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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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绩效考核方案 篇1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补贴补贴。这次新增的工资性津补贴的部分作为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融教[20xx]60号《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绩效金额分配额度、构成
1、绩效工资分配度
这次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额度,由学校自主分配。
2、构成部分
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绩效工资构成的60%,管理岗位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其中的2.5%作为学区统筹)。
六、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工作量补贴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据。
(1)教职工正常工作量按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计算。
(2)教学计划及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任务和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3)学校实际工作内容。
2、课时量补贴
A、每学年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均衡分配教师课时量,按不同的岗位规定不同的工作量标准。
(1)根据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小学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不少与18节。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其它任实职的学校中层干部、中心校财务人员、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中心校生管、图书管理员(计生专干)任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师课时量的`计算为全校平均课时量,由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周课时量规定。其中语数包班教师递减4节,数学跨班递减2节,英语跨校递减2节,教研组长递减1节(享有管理岗位补贴的不再递减)。
B、课时量补贴:完成规定周课时量,每人每月补贴110元;低于规定周课时量的少1节月扣10元;高于规定周课时量的每超1节月奖10元。
3、超工作量补贴
A、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5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校长签字确认。
B、导辅补贴:导辅每天补贴10元(月封顶50元)。
C、节假日值班、加班补贴: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节假日因公事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50元。晚上加班每晚按半天计算。节假日值班按上级要求排班。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表,报校长予以审批方能认可,并按月予以公示。
D、英语教师跨校教学补贴:根据福清市教育局融教[20xx]116号文件规定执行。
E、学校专刊补贴每期30元,由德育处负责布置。
量化工作量,情况复杂,不可能把所做工作都包括在内,教师应发扬奉献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4、考勤奖励办法。
根据《东张中心小学考勤管理办法》实施签到制度。
A、月满勤者学校发给月满勤者奖50元。
B、教师因病请假,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每天扣5元。病假两天以内且自己调课(需请假并将调课安排表上交学校确定存档)者不扣,超出两天的每天扣5元。
C、事假每天扣10元;
D、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超过三天的取消当月工作量补贴。
E、迟到、早退每月3次内不计,超过3次的前3次扣10元,后面每次扣5元(另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每月超过5次以上计扣)。教师违规签到(代签等)情况,每次扣30元。导辅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不在岗)一次扣1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
F、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临时性通知及其他集体活动)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
G、教师签到由当天值班行政负责监督,学校抽查,当天值班行政人员监督不到位的扣2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
1、采购、保管、事务等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30元。
2、年段长、艺体组长每月管理岗位补贴40元。(图书管理员+计生专干)每月管理岗位补贴50元。
3、工会主干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60元。
4、班主任、中心校生管教师、中心校财务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80元。
5、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90元。校级领导每月管理岗位补贴100元。
相关岗位管理人员要完成本职岗位任务才可享受相应的管理岗位津贴。兼任多种管理岗位取最高一档。担任班主任同时还兼任其他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追加1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
按《福清市东张中心小学教师工作业绩评估细则》每学期对每位教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奖励,奖励按学期发放。业绩奖励包括教育教学常规奖、突出贡献奖、优质教学奖、竞赛指导奖、教科研成果奖、师德考核奖、年度考核奖等。
其中学区统筹每人2.5%,用于教学点、完小校超工作量补贴等,剩余款项并入各校年度结算。
1、教学常规奖
以《福清市东张中心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条例》为考评要求,每学期对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安全管理、课堂教学、班级常规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价。
2、优质教学奖
根据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从平均分、提高分、优秀率、合格率四个项进行综合评估。跨学科、跨年级任教统考科目的,按双班或多班的平均后进行评估。
平均分低于及格线,及格率低于50%的则该项不奖励。
技能科任课教师,优质教学奖取该校教师获得奖励的最低一档。
获得第一名的学校每项奖励20元,奖给完小校长。(本项由管理岗位津贴部分支出,中心校不参与此项奖励)
3、竞赛指导奖
凡辅导学生参加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进修学校等单位组织的各类竞赛(由学校选拔),学生获奖的指导教师,均可获竞赛辅导奖。
学生作品市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30元,省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50元。
竞赛指导奖具体奖额如下:
4、教科研成果奖
(1)教师优质课(比武课)获奖(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
(2)公开课执教者奖励:省级500元,福州市级300元,福清市级200元,教研片100元,学区性50元,学区内教学片30元。
(3)承担市级课题研究工作且任务完成良好的课题组成员每位每学年奖励120元。
