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物资库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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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物资库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做好救灾物资调拨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应急函〔20xx〕36号)要求,确保汛期我市救灾物资保障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结合当前全市救灾和物资保障现状,现就做好救灾物资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进救灾物资储备规范化管理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承接好救灾物资储备相关工作。一要全面了解县级救灾物资实物储备现状,摸清家底,按照标准编制好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年度采购计划,协调发改、财政、民政部门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确保汛期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所需。二要督促做好协议储备(本救灾物资协议储备特指除实物储备外,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与拥有应急资源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偿服务合同,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合同约定,能够优先使用这些单位或个人的应急物资,满足救灾需要)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公益等方式,由相关生产企业、大型超市等提供社会化服务,加快构建多元化救灾物资保障体系。三要积极与民政、发改等部门进行对接,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救灾物资管理办法》,明确救灾物资的购置、储备、调拨、使用、发放及回收等事宜,确保救灾物资管理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开展。
二、切实加强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救灾物资保障工作时效性强、工作量大,要切实加强救灾和物资保障能力建设,为救灾工作提供保障。各县市区要根据应急管理部门“三定方案”职责定位,扎实做好人员转隶工作,配齐配强县乡两级专职救灾物资保障管理人员,强化工作衔接,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机构改革后责任清晰、履职到位,救灾物资保障工作有条不紊、平稳过渡,不断提升突发灾害应对能力。市局拟定于六月中旬召开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培训班,培训内容为灾情报送管理业务,县市区要巩固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成果,不断提升乡镇灾害信息员的.灾情报送水平,及时、规范、准确有效地完成汛期灾情报送工作。
三、尽快建立县级救灾物资调运机制
5月24日,市应急局会同市发改委、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机构改革期间市级救灾物资调运的会商纪要》,对市级救灾物资调运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县市区要根据部门“三定”方案职责定位,参照市级救灾物资调运工作机制,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厘清责任、明确流程、严格程序,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良性沟通协商机制,尽快建立县级救灾物资调运机制,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救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四、进一步强化救灾物资应急调运演练
各县市区要尽快修订完善《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按照实战要求,在进入主汛期前,结合抗震救灾、防汛抢险等演练活动,强化救灾物资调拨、运输等关键环节的实战演练活动。力争通过开展多灾种、多形式的演练活动,发现短板、解决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救灾物资调拨程序机制。要强化综合协调,增强与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确保关键时期救灾物资调运通畅,保障有力。
救灾物资库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2
为全面加强地震灾害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适度、完备、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努力提高公共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储备、共享资源、统一调度”的要求,建立健全抗震救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对本行业、本辖区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统筹和指导工作。
(二)适度完备,重点突出。针对地震灾害的特点,按照“适度完备、重点突出,先重点、后一般”的要求,确定应急储备物资的种类和规模,明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建设目标,分阶段组织实施。
(三)多种形式,注重实效。按照“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相结合”的要求,全面推进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政府储备以利用现有社会仓储能力代储为主,商业储备以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实行最低库存管理为主,生产能力储备以扶持重要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保有必要生产能力为主。倡导全社会积极捐助、捐赠各类应急救援物资,鼓励家庭储备个人基本应急物资。
(四)管理科学,调度快捷。依托应急资源管理平台数据库,将必需的应急物资录入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系统,实行统计调度管理。积极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合作机制。完善民间应急物资和运输能力紧急征用和补偿机制,将各类有效社会资源纳入全县应急物资动员保障体系。
三、工作目标
