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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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好区文明办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我街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工作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广泛深入开展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加快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为广大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1.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围绕“我的中国梦”这一主题,结合“我们的节日”抓好主题活动。一是利用重大节日、传统节日、纪念日等,开展党的历史知识教育,开展“我的中国梦”征文、讲座、演讲、文艺表演等系列活动教育未成年人追梦寻梦圆梦,爱党爱国爱家,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确立远大志向,树立共同理想。二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在清明期间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六一”期间“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主题活动、“七一”期间“童心向党”歌咏比赛、“十一”期间“向国旗敬礼”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确立爱国、诚信、孝敬、勤俭等道德规范。三是结合“道德讲堂”开展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感恩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
2.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各个环节,突出友善、孝敬、诚信教育,切实做到全方位育人。一是开展优秀童谣、歌曲传唱活动,选择适合青少年传唱,有励志上进教育内涵的歌曲,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二是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包括《三字经》、《弟子规》、《千字文》,将诵读中华经典、红色经典与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相结合,引导未成年人继承优良传统、提高道德素养。三是广泛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增强孩子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责任单位:团工委、妇联、文体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二)推进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
1.提升社区家长学校工作水平。一是依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要求,面向广大家长宣传儿童权利和保护儿童法律法规,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树立“尊重儿童、儿童优先、为国教子、以德育人”正确的儿童观和育人观,提高家长实施家庭教育的能力。二是推进家庭教育及儿童关爱,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儿童、儿童优先的良好氛围,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社区公益巡讲活动,引导家长主动走进学校、融入社区,切实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三是加强家庭教育和养成教育,以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帮助家长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让家长在家庭教育上有新的认识,营造民主的家庭教育氛围,使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形成教育合力。
责任单位:农社办、妇联、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三)全力净化校园及周边文化环境
1.抓好校园周围环境的整治。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实行校园重点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一是开展以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专项活动,重点排查违规网吧、娱乐场所、影像制品、非法出版物等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场所,及时清查校园周边流动摊点、销售网点。二是查处校园周边“三无食品”、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等,不断提高家长、学生对学校周边环境满意度。
2.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升学校德育水平,丰富校园生活,开展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创建活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积极开发各类课程的德育资源,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互融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德育教师培训,各中小学校形成良好教风学风。
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治办、文体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四)积极开展关爱行动
1.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落实保障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帮扶留守流动儿童,拓展留守流动儿童活动阵地,健全完善留守流动儿童档案,帮扶、随访、交流活动,使留守流动儿童得到更多关爱和呵护。
2.加强流浪、孤残和边缘儿童教育管理。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程,做好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交接等工作。加强残疾儿童教育,实行关爱和帮扶工程。
3.帮扶困难家庭儿童。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对困难家庭儿童进行结对帮扶,为困难家庭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农社办、司法所、团工委、妇联、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五)加强公益广告宣传
通过广场大屏幕、树立大型广告牌、LED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海报、小手册、网站、微信、校讯通等载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增强社会各界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识,用有益健康的文化产品教化未成年人。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以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为目标,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在基础性战略地位,明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强化工作措施,拓展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更加人性化、多元化的服务。
(二)加大宣传。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微信、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广泛动员吸引全社会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三)收集材料。各单位要主动积极的收集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相关资料,包括工作方案、活动照片、工作总结等内容,做好材料归集归档。
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实施方案 篇2
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入,我们已经从更深的层次面上认识到学校这个特殊的社会环境对培养全面合格的人才的核心作用。学校的教育内容和方法,直接制约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为了逐步规范一年级学生的日常行为,提高其自理能力,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教育德为先。养成教育是德育工作中的基础工程。更是一年级新生德育工作的重点,通过系列有效地常规养成教育,培养学生文明礼貌,自立自强的优良品质,丰富我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内容,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活动内容
根据一年级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点,本次活动的内容分为下列几个板块:
(一)礼仪常规
1、自学生入学起,着重让学生懂得:
①上学穿戴要整洁;
