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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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治理工作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部署,拓展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范围和内容,推动治理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盲区死角延伸,我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我乡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公路、河道沿线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消除盲点死角和薄弱环节,提升铁路、公路、河道沿线容貌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塑造特色风貌,提升景观效果,展现我乡城乡规划建设水平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效,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整体水平。
治理范围、责任划分及治理内容
(一)公路沿线治理
1、治理范围
城南高速段、东公路沿线、东兴公路段、村通公路。
2、责任划分
根据管辖范围和管理权限的划分,我乡负责辖区内公路沿线的环境治理工作。
3、治理内容
(1)清理卫生死角,整治乱摆乱卖。对我乡范围内公路查找环境卫生问题,清除各管理站房内外和公路周边的卫生死角。对所属我乡公路沿线乱摆摊,随意叫卖的行为进行专门整治,维护公路周边的风貌秩序和正常通行功能。
(2)拆除乱搭乱建,规范标志广告牌。对所属我乡范围内公路的乱搭乱建和违章建筑物进行查找,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3)塑造公路沿线风貌,提升绿化水平。对东公路沿线、东兴公路段可视范围内的农房进行风貌塑造。对庭院绿化带和东公路沿线内杂草进行清除;
(4)治理场镇停车点“脏、乱、差”,树立新形象。拆除场镇停车点及其周边乱搭乱建,取缔遮阳棚伞,清除卫生死角,规范广告张贴,整治乱摆摊点、坐商不归店以及游商小贩。
(二)铁路沿线治理
1、治理范围
铁路乡村、村、村段,共计2.09公里。
2、责任划分
安全网外按属地管理原则乡辖区内由乡负责。
3、治理内容
(1)对安全网外乡段的卫生死角及垃圾杂物由乡进行集中的清理,并落实专门保洁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对乱搭乱建进行清理拆除。
(2)对乡段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农房实施风貌塑造、砖木结构房和砖木结构瓦房全部做白色外墙漆,并对房屋进行勾檐垛脊。
(3)实施铁路沿线农业产业布局。
工作步骤
公路、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实行专项行动,从5月3日起至9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3日至5月10日)
乡整治办要根据治理工作要求,联系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在抓好宣传发动的同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建立治理工作推进机制。
(二)集中治理阶段(5月11日至9月15日)
乡整治办要按照统一部署及各月的实施方案,联动协作,密切配合,集中进行治理。专项行动要从“三线”的容貌秩序、环境卫生治理赴,在7月中旬前基本完成治脏、治乱工作任务,并积极稳妥地推进“三线”的风貌塑造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5日至9月25日)
乡整治办在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的同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治理成效,实现常态管理。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专项行动治理领导小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陈劲松任组长,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张鹏飞为副组长,并集结责任部门工作人员成立乡公路、铁路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责任部门和我乡的年度目标考核,对推进不力的要扣减年度目标分。
(二)密切配合,统筹推进
在专项治理行动中,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相关人员要明晰责任,密切配合,联运协作,统筹推进,形成分恭恭敬敬合作、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格局。
(三)督促检查,严格问责
乡整治办要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对推进工作不力的,要限时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到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实施严格问责。
(四)完善制度,保障常态
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在推动该项治理行动中,要研究制定加强日常管理的相关措施和办法,保证治理成效和常态管理
城乡治理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干干静静迎五一”环境大治理活动的相关要求,我乡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了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重点抓好农村卫生整治、交通秩序、经营秩序、村容村貌等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深化工作内涵,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农村卫生创建成果,实现“村容整洁、美好家园”目标要求,为xx乡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全面展开、分批推进、重点整治”的原则,重点围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乡容村貌等三个方面,在全乡深入开展环境大治理活动。
(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清扫保洁整治。加大管理力度,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清洁卫生责任区,重点治理辖区内公路、河道、桥梁周边的卫生死角;指导各村建立日常保洁、清运机制,配置相应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各类垃圾;对集镇的道路要确定专人清扫保洁,维护环境;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以及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清理乡镇柴草、杂物,规范村内垃圾倾倒点的设置,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及时清除村内的粪堆、肥堆、草堆,杜绝污水乱流、禽畜乱跑。村内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
2、做好垃圾收集运输工作。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建立长效机制。
(二)交通秩序整治
对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行为进行教育劝导,责令驶离;对集镇以路设市、占道为市的行为要加强引导,进场入院,退市让路,制止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行为。清除道路两侧垃圾,制止将交通道路作为晒场、堆场、放养场的行为。对摩的、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加强管理,规范营运。
(三)经营秩序整治
要坚持疏堵结合与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强乡镇集贸市场建设,合理设置临时市场,提供高规范、低门槛的经营条件,开展综合治理,引摊进场,还路于民。督促沿街(路)单位和经营户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职责,查处和纠正临街商户在室处乱吊、乱挂、乱丢和早点、夜点倚门设摊、占道经营等行为。动员和组织村民清理占道堆放的建筑材料、粪堆、2
土堆、柴堆及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
(四)乡容村貌整治
1、门前三包整治。各乡镇要组建门前三包管理机构,建立三包管理专门队伍,制定门前三包管理考核细则,将门前三包管理作为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条件。
2、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加强农村建筑管理,建筑材料堆放不得影响交通,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或农户负责拉到指定地点倾倒,做到日产日清。
3、违法建设整治。要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突出重点、依法行政、稳步推进”的原则,与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统一部署,开展整治违法建设活动。加强辖区内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清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做好违法建设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规劝、教育、息访等工作;组织拆除违法建设。严历打击占用基本农田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
三、督促检查
在“干干静静迎五一”环境大治理活动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做好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管控和常态治理,努力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节日环境。
通过“干干静静迎五一”环境大治理活动的开展,我乡城乡环境得到了改善,居民爱护环境的意识得到了提高。
同时,也认识到环境治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以创建省级生态乡镇为契机,落实整改措施,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更大的力度,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进一步开展,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城乡治理工作方案 篇3
为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市灾后重建工作实际,按照市委宣传部的有关要求,现将制定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方案如下:
一、宣传目的
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建设总体要求,通过开展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展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丰硕成果,使公众及时了解集中整治工作的任务、措施,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质量和影响力,推动全社会共同建设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为我市建设灾后重建样板和试验区示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时间安排