以行业部门储备为支撑,商业储备、能力储备为基础,社会捐赠和家庭储备为补充,建立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全县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四、工作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认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收集、整理、报送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方面的重大信息;监督检查县级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负责震后化工、矿山领域应急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即临时避难场所必需的物资,如帐篷、被服、炊具等生活必需品。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生活和重要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接收、调拨、供应和组织协调工作。做好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工作,负责协调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筹措和调用,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能力和有关信息。落实县救灾物资储备计划,根据《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县救灾物资储备库按照满足转移安置人口数5000—1万人的规模储备救灾物资;制定重点生产、经营、仓储单位最低储备管理办法,建立救灾物资代储机制,签订供货协议,保证自然灾害发生后生活类物资及时供应到位。
县商务局:实时监测全县生活物资供应、价格、运行情况,掌握生活物资市场供需动态,适时增加储备,做好临时价格干预等工作,确保重要生活必需品达到常量储备。
县公安局:负责安全保卫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应急状态下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特别通行证件发放与管理,维持公路运输交通秩序,做好应急物资仓储点、发放点的安保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县内外援助、捐赠物资的接收、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县级应急储备物资和紧急救援物资采购、储存、调运所需资金。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处置地震灾害应急调查设备、装备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市生态环境局古浪分局:负责震后环境污染(含核污染)事故处置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县住建局:负责处置建筑工程、城市供水供气震后应急物资的储备。
县地震局:负责处置地震灾害监测相关的应急物资的储备。
县交通局:负责公路运力组织、公路抢险工程机械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应急抢险专用物资设备应急车辆的储备调运。
县水务局:负责震后水库防洪防溃坝物资的采购、储备、接收、调拨、供应和组织协调工作。实时监测震后水库情况,掌握灾情应对物资供需动态,确保救灾物资常量储备。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作物种子、农业保温物资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县林草局:负责震后林草区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应急物资的储备。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有关食品药品的生产和代储工作,负责特种设备震后抢修抢救应急处置物资的储备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震后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储备。
县工信局:负责通信应急抢修物资的`储备。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处置消防安全和抗震救灾抢险救援时所需应急物资、设备的储备。
武警古浪中队:负责抗震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时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
县供电公司:负责大面积停电抢险、抢修应急物资的储备,负责电力应急抢险物资的储备。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各自抗震救灾工作实际,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救援和生活类救灾物资。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制定本部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实施方案。根据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年度应急储备物资的品种、数量的专项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应急状态下应急储备物资的调用、运输和发放工作。
五、工作机制
应急物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储备、管理和调用。
(一)本级调用。地震灾害发生后,应首先紧急调用本级政府应急储备物资,用于抢险救灾。
(二)请求支援。在本级应急储备物资短缺时,可向上级政府提出紧急调用申请。内容包括:受灾情况、所需物品种类数量、运达时间和地点、是否需要专业人员赶赴现场指导、联系人信息,由本级政府主要领导签发。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电话报告并经县政府同意后,先行组织实施,事后补办手续。
(三)紧急支援。县发改局接到应急管理部门的调运指令后,应迅速通知承(代)储库,在10小时内将全部物资送达,并代垫运输费用。
(四)响应结束。救灾物资的回收应当本着“科学使用、合理回收、节约资源、提高效能”和“谁发放,谁回收”的原则进行。救灾物资使用结束后,由物资管理单位对未使用和回收类的救灾物资进行整理、归集和回收。不能重复利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做报废处理。
救灾物资库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3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中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和应急体制,确保物业公司遇重大汛情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的要求,为将抢险救灾工作落到实处,保证今年安全度汛,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县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积极防御洪涝灾害,为构建和谐社会,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常备不懈、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统一领导,精心部署,协调动作,分级管理,分工明确,科学调度,进一步强化防汛责任,切实抓好防汛工作的各个环节,完善、落实各项防汛预案,加强汛情监测和预警预报,提高防洪防涝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给住户和公司带来的损失。
三、主要任务
1、落实责任制。认真落实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洪防汛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
2、组织制定、实施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结合各部门、各项目实际情况,充分预见可能发生的问题,科学合理地制定防洪、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3、各部门、各项目把防汛物资落实到位,做到防汛物资充足,做到定点、定位,由专人负责管理。
