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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2026/02/02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历届,我社区平安建设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开展平安建设的总体工作部署,立足本社区实际,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前提,以创安为抓手,以整治为重点,以动员全社会广大居民自觉参与平安建设为基础,以抓好各项制度落实为关键,全面启动各项工作,真正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居民满意”的工作目标,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一个良好环境。

二、主要工作目标

1、继续保持本社区政治稳定和治安平稳,不发生影响全省、全市和全街道的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

2、积极做好本社区稳定工作,越级上访不超过街道规定的控制数。

3、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平安家庭的建设活动,平安家庭要达到95%以上。

4、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年、邪教知迷者的帮教转化工作,教育转化率100%。

5、进一步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矛盾纠纷调解率100%。

6、做好事安全防范工作,对影响安全、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和事及时制止。

7、积极做好消费维权的宣传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历届度,为进一步推进“平安社区”建设,达到示范社区标准,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1)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前提,努力化解居民内部矛盾。

一是建立重点上访人员长效管理工作,对于习惯性上访人员,除了时刻关注他们的动向外,一方面要主动关心他们的生活,对特别困难户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时时感觉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没有忘记他们,从而让他们在思想上得到安慰,从生活上得到一定实惠,另一方面,要加强与他们之间的联系,不定期的组织他们中的关键人员开展座谈,交流思想,掌握动态,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是要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继续坚持每周一排查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及时做好解决本社区各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力求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努力实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社区、疑难问题不出街道。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处置事件物工作预案。一旦发生事件,快速出击处置,面对面做好居民工作,切实防止和避免因处置不当而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

四是继续坚持不懈地做好“安置帮教”回归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和邪教知迷的`教育转化工作,时刻关心和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确保他们不再重新犯罪,全力维护全社区的社会政治稳定。

(2)以社区创安为抓手,不断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抓好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工程。建立和完善义务治安巡逻队、民事调解委员会、党员义务巡逻队、帮教等各种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协助片区民警做好本辖区的治安工作,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和涉毒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等。对刑释解教人员坚持每季见面谈话不少于一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确保不发生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发挥中心户长的作用,要求他们云南出入本社区的陌生人员,进行认真询问,发现可疑之处,要及时向祺我综治维稳中心站报告,努力筑起一道群访群治的负铜墙铁壁。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篇2

为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提高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农民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农村为重点,加强村卫生室建设,规范村卫生室管理,引导村卫生室向社区卫生服务站转型,满足农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

二、设置原则

1、一个行政村设立一家村卫生室,邻近或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联村设室、多村一室。各地在制订区域卫生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村卫生室的布局、功能、定位及今后发展。

2、村卫生室由村委会向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举办,也可采取乡镇卫生院派出服务、卫生院村联办或其他形式承办。

3、村卫生室由符合资质的执业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承办,人员实行聘任制,经村民委员会推荐,乡镇卫生院审核,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聘任。

4、村卫生室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不得开展医学检验、放射及功能检查,不得设置病房、手术室等。

三、工作职责

1、遵守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全心全意为农民提供卫生服务;

2、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诊治,承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健康宣教,协助健康档案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能够运用中医药为农民服务;

3、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诊疗操作规程和用药规定,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

4、实行12小时工作制,公布医疗服务电话,提供巡诊和上门服务;

5、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6、承担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布置的公共卫生任务,完成乡镇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村组织完成有关卫生工作。

四、建设标准

1、按农村常住人口1000:1左右比例配备1名乡村医生,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可适当增加人员配备。

2、业务用房面积一般不少于80平米,有独立分开的门诊室、治疗室、注射输液室、药房,有条件的设预防保健室、健康教育室、康复室、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室、卫生信息室,标识醒目、结构合理、环境整洁。

3、至少拥有以下基本设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身高体重计、诊察床、诊察桌、出诊箱、药品柜、输液器材、换药器材、紫外线灯、污物筒、资料柜、电话、简易高压灭菌设备,有条件的应配置电脑、心电图机、氧气瓶等。

4、基本药物配备根据《浙江省乡村医生用药目录(试行)》。

5、命名标识统一、病历处方统一、收费发票统一,各项管理制度和上墙资料健全。

五、管理要求

1、县卫生局对村卫生室实行行业管理,对村卫生室的机构和人员实行准入,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和考核。

2、乡镇卫生院负责村卫生室的业务建设,落实村卫生室各项医疗预防保健任务,建立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开展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

3、乡镇、村两级监督、支持村卫生室工作,帮助落实业务用房和必要的设施;

4、村卫生室应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统一会计科目,建立财务收支帐目,专人负责,收支日清月结。业务收入、下拨经费应单列帐户,实行“独立核算、统收统支”。