20xx年6月-9月
三、工作安排
一是广泛开展“五个一”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一次文明礼仪知识,传播一句文明用语,做一件文明事,纠正一起身边不文明行为,提一条文明创建意见或建议。通过集中设点、标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展示、解疑答惑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宣传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社会治安、交通知识、健康知识等。围绕“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优化发展环境,改善城乡群众生活条件”主题,宣传开展综合整治、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性。
二是开展“创建整洁优美工作环境”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机关干部按照“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要求,集中开展机关环境整治,改善机关面貌,营造窗明几净、整齐有序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内部和外部形象。
三是开展机关节能降耗活动。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铺张浪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节约每一滴水、每每一张纸、每一度电,降低办公成本,树立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
四是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干部职工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做文明职工,积极参加“三美、六不”活动(“三美”:工作环境美、居住环境美、家庭环境美。“六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贴乱画、不乱放养家禽、不乱停乱放车辆),培养文明、健康、有序的生活方式,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五是开展家庭卫生清洁活动,倡导文明健康、节约环保的生活方式。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每个家庭,通过“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引导家庭成员树立起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使家庭环境明显改善,实现家庭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六是组织机关干部党员开展综合治理进村进社区进户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农村、社区和群众中开展强有力的集中宣传行动,协助移民安置村和联系社区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及文明礼仪、爱国卫生、健康、法制等相关常识的宣传发动工作;指导帮助移民安置村和对口联系社区集中开展“五乱”(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和“四清”(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等治理工作;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帮助困难户、贫困户开展整治工作,发挥机关干部职工的带头作用。开展治理环境、美化办公区、住宅区、恢复生态等内容的公益活动,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宣传卫生环保知识、清理卫生死角等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
城乡治理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查纠低保领域的不正之风,确保低保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扎实开展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推行“阳光低保”、“诚信低保”,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复核低保对象。重点清退10类人员:一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业职工、村(居)三职干部本人及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享受低保的;二是婚嫁、死亡、服刑、户籍迁出本县的(大中专在校学生除外);三是领取养老金、退休金、遗属补助且家庭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的;四是家有小汽车、经营性机动车辆,有门市或2套及以上住房的;五是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六是务工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的;七是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不履行义务的;八是法定就业年龄内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的;九是不如实申报或拒绝核查家庭收入等经济状况的;十是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保障标准的。按照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及《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二)严肃查处“人情保”。按照《市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管理办法》、《市民政局关于建立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及经开区要常态化推进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的落实,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进行集中查处;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出现重大违纪违规案件的,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将直接督办,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三)有效遏制“错保”。在城市低保审核审批中,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通过对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在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中,进一步明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内容和方法,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不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披露。集中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将政策送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录入更新低保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社会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张榜公示,获得救助后要进行长期公示,定期核查,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
各乡镇及经开区要认真总结4-6月全县集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的.经验,认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同时,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围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治理阶段(8月1日至9月10日)。
集中力量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动态复核,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施重点核查。动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业职工、村(居)三职干部本人及配偶、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但共同生活的子女享受低保的在8月20日前(教师在9月5日前)主动申报取消,逾期不主动申报,经查证属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县监察局与县民政局将采取实地检查、督查与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最低生活保障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县监察局与县民政局现场督办解决。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乡镇及经开区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同步搞好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工作总结,并于9月25日前书面上报县民政局与监察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及经开区要高度重视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活动,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重视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宣传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在邻里调查、民主评议中的作用,动员村(社区)居民反映低保对象的就业状况、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真正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去,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精心组织,全面清查。各乡镇及经开区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对辖区内的城乡低保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四)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动员单位职工及村(居)三职干部8月20日前主动申报取消直系亲属享受的低保,逾期不申报,将严肃查处。
(五)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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