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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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步的作文 篇1
跑步的励志故事,看完我掉眼泪了
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不停奔跑的老人的故事。
澳大利亚每年都会举办一次超长距离跑步比赛,参赛人员要从悉尼跑到墨尔本,全程约875公里,是世界上最艰苦的比赛之一。比赛耗时5天,吸引着许多世界级的运动员参加,这些运动员年龄通常在30岁以下,经过了专门的训练,背后还有耐克这样的大公司资助。
然而,1983年,有一位61岁老人的出现,使得这个比赛一时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这位老人名叫克里夫·扬。
出现在起跑线上时,克里夫穿着一身工装,脚上则是一双工作鞋。观众们起初以为克里夫是一名观众,当他走向工作台检查号码并来到运动员中间时,人们无不表示震惊。
媒体对克里夫的到来立刻感到好奇,纷纷过去采访。他们对克里夫说:“你真疯狂,你无法完成比赛的。”面对人们的质疑,克里夫回答说:“我知道我一定行,你看,我在一个农场里长大,那里没有卡车和马,无论什么时候,即使是暴风雨快要来临,我都必须外出放羊。当羊乱跑时,我总是能抓住他们。所以,我相信我能完成比赛。”
比赛开始后,克里夫很快就被所有人甩到了后头。人们的话题转移到了克里夫本人身上:克里夫居然不会正确地跑步!他看起来更像是在拖着脚步走路。更多人甚至开始担心起他的安全来。专业的运动员都知道,比赛要花费5天时间。为了跑完全程,他们一般一天跑18个小时,睡6小时觉。可是,克里夫不知道这些。第二天早上,人们惊奇地发现,克里夫居然出现在比赛队伍中,原来,他整夜都在跑!
有记者好奇地问克里夫,他余下来的比赛打算怎样完成。克里夫的回答让人们怀疑,他声称他会一直跑下去,直到完成比赛。
克里夫就这样一直跑着,每天一点点地接近领跑运动员集团。最后一个晚上,在别人还在沉睡时,他超过了所有的参赛者,第一个撞向了终点线,还创造了一项新的赛会纪录!
克里夫获得了冠军1万美元的奖励。赛后,他说他并不知道还有奖金,坚称他不是为了金钱而参赛。最后,他把自己所得的全部奖金用来购买礼物,送给了其他运动员,此举让澳大利亚人肃然起敬。
2003年,克里夫81岁时因病去世。今天,由于能节省体力,“克里夫·扬式拖步走”已经被许多参加超长距离马拉松赛的运动员所采用。而且,在现在的比赛中,人们也已经不睡觉了。人们知道,要想赢得比赛,就必须像克里夫·扬一样,整日不停地跑。
感悟:很励志的故事,不知道大家看完都是什么样的启发呢,坚持就是不一定是胜利,但不坚持连胜利的机会都没有。好比是玩《圈子牛牛》游戏,或许运气的成分多一些,但是若你不坚持下去,那么胜利永远与你无缘。累了可以玩玩《圈子牛牛》,让自己放松放松,别给自己太大的压力,适当减压是现代人所应当做的一件事。
跑步的作文 篇2
今天晚上,我跑了一下步。
刚开始跑的时候,我觉得脚很累,特别是脚肚子那里,酸酸的痛,好像被别人狂在那捏一样。胃里的酸水吐了出来,哇,很难受的。后来,慢慢地跑到两到三个来回,就整个身体热了起来,越跑越热,越跑越热,跑着跑着,接着就出汗了。然后,我停了下来,汗就从头和背渗了出来,但感觉很舒服。接着,又感觉胃里的酸水突然消失了。然后,脚又好像在重复着刚才的动作,越走就越想跑,越走就越想跑,最后,我又很不情愿地跑了起来,跑着跑着,就越来越快了,感觉好像很有劲那样子,后来,又围着门口跑了两个来回,停了下来的时候,全身都轻松了。
我现在才明白,同学们说的越跑越有劲,很多中老年人每天早上去爬山,傍晚去散步,原来就是这个道理。
我爱跑步,是因为我五岁那年看了第二十八届雅典奥林匹克运动会。我国的著名短跑运动员刘翔在雅典跑得非常快,他在的世界田径大奖赛上,把原来12秒97的世界纪录改写成了12秒88。从此,我就喜欢上了跑步。
