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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共同体实施方案

2026/02/05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教育共同体实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教育共同体实施方案 篇1

为推进教育教学,全面贯彻落实"xx市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工程"中关于《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推动共同体建设工作的开展,促进共同体各校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扩校际之间的交流与发展。特制定xx实验小学、xx实验小学、xx小学共同体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xx市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工程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落实依托基地校开展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构建"基地出成果校际共分享"的工作格局,促进共同体学校间的均衡发展与特色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提高全体教师的专业素养,依托基地校共同体,通过组织协作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教学研究、教师培训和科学研究等学习、交流、研讨活动,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水平的全面提高。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教师思想道德理论的学习,增强专业化发展的意识。以师德工作为重点,加师德学习的力度,通过事迹介绍、演播等形式在共同体各校间开展向优秀教师学习的活动,不断地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

(二)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为中心,认真开展"课堂教学效率年"活动,校际间组织听评课,汇报与交流,积极展开课堂效率研究,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通过精心策划"绿荫文化讲坛活动",使共同体学校教师在艺术和文化的高雅氛围中倾听、交流、研讨,产生浓厚的文化向往,共同提高文化素质,体现校际合作交流的全员性。

(四)共同体各学校承担了《教师博客与教师专业发展》的课题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必定会有新的研究成果呈现,当然,也会有新的困惑,共同体学校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网络校际间的'`学习与交流,共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共同发展。

(五)调整共同体建设组织机构后,更加注重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机制。做到规范化、科学化,保证活动的有效落实,同时协调和管理校际间的合作交流活动,加深了教师之间的友谊,提高教师的参与的积极性,形成了联动的氛围,为今后全方位、深层次的互助、学习打下基础。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之前)。制定共同体活动方案及具体实施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至12月10日)。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按照《共同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工程"的各项工作,落实责任,落到实处,并逐步健全各项制度,探索建立师培工作长效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0日之后)。对共同体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应用,更好地巩固活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对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认识,增强主动意识、学习意识、责任意识,在思想上更加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在行动上更加自觉地抓好专业素质的培训,在工作上更加扎实地落实活动的要求。

(二)狠抓工作落实。紧密围绕共同体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各校的实际,认真研究完善20xx年工作思路和措施,改进作风,狠抓落实。

教育共同体实施方案 篇2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xx〕24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xx〕34号)及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建设,促进全区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引,围绕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为核心,组建联盟式、帮扶式共同体,充分发挥名校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创新义务教育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激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活力,促进全区义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在巩固已有的共同体基础上,组建一批新的的`帮扶式、联盟式共同体,实现年内全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共同体建设全覆盖。深入探索管理科学、运行高效、互助互赢的共同体办学的新模式和新机制。

三、工作重点

1.确定共同体核心学校,让学校自愿结合,增大学校间组建共同体双向选择空间,充分发挥学校的主观能动性,组建联盟式共同体和帮扶式共同体,鼓励各学校特色发展。

2.制定共同体内相关学校的捆绑式考核制度,推进学校间师资共享、学生共育、资源共建、责任共担、合作共赢、协同发展,实现责权利的统一,调动学校、校长、学校领导班子、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四、共同体主要组建模式

1.联盟式共同体。小学组建10个联盟式共同体,初中组建4个联盟式共同体,全区确定14所联盟式共同体核心校,其余各学校依据地理位置、办学定位、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选择加入一个联盟式共同体,每个共同体原则上不超过4所学校。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牵头商定共同发展愿景和具体举措,探索开展校干教师挂职交流、联合教研、课题共建共享、学生交流、教育教学活动同步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交流活动,分享先进的办学理念、成功的管理模式、有效的课堂教学、良好的场地设施设备和优质的师资团队,加快融合,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和办学层次。