②上课铃声响立即有序的进教室坐好,不打闹、不讲话,能唱歌,在班干部指挥下朗读或背书。
③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问好。站立正直、声音自然洪亮、整齐。
④上学迟到,应在教室门口先向老师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才可进入,进教室时,脚步要轻捷,入座时不要发生较大响声,并立即集中精神听课。
⑤懂礼貌,在校内外见到老师主动问好,会用“请”、“您好”、“对不起”、“没关系”、“谢谢”等礼貌用语。
⑥课间如有紧急情况需要离开课堂,须向老师请假,经老师同意后才可出去。
检查时间:十一月的第一周。(周四)
(二)学习常规
1、培养学生养成课前准备的好习惯每天自觉将下堂课所需物品准备妥当。
2、班主任要结合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对学生进行“我爱国旗”的教育,让学生懂得国旗是祖国的象征,升旗时态度要认真严肃、列队要整齐、唱国歌时声音要响亮、整齐。
3、老师上课时应向学生强调读书写字的基本要求:
①文具摆放:书、本分别摆放在课桌左右角,文具盒与书本垂直成直角,上什么课摆什么书;
②坐姿:两手自然下垂分放两边,胸离课桌一拳,身坐正,眼平视;
③握姿:握笔姿势正确,手离笔尖一寸;
④写姿:眼距书本一尺,书本摆正,不歪头、不斜肩、不横写;
⑤读书:书拿起,倾斜45度角,朗读时身坐正,读书声音洪亮,要抑扬顿挫,不能唱读。注意句与与之间的停顿;
⑥发言:先举手,动作要轻,经允许再发言。身体站直,听准问题,回答完整,声音洪亮,不说半句话。
4、要求学生上课认真听课,及时、独立完成作业,并交老师批改,如作业有错误要及时订正。
5、班主任和数学老师要利用晨会和口语交际课,让学生学会专心倾听,积极思考,主动表达。
检查时间:十一月的第二周。(周四)
(三)纪律常规
班主任要结合新颁布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学生进行校纪、校规教育。
1、每天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向老师请假。
2、集队做到快、静、齐,行进中不打闹。
3、上下楼梯时靠右走,不准推挤别人,不扶肩搭背。
4、课间活动不追赶打闹。不大声喧哗,不做危险、剧烈的动作。
5、爱护公物,不破坏花草树木。
检查时间:十一月的第三周。(周四)
(四)卫生常规
1、各班设立学生轮流值日制度。学会打扫卫生。学生值日时不许家长代劳,班主任要及时表扬做得好的同学。
2、不乱涂墙壁,不乱丢乱吐。
3、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早晚刷牙。常剪指甲。
4、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
5、爱惜课本、文具。
6、教育学生不乱扔杂物,主动维护校园卫生清洁,见到纸片拾起来。
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队活动时间举行如“我能行”、“小鬼当家”之类有益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比学习、比纪律、比能力”的活动。同时要善于发现优点,及时表扬,以点带面。
检查时间:十一月第四周。(周四)
(五)列队做操
要求学生学会听体育口令,班干部报数。培养从小锻炼身体的意识,齐步走、向右、向左转等基本常识。养成做操认真、动作规范,出操、下操要有秩序的好习惯。
检查时间:十月的第四周。(周四)
具体内容:
1、是否快速准确到达指定地点。
2、按音乐完成整套动作。
3、做操动作正确,规范、到位,整体效果好。
以上具体内容作为一年级列队展示的标准,希望班主任老师积极组织学生做好各方面的常规训练,迎接检查。
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临沂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积极探索新阶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充分重视对学生的道德情感培养和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教育制度,共创文明校园,特制定如下方案:
二、领导小组
本次活动经学校党委认真研究,特制订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李世良 鲁统峰
副组长:杨敬奎 吴红莉 王恩来 范建才 马明亮
成 员:全体中层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组长由郝廷庆兼任,副组长由苏瑞安、徐淑波兼任。
三、基本原则
(一)以学生为主体,重在实践的原则。要尊重学生,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自我教育、主动发展。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体验、感悟、认同基本道德规范。
(二)突出重点,有的放矢的原则。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行为养成教育、生命教育为重点,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全面提高。
(三)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既要遵循思想道德建设的普遍规律,又要适应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从他们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出发,深入浅出,寓教于乐,循序渐进。
(四)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原则。充分整合和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各种教育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合力,要特别重视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对学生成长的积极影响,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
四、内容和途径
(一)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1.扎实开展学习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学校将每年的9月份确定为“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开展系列教育活动,挖掘教育内涵,不断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引导学生感受民族精神的伟大力量,体验民族精神的时代内涵。活动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2.捕捉时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结合“教师节”、“十一”国庆节等节日举办“我的中国梦”征文比赛、中华经典诵读、演讲比赛等,使学生感受民族精神的'伟大力量,体验民族精神的时代内涵,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激发民族自豪感。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1.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六个一”活动。即:读一本好书,看一部爱国主义影片,学唱一首革命歌曲,写一篇读(观)后感,讲一位英雄的事迹,举行一次感恩主题班会。把“六个一”活动纳入德育活动课之中。要积极利用传统节日(清明、端午、春节、重阳节)、纪念日( “七一”“八一”“十一”)、重大仪式(入学、军训、成人仪式、毕业典礼)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2.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行为规范是做人的根本。要针对未成年人行为规范养成的薄弱环节,以诚信和感恩教育为重点,教育未成年人在家、在校、在社会上都能够做到诚实守信、感恩师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以真诚的言行对待他人、关心他人”;“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一致,不说谎话,作业和考试求真实,不抄袭、不作弊”的诚实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言必行”,“行必果”;“承诺的事情一定要做到”的守信教育。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文明守纪的水平。
3.开展“文明礼仪伴我行”活动。每月评选出“文明班级”并颁发流动红旗,并实行文明班级红旗流动制度,目的是让文明礼仪进校园,做文明中学生;利用广播站和宣传栏大力宣传和表扬涌现的好人好事。
4.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辟心理咨询室、聊天室,开设咨询电话、意见箱,进行个别访谈等及时了解学生的所思所想,收集意见建议,听取信息反馈,做好疏通工作。切实引导学生正确面对心理压力和苦恼,增强学生承受挫折、战胜自我的能力。
(2)开展社会实践锻炼,培养学生基本生活素质。重点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小手拉大手”、“扶贫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友爱精神。并为灾区群众进行募捐和义卖等活动。
(3)开展“绿色网上行”行动,培养学生现代文明生活素质。利用计算机网络教室全面开设校园“绿色网室”,成立计算机兴趣小组,开展网上大阅读活动。激发学生学习网络知识的积极性,接收正确信息,从而健康成长。
(4)积极开展家校联合教育,在每个年级建设家长委员会,发挥家长教育的积极性。定期召开家长会,对每个学生的在校状况进行及时沟通。并邀请一些家长走进班级,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如邀请他们主讲百家讲坛等。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道德建设的主力军意识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正确把握“以人为本”的师德内涵。教育教学工作中要确立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的理念,对学生尊重信任与严格要求并举,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学生的内在动力。