5、村卫生室药品一律由乡镇卫生院调拨,不得从其他渠道进货,同时专人负责药品管理,建立药品进销存帐册,每月盘点、报帐一次。强化药品质量检查,杜绝失效、变质、过期药品,确保农民用药安全。

六、实施步骤

1、各县(市)、区卫生局根据本实施方案,做细做好筹备工作,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必须有利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要合理制定村卫生室调整及建设方案,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不进入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只要符合《执业医师法》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有关规定,允许其申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2、村卫生室建设分三年进行,到20xx年底以前完成。各县(市)、区要结合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以及本实施方案,制定建设标准和考核细则,分期、分批开展村卫生室建设,同时要加强指导,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乡镇卫生院要做好创建指导落实工作。

3、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创建的考核督导,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对当年创建的村卫生室进行验收,市卫生局负责督导,对建设标准高、工作完成好的`村卫生室授予示范村卫生室(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称号。

4、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培训,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从20xx年开始,全市实施城乡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具体实施,乡村医生每2年进行1次400学时的培训,以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鼓励乡村医生通过医学教育取得正规医学专业学历,并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

七、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地要加强对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具体分管领导,建设工作纳入工作计划。

2、明确职责,层层落实。明确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加强指导,确保建设工作按时限完成;同时协调乡镇、村解决创建中的有关问题,保证工作进度。

3、引进培养,充实队伍。根据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趋势及人员配备要求,引导具备执业资格的大中专医学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加强全科医学知识和临床能力培训,建设一支稳定的有较高水平的农村卫生队伍。

4、落实资金,加大投入。各地要对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用于改善基础设施、设备等,对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应按照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篇3

建设村级信息服务站,是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的有效措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经研究,我部决定在全国35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场),试点开展信息服务站建设,通过村级信息服务站开展面向村民的信息服务。为切实把示范村(场)信息服务站建设和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目标,建设完善村(场)级信息服务站,发展农村信息员,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面向村民开展信息服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面向实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场)信息服务站建设,要坚持面向实际的思想,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全国的统一要求,紧密结合示范村(场)的实际和村民的信息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和服务工作。

(二)坚持实干。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人员,明确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建设和服务工作。

(三)求得实效。要根据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开展信息服务站建设和服务工作。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以服务成效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

(四)农民得实惠。要通过示范村(场)信息服务站建设,推进信息服务进村(场)入户,让农民利用信息搞好生产经营,增加收入,丰富文化生活,更新观念,提高素质,享受信息化带来的实惠。

三、建设目标

从20xx年9月起,用4个月左右的时间,因地制宜建立起基本适应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场)信息服务需要的信息服务站,再用1~2年的时间,不断完善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使示范村(场)信息服务站成为村民增产增收的好帮手、文化生活的好伙伴,示范村建设管理的主要抓手、经济社会繁荣的重要依托。

四、重点任务

(一)信息服务站建设。计划20xx年10月底前完成达到“四个一”标准的信息服务站建设,年底前正式运行。在信息站所在场所悬挂“农业部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信息服务站”牌匾。“四个一”即:有一名信息员(主要从村、场干部中产生),一处场所(主要设在村委会或场部,也可与党员远程教育点、科技书屋等合并),一套信息设备(包括电脑、电视、一体机等),一套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服务站管理规定、信息员工作职责、有关服务规范等)。

(二)信息员培训。培训示范村(场)信息员,使他们达到“五能”要求,即能熟练采集、传播信息;能根据村民的需要,查找下载及审核发布信息;能组织村民收看农业电视节目;能指导村民上网获取信息;能利用信息服务站的'设备支持示范村(场)村(场)务管理。

(三)建立完善服务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服务站管理服务制度,明确信息员岗位责任,规范服务行为。探索建立示范村(场)信息服务长效机制。

(四)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了解掌握示范村(场)信息服务站建设和服务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在面上推广。

五、任务分解

示范村(场)信息服务站建设是各级农业部门共同的任务,在通力协作的同时,必须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

(一)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负责全国35个示范村(场)信息服务站建设方案设计和建站工作总体协调、示范村(场)信息服务站主要设备的配备,协调有关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示范村(场)信息员的初任培训和信息站建设服务工作的督促考评等。

(二)各省(区、市)农业厅和黑龙江农垦总局、新疆兵团农业局信息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在省(区、市)示范村(场)信息服务站建设的工作检查,指导示范村(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为示范村(场)提供技术咨询及服务信息,负责示范村(场)信息服务站牌匾制作及其他急需设备的调剂、工作经验总结推广等。