2.帮扶式共同体。需要帮扶的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由教育和体育局优先在其所在的联盟共同体内确定一所帮扶学校,组成结对帮扶共同体。通过课题引领、网络教研、空中课堂、校干教师交流、特色共享等工作机制,帮助被帮扶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实现帮扶式共同体之间的教育资源共享,全面提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五、实施步骤

1.制定《张店区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工作实施方案》,适时召开会议并公布。(3月)

2.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对接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组建联盟式共同体,各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填写联盟式共同体汇总表(附件1)于3月31日前报基础教育科。(3月)

3.有被帮扶需求的学校填写帮扶式共同体申请表(附件2)于3月31日前报基础教育科。(3月)

4.适时召开会议公布全区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联盟式共同体、帮扶式共同体组建情况,部署任务,明确要求。(4月)

5.各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各帮扶学校牵头、协调共同体内学校制定共同体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主要工作任务、合作方式、相关职责等,并于4月15日前报基础教育科。(4月)

6.区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共同体工作计划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反馈。(4月)

7.制定全区各共同体发展情况评价、考核标准并公布。(4月)

8.各共同体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区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及时调度、指导。(5月-11月)

9.对各共同体发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11月-12月)

10.对各共同体发展情况进行总结,推广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典型案例和经验,引领各共同体良性发展。(12月)

六、健全保障机制

1.探索构建共同体管理一体化机制。共同体内部实行核心校负责制,引领各成员学校逐步探索构建“一体化管理、一体化教学、一体化教研”的共同体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各共同体学校等要明确各自职责和具体任务,协同发展、创新发展。

2.探索构建“互联网+共同体”发展新机制。以教育信息化作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点和突破口,通过改善学校信息化办学条件、推进学校间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深化全域性数字化学习推广应用、强化学校校干信息化领导力和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等举措,全面优化学校网络教学与学习环境,实现共同体内部各学校互联互通、互动交流、共同生长。

3.建立科研先导和典型引领机制。各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帮扶式共同体帮扶学校系统梳理共同体运行中的各类问题和难点,按照“问题即课题”思路,积极开展课题研究,突破瓶颈,创新协同发展路径,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区教体局将通过召开现场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推介,引领发展。

4.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协调区财政局每年在预算内安排一定的共同体发展经费,用于保障共同体建设、教师培训、课题研究等。

教育共同体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总体要求,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健全县域教育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教育,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打造一流教育目标,构筑柳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模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在已有党建共同体、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支教轮岗、县管校聘等管理改革措施基础上,围绕“一体化”教育改革发展目标,推动教育共同体建设(以下简称“教共体”建设),统筹规划促进教育资源跨行政隶属关系纵向联合、横向联动,推动教育组织联建、师资联育、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发展联抓,逐步缩小区域间、校际间质量差距,实现党建引领下的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主要目标

围绕“城乡教育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搭建教育共同体,推动城市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乡村、薄弱地区常态化。从教育行政管理、学校文化建设、管理团队培育、教育人才培养四个维度对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进行帮扶,缩小城乡、县域间教育质量差异,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质量,实现一流教育目标。

三、实施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

四、工作原则

(一)党建引领,主体清晰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统筹规划和组织开展教共体建设工作。市教育局统筹规划全市教共体建设工作,负责引导、调配市区优质学校参与教共体建设。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是教共体建设的主体,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推动教共体的建设。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各级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教共体建设工作。

(二)人才先行,科学评价

组建成立的教共体在人、财、物相对独立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轮岗、送教下乡、线上同步教学、集体备课研课、科研能力指导等多种形式,在人才培养、学校管理等方面深入合作。教共体建设单位应当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合作方式、合作周期、目标任务、效果评价等内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方案和教共体合作协议对教共体工作内容和成效进行增值性评价。

(三)统筹兼顾,稳步实施

教共体建设重点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各县区(新区)可结合需求,对教共体成员进行调剂安排。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调动等方式,优化教师资源在不同教共体之间或教共体内部的资源配置,促进教共体健康发展。教共体建设按照教学和管理并重;先试点、后全面的原则推进。特别注意与集团校、学区联盟、县管校聘等相关政策的衔接融合。