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源头预防和标本兼治原则、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原则、属地管理和务实创新原则,以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建立起“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反应机制,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工作对象
未成年人保护对象为未满xx周岁的公民,重点保护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困境未成年人。包括以下六类:
1.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2.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x个月以上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上述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
3.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重残、重病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重残或重病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
4.重残、重病未成年人。
5流浪未成年人。指长期在外流浪的未成年人。
6.其他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包括受侵害和虐待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困难的留守未成年人、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等。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网络
1.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机构。在xx县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总体框架下,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各级工作特点和实际,构建上下衔接和统筹管理机制。
县级。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要明确有关机构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应职责,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收留抚养工作,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部门会商和帮扶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牵头开展区域内社会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
乡镇、村级。设立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建立儿童之家,配齐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汇总、统计上报、信息录入及动态管理;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救助保护、干预帮扶、照料安置等;对困境未成年人实行跟踪随访等。
2.建立未成年人信息服务平台。依托xxxxx政府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建立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衔接机制,及时受理、转办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咨询、困难求助、帮扶转介等服务,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处置帮扶“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1.监测预防机制。强化家庭的监护主体地位,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政府、社会各方力量为困境家庭提供监护指导、监护支持、监护随访等保护服务,协助监护人提升监护能力,帮助其有效履行监护职责,改善未成年人的家庭成长环境。加强各部门间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政策对接,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获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户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实现临时救助保护与长效帮扶措施的有效衔接。
2.发现报告机制。建立多渠道发现机制,对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做到及时发现。学校、医院、村(居)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了解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和生存现状,建立民政、公安、教育、司法等相关部门信息筛查和通报制度,增强邻里及社会公众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报告意识。同时,要积极发动基础网格长、志愿者队伍、社区群众等对辖区进行定时巡查,及时发现线索,主动向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报告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3.评估转介机制。落实困境未成年人评估制度,对重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走访和调查评估。建立家庭监护评估、风险等级评估和需求评估标准,实施分类帮扶。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转介至救助管理机构;对遭受家庭暴力、人身侵害,或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从事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转介至公安部门;对遭受严重伤害须紧急救治的,联系送医院救治;对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对失学辍学的,同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对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通报的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吸毒、强制戒毒,以及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
4.处置帮扶机制。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救助帮扶工作制度。对贫困家庭帮助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就医、就学、法律援助等政策;对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关爱、教育辅导、监护随访等服务;对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开展委托监护、替代照料等服务;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屡教不改的监护人,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干预措施,转移监护权,落实国家监护责任。
(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全县要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开展政府向社会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岗位,用于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对社会组织申报成功的中央、省级未成年人服务项目,要按上级政策落实好配套资金。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加强内部力量协调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民政自身优势和工作资源,引进、培育、孵化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切实发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提供专业机构、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支持;通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公益慈善等力量资源的融合,实现互补、互动、互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个案管理及专业服务等组织协调工作。加大资金投入,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注重教育宣传。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理念、方法及工作情况,制作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和保护工作的相关内容,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按照上级要求,确定每年x月份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将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或恶劣事件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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