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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供暖运行方案

2026/02/02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小区供暖运行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小区供暖运行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电煤生产供应,确保今冬明春民生供暖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电煤保供及冬季民生供暖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煤生产供应确保电力稳定运行民生供暖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全国能源保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稳电保供的部署要求,以增产量、保供应、稳价格为主线,以保障电煤供应安全为目标,统筹生产组织,加强产销衔接,积极应对电煤供应紧张局面,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二、重点任务

(一)多举措提高煤炭产能。深入了解邵寨煤矿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方面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组织生产,切实提高煤炭产量,加大电煤供应力度。同时,积极衔接汇报,加快推进唐家河、南川河、安家庄、灵北煤矿项目建设,为今后煤炭生产提质增量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工信局)

(二)多渠道保障煤炭供应。督促邵寨煤矿积极承担和履行保供社会责任,把“增产量、保供应、稳价格”放在首要位置,优先保障县煤炭专营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用煤需求,尽快与麟北电厂及市内电厂签订电煤供应补充合同,形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县煤炭专营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在与邵寨煤矿建立中长期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外购渠道,适当从县外采购,全力保持合理库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能源局、县工信局)

(三)多方式畅通运煤通道。要高度重视运煤通道工作,加强协调联动,确保辖区内公路畅通,尤其要做好雨雪天气道路清理防滑工作,有效保障电煤运输车辆安全通行,必要时开通煤炭运输“绿色通道”,切实提升电煤公路运输量,全力支持保障火电企业煤炭供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全方位保供煤电价格。加强驻矿值守力量,细致摸排煤炭产量、销售途径及方向等情况,督促邵寨煤矿与市内电厂追加电煤供应合同,电煤中长期合同不低于产量的85%。督促邵寨煤矿和县域内各煤炭供应网点稳价保供,坚决遏制乱涨价、盲目涨价及不合理涨价,严厉打击煤炭配送网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确保市场稳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关乡镇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电煤生产保供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辖区煤炭保供责任,密切监测电煤生产供应动态,加强前瞻性预判,对影响电煤平稳运行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督促邵寨煤矿加快释放煤炭产能,协调解决电煤生产、运输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尽最大努力缓解电煤供应紧张局面,特别是要高度关注特殊困难群体,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三)加强安全监管。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煤矿安全、电力电网安全、电煤运输安全等为重点,加强隐患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和重点整治安全生产和运输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电煤供应安全。

小区供暖运行方案 篇2

一、实施目的

为落实公司四精理念,提高供热服务满意度,明确各岗位员工职责,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结合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此方案。

二、各供热站岗位设置及人员安排

1、本年度供热岗位人员继续实行定员定岗和岗位人员招聘制。

2、本年度采暖期继续实行管理人员驻站值班制和各级管理层层考核制。

3、本年度采暖期东方A、B座二次供热网设备运行管理人一人,由南站、文化街维修工电工配合相关工作。

4、本年度采暖期各岗位操作人员实行统一调整配备,供热站长提议管理小组综合考虑分配。

(一)20xx~20xx年度供热期共运行各类锅炉8台套(不含蒸汽炉)。

1、文化街供热站:两台10T热水锅炉,一台链条炉,另一台往复炉(一用一备)。

2、xx供热站:两台6T链条热水锅炉(一用一备)。

3、清和南街供热站:有两台热水锅炉,一台为20T链条热水锅炉(主用),另一台为10T链条热水锅炉(备用),蒸汽炉代部分地暖。

4、东门口供热站:一台6T往复热水锅炉。

5、上前城供热站一台4T立式茶浴炉。

(二)各供热站维修工、司炉工岗位人员安排

1、各供热站共计划安排维修岗位人员11人。

①供热站长2名(南站:高玉伟;文化街:王占海)

②清和南街供热站6人,供热站长1名,维修人员5名。(盛xx、马红彦、王学增、马孝林、杨峰)。

③文化街供热站5人,供热站长1名,维修人员4名。(刘正东、谭建云、马军、马xx)。

2、司炉工17人:

吉广生、宋林、徐小军、王振江、陈学兵、王杰、邓学武、白友祝、张学祥、张永生。(外聘7人)

3、设置维修电工2人(李伏贵、王随柱)。

4、设置水处理化验员2名(田辉亚、何瑞红)。

5、各站夜间维修值班人员由维修人员轮流担任。

三、供热各岗位人员劳动时间及待遇标准

(一)司炉、推煤人员工作时间安排:

1、清和南街、东门口、文化街、xx供热站工作时间实行三班两倒轮休制。

2、清和南街供热站每班2个司炉工,蒸汽炉司炉工为本班次带班长、文化街、xx供热站每班安排1个司炉工,两个推煤工;东门口供热站每班安排1名司炉工,一名推煤工,每班次司炉工为带班长。

3、上前城锅炉房实行包干责任制。司炉2人(马虎夫妇)。

(二)维修人员(维修电工)原则上实行正常工作时间制,保证供热设备的正常运行。抢修任务时随叫随到,维修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

(三)外聘供热岗位操作人员工资及劳保待遇发放标准。

1、外聘供热岗位操作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制。

冬季招聘司炉工2300元,推煤工2100元。

2、劳保用品发放执行公司标准供热岗位操作人员,每人工作服一套。中途离岗和辞退人员由当月工资扣除。每人手套一副/月,洗衣粉一包/月,毛巾一条/采暖期。

四、填写各类记录的检查和分工,由供热站长,经理助理、副经理负责检查监督考核,由部门经理、主管领导抽查考核。

1、锅炉运行记录,巡回检查记录,交接班记录由司炉工和维修电工共同填写。

2、热用户投诉处理单和热用户回访单由站长和维修工填写。

3、供热设备维修记录,外网巡查维修记录和维修通知单由站长、技术员填写。

4、水化验记录(含加入盐、碱的数量和日期、各站每天用水量)由化验员填写。包装袋由化验员回收入库。

5、交接班记录由交接双方司炉人员填写。

6、热用户测温记录由测温人员、收费员和热用户共同填写。

7、锅炉房检查记录由主管领导、部门副经理、助理、站长填写。

五、各站(点)环境卫生区域责任分工,由站长负责检查监督,主管领导抽查考核,热力公司每周对各供热站进行周检,每月对各供热站进行一次月度检查,对表现优异的班组和个人进行一次评优及奖励,不合格班组将进行考核。

1、锅炉房的操作室、鼓引风机房、循环泵、补水泵、煤场、渣场卫生由司炉工、推煤工负责。

2、水处理间设备卫生由化验员负责。

3、值班室、更衣室、洗浴室、卫生间由维修人员负责。东门口、xx由司炉、供煤人员共同负责。

4、各站配电室、配电柜由维修电工负责。

5、循环泵、补水泵、值班室、更衣室、洗浴室、卫生间、操作室、配电室要随时保持整洁,其它工作区域,每班打扫一次,每周冲洗一次。

六、各项管理制度(补充)规定,由主管领导,经理助理、站长负责检查监督考核。

七、有关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一)各站继续认真落实部门经理管理制度、供热站长责任制。部门副经理、助理、供热站长对锅炉运行、燃煤质量、供热设备设施维修、供热温度、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环境卫生负有全部管理责任。

(二)铲车上煤、铲车卫生、铲车保养由站长负责,铲车加油必须通知经理(李润芳)并做好记录。

(三)各站实行负责人夜间轮流驻站值班制度。

文化街供热站:

南街供热站:

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夜间的热用户投诉并及时做好电话登记。

2、负责监督考核供热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实施供热设备、供热系统、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的抢修任务。

4、负责监督检查供热岗位人员的交接班工作。

(三)为了及时有效地监督供热燃煤质量,加大煤质管理力度,对各站的入库燃煤采用批次检验和临时抽验相结合的办法。清和街、文化街锅炉房以入库500吨燃煤;xx、东门口锅炉房以入库800吨燃煤作为一个批次,定期检验一次。每月临时抽验:清和街、文化街、锅炉房不得少于2次;xx、东门口锅炉房不得少于1次。化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煤质检验的相关规定,按时准确地提交检验报告。若发现煤质检验指标与供煤合同约定的煤质指标不符时,应立即报告,以便采取补救措施。

(四)认真落实热用户的测温、回访工作。各站每月回访户不得少于30户,如遇热用户测温及时联系收费员共同测量做好记录并签字,并按不同供热区域、房屋朝向、单元楼层分别选择,回访工作由站长负责实施。

(五)供热站长督查职责

1、监督各站锅炉运行出回水温度。

2、负责二次网供热设备运行,供热质量的监管工作。

3、督查各站锅炉运行时间。

4、督查各站锅炉用煤质量。

5、督查各站省煤器、清灰器的清灰工作。

6、督查各站各项记录的填写。

7、负责配合收费员的测温收费工作。

(六)供热岗位人员生产操作制度

1、司炉人员要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确保炉膛负压燃烧,严禁正压操作,防止损坏锅炉炉体和伤人事故的`发生。

