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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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作文 篇1
一花一世界,一人一片天。所谓花季少年,我们自有自己的小世界,自有自己的个性、思想、爱好、特长等等,而我绝对属于个性鲜明的那一个。
我是个爷们儿,但目前长得瘦小,一双不大的眼睛,但属于有神的那种,眉毛浓浓的,像两条弯弯的小月亮,似乎为一双眼睛增添了些许光芒。睫毛长长的密密的,像两道黑色的瀑布。鼻梁很端挺,只是上面的眼镜给它增加了负担。有一段时间,我留着长头发,很是潇洒,但总有人在侧面或后面误以为我是女孩,让我一度苦恼。最争气也最不争气的就是我的这张嘴,说它争气,是因为它有非凡的鉴别美食的能力,任何食物休想在它那里逃避瑕疵;说它不争气,是因为它总不会播放好听的甜言蜜语,总是忘记问候的语言,为此,我没少挨训,也没少挨揍。
若论性格,我应该属于矛盾的综合体。偶尔能言善辩,偶尔沉默寡言,这或许就是大人嘴中的不定性吧?就是因为这种不定性,我的爱好很广泛,也常更换。目前我迷恋羽毛球,我常常为那胶头白尾在空中、网上飞来飞去而痴迷。有一次,约好和同学比赛,当我握紧球拍,专注的盯着对方的时候,空气似乎凝滞,我努力地拼争每一个来球,全力攻击对方的软肋,最终胜利属于我。通过这一次,我发现潜在我自身的潜能与天赋,成为一名羽毛球运动员的想法在我心里滋生出来。对,我要努力成为一名专业的羽毛球运动员,进而向着林丹、谌龙的方向发展。哦,原来我的性格里,真正的核心是不服输的精神。
我与所有的同龄人都不一样,看电视最爱看美食节目。像“舌尖上的.中国”,中央十台的“味道”节目,甚至“远方的家”等等,只要涉及到美食的节目,那必然是我的首选,而且我还会拉着妈妈一起看,当然,目的不言自明,妈妈也很配合,明早或明晚的餐桌上,指定有昨天节目里的某道菜,让我味蕾大大的满足。爱吃是一方面,其实我更好奇其中的神奇与文化渊源。每一种食材在每个地区的做法都不同,而其中的不同,最大的原因就是历史给现代人传承的文化内涵让我深深的迷醉与思考,大自然的产物与大中国的智慧真是配合的相得益彰。比如:我们众人在北京全聚德总店吃烤鸭那回,全国或全世界的顾客,在那时不分尊贵地集体排队,无论是明星大腕还是市井小民,吃的时候也都放下了身份,该吃葱吃葱,该吃酱吃酱,任汁液顺嘴角的流,此时,香、享,已经占据了所有人的心。再看厨师切鸭,烤脆了的鸭子在他的手中,瞬间被切成无数薄片,转眼间薄鸭片被他摆成了两盘国花--牡丹,啊,这一刻,我真的不知道是快快吃还是慢慢看。同时我似乎也明白了,我爱美食的原因:满足舌尖是小的一面,更多的原因是大中国渊源流长的文化魅力,让我怎能不爱呢?
动与静是我双重的本色。动就动得如脱兔,静就静得如老僧。没有什么能够改变我的坚定,认准的事就一路狂奔。
这就是我,游刃于动与静之间,爱寻找真相,爱寻求真理的我!
初一作文 篇2
叹,或因美而叹,或因馨而叹,世亦有因绩而叹。叹者,有赞,亦有唾。而今吾所言乃赞者。
曹茜者,吾之友也,尝获校之状元郎,举班皆为之叹服。但其德更为吾所敬。
今课有体育,中亦有行之八百,计其时,得其绩。
昔我皆过之,尝讽之曰:“噫!汝文过人而走速不及予。”每言,茜乃双目圆睁,双手靠之腰间,曰:“尚不至终,何言败!汝且待吾过矣。”
自是午间,乃见一影于操场移。往视之,乃见其练于此。
阅数日,予约之于场,欲与一试。随旁者曰行。如箭出,并驱一线。茜曰:“常不练,差矣。二转必胜!”对曰:“昔之败将,此言差矣。”
至一转,吾胜之数里,而力已尽,气喘吁吁。茜乃因而上。至终,吾败自是,午间,乃见二影移于操场。期终之试,皆满分。
翌日,饭后并归,谈笑风生,结为友也。
诗曰:
文武双全是曹茜,不胜于人不甘心。
文者全凭其勤苦,武者皆因其坚毅。
如其者不赞叹,不惊叹,又叹何人?吾与之交,志益笃,学益佳,待人益宽矣!