我六岁那年,开始练习跑步。当时,我还上着幼儿园,但是经过练习,我跑步总是在班上拿第一。有一次幼儿园组织运动会,我跑了全大班的第二名的好成绩。
我从幼儿园毕业后,一直坚持天天练习长跑。有一次,在我玩赛车的时候,一不留神儿,让它跑了。我跑地飞快,最终抓到了它。从那以后,我发现我自己很有潜力。
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曾经跑过了我们班的“飞毛腿”蒿泰宇。从那以后,我更是下了决心,一定要坚持练习,要比现在跑得更快、更好。
我从小就爱蹦蹦跳跳,到了小学我就爱上了跑步。
在这一次运动会中,我参加的个人项目有:400米和60米。在60米的比赛中,我在预赛中跑得还算顺利,可是,一到决赛我的腿就开始软了,所以和去年一样,还是得了第6名。在400米的比赛中,我排在最后一组,而且只有3个人。轮到我了,我摆好了姿势,等待开始的枪声。开始了,大家一个个冲出了起跑线,一开始,我就跑在了最前面,这个优势就被我一直保存到了最后。因为这是一场决赛,所以只要赢了就是第一,可是,再怎么样也不可能有这么多的第一吧?所以,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是第几名。
我爱跑步,因为它既能强身健体,又能让自己快乐。
描写跑步的虽然跑步很慢,但我也十分热爱跑步。因为跑步可以让我挑战自己。记得一次四人跑里,我不想得最后一名,就拼命地跑。可还是跟不上。于是,我不顾三七二十一,闭上眼睛拼命地跑。一圈过后,平时不锻炼的我,胃就开始痛了。可好胜心好像敲了我的脑袋,忍着痛苦,直往前跑。眼看就要冲上去了,可还是不行。这时我使劲全身的力气往前跑。终于和第三名并列。我想,一定不能是并列,于是,我又鼓足了气,拼命地向前跑。这时的我全身无力,口干舌燥,已没有力气再次加快速度了。但我想起了特奥会的一个口号:勇敢尝试,争取胜利!眼看着胜利就在前方,我就要胜利了,可他也不服,也加快了速度。就在这零点一秒时,我胜利了。这时,我才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通过这件事,使我更加喜爱跑步了。因为它不仅能增强我的体质,让我的身体棒棒的,还可以锻炼我的意志力,使我不断地勇往直前。
我爱跑步,它给我带来了无比的欢乐。
跑步的作文 篇3
轻松松地完成了四公里的奔跑,冲掉一身的汗,心情十分明朗,从来没想过跑步会成为我那么热爱的运动!
初始关于跑步的记忆都是被要求的,大概初中住校生活开始,每天早上天没亮就会被一阵阵的惊魂电铃叫醒,被迫开始晨练,而所谓的晨练就是跑步了,记忆里的画面就是一群昏昏欲睡的毛孩子东倒西歪你拉我扯地在操场游魂似的蠕动,同时学校的大喇叭还在高昂地播放着运动员进行曲!
印象之二是初高中的体育课总是让人极度害怕,当然大部分时间是数学物理化学等科任老师来告诉我们体育老师有事所以请他(们)来代课,不过对我,倒更喜欢这一点,绝不是爱学习,而是害怕,因为体育课总有一些个固定项目,比如体育老师常常会潇洒地笑着道:今天的课咱们先来个八百米热热身吧!或者目露凶光地道,罚,围着操场跑3、4、5、6圈.......
更有甚者,上课看小说被抓住,我的老师们就从来不体罚骂人什么的,他们都会默契地道:xxx,起来,操场跑十圈去,醒醒神!
本来以为大学肯定是自由了,不知道有多少人经历过早锻炼打卡,体能八百米这种项目......
综上所诉,我原是有理由极讨厌跑步这项运动!
工作以后,胡吃海喝自由散漫......懒得别提多潇洒!当然也包括了身体健康指数也潇洒地变化着!每逢定期体检心里那个鼓打得也叫一个潇洒着!继而往后的每一次体检报告都需要找理由向自己解释,嗯,指标高可能是吃的油腻了,运动少了,嗯心态不好了......
现如今想来,那段时间简直是放出笼的猪一般养着!
回头一想,是因为什么开始运动的?最初的原因已经忘了,最开始选择了简单又方便的跑步,坚持了两三个月,放弃了,过了许久组织人员篮球打了一年多,球友流失,然后羽毛球,这个队友更不靠谱,坚持一个多月再度流失,哈,索性也不邀约了,简简单单一个人吧,于是再度回归跑步。
开始二百米的小圈四五圈后就累的狗似的,步伐不稳,呼吸不匀,下来小腿直蹿蹿,慢慢坚持每天加一圈,再加一圈,再加一圈直至突破一公里,两公里......