2、司炉人员要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要做到眼勤、手勤、腿勤、细心观察仪表仪器数据,掌握设备的运转情况,准确填写各项参数,定期对锅炉及设备进行加油保养。

3、司炉人员要在设备发生故障时,特别是在突发停电时,要立即打开锅炉高点排气阀门并打开所有炉门推渣压火,排气泄水,降压降温。条件具备后,应及时打开外网自来水补水系统降温,严防锅炉汽化。当设备故障排除或恢复供电后,严禁盲目启动循环水泵,避免水循环系统水击事故的发生。

4、司炉人员要自觉执行排污规定,排污时间次数按水质化验员指令操作,排污应在锅炉低负荷时进行。落灰斗清灰每班23次。

5、值班维修人员在交接班前后认真巡查供热设备的运行情况,并负责监督本班次的设备卫生情况。

6、供煤人员要保证满足锅炉用煤需要,交接时,煤仓存量不得小于2/3。力争做到供料干净均匀、粗细搭配。

7、出渣清灰人员要随出随运,在指定地点堆放渣要拢起不能平铺。除尘器、省煤器要每周清灰打扫一次。

8、出渣人员要随时观察出渣情况,发现黑渣应立即通知司炉人员调整燃烧,并将黑渣及时回收入仓回炉。

9、斗提机、上煤机机坑要定期清理打扫,上煤机坑要班班打扫清理,斗提机坑每周由白天人员轮流打扫清理一次。

(七)燃煤(蒸汽炉、热水炉)司炉工工作流程及要求

1、每天提前15分钟到岗更换工作服,着装要规范。

2、查看交班记录、值班记录和相关场地的卫生。值班室、生产区域卫生清洁,工具堆放整齐。

3、与交班人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4、查看锅炉房室内出渣、出灰等情况。

5、接班后,做好烧炉工作,根据规定的温度,掌握好起停炉时间。

6、要随时监测操作柜各种仪表,并做好有关记录。

7、各项记录填写有错误扣1分/次,记录填写不全扣2分/次,未按规定时间巡查扣2分/次,提前填写记录扣5分/次。

8、监督推煤工的供煤、出渣和相关场地卫生清扫工作。保证值班室、生产区域卫生清洁,工具堆放整齐。卫生不干净工具堆放不整齐扣1分/次。

9、填写交班记录,交给接班人。交接班时,交接班内容清楚记录填写完整,交接人员双方认可方可交班。交接班内容不清楚扣5分/次接班人承担。双方争议有站长调解。

10、司炉工、推煤工不得向物资供应商索取财物、不能偷煤窃物,若经发现按公司相关制度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八)推煤工工作要求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纪律,坚守岗位。

2、根据司炉工要求供煤。当班推煤要给下班推煤创造条件,应主动刨冻煤,使下班工作顺利进行。

3、负责煤场院落卫生清洁,做到随脏随清。

4、推煤中严禁掏煤、留硬盖,以防塌落伤人。

5、保管好推煤工具,发现破损及时修理,保证正常使用。

(九)供热安全管理规定

1、各站要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意识,人人要遵守安全规定,人人要重视安全生产。

2、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条例》和建发物业热力公司的相关规定,司炉人员必须保证持证上岗,持证类别必须符合锅炉类型的规定。坚决禁止无证上岗,超类别上岗。

3、各岗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操作规程、供热站长负责各站,供热设备安全及工作人员安全。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脱岗,班内不许睡觉,不得带陌生人进入锅炉房内、不得岗上会客、不许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若发现给予考核或辞退。

4、严禁酒后上岗或班内饮酒,这是一项铁的纪律。违反者一律予以辞退,当月工资全部扣除。

5、各岗位人员不允许私自顶班,更不许跨岗位顶班。如确需临时调整班次,必须由站长批准。违反者一律按旷工考核,旷工一天扣罚二天工资。

6、锅炉间歇运行期间,必须由司炉人员监管,防止锅炉超压汽化和循环系统水击事故的发生。

7、设备用电和维修设备用电,必须通知专职电工,不得擅自操作。维修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8、各站在岗人员,上班期间不能玩手机、打扑克、看小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若要发现一次考核2分,两次以上者辞退。