(三)地、县级农业局信息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地(市)示范村(场)信息服务站建设的具体工作指导,协助解决建设和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指导落实示范村(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为示范村(场)提供信息服务站建设和服务的技术支持,主要负责示范村(场)信息服务资源提供、示范村信息服务站建设和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经验总结,协助落实示范村(场)信息服务站网络通道租赁等。

(四)乡(镇)信息站。负责沟通联系示范村和上级农业信息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示范村信息站场所和运行机制的建立,报告示范村信息服务站建设和服务工作情况,协助县级农业部门具体指导示范村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为示范村信息服务提供信息,协助解决示范村信息站建设和服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具体指导示范村信息服务站建设和服务工作的开展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村(场)信息服务站建设,是农业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部署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有关农业部门负责信息工作的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搞好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省(区、市)农业厅和黑龙江农垦总局、新疆兵团农业局信息工作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辖区系统示范村(场)信息服务站建设和服务工作推进的责任单位,务必重视并切实落实好有关各项工作。省、地、县、乡各级有关农业部门,必须确定联系人,以便工作推进的组织协调。

(二)强化技术指导。各级有关农业部门,要根据部里的统一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认真做好示范村信息服务站建设和服务的技术指导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信息服务站建设和试运行期间(20xx年年底前),各省级农业部门信息工作行政部门,必须深入到示范村(场)调研、指导两次以上,并分别于10月中旬和12月中旬,向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报工作进展情况;地、县农业局信息工作主管部门要指定专门人员,随时指导建设工作,解决处理有关问题。

(三)合力增加投入。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给予每个示范村(场)配备一套信息设备(一台电脑、一台电视机、一台具备打印、复印、传真、扫描功能的一体机。20xx年9月15日左右到货),各省级和相关地、县农业部门,要想方设法在资金和信息软硬件等方面给予示范村(场)支持。同时,要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包括企业和个人,采取捐献、赠送等方式,合力支持示范村(场)信息站建设。

(四)培训示范村(场)信息员。计划今年9~11月间,由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统一组织对全国35个示范村(场)信息员开展初任培训。各省(区、市)及有关地、县农业部门,要结合农村信息员培训工作,重点强化对示范村(场)信息员的培训。

(五)做好考核评比工作。由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统一组织对示范村(场)信息服务站建设和服务工作的考核评比。对工作实绩突出的示范村(场)和有关各级农业部门给予通报表彰。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篇4

根据省《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州《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委印发的《关于推进清廉XX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村居基层延伸,向每个党组织和党员覆盖,不断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县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总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总揽,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以“推动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健全村居监督体系和提升监督能力为抓手,大力加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四清四廉”工程,努力打造XX清廉村居生态系统。到2022年末,全县清廉村居建设制度机制建立、成果初步显现;到2025年,全县村(社区)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清正廉洁、村风民风淳正向善、自治法治德治环境优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35年,全县清廉村居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成为新风尚,清廉深入人心,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工作内容

(一)坚持党建引领,实施“清正奉廉”工程

1、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和党组织书记领学带学督学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务公开、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组织生活制度,将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向基层拓展,建立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档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民族、宗教等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和管控,守好基层意识形态阵地。抓好“道德讲堂”推进德治建设,巩固“律师进村”法治成果,完善党建统领,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一统三治”基层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

2、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稳妥开展行政村优化布局调整后的各项工作,推进组织融合、生活融合、法治融合、解决好村庄“空心化”、村级经济实力不强、带头人难选等问题。严明换届纪律,高质量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健全村党组织体系,选优配好党小组长,推行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民小组长。强化农村党员分类管理,推行有职党员定岗履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3、选优配强村(居)主职。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县级联审。健全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届期履职规划+年初实事承诺+年底述职考核”制度。实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书记论坛”,定期选派农村党组织书记赴先进地区跟班学习。持续向脱贫村、易迁安置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基层组织涣散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优派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用活驻村尖刀班,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指导和帮带作用,推动村(居)社会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健全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机制,打通村(社区)干部提拔晋升渠道。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村(社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注重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规范实施容错纠错,鼓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落实落地。创新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严禁新增村级债务,逐步化解现有村级债务,2021年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清零,其他村完成年度任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管局、各乡镇党委)

(二)推进阳光村务,实施“清源固廉”工程

5、落实村(居)事务公开。厘清村(社区)基层组织权责边界,明确村居工作事项范围,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实现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开全覆盖,设置村(社区)固定地点公示栏,积极推动村(社区)事务智慧化“阳光运行”。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四议三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6、严格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管理。修订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完善村账镇管制度。实现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利用湖北农村资产产权交易系统和“三资”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和实时查询监督。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加大村(社区)集体“三资”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县经管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7、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建优建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工作机制,科学制订“小微权力”清单,按照“一个权力事项、一套工作流程、一张操作图表”的要求,推动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管清单化、流程化、规范化,积极开辟线上线下“小微权力”公示专栏,做到阳光晒权。推进“大监督”格局形成,各级政府及农业农村、民政、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推动监督向村(社区)下沉,形成监督合力。(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三)织密监督网络,实施“清浊扬廉”工程