跑步成为习惯以前,真正很久没有尝试过坚持自律的感觉,即使在之前的各种运动中都没体会到过这种感受,那种在成功一次性突破两公里的时候心里真是美呆了,那种回首往日就能感到实在的成就让人上瘾!而之后的一次次挑战自我极限的感觉更让人上瘾!而一次次的坚持后那种满足和自信更更让人上瘾!而在每一次奔跑中思考人生的意义或者认真的想念某个人那种纯粹让人欲罢不能......
现在我尤其喜欢一个人,享受着夕阳迎风奔跑,十二分的热爱汗水顺着额头一滴一滴流下的感觉;热爱路边风景在眼角缓缓倒退的感觉;热爱在跑道上与人擦肩过身的感觉;热爱奔跑后一口气喝完一瓶苏打水的感觉;热爱冲掉汗水后四脚八叉躺在床上任由全身发酸的感觉......
最后,文不达意,不过奔跑,确实能坚定一颗心,能改变一个人!
跑步的作文 篇4
我今天不想跑,所以才去跑,这才是长跑者的思维。
毛姆有一句话“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学”。大约是说,无论何等微不足道的举动,只要日日坚持,从中总会产生出某些类似观念的东西来,任何一种庸常的生活行为,如果有一双发现的眼睛,就可以点凡铁成真金,化腐朽为神奇。
世间有两种玩乐,一种在于消费,另一种在于创造。消费如游戏。小说之流大概是不必费什么心思的,不必费心思代表着轻松惬意,自然容易被人所喜欢。可编游戏和写小说却是需要作者呕心沥血,百般锤炼把自己折磨到死去活来才能有所收益的。一种是一眼望去后的赏心悦目,令一种却是费尽心力后的欣然一笑。一种颠倒众生,一种欲遮还休。
某种意义上讲跑步既是创造又是消费,只是不知道能有多少人可以把它当成一种乐趣。跑步既是庸常的,它不需要任何器材,场地简单,也未必有无数人喝彩,只是一个人跑啊跑,一天又一天,外人根本看不到它的变化,又是一种极端,不断地让跑步者超越极限。尽情挥洒的汗水带来一种痛快的感受,坚持下来之后所获得身体的改善又是一种绵长的欣喜了。其实想一想许多事皆如是。
照传统思维,“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才是正常配置,就如同学霸只需论学术,学渣终日撸啊撸。作家与跑步两个词似乎成为一组矛盾。作家就应当是手指修长并且书卷气十足的浊世佳公子,怎样也不该和筋肉纵横膀大腰圆的硬汉形象联系在一起。据说路遥写《平凡的世界》呕心沥血,“早晨从中午开始”,写着写着,就如同风中残烛,摇摇摆摆,最后油尽灯枯。不由得叹一句,这真是在用生命写作啊。村上春树说他的身体条件一般。十几岁的时候,曾经跟大部分少年一样,面临过自信的问题,所以赤条条跑到镜子前,一条条看自己的不足之处,还写了个清单,可见他的先天条件,还不是最好的。可是后来为什么写作、跑步双丰收,成了一个文武双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三好作家呢?
将人降低到这种纯粹的生存层面,是对他的侮辱,是对他人格的玷污。成天跑得这么半死,要说是为了延寿几天或是几个月的话,那是得小乐吃大苦,得不偿失。说跑步是一种排毒才是正解。这种排毒与其说是身体的,不如说是心灵的 ,相通的村上春树说:“我基本上承认,写小说这工作并不健康。我们开始写小说的时候,我们通过写作来创造一个故事,不管喜欢与否,人性深处的某种毒素就开始浮出到表面。所有作家都要直面这种毒素,意识到当中的危险,并想办法对付它。”
河豚这种鱼,肉最美的地方也恰恰最接近最毒的地方。人思考着的时候脑袋里就会蹦出来各种奇奇怪怪的想法,突然生出许多贪嗔痴,想得多做得少本身就是一种痛苦。多少人属于喜欢做梦,把努力留给明天的那种。跑步无疑是一种清毒的好方法,当跑到天昏地暗汗流成河的时候便再也没有心思去胡思乱想了。
知就是行,行就是知,知而未行,其实未知。明知道有些事情有益身体和心灵,却还只是宁愿躺着不肯稍动一下。我今天不想跑,所以才去跑,这才是长跑者的思维。人生并不是看到了希望才去做,而是去做了才会看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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