(十)司炉、推煤工岗位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早7:45到岗、晚18:45到岗。交接双方司炉、推煤人员共同巡查机械设备,各项记录,煤仓储煤量,环境卫生,经双方司炉人员签字确认后,交班人员方能离开。值班管理人员必须在场监督。

2、发现接班人员酒后上岗,不得办理交接手续,应立即向值班人员报告,未经值班人员批准,交班人员不得先行离岗。

3、如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交班人员应报告值班人员,未经批准,交班人员不得先行离岗。

4、各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需请假时,必须提前六个小时向站长报告,未经批准,一律按旷工考核,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

5、未请假或假满未及时续假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连续旷工两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6、员工因故请假,均应填请假条,请假由部门经理负责批准。

小区供暖运行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豫政〔20xx〕30号)、《河南省20xx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xx〕7号)、《关于印发驻马店20xx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方案的通知》(驻环攻坚办〔20xx〕29号)和《关于印发20xx年电代煤、气代煤建档立卡等3个工作方案的通知》(驻发能源〔20xx〕119号)的要求,持续推进“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全力减少散煤取暖污染,促进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部署要求,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在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外持续推进“电代煤、气代煤”(以下简称“双替代”)供暖。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平稳有序完成“双替代”收尾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因能制宜,结合当地能源供应情况和群众承受能力选择适宜的取暖方式;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实现新旧供暖方式稳妥接续;坚持统筹规划、疏堵结合,将“双替代”与散煤治理和“禁煤区”划定有机结合;坚持精准推进、应替尽替,查漏补缺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的主体责任,全面完成“双替代”供暖工作,实现我县散煤取暖基本“清零”总体目标,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重要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xx年11月15日前,全县完成“双替代”供暖2.4万户,其中,“电代煤”供暖2.4万户。具体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情况详见附件。

三、重点任务

(一)抓紧编制年度工作方案。各乡镇要根据本次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围绕冬季散煤取暖基本“清零”的总体目标,编制本乡镇年度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完善支持政策,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进行分解,细化时间节点,压实责任,明确责任人。本方案下发5天内,各乡镇要完成年度方案编制工作,并报县发改委备案。(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参与)

(二)精准开展“确村确户”工作。各乡镇政府要摸清底数,按照冬季散煤取暖基本“清零”的工作要求,结合当地供电企业,在近年来已实施电网改造、供电能力有保障的村庄整村推进优先实施“煤改电”,将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外计划实施“双替代”供暖的用户(含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场所)全部“确村确户”,明确到具体村庄(社区)和居民户,一个社会福利场所视为一个村庄(社区),其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视为1户,并结合当地供电、供气的保障能力,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合理确定电和天然气供暖的方式,以确保替代效果。“双替代”供暖“确村确户”纳入我省“双替代”供暖大数据平台管理,本工作方案下发15天内,各地要完成“双替代”供暖“确村确户”工作,将台账上报县发改委,并抄送当地供电等企业,督促其尽快开展配套项目建设。(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参与)

(三)科学合理推进“双替代”供暖。根据本地的能源供应情况,统筹协调推进“双替代”工作。在人口相对集中的中心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新型农村社区等地区,重点推广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燃气锅炉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小型集中供暖项目;在其他农村地区,结合群众取暖意愿和经济承受能力,大力发展空气源热风机、电空调、电暖桌、电子调温取暖器等分散式供暖。社会福利场所根据当地能源供应情况和福利政策资金安排情况,采用经济适用的供暖方式。各乡镇政府要加强指导和统筹协调,积极组织当地供电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及电能替代产业联盟成员单位等社会企业共同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参与)

(四)组织开展“双替代”供暖“回头看”。各乡镇政府要对辖区内已经完成的“双替代”用户开展“回头看”,重点督查设备是否安装到位、财政补贴是否落实、电力热力是否能够保障等,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立整立改;已完成散煤取暖“清零”的地方,要对辖区内取暖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地排查,确保工作落实、措施到位。(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参与)

(五)持续做好“禁煤区”划定和散煤治理。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扩大“禁煤区”范围,对计划实施“双替代”改造的乡镇、村,全部划定为“禁煤区”,完成“双替代”供暖改造后,实现冬季散煤取暖基本“清零”;对已经实现散煤取暖“清零”、暂未划为“禁煤区”的地区,要全部划为“禁煤区”。同时,持续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加强煤炭产销用环节监管力度,严禁在“禁煤区”生产、销售、使用散煤(含洁净型煤),进一步巩固“双替代”成果。(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牵头,科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做好“双替代”供暖质量安全工作,指导规范各乡镇按照相关工程质量标准推进“双替代”供暖。各乡镇要建立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销户,限时整改到位。(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城管局牵头,县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合理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县财政局根据县发改委分配的`各乡镇任务量,将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以“以奖代补”方式切块及时下达给各乡镇。县乡财政部门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措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双替代”供暖补助标准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利用上级补助资金和自有资金,加快推进“双替代”供暖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体要进行兜底,确保居民取暖装得起、用得起。审计部门要及时跟踪问效,加大对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审计局等参与)