5、师德考核奖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为人师表,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每师每学期奖励50元。详见《东张中心小学师德考核细则》。违反《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有关规定和发生安全责任的此项不予以发放。
6、年度考核奖
学年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师每学年奖励100元。考核不合格、未参加考核或考核未定等次者不发放。
7、突出贡献奖
学校每学年评选出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人物。奖金额由校务会议视实际情况讨论决定,公示后予以发放。
(1)数学跨两班补贴:两个班人数和超过70人的,每学期补贴200元。
(2)教学点补贴:南胡、金芝每学期500元,岭下、芦岭每学期200元。(本块资金由学区统筹部分支出)
(四)工作量补贴、管理岗位补贴可按月发放,业绩奖励按学期或学年发放。各校在绩效工资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月份的奖金和分解的权重可统筹使用,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后按在岗教师均分。
(五)中心校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400元。
(六)暑假(7、8月份)的绩效工资,扣除当月的管理岗位津贴、节假日值班、加班费用、业绩奖励后,余下金额按在岗在编教师均分,于当月发放。寒假的绩效工资凭原方案执行。
(七)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当月公示,学期累计。上述项目中,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按在岗教师均分。上述项发放总额若出现不足的,则按比例适当下调。
七、其它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条款规定的“甲方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对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失职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融政人关于“扣发当月考勤奖的对象”,即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可扣发当月考勤奖情形的。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4、发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相应领导责任的按责任扣除50%岗位管理津贴。
5、分娩假的教师每月领取绩效工资150元。
八、有关要求
(一)辖区各校应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各单位根据本指导意见,在核定拨付的绩效工资额内,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
(二)辖区各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征求教职工的意见,报学区审核后,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分配办法要与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业绩贡献结合,加大向一线教师、成绩突出教师倾斜的力度,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三)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各学校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资金和实物。违反规定的,要没收违规的全部资金上缴财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学校对每个岗位都要制定明确的责任目标及资格条件,同时要制定与岗位职责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把目标管理和制度管理结合起来,做到有章可循,严格考核,确保每个具体岗位责任目标和学校管理目标的实现。
(五)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进行分配制度改革。
九、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十、本《方案》自学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绩效考核方案 篇2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制定《公办学校(幼儿园)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实施范围
公办学校(幼儿园)各类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县属中学参照执行,可根据实际另行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和细则进行绩效考核)。
二、实施时间
从20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兼顾、适度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分类考核、稳步推进的原则。
(五)坚持管理创新、因校施策的原则。
四、绩效考核奖的组成
绩效考核奖分过程考核奖和目标考核奖两部分。
(一)过程考核奖
1.课时津贴考核奖;
2.班主任工作考核奖;
3.行政、管理、教辅、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考核奖;
4.早晚自习辅导工作考核奖;
5.县局统筹考核奖;
6.教职工年度基础性考核奖。
(二)目标考核奖
小学(含机关幼儿园、特校)、初中、高中(含职专)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乡镇公办幼儿园参照辖区内小学标准执行。
五、考核与发放
(一)课时津贴考核奖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部颁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参照《攸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附件1)折合成标准课时。(教师离退休前3年,其每标准课时以1.2权数计工作量;班主任的班会课计1个标准课时;乡镇公办幼儿园带班老师发全县小学平均课时津贴加班主任津贴。)县局分村小(含教学点)、中心小学、中学三类标准考核发放。
(二)早晚自习辅导和班主任工作考核奖
各校要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方案和细则,按月考核发放。
(三)行政、管理、教辅、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考核奖
1.岗位的设置。各类岗位要严格按照《攸县中小学校内设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附件2)来设置,不得超职数配备、不得随意设岗。
2.工作量的核定。各类岗位的工作量要按照《攸县义务教育学校工作量参考标准》(附件2)所明确的工作量系数来核定,教辅后勤服务岗位的工作量核定要通过学校职代会确定其工作量系数(在年度基础性考核奖中列支)。
3.岗位考核奖
按《攸县中小学校内设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附件2)配备的管理岗位和县局选派的财务人员、各校政教员,其岗位考核奖按全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平均考核奖的90%按月考核发放。
(四)县局统筹考核奖
县局每年按全县在编教师的人头统筹一部分资金,用于全局性中心工作、教育教学重大活动的绩效考核和奖励。
(五)年度基础性考核奖
各单位剔除过程考核奖中的“1+2+4+5考核奖之和”,剩余部分就是年度基础性考核奖。由各单位结合“教职工考勤”“工作常规”“行政管理、教育教学、教辅后勤等各类人员岗位考核”制定细则,考核后发放(校长、书记、督学此部分由县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一部分经费,对单位中心工作参与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奖励。严控工作职责之外、工作日之外的临时性工作补贴,严格执行校审批、公示,局审核手续,审核后的中心工作绩效考核和奖励列入教职工年度基础性考核奖。