她让我惊叹!
初一作文 篇3
双瞳摇光溢清颜,广袖弯眉琴音乱;黑白如月绝代美,韶华梦里落琴键。
——题记
梦幻的晨雾,透过几丝薄云,为这黑白的琴键染上淡淡的光晕。我纤细的指尖滑过这不染纤尘的琴身,钢琴的音韵便流淌,在耳边,在梦里,在心间。
童时,便爱恋上了钢琴,素淡古朴的琴身,清冷优雅的音律,如晨风,似流云,尤其是那黑白相间的琴键。情有独钟。
十年来,一直坚守着黑白琴的梦,也开出了如繁星的花儿,妖娆华华,如烟般飘渺,又似雪般迷离。
在夺得中央音乐学院九级的优秀成绩后,开始排练几首最爱的乐曲。一次次努力练习,我的指尖滑过琴键,开出了无垢的花儿,绯如牡丹,仿佛空气里弥漫着雍容馥郁的香。
仍记得,那时的我疯狂的迷恋上了贝多芬的《月光》第三乐章,与麦克道威尔的《幽灵之舞》,婉转奇异的琴音,恍若清澈透明的'小溪从山涧中流下,水滴轻快地唱着歌。那皑若山上雪,较若云间月的律动,是我的黑白之梦。
那么努力地练习,却使手指更加僵硬。不得已,我请教老师时,老师却只给我弹了一段跨越了三个八度的乐章,她的手指只是贴着琴键,手腕灵活地在黑白之间旋转。音乐那么轻灵,神迷,婉转。
我试着,不再去做过多的动作,让指尖贴着黑白色的琴键,如天籁的声音便在身边流动。
嘴角搁浅着浅浅的笑颜,优雅地,再次奏响了两首清幽的乐曲,阳光妩媚,月色妖娆,星晨浅浅。留下了清脆的黑白之梦。
后记:
流年风采似黑白,怡然音色满心园;千面音韵初晨浅,琴声如溪暮色暗。
初一作文 篇4
在这个生活节奏如此之快的城市里,有许多步履匆匆的人们,曾因为繁忙或懒惰而丢了童年,丢了青春,丢了许多大好光阴。而就在这时,一棵常青树在用他的血液告诉我:青春不老。
他其貌不扬。有些根藏在地下,有些裸露在外;树干表面十分斑驳,让人平添惆怅;树冠上长满了针一样的叶子,歪歪斜斜,十分扭曲。仿佛抽象画的`脸,令人生厌。
有些时候,我会坐在树下读书,乘着阴凉。也许是因为枝叶太繁盛了,以至于一丝阳光都透不过来,暗暗的。我不禁往外坐了坐,好让阳光透过一些来。可谁知,他像挑事儿似的,一个劲儿往我身上掉东西。我虽已沉浸于书中,但还是察觉了不适。我皱着眉头,仿佛听到他的嬉笑,我十分厌烦,跑开了。
在夏日的午后,我喜欢散步。正好一阵风,令我十分清凉,身心舒畅。一阵风过后换来的却是又一次的恼怒。风大了,我不禁背过身来避风。可是我一转身却看见那张丑陋的脸!他倒是挺快活了!可是我哪?我正站在他的身后哩,他被风吹落的松针像细雨一般砸到我身上。听着是挺诗意,可实际并不好受!我生气极了,顶着大风跑开了。
那天,我依旧下楼散步。这次我可长心眼喽,离好远就看见那张其丑无比的脸了。诶?真是奇怪,我听到一阵高亢尖细却十分悦耳的叫声。那是什么?我一抬头,看见一群小鸟正在树顶喳喳歌唱。目光向下移动,我看见一张十分年轻的脸。此刻,我已轻轻站在树下,静听着他铿锵的呼吸。
我心头一颤。猛然发现,他并没有那么老。他是那么年轻,那么高大挺拔,在风中摇曳生姿。原来他的青春并未离开。他是那么欢乐,还唱着歌,谱写着他未完的生命,延续着他的青春。
也许就是这样的一棵老松树,他唱着歌,十分欢乐。他用生命的力量在告诉着人们:青春,永远不老。青春,从未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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