五、教共体建设类型

教共体建设单位分为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1个教共体一般由1个牵头单位和1—2个联合单位组成。如有需要,经建设单位集体协商,可以适当增加牵头单位或联合单位,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个。

(一)组建市县高中教共体

由市属高中和县属高中组建而成,其中市属高中为牵头单位,县属高中为联合单位。第一批市县高中教共体建设由柳州高级中学、柳州铁一中学、柳州市第一中学、柳州市第二中学、柳州市铁二中学与县属示范性高中组建成,将城市优质高中学校党建经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人才培养经验向五县高中辐射。具体建设名单详见附件。其他市属高中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与县属高中协商后自行提出建设申请,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开展教共体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每年要选派1名副校长或优秀中层干部到联合单位担任校长或副校长;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支持联合单位人才培养。

(二)组建区县教共体

由柳北区、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作为牵头单位,其他县区(新区)作为联合单位组建而成,具体建设名单详见附件。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互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对应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交流服务,担任副职领导(同时兼任教研室副主任),推动县区(新区)间教育管理经验的交流和提升,助推区县教共体的建设,服务时间一般为1—2年。

牵头城区要选择辖区内优质学校与联合县区(新区)的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建设区县学校教共体,每个学段要建成不少于1个区县学校教共体。牵头学校每年要选派1名副校长或优秀中层干部到联合学校担任校长或副校长;牵头学校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支持联合学校人才培养。

(三)组建县域内教共体

由县域内城镇学校、优质学校和乡村学校、薄弱学校组建而成,原则上由同一学段学校或地理位置相近的学校组建而成,其中城镇学校、优质学校为牵头单位,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为联合单位。由各县区(新区)根据学区制改革和集团化办学的模式,以教共体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学区制、集团化管理。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8月)

在全市范围内宣传并解读教共体建设内涵、目标和工作内容、要求。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起)

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就组建教共体的合作模式、合作内容、保障措施、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进行充分协商,拟定教共体合作协议,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各成员单位共同签署教共体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统一加挂“牵头单位名称+联合单位名称+教育共同体”构成的标牌。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各教共体的合作协议内容,派出支教和交流服务团队,提供培养培训、技术支撑,提升联合单位的教育教学质量。

(三)考核评价阶段(每年2—3月)

市教育局牵头制定教共体建设考核评价文件,主要考核教共体运行管理情况、教共体内分工协作情况、资源共享情况、发挥辐射作用情况、教共体可持续发展情况和实施成效等。考核评价分为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具体考核评价文件另行制定下发。年度考核每年2—3月开展1次,重点考核各单位上一年度是否按协议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终期考核在协议到期前1个月开展,重点考核教共体实际取得成效,在党建引领、日常管理、师资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等方面通过增值性评价方式予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拨付、学校绩效考核等依据。考核落实情况应当作为各县区(新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强化党管人才原则和党建引领结果运用,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共体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予以表彰,在绩效分配、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予以倾斜;对教共体建设工作落实不力、作风虚浮的单位和个人,分层次进行约谈问责,限期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

围绕“发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的工作思路,做好“党建+”文章。发挥党建在教共体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把党建工作与师资培养、教学教研、学生德育等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行清单工作法,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共体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共建清单,明确教共体资源共享需求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引导教共体建设单位党组织共抓支部标准化建设、党建品牌建设,推动教育系统党建资源、办学条件和人才师资力量共建共享。同时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改革融合互进,实现党建引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强化“联建·共享”理念

强化教共体的机制性联系,围绕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一体化”发展的教育改革目标,推动教共体间组织联建、党员联育、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发展联抓。延伸拓展集团化办学“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奋斗共同体”理念,要牢牢把握学校党建与教学业务相互贯通、同频共振、协调推进的工作理念,推动教育系统党建资源、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共建共享。