六、拨付方式
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奖按县局核定的编制数,根据《攸县年度教育工作考核方案》考核结论分三类下拨到各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组织、指导、管理和协调。学校要按照民主程序设立专门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发放等具体工作。校(园)长任考核小组组长,成员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法律法规学习,组织教职工学习讨论本《意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确保绩效考核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科学制定方案
各单位的考核方案和细则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各单位所制定的考核方案和细则要报县局审批。县局将对各单位的考核方案和细则进行严格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程序,或在教职工中引发较大意见的,不予审批。
(四)强化监督管理
县局将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区督学对各学校(幼儿园)绩效考核和奖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各单位要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量化并按月公示。
(五)严明纪律责任
推进绩效考核要严明纪律责任,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在全县教育质量考核结论中降低一个等次,取消校长和书记的评先评优资格;对不讲大局,不讲组织原则,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个人,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前发文如与本文件相冲突,以此文件为准。此文解释权归攸县教育局。
附件:
1.《攸县义务教育学校工作量参考标准》
2.《攸县中小学校内设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
3.《攸县20xx年中小学课时津贴暂行标准》
幼儿园绩效考核方案 篇3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总量控制,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重点向班主任和担任较重工作量的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把我校工资改革的过程变成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奋发工作、努力创造一流业绩的过程。
二、实施范围:
我校参与教学与管理的全部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李各庄幼儿园幼儿园隶属我校附设幼儿园,按县局规定,幼儿教师按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三、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我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按年度核定,每年12月初,学校上报纳入绩效工资发放范围的教师名册,向县局申报,由县局将奖励性绩效工作核定到校。
四、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教职工绩效工资按《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的规定,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与年终一次性发放相结合的办法。学校分别在月底和每年的年底完成对教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依据。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确定的标准执行,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个系列进行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立7个项目,农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中层岗位津贴,出勤,工作量津贴,考核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根据分配项目,按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实行按月发放与年终一次性发放相结合的办法。
农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中层岗位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单独发放,剩余部分用于发放出勤津贴,工作量(课时量)津贴,考核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对此部分学校依据县局核出的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作标准额,按比例发放。
具体办法如下:
(1)农村教师补贴的发放
按乐亭县教育局学校布局划分规定,我校属所处位置偏远,条件艰苦,为一类农村学校,农村教师补贴为每人每月120元。
相关规定:
(一)、农村教师补贴按每年12个月计发,实行按月发放。
(二)、调入发放农村教师补贴的范围学校,从调入下月起发放农村教师补贴,调出农村学校的,从调出的下月起停发农村教师补贴。
(三)、因病事假原因当月超过半数以上天数未在岗位工作的,扣发当月的农村教师补贴。
(2)、班主任津贴的发放
班主任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
具体发放办法:
按乐亭县教育局规定的35人为一个标准班额,由县局核出班级数额,学校对现有班级数核算班主任津贴,其中班主任津贴的70%作为固定数额发至每个班主任,剩余的30%按学生总人数平均分配发至每个班主任。
相关规定:
(一)班主任津贴按每年10个月计发。
(二)教师自担任班主任之日起享受班主任津贴,离开班主任岗位之日起,不再享受班主任津贴。
(三)班主任因病、事假,进修等原因,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时,将班主任津贴以天数核算发给临时代理班主任。
(四)班主任因公差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时,临时班主任津贴以天数折算从考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付。
(五)按班主任考核标准对班主任进行月考核,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月考核合格发班主任津贴的100%,基本合格发津贴的80%,不合格扣发当月班主任津贴。
(3)中层岗位津贴
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学校中层干部设立中层岗位津贴,中层岗位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每年按10个月计发,中层岗位津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12×中层本人岗位系数,我校学生人数400人以下,中层岗位系数为0.12。
中层干部中途任免的,从任免的下月起兑现或取消岗位津贴。
(4)出勤津贴的发放
出勤津贴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
本校月出勤津贴总额=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参与分配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12。
教职工月出勤津贴=本校月出勤津贴总额÷本校参与分配的教职工出勤总天数×个人月出勤天数,出勤津贴按每年12个月核算,学校按十个月当月下发,剩余两个月的出勤津贴用于发放寒暑假的教师返校、值班等,如仍有剩余,平均分配给教职工(不含校长)。
相关规定:
(一)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含5次)为一天事假,从当月中扣发一天的出勤津贴。
(二)病事假按天数扣发出勤津贴,月累计病事假超过7天,扣发当月出勤津贴。