8、持续推进反腐“拍蝇”。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度。推进“一村一警”和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防范和整治宗族恶势力、“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问题长效机制,保持扫黑除恶举报平台常态化运行,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实行统一分流转办、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确保露头就打、消除后患。(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9、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开展5年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突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持续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处理到位。(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0、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扎实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加强整改清单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恩施州六条实施细则,加大村(社区)“四风”典型案例定期通报曝光力度,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树立新风正气。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使广大基层干部集中精力干事创业。(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

(四)强化宣教引导,实施“清风育廉”工程

1、弘扬法治清廉文化。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的作用,以“文化进万家”、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普纪普法“大篷车”和“学党史、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活动为载体,宣传推广清廉文化。深入挖掘清廉文化资源,整合板栗园、忠峒里红色文化、野椒园家风家教,伍家台茶廉文化等,鼓励开展清廉文化文艺作品创作,串点连线成面。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驻村工作队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加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每个乡镇创建1个乡村治理示范村。(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文旅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2、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定期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推动志愿服务进村入户。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作用,持续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规范制定和修改完善村规民约,把好家规好家训好家风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监督执行,积极探索积分制管理办法,有效发挥正面清单引导、负面清单约束作用。规范建立群众自治组织,推行道德评议会、红黑榜曝光等评议机制,引导和支持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严厉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整无事酒”等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塑造清朗乡风。稳步推进公益公墓建设,加强活人墓、豪华墓清理,逐步解决散埋乱葬问题。开展诚信教育、科普等活动,确保乡村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坚持以“出彩系列”为载体,开展“乡风文明”百姓宣讲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清廉家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司法局、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1年10一12月)。制定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建立重点工作清单。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宣传,激发全民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1月一2024年12月)。建强培优村(社区)党组织,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健全完善清廉村居制度建设,规范村居小微权力运行,织密监督网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化标本兼治。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清廉文明乡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月—)。健全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丰富完善内容和形式,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深入挖掘典型事例、人物,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打造清廉村居“XX风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妇联、各乡镇党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县领导领衔,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部门牵头,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一以贯之。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清廉村居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县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推进、一年一考核”的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督办检查。县委考评办、纪检监察机关、各乡镇党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调研督查和情况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提醒、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示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依托XX网、“XX发布”短视频平台、“浪漫XX”“贡水清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总结清廉村居建设的成果,选树、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高质量的清廉村居建设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效。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谐观",坚持预防为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在街道综治办的指导下,依靠社区组织和广大居民群众,提高社区治安防范能力,健全社区治安防范网络,夯实社区平安稳定的工作基础,确保社区一方平安。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完善组织网络和规章制度,以群防群治为依托,形成多层次的防范、控制、打击一体化的工作机制。

2、动员社区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积极参与"创建平安社区"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无毒社区"的创建活动,调整和健全"社区保安"、"治安志愿者"网络,开展争创"优秀义务巡逻队员"、"优秀楼栋长"活动,形成"人人参与治安防范"的工作局面。

3、加强辖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谁出租、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严把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关,做到来路明、底子清、管得住,全年办证率达到90%以上,确保外来人员不失控。

4、深入开展"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在社区内以禁毒图片展、黑板报展、悬挂横幅、授课等宣传活动形式,加强小区居民的禁毒意识,在小区内营造"有毒治毒创建无毒、无毒防毒保净土"的良好的氛围。

5、强化社区治安防范管理,搞好社区"警务室"、"调解室"建设,发挥义务巡逻队及楼栋长的治安防范宣传作用,积极宣传"五防"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平安防范意识,降低发案率,从而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创建平安家园的自觉性。

6、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积极为辖区居民排忧解难,在社区内做到各类矛盾调处及时,在开展工作中依法调处、以案说法,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制意识,积极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社区居委会以板报、讲座、宣传栏等形式,组织辖区居民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辖区内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

8、经常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式,丰富法制宣传内容,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居委会在暑假期间要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法制教育活动,在社区的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争做合格小公民"活动。举办一期暑期青少年法制培训班,以提高他们识别真善美和假丑恶的能力。

9、通过多种形式用多种载体,对社区居民、青少年等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树立文明向上的社会精神风貌,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开展文明楼栋、文明市民活动,增强创建平安社区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