(三)重视师资培养

牵头单位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联合单位应安排支教教师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职务,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要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通过送教、名师工作室、网络教研、线上同步互动课堂等方式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牵头单位还可以通过师徒结对、集体备课、接收联合单位派出的骨干教师跟班学习等方式支持联合单位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开展校本研修时,应当包含联合单位教师。牵头单位应当有针对性的对联合单位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进行系统培训。

(四)加强学校管理

牵头单位选派的领导干部是中共党员的应当进入联合单位、学校党组织班子。联合单位可以选派中层以上领导到牵头单位跟班学习,学习时长由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协商决定。牵头单位应就学校管理、学生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对联合学校进行分类培训指导,对联合单位教师科研课题评比、师生竞赛等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牵头单位可以对联合单位学生进行同步测试评价、同步分析,加强对联合单位学生学情的分析研究,制定并实施精准的解决措施。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教共体建设是服务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城乡间、区域间教育优质均衡的重要举措,涉及系列体制、机制建立和创新,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市委组织部负责教共体建设改革的指导推进;市教育局负责教共体建设改革的具体实施,做好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系统内资源调配,支持教共体建设单位创新有效工作;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教共体成员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对教共体内部人员招聘、交流调动和收入分配等创新措施给予指导;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教共体建设的财政保障工作,落实补助资金。各教共体建设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分工到人,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合作协议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推进,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大经费投入,促进改革成效

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保障对教共体建设单位的财政投入,并积极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支持教共体建设工作。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教共体扶持配套政策,在人才引进、福利待遇、政策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牵头单位要保障派出到联合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原工资待遇,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结合实际,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教共体牵头单位派出人员一定补助或奖励。每年定期对教共体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经费拨款依据。

(三)推进制度创新,服务教共体建设

经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同意,探索建立教共体内灵活的用人机制,教共体可以统一制订进人用人计划、统一人员招聘、统一岗位管理和按岗公开竞聘、统一培养、统一考核奖惩。探索参照牵头单位人员薪酬待遇水平发放联合单位人员薪酬待遇,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

牵头单位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交流服务的或联合单位教师到牵头单位轮岗交流的,按照《柳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轮岗交流工作方案》享受相应标准的工作补助,并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认定支教经历。牵头单位到联合单位担任教研室副主任、校长或副校长的,也可按规定享受工作补助,并按实际工作时间认定支教经历。牵头单位组建的学科团队通过送教、名师工作室、网络教研、线上同步互动课堂等方式促进联合单位教学研建设,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且经考核合格的,学科团队成员的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为支教工作经历,具体计算办法:累计送教达到200天的;或名师工作室帮扶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8次现场教研或培训活动,且工作室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或线上教学超过200课时的;可以认定为具有1年支教工作经历。

(四)强化考核监督,保障工作实效

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每年12月底前将教共体党建工作具体落实情况报给主管部门,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汇总整体情况并将成效形成报告,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实地检查和材料核验等方式,按照教共体考核评价文件要求,结合各教共体合作协议、责任清单等内容,对各教共体进行评价考核,并对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教育共同体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泉政办〔2021〕51号)、《泉州市教育惠民生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泉政办〔2021〕48号)文件精神,提高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现就深化我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创新办学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行公办“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以下简称“教育共同体”)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坚持优质均衡、科学融合、共培共育、创新驱动导向,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提升办学质量为重点,通过推行公办“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力度,推动我市基础教育新一轮高质量发展,让每个孩子享有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基础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形成有泉州特色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共同体办学格局,建设100个有特色有影响的优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共同体,更加发挥教育共同体办学优势,全面扩大我市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推动乡村振兴,整体提升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水平,构建“学在泉州”的教育发展新态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规划与试点先行相结合原则。加强教育共同体办学的整体设计,遴选条件成熟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先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增加教育共同体的数量,坚持“一共同体一方案”,成熟一个组建一个,提高教育共同体办学质量。同时把握好教育共同体办学扩张的速度、规模。