(二)严格执行价格支持政策。全县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外的“双替代”用户均可享受相关电价、气价支持政策。各乡镇要组织电网、燃气企业,于11月15日前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用电、用气取暖用户信息全部录入大数据平台。电网、燃气企业根据大数据平台的数据,严格落实采暖季独立采暖气价、阶梯电价、居民峰谷电价、电能替代“打包交易”等政策。各乡镇政府要加强价格执行情况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县发改委,同时督促电网企业优化收费信息管理,将优惠详情告知用户,保障政策执行到位。(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供电公司、燃气企业等参与)

(三)规范工作推进程序。各乡镇政府要尽早确定工作推进方式,对20xx年实施“双替代”供暖改造、自行购买符合产品目录要求取暖设备的用户,居民凭购买凭证申请补贴,各乡镇要尽快进行复核,及时发放财政补贴。各乡镇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利用好大数据平台,干完一户录入一户,发改委统一按照大数据平台相关数据对“双替代”工作进行调度管理。(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参与)

(四)加强电力供应保障。县供电公司要结合各乡镇“电代煤”确村确户情况,核实工程量,制定“电代煤”电网改造方案和项目台账,报县政府备案,并筹措建设资金,于11月15日前完成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或扩容改造,确保“电代煤”用户用电,配套电网建设改造投资纳入电网企业有效资产。开辟电能替代项目业扩报装“绿色通道”,按照客户需求主动做好布点布线、电网接入等服务工作。加强配电设施隐患排查和运维管控,对“电代煤”区域配电设施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加强用户用电异常情况监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切实保障“电代煤”供暖用户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供电公司牵头,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参与)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发改委统筹协调“双替代”供暖工作,采取调度通报、联合检查、奖惩问责等方式大力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双替代”供暖的主体责任,将本地区“双替代”目标任务纳入与乡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建立健全协调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逐级压实责任,抓好组织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发改委负责“双替代”供暖工作综合协调、方案制定、电力及天然气供应保障等。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省级奖补资金,督促乡镇落实财政资金并加强监管使用等。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禁煤区”划定,加强与生态环境部沟通汇报并争取支持等。县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双替代”供暖工作的组织实施。县审计局负责“双替代”政策跟踪和资金绩效审计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散煤产销用环节监管治理等。县供电公司负责电供暖工程质量安全、“煤改电”用户配套电网建设及电力运行维护等。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日常调度。对“双替代”工作实行周调度制度,各乡镇要加强跟踪检查和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并明确单位和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每周四向县发改委报送本周工作推进情况。县发改委动态掌握各乡镇进展情况,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报县污染防治攻坚办,并定期通报给各乡镇政府及相关县直部门。

(四)加强指导服务。县发改委组织现场服务组,加强对各乡镇“双替代”供暖工作的现场指导服务,各现场服务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指导服务;将“双替代”供暖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检查范围,对不能按期完成节点任务的乡镇进行通报,并根据情况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进度严重滞后的,依法依规提出追责问责建议;对工作措施得当、推进有力、替代效果显著的先进乡镇和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予以表彰。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微信、短信、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双替代”供暖重要意义、政策等,倡导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县发改委组织供电、供气、设备厂商等入村入户发放明白卡,宣传取暖设备补贴、电价、气价等惠民措施和用电用气常识。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禁煤区”相关规定的宣传力度,提升居民对禁煤工作的配合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正面和典型宣传,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双替代”供暖工作顺利开展。

小区供暖运行方案 篇4

为确保2019年度我市集中供热热能分配合理、热效最大发挥、热温稳定提高,给广大居民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根据省、吕梁市加强城镇供热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广大居民用户安全平稳用热、满足群众采暖需求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安全、平稳、优质、高效供热的要求,科学高效管理、加强应急处置、严格巡查监管、合理调度运行、严防供热故障,坚决杜绝大面积停暖事故发生,切实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推动供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2019年冬季,全市城区集中供热总面积为1460万平方米。任务分解如下:

1.山西楼东俊安煤气化有限公司矸石电厂:承担供热面积为14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城东支线供热,包括金晖装备、一家庄1#2#、新义华府、城市公馆、大孝堡、安居、文明村、西关、交通局、中阳楼、北关、尚家庄、北关清洁、尚家庄清洁、大孝堡清洁、城东村清洁、东关村清洁、俊安办公、崇义华府、城东1#2#、和华苑、市政公司和新天标共25个换热站的供热。

2.山西孝义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东义):承担供热面积为26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梧桐街支线的供热,包括梧桐新区1-9#、晋茂大厦、曹村、桥南、驿马、永泰2#3#、离柳1#2#3#、胜溪、封家峪1#2#、吉利花园、威乐、公租房、和平庄、理工大1#2#、下栅、铁匠巷、城东廉租房、东南压煤村庄和供电局仓库共32个换热站的供热。

3.山西和嘉能源有限公司(金岩):承担供热面积为41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迎宾路、新义街、胜溪街、湖滨路、敬德街支线的供热,包括赵家庄、义乌、城南廉租房、科教园区1#2#3#、偏城、大峰、樊家庄、八家庄、三中、园丁小区、张家庄、孝西车站、七小、黑坡沟、市果品、中转站、土地局、金岩、西关世纪广场、机电厂、天福广场、一小、三小1#2#、塑料厂1#2#、中心广场、棉织厂、新天地、地百纺、七二五、地副食、地木材、供销公司、地煤运、新地煤运、盛世豪庭、市煤运、申利花苑、窑上、道尔佳苑、绿城广场、永泰1#、

永兴苑、西关清洁2#、压煤1#2#3#、上庄、张家庄安置、702、湖滨路小学、上水苑、供电小区、青年路孝柳、华仙、嘉隆、十中、新义街办、三农、便民、信用社一网、博业一网、孝柳一网、中天、美特好、永安、天荣、人民医院、化纤厂、供电局、义都、佰得、旺座国际和供水公司共77个换热站的供热。

4.孝义市热力公司城东热源厂:承担供热面积为65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崇文大街、振兴街、建设街支线的供热,包括铝矿、东兴帝豪、陶瓷厂1#2#、贾家庄1-4#、检察院、崇文君悦、汾青酒厂、孝中1#2#、居义、二中、卧龙、居义酒店、广盛苑、沃尔玛1#2#、盛世名邸、七中、花城、城北廉租房、东兴、郑兴公园、鸿禧苑、留义、星际花园、安阳、二小、富丽康城、盛世风情、兴盛1#2#、吉泰、清华书苑、瑶圃1#2#、宝宏、名人佳苑、供气公司、东区、祥和苑、居义新村1#2#、名仕、晋华、城市之光、地税、辞凡沟、公司、新庄、新庄安置、孝柳新安、盛和佳苑、张家庄家俱城、春德、环保1#2#、集贤、晟龙1#2#4#、中和路小学、阳泉曲安置、府前一号、南辛安、面向塔、刘家堡、新庄西区清洁、西关清洁1#、新庄东区清洁、佰得、盐锅头、桃园堡清洁、苏家庄东区清洁、苏家庄西区清洁、宋家庄清洁、看守所、大地、工程处、鹏飞、四中、康乐苑、建西街小区、旧祥和苑、盛世兰亭、四七六、二环路中行、金州办公、鹏飞实业、地税局、供气办公、吉庆、紫玉山庄、烟草、公安、残联、金鼎名都、能源酒店、圣庭苑、检察院办公、长春、东方商务、党政楼、司马1#2#3#、南辛安1#2#3#、刘家堡、苏家营、中辛安、北辛安、仁智、青义和东庄共119个换热站的供热。

(二)2019年冬季,我市三大矿区独立燃气锅炉供热总面积为133万平方米。具体如下:

1.高阳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为4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高阳矿辖区及周边的供热;包括新区、68楼、木厂楼、鹏阳沟、旧区、医院和东大院共7个换热站的供热。

2.水峪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为51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水峪矿辖区及周边的供热;包括锅炉房、工村、旺家垣、公寓、高层、寺沟小学共6个换热站的供热。

3.柳湾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为42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柳湾矿辖区及周边的供热;包括柳湾1#2#3#4#、阳泉曲共5个换热站的供热。

