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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2026/02/08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县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县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推进新邵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中型以上水利工程及水利系统办公场地等环境卫生面貌,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抓好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的综合整治监管。

(二)搞好局机关办公场地、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协助城管和社区落实“门前三包”。

(三)督促下属单位搞好本单位办公场地及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调整新邵县水利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局长周少涛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谢利人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全体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及各股室长为成员,组织领导水利系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办公室,组成人员为局办公室人员。

(二)大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此次活动的内容与意义,要以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向广大民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水法律法规内容,每座中型水库要有一条永久性宣传标语,同时要把此次活动列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之中。

三、集中整治

1、开展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四大中型水库(含结瓜水库)由水库管理所负责,石马江流域各坝站由石马江流域管理所负责,梅江水库由县水力发电公司负责,责任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库区水面漂浮物进行全面打捞,对库边淹没区内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将漂浮物与垃圾实行填埋或焚烧处理。同时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库尾河流入口设置隔离防护带,防止垃圾、漂浮物从河道进入库区。

2、开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办公场地、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每周一大扫,每天一小扫,使办公室地面干净,墙面清洁,摆设整齐,窗户清亮,机关院落公共区无家禽、无杂物,干净卫生,车辆停放有序。

3、全力配合城管和社区落实“门前三包”。与办公楼铺面户主签订“门前三包”合同,督促户主搞好铺面前的环境卫生。

四、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不断巩固水利系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局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水力发电公司、水土保持局、六都寨灌区新邵管理所干部职工)分成6组,每天对机关院落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局机关办公区域和院落整齐、清洁;二是中型水库管理所、石马江流域管理所与县水力发电公司必须成立专业打捞队,不定期对库区水面及周边漂浮物、垃圾进行打捞,确保水面无漂浮物,库边淹没区内无积存暴露垃圾。

五、严格考评问责。

按要求对各下属单位与各股室进行考核,签订责任状,交纳风险抵押金,将各下属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水利系统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年终奖惩兑现。

县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为重点的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以“四清四改四化(清垃圾、清杂草、清路障、清淤泥,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卫生洁化、道路硬化、庭院美化、村庄绿化)”工作为切入点,积极行动起来,改善乡村环境。通过建立农村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保持农村面貌整洁,有效改变农村“脏乱差”状况,扎实推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整治内容和标准

(一)主要整治内容

1、集镇和村组环境卫生整治。针对村镇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物品乱放、棚舍乱搭、杆线乱拉、墙体乱涂、柴草乱堆、禽畜乱跑等现象,从“四清四改四化”工作入手,组织开展集镇和村组环境卫生整治,清洁家园、田园和水源。加强公共环境卫生设施、清扫保洁制度、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建设,搞好垃圾、污水等污染物的处理;组织单位和居民,实行门前三包(包净化、包美化、包秩序),做好自家庭院及承包土地的清洁工作,清除垃圾、白色污染等污染物,改善环境卫生状况。

2、农村集贸市场整治。重点整治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的卫生状况,加大对市场占道经营、随意堆放货物的整治力度,落实“门前三包”,保持市场环境整洁、经营有序。

3、公路交通沿线整治。对县(市、区)、镇(乡)、村所有交通公路两侧,集中整治公路旁乱倒垃圾、穿集镇路段骑路市场、公路两侧废旧物回收场、公路两侧污水等四大顽疾,保障交通畅通。

(二)整治工作测评标准:略

三、整治区域。

全市范围内,重点整治交通公路两侧,集镇,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和招商引资项目区周边村镇(乡),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四、整治时间

20xx年3月至4月,分四个阶段推进:

1、宣传发动阶段(3月初)。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利用各种会议和新闻媒体,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2、突击整治阶段(3月)。各地按“突击月”活动要求,结合实际,镇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全市统一部署,统一行动,集中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改变农村脏乱差状况。

3、检查阶段(3月下旬-4月上旬)。各县、市、区先组织开展自查,随后市新农办将组织检查评比,通报检查结果。

4、跟踪推进阶段(4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媒体跟踪,组织督办整改。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镇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刘飞跃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农委、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各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工作措施落实,确保抓出成效。镇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责任在县(市、区),任务在乡镇,主体在村。各县、市、区也要成立镇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组织,层层落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集中时间打攻坚战,确保村容镇貌有明显改观。

(二)制定方案,整体推进。各县、市、区要抓紧制定镇(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六个明确,即明确目标、组织机构、范围、任务、内容和措施,分解各项目标任务,排出工作时间表,认真组织实施推进,确保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宣传,深入发动。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和标语、横幅、宣传栏等作用,开展专题宣传,加强农村健康教育,大造声势,引导和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投入,保障有力。各地要努力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加大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实行政府投入一点、项目支持一点、社会捐助一点、农民自筹一点的办法,建立政府引导、自筹为主的多元投入机制,确保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建立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建立镇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户集、村收、乡镇运转、县处理”的垃圾处置机制。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带动,鼓励农民、企业、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广泛参与,发挥村民理事会等作用,建立乡村物业管理服务组织,实行市场化运作。