(二)坚持“输血再造”与自我提升相结合原则。既要注重教育共同体名优校对薄弱校、新建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输血再造”,更要注重薄弱、新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自我造血”、自我发展能力的培育,最终实现优质基础上的协同共进。

(三)坚持共同发展与特色发展相结合原则。通过理念、资源、方法、成果、品牌的共建共享,构建教育共同体发展新格局,同时,凝练符合自身办学历史积淀和特色发展的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和实践路径,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三、组建框架

(一)适用范围。全市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等基础教育阶段学校。

(二)组建形式。组建“1+N”的教育共同体,采取“一对二”或“一对多”等形式开展教育共同体办学。

四、主要举措

(一)推行“三种模式”

1.领办型。通过名优校设立分校区、薄弱学校委托名优校管理、新建学校划归名优校管理等方式组建。各县(市、区)要按照地理位置相对集中原则,由名优校牵头领办,推动实现资源管理一体化、内部管理一体化、课程教学一体化、教师发展一体化、考核评价一体化。名优校派出至少1-3名学校干部至新增成员校任职,任职年限不少于2年。

2.“5G+”型。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鼓励不同县(市、区)学校之间、市属学校与县(市、区)学校之间广泛开展“5G+”专递课堂,深化教育办学合作,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支持中小学幼儿园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外优质品牌学校开展远程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新优质学校。

3.互促型。通过多校协同、区域组团、同学段联盟、跨学段联合、多法人组合等方式,发挥各自办学优势,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实现共赢。鼓励倡导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等纳入教育共同体管理,提升学校办学质量。

(二)建立“四种机制”

1.建立完善审批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以县域为主成立的教育共同体,须经县域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批准;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市外优质学校为领衔校创办教育共同体,须经所在县域人民政府批准。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教育共同体进行评估和评价。市直学校成立的教育共同体需经市教育局审批。

2.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完善教育共同体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构建更加开放、更加科学的现代学校制度。制定教育共同体办学章程,明确教育共同体“1”和“N”的权利义务权责,建立以共同愿景为核心,以制度体系为框架、以规则程序为纽带的管理机制。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增强教育共同体的归属感与认同感。

3.建立规范发展机制。严禁教育共同体内通过“掐尖”方式违规招生,严禁教育共同体违规跨区域招生。教育共同体内各成员校应按规定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严禁以各种形式借读、挂学籍跨校就读。教育共同体办学选址,不能与任何小区捆绑,不能与任何房地产挂钩。禁止以房地产开发商命名学校,杜绝与商业利益挂钩。教育共同体成员校命名要坚持名实相符、准确规范,体现办学理念,突出内涵特色,避免单一贴标签。

4.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制订教育共同体办学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增值评价”,整体评价办学情况,重点考查优质资源增量与校际差距缩小情况以及每所学校学生进步、教师成长、学校持续发展情况。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将学生、家长与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教育共同体办学成效的.重要标尺。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评估。

(三)推进“五大发展”

1.资源建设共享发展。实行教育共同体内学校备课、评课、教研、学科教案、多媒体课件、优秀课例、模拟题库、教师论坛、学生活动等优质资源的共享。名优校依托“互联网+”积极打造教育共同体资源共享平台,探索教学资源开发模式与路径,集中优秀教师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包括教学设计、微课、教学案例、教学录像、试题库等。成员校通过参与“5G+”专递课堂等,探索校际资源共享新模式。统筹利用教育共同体内各类教学场地资源,建立文体场馆、图书馆、实验室等场地资源和仪器设备的共享共用机制,整体提升德智体美劳水平。

