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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方案

2026/02/01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社区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社区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方案 篇1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市教体局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师生中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全校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15日结束。

四、主要工作安排

1.积极组织师生参加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主题贴文征集活动。

2.组织在职教师参加全市学法用法考试。

3.在学校内醒目位置悬挂国家语言文字法规及其他法制宣传标语。出法制宣传板报。利用校园广播、多媒体、板报、主题班会、学校师生集会等形式开展国家语言文字、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教育法、教师法等涉教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学校良好的`普法宣传及法制教育工作氛围。

4.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工作,做好校园板报、印刷资料、学生作业、学校上传网络信息、校园广播、师生交流等方面的用语用字规范工作。

总之,我校把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社区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方案 篇2

根据区普法办《关于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主题,按照《青岛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市南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执法人员和辖区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市南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xx年“12.4”法制宣传活动自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

四、活动内容

(一)收看法制文艺节目。认真组织收看12月4日晚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间播出的,由中宣部宣教局、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和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法治的力量》特别节目;积极参加由中宣部宣教局、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主办,xx网共同承办的法制宣传教育网上系列谈活动。

(二)开展集中法制宣传。围绕《中共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五”普法,以及平安青岛、平安市南建设等重点内容,参加12月2日全市举行的“12.4”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中队要在重点道路和街区设立法制宣传点,针对群众关心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答,并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做好宣传报道。

(三)悬挂法制宣传横幅。“12.4”期间,各中队至少要悬挂两条法制宣传横幅,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局将将对各中队悬挂横幅情况进行检查。

(四)参加法制竞赛答题。各中队、科室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12月1日《大众日报》举行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要坚决做到不漏一人、全员参与,局将把参赛结果集中上报。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各中队、科室要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局实施方案,同时要积极配合辖区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的活动,形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合力,不断提高本单位人员和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主题,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重点,联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借助“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平台,将我局法制宣传教育推向深入。

(三)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高宣传教育效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执法人员和辖区群众喜闻乐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各中队、科室要保留好宣传的影像资料,以备检查。12月3日前,将参加法律知识竞赛的答题卡报局政工科;12月5日前,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情况形成报告报局政工科。

社区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方案 篇3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六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

本法律。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握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集中开展以《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四、活动内容

1、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集中宣传活动。以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集中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学生家长和中小学教师,就青少年维权和预防犯罪等问题,举办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同时,通过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法制意识、权益观念和自护能力,推动青少年维权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

2、开展普法大赛、“争做学法用法好少年”等系列活动。各学校要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青少年成长成才需要,通过举办普法知识竞赛、评选“学法用法好少年”等活动,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培养青少年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

务意识,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3、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律服务。充分发挥青少年心理健康专家志愿者、青少年维权专家志愿者、法制副校长等的作用,为广大青少年提供法律帮助、心理咨询、矛盾调处和困难救助等服务。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认真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2.丰富形式,形成声势。各学校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以法制教育宣传周为契机,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充分发挥校园广播、橱窗、黑板报等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开展法律知识征文活动;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使法律法规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展现在课堂上,让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其中。努力探索和开辟普法工作新渠道,强化建立学校、社区、基层政法部门和家庭“四位一体”的普法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3.完善过程,务求实效。各学校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请各学校完善学校开展活动的方案,保留活动过程材料。

活动结束后,请各学校将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的活动记录、带说明的活动照片2张、展板照片1张、宣传栏照片1张)于12月13日前将电子稿、纸质稿报基础教育办公室,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年终督导考核评估。

社区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方案 篇4

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也为了宣传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形象,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相结合,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法制宣传日的开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与深远的影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从今年起将12月4日正式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原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为隆重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进一步推进法治株洲建设,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更好宣传贯彻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省委法治办对“12·4”国家宪法日暨社区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

二、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提高宪法认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优良氛围,为深入推进法治株洲建设,奋力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优良法治环境。

三、组织领导

全市成立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谢清纯任总指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格林任副总指挥,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宣传活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法建办。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段桃庚任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法宣科科长刘克平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事项。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期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

五、重点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不遗余力的宣传法治中国建设,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和宪法精神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提高宪法认识,维护宪法权威。

(三)不遗余力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力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四)社区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不遗余力的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道路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六、系列宣传活动

1、主动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宪法法律知识大赛。该竞赛由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联合红网共同举办。活动分为公民网络竞赛和省直、市州代表队现场竞赛两部分。网络竞赛已于11月6日在红网推出,竞赛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中心,涵盖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等涉及民生相关的领域。参与竞赛者登陆点击红网首页链接或进入普法频道专题页面,回答系统随机生成的10道题目,点击答案,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个人可多次参赛。12月4日从所有有效答卷(填写个人信息完整和答题完全正确者为有效答卷)中随机抽奖产生400名幸运网友。每名网友将获得100元手机充值话费。各地各单位要主动组织人员参加公民网络竞赛活动。

2、开展各级媒体法治宣传。各级媒体特别是党报党台党网等主流媒体要不遗余力的宣传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精神。株洲日报、株洲晚报开辟宪法宣传专栏,在株洲新闻频道、法制新闻频道、炎帝神农广场户外电子显示屏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进行不遗余力的宣传。同时在法治湖南网、法治宣传媒体机、法治e本等媒体开展宪法专题宣传。

责任单位:

3、市直各单位要在首个宪法日期间主动开展“ 三个一”宣传活动:在单位官方网站登载一篇主题文章;各单位利用单位电子显示屏打出“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宣传标语,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或举办一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

4、从11月中期到12月上旬,组织全市厅级、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强化宪法和法律认识。

5、“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在神农广场组织开展万人签名、法治咨询活动。

七、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国家宪法日活动,要把“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精心策划,周密组织。要全力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对法治宣传的重视和支持,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争取对宣传活动的人、财、物的投入和保障。要主动向同级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并亲自到活动现场参与法治宣传。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主动参与并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法治宣传活动。

2、要严格责任,强化措施。

各县市区委法建办和法治株洲建设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市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对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确保活动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明确到具体部门、具体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各县市区委法建办和法治株洲建设各成员单位的活动子方案及联络员于20xx年11月28日下班之前报市委法建办备案。要加强信息资料收集上报。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期间的.活动所有情况都要形成视频、图片加文字说明的材料,并于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委法建办。

3、创新形式,确保效果。

各县市区法建办及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方法,注重搜集本地本部门的典范案例,编写制作简明、适用的宣传教育手册、宣传画,在学校、企业、运输行业等单位和广场、工地等场所进行发放、张贴,充分体现本地本部门的宣传优势和特色,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六进”活动,着力提升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要组织力量深入街道社区、乡村田间和广大人民群众当中,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深入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