(六)加强检查,狠抓落实。县、市、区要组织自查,市里将组织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及时、工作不力、存在问题严重的镇、村予以通报,并要求整改到位,确保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县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篇3

为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民族大市场安全隐患,提高和改善县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加强管理,解决部分经营者在民族大市场内私搭乱建,危害公共安全及沿民族大市场周边街道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堵塞交通和消防通道等问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

古丈县县城民族大市场是农副产品、生活必须品、其它商品重要交易场所,是县城内最大的综合性市场,与广大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然而,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古丈县县城民族大市场及周边街道秩序混乱。因此,各级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古丈县人民政府成立县城民族大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祁xx副县长任组长,符xx、舒xx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广播电视局、古阳镇政府、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古阳镇火车站社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舒xx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

古丈县县城民族大市场及周边街道,即南至功顺家园酒店门口古常桥头,北至连成隧道口古阳桥头。

整治重点

1、撤除民族大市场内影响公共安全的违章建筑,消除安全隐患。

2、整治市容市貌,疏通消防抢险通道。重点整治以街为市,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以及乱搭、乱建、乱倒、乱堆等行为。

3、整治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民族大市场内经营秩序,规范场内消防、供电、供水、卫生、治安等公共事务管理;清理闲置摊位,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划定本地产时令水果经营区域;规范“三八”赶集行为。

4、整治交通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辆乱停、乱靠和营运车辆在该区域停车拉客行为。

四、整治时间与工作责任

综合整治时间:20xx年5月20日至6月20日,由古丈县县城民族大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牵头,从成员单位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开展工作。

责任划分及工作任务

1、由古丈县建设局牵头,古丈县商务局、法院、农行、工商局、公安局古阳派处所、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古阳镇车站社区等单位配合,突出解决民族大市场内危及公共安全的违章建筑。其工作步骤如下:第一,古丈县建设局对危及公共安全的建筑物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并及时送达到相关当事人,限期撤除违章建筑;第二,现场做思想工作,阐明利害关系,特别是找张xx谈话,追究其相应的责任;第三,依法强制撤除。

2、由古丈县商务局牵头,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为主,县工商局、县消防大队、县农行、古阳镇车站社区等单位配合,重点整治市场内混乱的经营秩序和消防安全隐患。

3、由古丈县县城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重点整治以街为市,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行为。古丈县县城民族大市场周边街道的综合整治必须同市场内经营秩序的整治同步进行,方可收到实际效果。

五、整治后的'管理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整治的规范、标准,由整治领导小组向责任单位移交,责任单位按照移交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管理和维护。

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在责任单位管辖范围内出现反弹,由古丈县人民政府追究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

县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篇4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20xx年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为全面完成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任务,提升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把常熟建成全国同类城市中“城市环境最为秀美的江南名城”这一目标,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苏州市城市容貌标准》,按照“各负其责、全面推进、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解决城市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真正实现城区环境的长治久洁。

二、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范围为城区三环路以内的城市主次干道两侧、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河道、未完工道路、收储地块、公共场所、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

三、整治标准

城区三环路以内环境卫生贴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作业质量标准》,无暴露垃圾,无脏点死角,日常保洁到位;配齐环卫设施并达标,保持各类环卫设施的完好和外观整洁;清除所有建筑垃圾,并做好城区建筑垃圾的集中堆放管理;城区河道、池塘水面保持清洁,边坡、滩岸无垃圾、无杂物。

四、主要任务

1、消灭环境卫生死角。对三环路以内主次干道、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未完工道路、收储地块等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清除暴露垃圾和宅前屋后乱堆放,清除闲置地块、荒地、农田、村道边坡的垃圾、杂物、种植棚架,清除收储待出让地块内部及周围的垃圾、杂草,按标准进行围护和临时绿化,确保环境整洁。

2、清除建筑垃圾。对三环路以内的建筑装修垃圾进行全面清除,集中堆放到建筑垃圾临时堆场。

3、整治城区河道环境卫生。对三环路以内河道、断水浜、死水浜、鱼池等水域边坡、滩岸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杂物、种植棚架进行全面清除;加强河道漂浮物打捞,确保水面清洁。

4、整治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对城区公园、广场、游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脏点死角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环境整洁。

5、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对城区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6、配套完善环卫设施设备。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对城区的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箱、房(桶)、果壳箱等环卫基础设施和垃圾、粪便收运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对配套不到位和陈旧、破损、缺失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配套和改造、更新、维修,并加强日常管养。做到各类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7、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一是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区环卫管理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各区域环卫管理部门和沿街单位、门店等市容环卫职责人的管理职责,加大日常保洁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提升城区环境卫生水平。二是以社区城市管理网络建设契机,加强环境卫生监督,巩固和提高整治效果。三是扎实推进新一轮环卫作业市场化发包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作业质量标准》,明确环卫作业服务外包的作业标准,划分环卫保洁网格,明确人员、设备配备标准,配强保洁力量,增加保洁频次,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完善监管考核办法,强化对环卫服务企业的督查考核,提升环卫服务外包区域的作业质量。四是制定实施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从源头堵控、规范运输、入场堆放着手,加强监管。强化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清运,加大对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建筑垃圾堆场、处置场所的规划建设,同时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潜力。

