10日前要分别将半年和年度专项工作总结报送到县局市合科。

(三)严格奖惩措施。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责任,确保每一个农贸市场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员,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按照作风专题整训活动的部署安排,扎实做好对照排查、整改落实、长效管理等工作。对在实施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工作中管理责任不明确、任务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工作无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参与评先评优资格;对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问责办法的规定,适时开展责任追究。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方案 篇4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农贸市场消毒。

一、消毒原则

(一)消毒范围及重点

1.市场售卖水产品和肉类的区域及公共区域是消毒重点范围。

2.市场售卖其他产品的区域,也需要进行消毒。

3.消毒的重点对象为地面、台面、运输车辆及宰杀工具、称量工具等。

(二)消毒方法的选择

针对消毒对象和消毒现场的不同,选择高效、可靠的消毒方法,化学消毒时可使用含氯类消毒剂,选用其他种类消毒剂时,严格按说明书的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操作,以确保消毒效果。

二、职责分工

1.摊主负责摊位范围内消毒,包括摊位环境物体表面和各种用品用具,并记录。

2.农贸市场安排专人负责公共区域的消毒,包括公共卫生间、公共区域的地面和物体表面等,并记录。

3.农贸市场管理人员负责每日对市场内所有区域消毒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

三、人员防护

消毒人员应穿戴工作服、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等。

加强手卫生,以洗手为主,用洗手液或香皂在流动水下洗手,在接触可疑污染后使用含醇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四、消毒方法

(一)水产品销售区

1.地面

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至地面全覆盖,不留死角,或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的拖布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

2.摊位表面

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至摊位台面的所有表面,或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的抹布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3.砧板

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砧板正反面及侧面,或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的抹布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彻底冲洗干净。

4.刀、剪刀、刮鳞器等宰杀工具

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工具所有表面,或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消毒过程中注意避免刀具划伤。

5.称量工具

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称量工具所有表面,或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的抹布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6.冰箱

将冰箱内容物清空后,断电、恢复至室温,冰箱的内表面使用2000mg/L季铵盐类消毒剂擦拭消毒,外表面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7.水池

水池排空后,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水池所有表面,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8.水龙头

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水龙头所有表面,或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的抹布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9.防水围裙

每日营业结束后,将防水围裙彻底清洗,清洗后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晾干。

10.胶靴

使用牌消毒泡-腾-片配制成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

泥土墙吸液量为150ml/m2~300ml/m,水泥墙、木板墙、石灰墙为100ml/m,地面喷药量为200ml/m~300ml/m。

以上消毒处理,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min。

2、纺织品

耐热、耐湿的纺织品用泡-腾-片25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不耐热的`纺织品可采取过-氧-化-氢-薰-蒸消毒。

消毒时,将欲消毒衣物悬挂在密闭空间,按每立方米用11%过-氧-化-氢15ml/m),使用超低容量进行喷雾,喷雾后房间密闭2h。

3、动物及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和呕吐物稀薄者,每1000 ml可加消毒粉50g,搅匀放置2h。

尿液每1000ml加入消毒粉5g混匀放置2h。

成形粪便可用20%漂-白-粉乳剂2份加于1份粪便中混匀后作用2h。

对厕所和禽舍的粪便可以集中消毒处理时,可按粪便量的1/10加消毒粉,搅匀加湿后作用24h。

4、柜台及家俱

可用消毒泡-腾-片配制成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喷雾量为50ml/m~100ml/m。

5、动物-尸-体

动物-尸-体应焚烧或喷洒消毒剂后在远离水源的地方深埋(并在-尸-体上覆盖消毒粉剂),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水源。

6、运输工具车、船内外表面和空间可用消毒泡-腾-片配制成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喷雾量为50ml/m~100ml/m。

作用60min。

7、垃圾

消毒-泡-腾-片配制成1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喷雾时要进行翻动,确保全部垃圾接触消毒液,作用60min以上。

消毒后深埋。

8、空气

房屋经密闭后,对细菌繁殖体和病毒的污染,每立方米用5%过-氧-化-氢溶液进行超低容量喷雾,喷雾量为20ml1g/m,喷雾后房间密闭1h以上。

四、评价原则

1、过程评价

是否在发现疫情后及时对所有必须消毒的物体按规定的方法采取了有效的消毒措施。

2、效果评价

实验条件允许时,可以按照《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效果评价,当消毒前后自然菌的-杀-灭率≥90%时可以认为消毒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