(三)2019年冬季城区集中供热采暖期从2019年11月1日开始至2020年3月31日止。

(四)用户室内采暖温度参考标准为18℃±2℃。

三、阶段任务

(一)集中供热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5日前)

严格按照2019年11月1日零时供热的时间要求,市公用事业局、热力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各供热企业要细致、全面做好今冬集中供热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以往供热经验和今年实际,充分考虑供热运行可能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认真完善保障措施,做到准备充分、保障有力。同时,要做好提前供热的准备工作,11月1日前如遇气温骤降、天气明显转冷等突发情况,做到随时提前供热。

1.如期高质量完成供热工程建设。对目前未完成的城区管网、换热站工程及既有建筑分户改造和新建建筑热计量表安装工程,要倒排工期,加快推进,严把质量,确保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所有供热工程竣工后,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认真组织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确保供热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2.全面做好供热管网维护和节能技改。市热力公司要持续推进一次网全网平衡和二次网节能改造,全面推行“一户一表一平衡”分户控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手段,提倡使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新型合作模式,同步做好各项节能设备和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和改进城市供热管网系统,进一步降低单位平米用热能耗,改善末端和局部用热效果。热力公司必须在10月20日前完成年度计划表阀安装和系统升级工作,并进行运行调试,稳步实现智慧供热、节能环保、高效调控的供热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城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机制,着力提升城市供热服务能力。

3.全面排查检修供热设施设备。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必须在10月20日前对集中供热系统所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检修,特别要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备的检修,对新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彻底消除;要对人员到岗、值班安排、通讯联络、运行记录、安全防火等工作进行再检查;对末端边缘用户要进行针对性的回访和检查;对新发展用户要积极落实分户工作。各小区(单位)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各自庭院管网供热系统冲洗、打压、防腐、保温,保证管网系统不漏热、不堵塞、不生锈、不失水,提高管网运行效率和供热质量。

4.加强供热前期岗前业务技能培训。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及早调配技术力量充实岗位,配齐配足业务骨干和技术操作人员。要开展供热全员岗前技术、制度培训,加强对带班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新到岗人员的.培训,严格进行培训考核,要求尽快熟练和掌握各项业务技能和规章制度,保证人员到位、技术到位、精力到位。

5.保障供热储煤稳定充足。各热源厂要认真做好煤炭储备工作,供热前要保证煤炭储备率达到80%以上,保障供热储煤低价、优质、充足。

6.提前做好供热调试运行。在完成设备检修的基础上,各热源厂要提前进行供热系统的联车调试,市热力公司要做好一次管网系统的注水、换热站的运行调试工作。10月25日后组织冷运行、调试,10月30日后开始升温,达到随时供热条件,保证10月31日下午6时前各热用户室内温度达标。

(二)集中供热运行阶段(2019年11月1日—2020年3月31日)

1.加强分阶段运行管理。2019年11月1日准时开始集中供热,并采取分阶段调节方式运行。

初寒期(2019年11月1日—2019年12月15日):市热力公司按规定抽测住户室温,保证住户室温合格率不低于98%。同时,根据天气变化调整总供回水温度,各热源厂采用低流量低温度的运行方式,在保证住户室温达标的基础上,注意节约能源,科学运行。初寒末期要落实后续燃煤储备,为确保严寒期供热提供保证。

严寒期(2019年12月16日—2020年2月25日):作为整个供热期的最关键阶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各热源厂要采用大流量高温度的运行方式,所有锅炉房连续供热,并随时调整运行状况。元旦、春节恰逢严寒期,各热源厂要保证用户室温比平时高出1-2℃,让广大居民温暖过节。

末寒期(2020年2月26日—2020年3月31日):各热源厂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注意安全运行,做好供热总结和收尾工作,为夏季设备大修作好准备。

2.加强供热应急物资储备和事故处置。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进一步完善供热应急抢险预案。确保抢险器材、设备配备齐全,特别是重要设备、易损备品备件要做到一备一用。要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应急抢险维修人员要选择有经验、懂技术的熟练人员,保证人员充足,11月1日供暖启动时即进入应急备勤状态,供暖期间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热源厂要制定首站运行故障抢险应急预案,对出现的故障立即组织抢险,尽快恢复供热,并同时上报市供热工作领导组和市热力公司调度室,在电视台通告热用户。市热力公司要定期回访用户,做到有报必查,有访必回,切实解决居民供热效果不好问题。因市热力公司供热管网或设备发生故障,出现室内温度不达规定温度时,要及时向市热力公司报告(供热服务热线:xxxx),市热力公司抢险维修队伍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小故障应在4小时内解决,大故障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全市通报。