五、职责分工

1、城管局:负责城区职责范围内的主次干道两侧、行政村和撤村建居村村道、社区街巷两侧,接管的老新村、小区范围内卫生死角的整治,清除乱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负责城区职责范围内的主次干道、社区街巷、无物业管理小区,行政村、撤村建居村村道,以及已完成整治的宅前屋后的日常保洁;负责职责范围内环卫设施设备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清除职责范围内河道边坡、滩岸堆积的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加强河道漂浮物打捞和已完成整治的河道边坡、滩岸的日常保洁;负责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负责督促沿街单位、门店落实环卫职责;负责对施工车辆抛洒滴漏和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

2、住建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绿化带、物业小区、广场、游园卫生死角的整治和日常保洁;负责城区建设工地、职责范围内的未完工道路、物业小区建筑垃圾的清除;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广场、游园和物业小区公厕、垃圾箱、房(桶)、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河道滩岸的整治。

3、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收储待出让地块垃圾、杂草的清理。按标准设置2.0米以上封闭实体围墙,形式贴合街景要求。对近期未计划开发的地块,进行临时绿化。

4、虞山镇、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闲置地块、荒地、农田、菜地、村道两侧边坡等处柴草、杂物、垃圾、杂草、种植棚架等的清除;负责职责范围内民宅翻建、维修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的清除;负责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范围内宅前屋后乱堆放的清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日常保洁、环卫设施设备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职责范围内河道边坡、滩岸堆积的建筑垃圾、杂物、种植棚架等的清理,对断水浜、死水浜、鱼池等的整治,以及职责范围内河道漂浮物的打捞。

5、其他部门:按照《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职责分工,牵头负责相关资料的整治和管理。

六、时光安排

1、3月14日至5月31日组织实施专项整治;

2、6月1日至6月30日巩固提高;

3、7月1日以后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各部门和属地政府要充分认识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大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本方案所确定的各项工作职责、整治任务和标准,从实际出发,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到具体单位,职责到人。要认真对照标准,查找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倒排序时进度,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整治工作。

(二)强化督查,落实长效

各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职责范围内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考核,确保整治工作按序时进度完成。虞山镇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内的闲置地块、荒地、农田、菜地、村道两侧边坡、河道边坡、死河浜、断水浜、鱼塘等整治完毕后,由城管局验收后接管,结合新一轮城区环卫作业服务外包,将卫生保洁、河道漂浮物打捞和边坡保洁等纳入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不出现反脏回潮现象。

县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创建“省环境优美示范县城”任务要求,结合3月31日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治理涉及民生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为切入点,以增添设施、塑造风貌、健全机制为突破口,通过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创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发展环境明显提升的环境卫生示范乡镇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集中治理“脏乱差”,坚持标本兼治、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软硬件建设,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人员、经费、职责、制度”四落实,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深化和巩固治理成果,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突出人民群众在城乡环境建设和容貌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注重培养城乡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提升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健康素质,让城乡居民成为环境优美示范工程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三、工作目标

到9月底,全面完成县上下达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目标任务,以达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要求;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全面建立,基本建立适应治理工作需要的清扫保洁队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居民文明卫生素质全面提升。

四、工作内容

1.完善方案。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标准》制定镇规划方案,并严格按规划方案推进环境优美示范工程。

2.加快设施建设。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标准和规范新建和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池,添置并更新垃圾桶、垃圾手推车辆。

3.改善环境面貌。切实抓好“五乱”的治理,突出抓好场镇及“中-马路”“中-禾路”“中-北路”沿线,以及城乡结合部的治理工作。

4.提升城镇形象。坚持“四注重、四提升”原则,注重风貌塑造,提升城镇整体形象。

5.提高居民素质。联系治理工作实际,努力提高全镇居民文明卫生素质,通过系列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爱护和科学利用公共设施,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的行为方式。

6.示范要求达标。达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标准》所确定的指标。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上旬)。召开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动员大会,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大力宣传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工作,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1日至7月31日)。按照县创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工作机制健全、规划体系完善、设施建设加快、环境面貌改善、居民素质提高、示范要求达标等方面的任务全面推进我镇创建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及时总结、宣传,全面总结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创建工作,做好创建工作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底)。接受省级专家组的检查验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支书主任等为成员的创建优美示范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把实施该项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目标管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大力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切实抓出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中心内,具体负责创工作,保障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二)实行网格化创建管理。以村(居)为单位将全镇划分为10个创建片区,每个片区确定相应的责任镇领导和镇干部,督促各自片区内环境卫生、广告规范、环境秩序等,以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标准。

(三)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镇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政策措施,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资金投入。着力建立经费保障和稳定投入机制,镇财政要将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县城的必需经费纳入预算。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供资金保障。

(五)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建立行政监督机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建立群众监督机制,认真处理投诉问题。镇综治中心牵头,组织人员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对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重点督导检查,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进展、有成效,圆满完成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