2.课程教学共研发展。结合教育共同体特点和地域特色,在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的基础上,统筹教育共同体内课程规划,开发课程资源,完善课程体系,丰富课程供给,打造特色化、多样化、优质化教育共同体学校课程群。名优校聚焦作业设计、考试命题、质量监测等教学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完善教育共同体教研机制,以项目合作方式接纳成员校教师参与教科研,由名优校骨干教师协助成员校开展富有针对性研究,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诊断监控机制,制定各学科质量保障制度,指导并督促各校学科教育。加强教学经验交流,提升教育共同体内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师发展水平、学生发展水平。

3.文化内涵共融发展。强化教育共同体内部文化共培共进,充分发挥教育共同体的品牌影响力和文化辐射力,以文化引领各教育共同体学校“和而不同”发展。通过资源共享、活动共建、质量共评,助推文化共融相生。名优校要在尊重各成员校文化传统的前提下,凝练核心价值,丰厚文化内涵,培育积极向上的教育共同体文化,推动各成员校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特色发展,彰显教育共同体办学优势。梳理“一训三风”,以校标、校徽、校旗、校歌、校服等为载体,凝聚共识,加强教育共同体文化交融,形成既互相借鉴又各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成员校要集中专业力量加强内涵建设,凝聚发展共识,共谋发展愿景,发掘培育办学特色,打造“亮点工程”,丰富自身办学文化内涵,培育向善向上、和谐奋进的学校发展文化,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品质提升。

4.教师管理共建发展。强化教育共同体内部师资共享共建,推动建立“统筹管理、互派师资、共同发展”的人员管理使用模式。强化师资共育,推进名优校通过设置骨干名师和校长工作室(坊)等方式组建校长教师发展共同体,高位引领带动成员校师资共同成长。名优校要强化统筹管理、多元评价,推进在教育共同体内试行师资柔性统筹管理,优化教师考核评价,成员校根据名优校的教师评价体系,形成适应本校实际、符合教师发展规律的多元教师评价体系,教育共同体建立师资定期交流制度,名优校根据教育教学需求,统筹设置安排教育共同体师资交流计划,确保交流比例不低于省定要求,没有农村校或薄弱校工作经历或者在本校工作六年以上的骨干教师优先流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向参与交流的骨干教师倾斜,鼓励各校预留部分的中、高级岗位,优先用于评聘参与交流的骨干教师。探索深度融合,在条件成熟的教育共同体内试行管理团队双向交叉任职、互派教研团队,通过团队融合,推进教育共同体内各校办学水平、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5.学生联动共生发展。开展校际学生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欣赏、互相评价、互相促进的帮学共同体,最终实现共同成长的目的。由名优校牵头成立学生成长指导联盟,结合成长规律和学段目标,协商制定学生培育计划,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定期开展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涵盖学习、文化、生活等多领域多主题。针对学生联动过程中的发展问题,由成员校轮值举行学生交流论坛、社团活动、联赛联谊,提供展示平台,助推学生全面发展。

五、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教育共同体办学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方向。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教育共同体制订发展方案,加强教育共同体办学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工作指导。

(二)加强经费投入。市、县两级要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教育共同体的支持力度,由同级财政统筹教育部门专项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三)加强人员配置。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同级机构编制、人社等部门共同研究,采取多种形式,解决教育共同体办学发展中人力资源不足、结构性缺员等问题。名优校因派出教育教学骨干导致校级领导职数、编制、岗位职数不足,无法满足共同体发展需求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县管校聘”原则在核定的编制和职数总量内统筹调配。

(四)加强政策保障。市教育局将对县(市、区)择优推荐的教育共同体予以相应的政策保障,对评上优质教育共同体的,给予正向激励;对带动成效显著的名优校骨干校长、骨干教师,在参评市级及其以上名优校长、名优教师予以优先推荐;符合承担评审工作条件的名优校可申请承接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对重大项目及重要课题予以立项支持。

(五)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宣传推广教育共同体办学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教育共同体发展,关心泉州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为教育共同体办学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确保工作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