3.加强值班值守。各相关单位和热源企业要严格制定供热期间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值班信息报告制度,始终保持联络畅通,严禁值班时间空岗、脱岗、离岗,确保供热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各有关乡镇、街道值守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各供热单位、热源企业自供热系统上水日至停热停炉日,实行24小时值守。

四、费用结算

(一)热源费结算

市热力公司按楼东、东义、金岩、城东热源厂安装的热计量表计量数,每月底向各热源厂结付一次热源费。其中:对实行热电联供的楼东、东义热源厂,热源价格按每吉焦23元结算(政府热价补贴每吉焦13元,市热力公司支付热源价每吉焦10元);对专职集中供热的金岩、城东热源厂,热源价格按每吉焦25元结算(政府热价补贴每吉焦13元,市热力公司支付热源价每吉焦12元)。

(二)采暖费收缴

1.2019年度,我市城区用户采暖费价格按照《孝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孝义市城区供热价格的通知》(孝发改发〔2019〕110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按建筑面积计算,居民住宅每采暖期每平方米17元;机关团体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7元;商业经营性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1元。

2.2019年度,我市矿区燃气供热采暖费价格参照山西省介休市供热收费标准,执行统一的临时价格,即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居民住宅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2.5元;机关团体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0元;商业经营性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2.5元。

3.采暖费用由各热用户单位(小区)在10月31日前,将本年度采暖期采暖费一次性全额交付市热力公司;申请不用热的用户,根据小区内网运行成本综合测算,需按照应缴采暖费30%的标准缴纳基础热费。由财政支付采暖费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市财政根据市热力公司与采暖单位核定的采暖面积,直接将采暖费支付热力公司,相关手续由市财政局与所涉单位办理。

4.市公用事业局、热力公司要认真做好采暖费收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对恶意欠缴采暖费行为要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截留、挪用、侵占采暖费的单位或小区有关负责人,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各小区物业要严格执行市政府批准收费标准,坚决不准借采暖费名义,加价收费、搭收其他费用,更不得以收缴采暖费限制其他公共服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常态化开展价格稽查,对加价收费、搭车收费等不按规定收费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冬季供热平稳运行,市政府成立2019年市冬季城市集中供热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公用事业局局长、热力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房产中心、公安城警大队、热力公司、供水公司、供电公司、供气公司等单位及各所涉驻市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楼东、东义、金岩、城东热源厂负责人组成。领导组负责对全市2019年冬季供热工作进行统筹指挥、协调和决策,定期组织召开供热例会及现场办公,及时研究解决供热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检查各供热单位工作情况。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热力公司,负责统一调度、协调解决供热相关问题,并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热力公司总经理马红兵同志兼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供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亲自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狠抓落实。特别是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供热、用户至上的理念,健全规章制度,详细制定阶段工作计划,完善供热运行、抢险方案,强化管理措施,细化目标任务,保障全市集中供热安全稳定。

(二)狠抓责任落实。市公用事业局要加强对供热单位的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帮助解决供热中的困难问题。市财政局要认真落实政府供热补助政策,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市房产中心要加强各小区物业机构的管理,协调做好小区及住户供热设施的检修管护和采暖费用收缴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化解供热矛盾,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各驻市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完善本单位供热运行、抢险工作方案,积极配合供热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今冬供热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运行管理。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企业要强化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人员培训教育、需求预测分析、岗位职责、供热运行考核、值班信息报告等制度建设,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各热源厂应服从热力公司的调度指令,确保供热运行的安全稳定和质量标准。市热力公司要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巡查监管,保证供热管网系统运行稳定;严格实行供热日报制,每日12时前将前一天供热运行、储煤、发生事故、投诉等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市供电公司要加强与市热力公司的沟通联系,城区实施停电要提前两小时通知市热力公司。停电超过两小时,市热力公司要立即启动预备电源,保证正常供热,坚决杜绝大面积停供以及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供热稽查。各供热单位要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保证供热质量,以质量和服务赢得群众好评,形成宣传效应,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供热期间,市热力公司、城警大队、电视台等单位组成工作联合组,持续加大对用热违规行为的日常稽查力度和巡查频次,严厉打击用户窃水、窃热及偷接、转供等违章用热行为,坚决取缔打击热用户违法安装、使用管道循环泵、换热水箱、放水闸阀等扰乱供热秩序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确保供热安全、优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