4、各项目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确保信息畅通,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四、领导指挥及抢险救灾机构
1、建立防汛工作小组
指挥:王正建
副指挥:张洪、徐灵、桑军
成员:张翼、李华明、王丽苹、李晖、赖萍、张英、李国岗、郭小虎、陈卓
2、建立公司防洪防汛抢险突击队
各项目自行组成抢险突击队,队长分别由各项目经理(或秩序维护主管)担任。
五、主要职责
1、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迅速接收与传达防汛部门和上级领导关于防洪防汛救灾的各项指令。
(2)部署和指挥实施防洪防汛救灾行动。出现险情,各抢险突击队受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指挥。
(3)掌握各单位防洪防汛工作基本情况,了解汛情并及时上报。
(4)执行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
2、防汛抢险突击队职责
(1)接收和上报防汛救灾情况。
(2)直接参与防汛救灾行动。
(3)协调受灾住户安置、转运。
(4)执行公司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任务。
六、前期准备工作(各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1、提前检查疏通地面和屋面排水沟,清理化粪池和污水井、检查排水主管与市政管网接口,保证畅通。
2、检查排污水泵,保证重要位置(发电机房、水泵房、配电房)等位置的污水泵能自动运行。
3、检修备用发电机和控制线路,保证应急电源的`安全可靠。
4、检查手电筒的完好,检查设备机房应急照明。
5、检查小区避雷系统。
6、检查外墙立面,通知住户,整理阳台、屋顶花园、清理高空搁置物,雨棚。
7、修剪小区大树枯枝、虫害严重的树枝。
8、确定应急情况车辆和人员的疏散路线和位置。
9、项目固定专人,每天定时收看当地天气预报,并将重要信息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七、项目重点位置和设备设施(各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1、对设备机房,及低于小区水平面标高的设备设施进行重点监控(地下室、电梯井)。
2、办公电脑和监控主机、道闸设备等公共用电设备。
八、物资准备工作(各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1、准备备用水泵、水桶、扫把、毛巾。
2、准备必要的雨具如雨伞、雨鞋、雨衣。
3、应急照明如:手电筒、应急灯。
4、应急通讯如:对讲机。
5、医疗救护:止血带、消炎药、碘酒、创可贴。
6、抢险工具和材料如安全带、安全绳、铁铲。
7、准备必要的资金。
8、应急保障车辆。
九、出现汛情后的应急措施
1、普通汛情应急
(1)加强与县防汛部门沟通,加强汛情监测预报。
(2)根据我公司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各部门、各项目提出防汛要求,对住户有组织地进行疏散。
(3)采取措施,保障防汛系统的联络畅通。
(4)对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依据部门的汛情趋势判断意见,加强对住户防汛宣传教育,平息谣传,稳定民心,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重大汛情防汛应急
(1)在接上级领导重大汛情应急通知后,汛情涉及的各项目防汛救灾突击队快速集中,投入防汛抢险工作。
(2)组织力量做好住户疏散安置工作,采取有利措施,尽量保障住户基本生活条件。
(3)组织有关人员维护公共秩序,防范有人趁机捣乱。
(4)了解灾情,做好宣传工作,平息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具体的应急措施参考以上流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照项目的防汛应急工作方案实施。
十、信息汇总和报告
项目防汛指挥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对本辖区可能发生防汛信息的分析汇总,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迅速将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对于各类防汛突发事件及可能导致的各种隐患,任何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司办公室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遵循以下原则:
1、重要信息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2、一般信息按分项目管理权限,报送各项目防汛负责人。
3、公司防汛工作小组接到重大的汛、工、险、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
十一、其他
当面临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或涉及住户正常工作、经营、生活秩序的情况,配合各项目客户服务中心就近口头通知客户,并做好客户安抚和解释工作。
救灾物资库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4
为做好我市防汛抢险物资调运工作,全力保障防汛抢险抗灾工作,现根据《烟台市市级应急物资调拨规程》《龙口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以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认真做好防汛抢险物资调运工作
(一)物资调用分工
市防指办负责协调各镇街区,市发改局、应急局、住建局、水务局、消防大队、交通局、公路中心等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工作,上述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各自防汛抢险抗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同时,根据市防指办调用指令按照程序组织调出,确保我市突发较大洪涝等灾害时防汛抢险物资及时、足量保障到位。
(二)防汛物资调拨程序
1.需调运防汛抢险物资时,市防指办向市发改局、市联社等有关单位发出物资调拨函,调拨函中应明确以下内容:调拨物资的原因、名称和数量、调运(入)地点、调拨时限、接收单位、联系人等基本内容(附件1)。调拨函应同时抄送至相关镇区街道知悉。
2.有关单位依据调拨函,按照物资调运流程,包括正常情况和特殊情况(附件2),按时限要求将物资运抵指定地点,移交给物资申请单位,并按规定履行好交接手续。
3.物资申请单位收到调拨函后,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做好调运、接收等工作,并在调运工作完成后,物资接收单位将有关情况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市防指办及市相关物资储备单位。
二、共同推进职责落实
(一)建立协商机制
各相关物资储备单位要建立协商机制,各方应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工作进展高效、顺利开展。负责物资调运的'同志要24小时处于应急状态,尤其是进入汛期后,要加强纪律保证,有关人员要随时接听电话,各方要强化协作配合意识,时刻关注天气情况,关注洪涝灾害发展趋势,认真做好物资调运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
各方应要加强与市防指办的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共同推进物资调运工作顺利开展。当市级防汛物资储备不足时,由市防办向烟台市防办申请调拨烟台市级防汛物资。市发改局、市联社作为市级防汛物资储备单位,要参照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做好救灾物资的购置、储备、调拨、使用、回收及发放等其他事宜,确保救灾物资管理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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