(三)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50次,以及旷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5天,视为不合格,扣发全年出勤津贴。
(5)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发放
工作量(课时量)津贴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注额的45%。
学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总额=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注额的45%×参与分配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12。
具体分配办法:
(一)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70%,平均分配下发参与分配的教职工。
(二)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30%,按个人分担的工作量(课时量)进行分配。
(三)音体美工作量(课时量)因学生作业、课后辅导、备课、讲课等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与其他学科比对,其工作量按90%核算。
教职工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本校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总量×70%÷参与分配的教职工数+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30%÷学校总工作量(课时量)×本人的工作量(课时量)
(四)下列情况采取折算的方式计算课时量
中层岗位人员每周增加工作量12课时,月增加工作量48课时,加之中层岗位人员月工作量计算;骨干教师(县级)、实验员、电教管理员、图书管理员、报账员、少先队辅导员、档案管理员、业训、艺术辅导等辅助岗位的人员,每年加50课时的'工作量,年中从出勤津贴和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付。
(五)节假日、双休日、加班或值班补贴,从出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出。
(5)考核津贴的发放
考核津贴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35%,考核津贴的发放依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
绩效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绩效考核未评为优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等次比例,按县局规定执行,优秀等次为15%。
教职工考核津贴实行年终一次性发放的办法。
绩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系数分别为优秀1.2,合格1,基本合格0.5,不合格0。
教职工考核津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35%×参与分配的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优秀人数×1.2+合格人数×1+基本合格人数×0.5)×教职工本人考核系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一)、因犯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
(二)、政策水平较低,业务水平能力差,给单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能遵守工作制度规定,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30次不足50词的以及旷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3天不足7天或一年累计超过7天不足15天的。
教职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
(二)、以非法形式表达诉求或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三)、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四)、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
(六)、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50次,以及矿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全年超过15天的。
(6)、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教科研成果奖等),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
具体分配办法:
(一)经考核能够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
(二)教育教学成果奖20%作为科技成果、论文论著、教案教学设计、优质课、引路课、示范课、公开课荣誉奖励,按级别设立加分奖励,具体加分见附表。学校年终核算后一次性发放。
(7)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工资及发放实施办法》由县局统一发放。
(一)其他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办法》执行。
(二)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办法及考核办法按《李各庄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执行,实行单独核算。
(8)绩效工资执行时间:自20xx年1月1日按本方案对教职工实施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幼儿园绩效考核方案 篇4
为完善实施幼儿园绩效工资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幼儿园实际,现就幼儿园绩效考核制订如下办法。
幼儿园绩效工资由三部分组成,即: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和绩效奖励。其中岗位津贴和工作量津贴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总量的60%,绩效奖励40%。本年度增量部分主要用于绩效一块。
一、有关请假、病事假、调休代课等规定
1、病假凭病历卡和该门诊医生开据的`病假单,经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准假。病事假国家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绩效奖励按:五个工作日之内病假每天扣50元,事假每天扣xx元。五个工作日之外病假每天扣xx元,事假每天扣xx元。
2、病假、事假与全勤挂钩。
3、事假必须请假在前,经领导批准方可准假。
4、迟到、早退,如有特殊理由及时与园方联系,根据实情酌情处理,一般情况处理:10分钟——30分钟扣20元。
5、旷工一天扣xx元,依次类推。工作时间上访视作旷工,师德一票否决。
6、代课半天xx元。
7、教职工需要调休,不影响工作、学习。调休提前提出并填写调休单,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休。不经批准自行调休,作旷工处理。连续调休不超过三个工作日,课务自行协商解决,避开教学月与幼儿园重大活动。
8、除急诊、特殊病例外,看病尽量利用空班时间,并事先与领导请假,若岛外看病时间达一天的作半天调休处理,看病后主动向领导出示病历卡。
9、丧假、产假、婚假、公假按国家规定的假期执行,享有全勤奖。
10、凡参加家长会凭有关学校通知,在完成本人工作量情况下酌情处理,假期不超过半天,来回路程假不提供。
11、计划生育放环、献血、取环,在规定的假期工资奖金不受影响,不扣全勤奖,超过规定时间,按病假处理。
二、各项奖励
1、公开活动奖
市级:一等xx元、二等xx元、三等xx元,参与或鼓励奖xx元
市级专题交流xx元。
县级:优xx元、良xx元、参与或鼓励奖xx元(说课加30元);
县级专题交xx元
片级:优xx元、良xx元(说课加xx元);
2、论文发表及获奖
国家级非教育局教研室主办无,必须为专业刊物。
发表:市级xx元、县级xx元
获奖:市级一等奖xx元、二等奖xx元、三等奖xx元;
县级一等奖xx元、二等奖xx元、三等奖xx元。
同一内容不重复奖,一般文章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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